浅谈框架理论视野下的群体性事件报道
2018-03-27陈伟鑫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南京教学区学员六队
陈伟鑫 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南京教学区学员六队
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我国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逐渐成为社会变革的物质基础。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负面影响,贫富差距逐渐增大致使社会阶层分化明显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再激化着社会矛盾。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就是这一矛盾的特殊表现,其是影响国家和谐与社会稳定的一大威胁。于媒体而言,对于群众性事件的报道也成为一大难题。我国媒体如何突破传统新闻报道的束缚从而解决群众性事件报道的不足是媒体行业所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媒体作为传播的媒介,是沟通社会和群众的桥梁,其影响力是不可预估的。因此,媒介在群众性事件上。如何发挥好积极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是当今媒体的必修课。而新闻学中框架理论的应用,往往会使受众角度受限而忽略到客观事物的真实性,从而降低受众群体对新闻报道的认可度与信任度。本文通过对框架理论和群体性事件的简要介绍,对群体性事件框架选择的原因作了浅要分析,由此也得到了于框架理论视角下关于群体性事件报道的启示。
一、群体性事件框架选择的原因
如今,政府和媒体对于群众性事件的发生是无可隐瞒的。群体性事件的影响范围之广使政府框架成为报道的主要形式。原因如下:
(一)媒体自身
媒体是公众与社会沟通的桥梁,是社会舆论的制造者和引导者。公众对媒体报道事件的信任和认可度也是影响媒体发展的原因之一。因此,媒体要把握社会影响力、认清社会地位、明确社会职责、履行社会义务,努力在政府配合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媒体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媒体是代表党和人民群众发声的。群体性事件报道是媒体追求社会效益的表现。由此可见,群体性事件报道选择政府框架是由媒体属性决定的。
(二)传统观念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往对于社会新闻的报道多是正面的,大多突出了政府高大伟岸的形象。而对于一些负面新闻,公众往往一无所知,大多是由于政府对于真实情况信息的封锁与限制从而给媒体施加压力,压制其信息的有效传播。加之新闻界自上世纪以来就一直秉持“未经请示不能在报纸上批评党委会”的原则进行新闻事件的发布。因此,对于群体性事件的报道在传统观念影响下也是在政府框架下进行的。
(三)法律层面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新闻法》来给媒体行业作相关指示与引导。对于群体性事件时的报道绝大多数由新闻工作者的历史经验和主观判断来决定,不确定性较强,媒体对于报道的力度也很难把握。各类群体性事件造成的不同程度的社会影响也是媒体选择政府框架的原因之一。
二、群体性事件报道的启示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媒体之于群体性事件报道的问题也此起彼伏。从“拉萨骚乱”“瓮安事件”等事件的负面影响来看,媒体和政府应做出相关思考。以下是得出的启示:
(一)正视问题,敢于面对
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政府和媒体对于群众性事件发生后信息的封锁并不能限制信息的对外传播,过度封锁不但不会限制信息的传播,往往还会减轻不法分子的心理负担从而助长其煽风点火闹事的嚣张气焰,一定程度上会失去公众对政府和媒体的信任,损害政府和媒体的形象。因此,群众性事件发生时,政府要正视问题的发生,而不能一再逃避,这样才能有效引导媒体的准确报道。
(二)及时辟谣,积极引导
自媒体时代,媒介传播的多样化致使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据相关调查和社会经验分析得出,在社会治安危机期间,公众对于媒体的依赖性和信任度只增不减。媒体即要重视信息传播的质量以提高公众对政府和媒体的信任。群体性事件作为特殊性社会事件,具有极高的报道价值,公众对于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好奇心强、迫切性高。传统媒体此时应在政府配合下,对于信息的传播要做到及时高效、真实全面,及时了解社会舆论动向,对于未经证实的舆论,要及时辟谣并作积极引导,从而有效缓解公众不安情绪,同时也增加了公众在社会事务上的参与度和社会责任感。
(三)突破束缚,与时俱进
媒体报道要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顺应时代变化一改往日死板的报道方式,信息传播方式更应该与时俱进、因势利导。可具体表现为:扩展传播途径、适当的舆论分析、全方位多角度报道、加深对群众的关怀等。从而不断提高公众对于政府和媒体的认可和信任,增强其二者的权威。
(四)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显然,媒体作用的良好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态度。我国在新闻报道方面没有相关制度作保证是一大缺失。鉴于我国新闻报道现状,健全相关新闻报道制度也成为政府和媒体应对的当务之急。制度的保障才是明确职责的前提。
三、小结
综上所述,媒体对于群体性事件的报道任重道远。对于社会环境以及传播途径的变化,媒体行业之于群众性事件的报道应同政府积极协商,进一步增强报道的质量,明确本行业社会责任与认知,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发挥媒体的积极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