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分析
2018-03-27王佳
王 佳
[本文系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4YB015);兰州市社科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7-032D)]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研究概述
近年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研究的范围不断拓展,涉及平面媒体传播、电子媒体传播、新媒体传播、数字化传播等,也有丰富的个案实例研究。研究表明,现代社会传播情境下非物质文化的流变和生存呈现出新的样貌,集体价值身份与个体审美价值的二元对立是传播机理的实践症结。研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传播不足;大众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模糊,传播中存在隐性偏向。新媒介的兴起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作为一种全新的公共领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与发展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与平台。但是,数字媒介更有利于弱语境文化的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中存在形成新的文化霸权的危险。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研究重视“点”的描述,甚于重视“面”的建设,研究的系统性和连贯性不够。一是研究的理论体系尚不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不仅是一个自律的体系,更是一个关系性的网络”的研究前提把握不力。二是研究滞后于传播实践,未能提供可行性较强的指导方略。三是研究缺乏必要的关联性和深入性,大多在具体的技术层面上简单重复。
因此,关注网络环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以计算机科学的精确方法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社会行为,能够从更接近本真的视角揭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规律。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的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的目标是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现状的准确把握,深入分析研究对象的传播生态,在此基础上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模式、传播系统建构的有效途径,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大众平台。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中一直存在传播主体界定不清、环节职责不明、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缺乏制度性和长效性的保障以对文化遗产保持持续性的关注;而新媒体技术发展迅速与相应管理法规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现象。
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情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现状。了解它的实际效率和环境状况,发现传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产生偏差的原因。(2)网络环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模式与系统。探索大数据环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有效主体、传播的有效途径、传播内容、传播的目标受众、传播效率及考量标准、影响传播的主要社会因素等,建立合理的传播机制。(3)网络环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社会平台建设。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实践系统化、常规化、持久化。(4)网络环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生态。考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社会土壤,增强其发展的文化自觉性与文化自信心。
三、大数据语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的三个方面
大数据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环境业已发生深刻变化,如何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在社会环境和精神领域中的建构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究的问题。
基于大数据语境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系统框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大众传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就传播内容而言,传媒本身的素质决定着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大众媒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中的传播方向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化和丰富的命题。
(2)数字媒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就传播主体而言,数字媒介创造的无限开放的“媒介情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主体摆脱了现实的约束,传播是“我—你”的传播,是本相和自由的传播。就传播途径而言,“数字传播+移动传播”的模式建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人际化的时空观。就传播原则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基本原则体现在民间文化的知识性和人际交流的特质上。大数据环境中信息的传播是以个人的关系网络(或者说社会网络)为渠道,人际网络成为社会传播的“基础设施”;人际传播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外在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的生活母体。
(3)网络社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就传播理想而言,互联网通讯技术为不同社群的认同和联谊提供了机会,并且实现了能够共享同一人文环境的“虚拟社区”。构筑一个媒介学者霍华德·莱恩格尔德所倡导的意义共享的“网络社区”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及其研究不懈追求的理想。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的要素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必须具有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传播机制,在大数据传播情境中,各种新型传播媒介加快了文化传播速度,客观上能够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发展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媒体传播中具有虚拟性与公共性、交互性与综合性、开放性与自由性的特征;充分运用新媒体,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并创造多姿多彩的新媒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完善人文交流机制,创新人文交流方式,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多种方式展示中华文化的精髓与魅力,加强对传统技艺文化等的保护与深入开发、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新、推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世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传播策略。在大数据应用的网络情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播、弘扬如何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如何与新媒介传播相适应,以敦煌艺术为代表的博物馆及文化遗产地的数字化工作为此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的建构中,政府承担着管理者、传播者、社会环境的缔造者等多重重要角色,网络数字技术的发达使政府不但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主导职责,更面临亟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数据意识”等问题;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利用数字技术记录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探索“互联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行性模式等,是公共管理视野中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的有益尝试。
“十三五”规划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振兴传统工艺,传承发展传统戏曲。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扶持民间文化社团组织发展”的表述,再次强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亦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为基调。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中,既有制定政策的宏观职责,也有培养人才、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的中观职责,还有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产业发展的具体职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的建构归根到底是对传播中“人”的因素的深入考量,其产业化发展中领军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是核心环节,领军型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特殊要求、以何种方式培养领军型人才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能与使命。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的建构还需要基本的社会环境保障,“法治”为此保驾护航。从日本《传统工艺品振兴法》的传播效果来观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象传播现实与发展趋势,探索适宜的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中子系统的相互关系、运行机制、运行效率等的影响,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中的活态传承提供有益借鉴。
五、丝绸之路染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的个案分析
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极具代表性的丝绸之路染缬(以下简称“丝路染缬”),曾在中外文化贸易交流的重要通道上构筑起古代染缬文化艺术交汇的中心,特别是在汉唐时期形成了庞大的中国染缬文化传播体系。丝路染缬是丝路多元文化传播、碰撞、交融的典型代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中具有鲜明艺术风格的重要传播内容和符号象征;它承载着丝绸——中华文化价值传播的重要载体与具象,在传播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再次远播的历史使命,具有文化继承研究的重要意义。在网络环境中,丝路染缬的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创意创新等多维创新机制将充分启示与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活力。
依托国家政策和产学研背景,“十二五”期间丝路染缬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和传播体系初步建成,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上的文化亮点。“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发展进入重要拐点,同时文化产业全面进入大数据时代,数字科技必将打破传统的产业布局,经历解构、融合和升级,从“增量扩充”转向“存量优化”;同时数字科技也将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打破现有的空间布局,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市场资源配置,并最终参与国际化竞争。以丝路染缬文化创新平台的实践为基础,探讨未来如何通过数字化建设,在更大市场空间和国际范围内实现资源高度整合,发挥协同创新力,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的产业内化升级和国际市场运作提供理论支撑。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导思想;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重视“传统工艺”振兴,重视文化产业高端人才培养,高校因其具有先天的教育、科研、社会服务优势,在传承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天然地延伸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中。高校具有在素质化教育改革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能够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研究与传播平台、教育传承体系建设。
六、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发展创新过程中,不但具有认同感和历史感,还促进了文化多样性,激发了人类的创造力。在信息社会、后工业社会,突出服务和体验从本质上反映出基于物质生产的“非物质”生成才是商业开发的重点,它以“人”为中心,关注人性化需求,强调“人与非物”的关系,研究人与人、人与环境、效益与社会的协调。而大数据向社会生活各个角落渗透的同时,也深刻影响了商业信息传达的方式,传统的物质生活秩序正在被信息社会重构,每个身处商业环境中的人都能够感受到把握消费市场的难度前所未有。面对新媒体技术带来的丰富矿脉,包括广告在内的商业实践和设计表达都在不断尝试和转换,以全新的方式与消费市场对话。这种新的变化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系统建构的社会生态,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过程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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