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若干综合性财政绩效指标的指向意义
2018-03-27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财政行为上落到实处,使规模越来越大、在国家治理和民生福祉方面作用关键的财政资金,使用讲经济效果、出财政绩效,分配讲法治、讲公开、促社会公正。以提高财政绩效为目标的财政管理和监督,成效如何,须做到心中有“数”。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主要用于具体支出项目评价。笔者认为,还有必要建立和使用评价全国或各地区财政绩效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在总体上反映出“公耗”规模、国民财富分配结构、财政分享性、制度性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节省力度等方面的综合绩效。
政府规模可以由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办公场所等多项指标衡量。政府规模与财政消耗规模显然是正相关的,财政绩效高不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规模是否合理,机构臃肿、“吃财政饭”的人员过多,政府机构圈更多地、建更多的楼堂馆所等具体现象与提高财政绩效的目标相冲突。政府规模产生的“公耗”,形成体制内的“吃饭财政”与“民生财政”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讲财政绩效,首先应科学评价政府规模、“吃饭财政”的合理性。当前,中国机构、人员构成具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特殊性。仅就人员构成而言,中国“吃财政饭”的不限于其他国家“政府雇员”的界限,行政与事业、编内与编外、干部与职工、全额拨款与享财政补助人员(如村干部)、党政群团协,都需要全面统计,准确反映政府规模。政府规模指标的指向意义在于,可以科学评价政府规模的合理性,找出冗余机构和冗员,发现哪些“公耗”属虚耗,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公共开支的科学性、绩效性提供依据。
在一定的创富能力之下,广义的政府收入与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存在冲突。有必要全面统计和公开广义的政府收入,包括税费收入、国有资产收入(国企、国有土地和其他国有资产收入)、社保收入(相当于其他国家的社保税),结合具体国情、国际对比弄清楚政府是不是“拿”过头了。政府收入绝不是越多越好,“富政府”花钱容易大手大脚,行使职能容易越界,显然是对绩效财政的严重威胁。
一些学者提出的GDP含金量,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的对比,也可以作为反映财政绩效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因为,财政绩效不只是具体项目的经济性、效果性,更要重视财政分配、国家治理的根本目标,财政绩效也应在提高居民收入,而非挤压居民收入上得以体现。我国GDP含金量在40%上下,与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60%的GDP含金量相比,中国还必须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的力度。
综合性的财政绩效指标还有很多,如科学测算出制度运行成本或称制度性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不直接用于创富,好的制度应该有利于减少人民创业、就业、生产、生活中的交易费用,降低交易费用要“精兵简政”,解决办事中手续多、制度性阻力大的问题。还有诸如公共服务的完备性、人民生态需求的满足。
财政绩效既要重视具体财政项目的绩效,也应能综合反映一届政府、一个地方“以财行政”的全局性成果。所以建立和推广综合性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