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霾期间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探讨
2018-03-27苏岚
苏 岚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工农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也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国内的生态环境持续变差的问题却更加突出,特别是北方主要工业城市冬季的空气质量恶化形势十分严峻,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的关注度也急剧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影响,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一,可见党中央把环境保护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环保部和各地方政府更是从2016年以来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政策,在全国范围内采取铁腕治理的方式以迅速提高环境质量,特别是采取各种方式减少雾霾的排放,提高冬季的空气质量。在建筑行业也采取了大量减排和治理措施,起到了积极效果,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1 治污减霾的必要性
空气质量的严重破坏,空气中PM2.5和PM10的居高不下,对该区域内的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因此而产生的各种病症比例不断提高,对空气质量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势在必行。
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中就包含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主要措施为抑制扬尘、减少排放、采取节能材料。一般都采取禁止涉土作业,洒水、雾喷、减少工地扬尘,减少空气中PM10及PM2.5的含量。经过今年的铁腕治霾的综合治理措施,全国的空气治理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西安和咸阳的空气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改善,蓝天的天数明显增多,群众的感受也十分明显。
2 工程建设领域治污减霾的主要措施
为了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西安及周边的地方政府采取铁腕治霾的决心,向空气质量宣战。工程建设领域治污减霾的主要措施就是抑制扬尘、减少排放。
西安市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的“6个100%”和施工围挡、出入口道路硬化与基坑坡道处理、自动冲洗设备安装与使用、远程监控安装和使用、清运车辆密闭、拆除过程使用专业降尘设施湿法作业、裸露地面与拆迁垃圾覆盖的“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扎实有效地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严格执行“禁土令”:规定每年冬防期间的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除地铁项目、市政抢险和抢修以外的建筑工地严格禁止一切涉土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被铁腕治霾办、通报存在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全市通报。
并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采取行政处罚的措施,约谈,诫勉谈话,纪律处分。
3 治污减霾措施与河道治理工程存在的问题
西安市的工程建设领域的治污减霾措施,其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主要针对房建项目设置。该措施与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特点存在一定的差异,完全采取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存在一些问题。
3.1 施工季节
水利工程特别是河道治理工程的最佳施工期为冬春季的枯水期,河道水量小,雨雪少,十分有利于土方施工。而夏秋季的汛期洪水较频繁,雨水较多,导致河道治理的土方工程施工困难。每年的10月中旬至来年4月中旬是河道来水量很小,雨雪少,土壤的含水量一般也较好,十分利于河道河堤的填筑。而治污减霾的“禁土期”恰好与河道治理的最佳施工期一致,根据工程建设领域治污减霾的要求,导致河道治理工程在此最佳施工期无法施工,而夏秋季的其余时间不宜施工,造成河道治理工程工期拖延。更重要的是河堤如果在汛期前没有填筑完成,第二年的洪水来临时,因为河道存在没有封闭的缺口,将会对河堤的安全度汛形成很大的隐患,给周边的人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
3.2 绿网覆盖
河道河堤的填筑一般采用分层填筑,每层厚度控制30 cm左右。采取挖运土、推平摊铺、机械碾压的施工工序、完成后再按照此工艺不断循环,直到填筑至设计高程。期间基本不停歇,也没有太多间隔的时间采用绿网覆盖。
3.3 湿法作业
河堤土方填筑施工必须在合适的含水量情况下才能保证河堤的填筑质量,如果含水量偏大无法保证土方填筑的干密度,导致密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而用于湿法作业的雾炮机喷雾和洒水车洒水抑尘,会使部分的水份进入需要填筑的土壤中,增加土方了含水量,持续采取湿法作业将无法保证河堤工程的填筑质量。
3.4 围墙与场内道路
河道治理工程一般都线长面广,往往都是几公里至几十公里以上,如果采取全区域的围墙封闭和施工场内道路硬化,围墙和场内道路的工程量将很大,将会增加较大的工程造价。对于一些中小流域的河道治理工程,此费用将可能超过河堤填筑本身的工程造价。另外,河道治理工程单位长度的河堤填筑施工工期较短,半个月左右就能填筑完成,围墙和道路就将失去作用,不能有效的发挥治污减霾的作用。后期还将对围墙和道路进行拆除,又将产生扬尘污染。
3.5 洗车设施
河道治理工程的土方一般情况下均为场内土方倒运,施工车辆很少出入施工区域,洗车设备在河道治理工程中相对应用的较少。
4 治污减霾的费用
工程建设领域中,工程定额和建设管理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列入治污减霾的相关费用,治污减霾的部分措施费用被建设方列入文明施工的费用要求实施。西安市政府采取建设领域的铁腕治霾的措施后,治污减霾的相关费用增加较多,施工单位普遍反映增加工程建设成本,现场实施的积极性不高。工程建设管理的具体过程中施工单位经常与管理方产生费用争议,导致治污减霾的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今年,西安市政府出台具体政策,在建筑行业中增加治污减霾的费用,按照建筑工程建安造价的0.4%计取治污减霾费用,很好的解决了这一争议。目前,建筑行业的治污减霾各项措施相对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的减霾效果。
目前,位于西安及咸阳区域内的河道治理工程并没有出台针对水利工程实际情况的治污减霾费用的相关政策,参照建筑工程的治污减霾费用计取。由于河道治理工程和建筑工程性质不同,建筑工程的基坑土方施工完成后,全部为混凝土和钢筋等非涉土作业,同时建筑一般都为立体作业,单位面积上工程造价相对较大,因而单位面积治污减霾措施的相关费用相对较高。而河道治理工程基本全部为土方工程,其单位面积的工程造价也相对较小,使得其单位面积上治污减霾措施的相关费用也小。目前,河道治理工程按照建安费用的0.4%费用标准作为治污减霾的费用,经测算该费用无法满足按照河道治理工程治污减霾措施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
5 河道治理工程治污减霾的建议
5.1 治污减霾措施
1)建议充分考虑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季节的特点,允许“禁土令”期间河道治理工程的正常施工,确保河道防汛安全,减少安全隐患。
2)建议做好施工开挖区域、运输道路、填筑区域的洒水降尘工作,建议采用移动雾炮机不断喷雾,减少扬尘,但必须充分做好填筑土料的含水量控制。
3)建议不设置河道治理全区域周边的围墙,只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增加大门和部分围墙,出入口增加部分道路硬化并安装冲洗设备,场内道路修复平整,经常洒水,不采用硬化措施。
4)建议对场内的零星土堆采用绿网覆盖,正在施工的工作面和开挖面不采取覆盖措施,在主体工程完工后或工程长期暂停后可以全部采用绿网覆盖,减少扬尘。
5.2 治污减霾费用
为了保护蓝天,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建议水利行业的主管部门尽快研究出台适合水利行业的治污减霾相关治理措施,增加治污减霾措施的相关费用,确保治污减霾费用到位,提高施工单位参与治污减霾的积极性,工程参建单位全员都做好治污减霾工作。
6 结语
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尽快研究,明确在治污减霾“禁土令”期间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在水利工程概算的环保工程费中增加治污减霾费用计取标准,以便河道治理工程在治污减霾“禁土令”期间能顺利推进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