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监督要激活“沉默的大多数”的力量
2018-03-27本刊评论员
研读有关基层财政问题的一组论文和调研报告,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乡镇财政工作是“麻雀虽小,肝胆俱全”,与上级财政相比,财政“吃紧”的程度、财政问题的复杂程度、财政工作的繁琐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财政管理和监督的能力以及人员配置被形容为“小马拉大车”是非常准确的。
乡镇作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预算决策与编制、财政收支、财政管理监督等职能样样不可缺少,保收入、保民生、保运转、保吃饭(工资)、防风险等财政责任同样要承担,扶贫攻艰、乡村振兴、农业补贴、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危房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农村社保、农村经济组织“三资代管”等工作千头万绪。财政分配程序、实际操作、财政职能的履行、各项具体的财政工作(包括乡镇特有的财政工作),都需要有效的财政监督来保障。乡镇财政监督这匹“小马”责任不轻,负载颇重。
当前,经济下行风险较大,乡镇财政收入不稳定、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却不断增加,普遍存在财政“吃紧”、对转移支付过度依赖问题,很多乡镇保障民生支出、保障公职人员工资待遇、保障基层政府运转开支、保障债务本息支出尚存困难,更遑论建设和发展投入。这说明目前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风险居高,乡镇财政监督的重要性更加突出。除了加快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步伐,解决财权过度上缴、事权过度下移的问题外,必须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提高乡镇财力物力配置的科学性,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清理规范乡、村财务,杜绝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侵占财政资金等行为发生。
乡镇财政监督失位缺位问题与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不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机制不畅和环境不优有关,也与长期以来重城轻乡的权力分配和利益格局有关。笔者认为,加强乡镇财政监督,改变“小马拉大车”的现状还要树立“大监督”的理念,通过上级监督力量的下沉、乡镇财政部门职能的回归、社会监督特别是相关利益主体监督的激活来完成。
笔者特别强调财政监督要重视激活社会力量的监督,这在财政分配终端的乡镇这一层次更显其必要性。乡镇财政部门相应力量的配备、监督人员素质的提高都是必要的,但其必然受制于监督成本与监督绩效的对比,行政体系内搞“人海战役”、“多龙治水”效果并不好,也无法解决代理问题。乡镇财政收支的特点是量小面广、头绪繁多、情况复杂,不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不重视直接的利益主体的诉求,不可能搞好乡镇财政监督。我们要相信群众的力量,相信群众的公义之心。更要直面现实,相信相关财政利益主体的切身体验,相信利益与利益相竞争的规律,让“沉默的大多数”即乡镇民众发声,反映其体验、诉求,对利益受损者提供权利救济。
乡镇居民以农民为主,普遍存在“知识和信息的贫困”和“权利的贫困”问题,形成“沉默的大多数”。要特别重视乡镇财政透明度,兑现群众的财政知情权,让群众知晓自身权利义务,使群众敢言能言。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乡镇财政监督“独木难支”、“小马拉大车”的局面,促使人人尽责,使每一个人的财政利益得到维护,乡镇财政得到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