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能在冬天坚持早起?
2018-03-26
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起。”因为这是每人每日所做的第一件事,这一桩事若办不到,其余的也就可想。记得从前俞平伯先生有两行名诗:“被窝暖暖的,人儿远远的……”在这“暖暖……远远……”的情形之下,毅然决然地从被窝里蹿出来,尤其是在北方那样寒冷的天气,实在是不容易。正因其不容易,所以那个举动被称为“开始做人的第一件事”。偎在被窝里不出来,那便是在做人的道上第一回败绩。
历史上若干嘉言懿行,也有不少是标榜早起的。例如,《颜氏家训》里便有“黎明即起”的句子。至少我们不会听说哪一个人为了早晨晚起而受到人的赞美。祖逖闻鸡起舞的故事是众所熟知的,但是我们不要忘了祖逖是志士,他所闻的鸡不是我们在天将破晓时听见的鸡啼,而是“中夜闻荒鸡鸣”。中夜起舞之后是否还回去再睡,史无明文,我想大概是不再回去睡了。黑茫茫的后半夜,舞完了之后还做什么,实在是不可想象的事。前清文武大臣上朝,也是半夜三更地进东华门,打着灯笼进去,不知是不是因为皇帝有特别喜欢早起的习惯。
西方谚语亦云:“早出来的鸟能捉到虫儿吃。”我们人早起可有什么好处呢?我个人是从小就喜欢早起的,可是也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只是我个人的习惯而已。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习惯,可是并不说有这好习惯的人即是好人,因为这习惯虽好,究竟在做人的道理上还是一桩比较小的事。
我小时候上学,躺在炕上一睁眼看见窗户上最高的一格有了太阳光,便要急得哭啼,我的母亲匆匆忙忙给我梳了小辫儿打发我去上学。我们的学校就在我们的胡同里。往往出门之后不久又眼泪扑簌地回来,母亲问道:“怎么回来了?”我低着头嚅嗫地回答:“学校还没有开门哩!”这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我现在想想,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性急。到如今,凡是开会或宴会之类,我还是很少遲到的。我觉得迟到是一件很可耻的事。
有人晚上不睡,早晨不起。他说这是“焚膏油以继晷”。我想,“焚膏油”则有之,日晷则在被窝里糟蹋不少。他说夜里万籁俱寂,没有搅扰,最宜工作,这话也许是有道理的。我想晚上早睡两个钟头,早上早起两个钟头,还是一样的,因为早晨也是很宜于工作的。我记得我翻译《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的时候,就是趁太阳没出的时候搬竹椅在廊檐下动笔,等到太阳晒满半个院子,人声嘈杂,我便收笔,这样在一个月内译成了那本书,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愉快的。我在上海住几年,黎明即起,弄堂里到处是哗啦哗啦地刷马桶的声音,满街的秽水四溢,到处看得见横七竖八的露宿的人——这种苦恼是高枕而眠到日上三竿的人所没有的。有些个城市,居然到早上九点钟街上还没有什么动静,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行经其地如过废墟,我这时候只有暗暗地祝福那些睡得香甜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昨夜做了什么事,以至于今天这样晚还不能起来。
我如今年事稍长,好早起的习惯更不易抛弃。醒来听见鸟啭,一天都是快活的。走到街上,看见草上的露珠还没有干,砖缝里被蚯蚓倒出一堆一堆的沙土,男的女的担着新鲜肥美的蔬菜走进城来,马路上有戴草帽的老朽和女清道夫,还有无数的青年男女穿着熨平的布衣精神抖擞地携带着“便当”骑着脚踏车去上班——这时候我衷心充满了喜悦!这是一个活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的世界,这是生活!
要此心常常摄持。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起,也是着眼在那一转念之间,是否能振作精神,让此心做得主宰。其实早起晚起本身倒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利弊,如是而已。
(选自梁实秋《我把活着欢喜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