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规模分布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研究
2018-03-26汪增洋吴慧梓
汪增洋,吴慧梓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蚌埠,233030
1 相关研究与问题提出
不同规模等级的城镇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城镇规模分布结构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城镇体系功能发挥和区域竞争力提升。科学认知区域城镇规模分布结构特征及其变动趋势,是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从理论上看,金字塔型的城镇规模分布体系即城镇规模大小与城镇规模位序遵循位序规模法则(齐普夫法则),能够实现资源空间配置的帕累托效率,是理想城镇规模分布的最优状态[1,2]。一些学者利用齐普夫法则在全国层面考察了中国城市人口规模分布特征[3-7],如张亮靓和孙斌栋通过跨国实证分析考察了国家规模对城市规模分布的影响[8]。还有一些学者研究了中国一定区域内的城镇规模分布问题,如陈超霞等对比研究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的城市规模分布变动特征[9],杨洋等系统比较了环渤海湾地区三大城市群城市规模时空动态特征[10],王振坡等分析了成渝地区的城镇规模变动特征[11]。城镇化是乡村聚落逐渐转变为城镇聚落的过程,齐普夫法则在一定程度上也适于描述村镇规模分布。一些研究将小城镇纳入城镇规模分布的研究之中,如黄亚平和刘凌云利用齐普夫法则研究了湖北省县域城镇规模分布特征[12],李小建等利用齐普夫法则,使用巩义市1929—2013年的村庄数据研究发现,高位序村镇聚落的人口规模还有较大增长的空间[13]。现有绝大多数关于城镇规模分布的研究将小城镇排除在外,事实上,将小城镇纳入城镇规模分布的研究之中,对于地区城镇规模优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安徽省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获得了快速发展,2004—2017年,城镇化水平由33.14%快速提高到53.49%。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律,城镇化水平达到50%后城镇化仍处在加速发展阶段。因此,研究安徽省城镇规模分布变动特征及其趋势,对于进一步促进安徽省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已有的关于安徽省城镇规模分布的研究将县级市或小城镇排除在外[14,15],导致不能全面揭示城镇规模分布变动特征及其趋势。本文使用城市城区人口数测度城市规模,使用县域小城镇人口数据考察安徽省小城镇的规模分布特征,能够更准确地考察城市规模分布的变动特征。
2 研究方法和数据
2.1 研究方法
2.1.1 城市首位度
城市首位度反映了区域内的最大城市在城镇体系中的地位。杰斐逊(M.Jefferson)提出的城市首位度规律认为,一个经济体的首位城市总要比第二位城市大很多。基于城市首位度的2位城市指数(S2),后来的学者提出了4位城市指数(S4和11位城市指数(S11)。按照城镇位序规模分布规律,理想的状态是2位城市指数为2,4位城市指数和11位城市指数应为1。不同城市首位度指数表达式如下:
(1)
其中,s2为2位城市指数,s4为4位城市指数,s11为11位城市指数,p1、p2、p3…p11分别为第1、2、3…11位城市规模。
2.1.2 位序规模分布法则
齐普夫定律(Zipf Law)认为,一个成熟经济体的城市规模分布服从位序规模分布,即城市规模与该城市规模位序的乘积等于首位城市规模,一般表现形式和对数形式是:
(2)
其中,TP和TR分别代表第i城市人口规模和序位,TP1为首位城市的人口规模。q为齐普夫指数,其大小衡量了城市规模分布的均衡程度,q接近于1,表示城市规模分布符合位序规模齐夫定律,q>1,表示高位序城市发育更加突出、低位序城市发育不够突出,q<1,表示城市规模分布较为均匀,即较低位次的中小城市较多,较高位次的大城市不突出。
2.2 城镇规模测度和数据来源
大多数城市市辖区包含了大量的农村地区,使得用市辖区常住人口测度城市人口规模会高估城市规模。中国城市人口中有大量的外来农业流动人口,使得用市辖区非农人口户籍测度城镇人口规模必然低估了城市规模。因此,用市辖区非农人口或常住人口测度城市人口规模都存在较大的偏差。比较来看,用城区常住人口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城市人口规模(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划分城市规模,小城镇人口规模用镇区人口规模测度。安徽省22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城区人口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小城镇镇区人口数据来源于新近出版的2016年《中国县域经济统计年鉴(乡镇卷)》。
3 安徽省城镇规模分布特征
3.1 城市首位分布特征
从表1可以看出,2006年,2位城市指数(S2)、4位城市指数(S4)和11位城市指数(S11)低于理论值2、1和1,反映出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期,经济活动空间分布表现为低水平均衡状态,经济集聚程度低、城市首位度小。随着安徽省经济快速增长,(2006年、2010年和2015年)2位城市指数(S2)、4位城市指数(S4)和11位城市指数(S11)都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反映出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地区增长极的极化作用使得城市首位度不断提高。2015年,安徽省2位城市指数远大于2,4位城市指数大于1,但11位城市指数仍远小于1。11位城市指数还小于1,表明首位城市相对整个城市体系来说规模仍比较小。2位城市指数远大于2和4位城市指数大于1,表明安徽省第2、3、4位城市规模增长相对于首位城市增长较慢,第2、3、4位具有较大的规模提升潜力。
表1 安徽省城市首位度指数
3.2 城市位序规模分布特征
利用城市位序与规模之间的双对数线性模型(公式2),实证分析安徽省22县级及以上城市2006年、2010年和2015年城市位序规模分布特征及变动趋势。结果表明,2006年、2010年和2015年,安徽省城市规模与其位序高度相关,方程回归系数在0.9以上,城市人口规模分布符合位序规模分布规律(表2)。齐普夫指数q值小于1,表明安徽省城市规模分布比较均衡、大城市规模偏小,城市体系发展尚未成熟。2006年、2010年和2015年齐普夫指数上升,表明城市规模等级系统处在向理想的帕累托状态演变阶段,大城市将进一步快速发展。
表2 城市规模位序规模分布拟合结果
注:*、**、***分别表示1%、5%、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中为标准误。
进一步从城市位序规模的散点图和拟合曲线可以看出(图1),第2、3、4序位城市的分布位于拟合曲线下方,与拟合的理论值相比偏小,2006年、2010年和2015年,首位城市合肥规模提升最快,而第2、3、4序位城市规模提升较小,造成了2015年2位城市指数(S2)远大于2,4位城市指数(S4)大于1,但11位城市指数(S11)远小于1。首位城市合肥规模快速扩张,与安徽省处于城镇化加速阶段、经济非均衡发展倾向明显相关,与大城市超先增长规律一致。安徽省人民政府顺应大城市超先增长规律和地区经济非均衡发展规律,积极推动合肥优先发展,打造合肥经济圈也是其重要原因。国家积极推动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发展和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并规划合肥作为与南京、杭州同等地位的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进一步加速了近年来合肥城市规模快速扩张。
首位城市合肥的城市规模快速扩大,导致增长极的回流效用增强,对邻近合肥的第2、3、4序位城市芜湖、淮南、蚌埠城市人口规模扩大产生了抑制作用,从而导致2006年、2010年和2015年2位城市指数(S2)和4位城市指数(S4)快速上升。距离合肥增长极较远的皖北中心城市淮北和阜阳城市规模增长也较为缓慢,与长时间以来皖北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增长速度较慢有关。所以,安徽省应该促进合肥与芜湖、淮南、蚌埠等第2、3、4序位城市之间的联动协调发展,降低首位城市发展对其他中心城市的抑制作用;积极扶持经济落后的皖北地区发展,增强皖北中心城市与地区经济发展互动作用。
3.3 县域城镇规模分布特征
由图1可知,宁国、天长、界首、明光、桐城等县级市位于城市位序规模拟合曲线下方,与拟合的理论值相比明显偏小,地级市城市规模与县级市城市规模存在着明显的“断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经济对县域经济的回流效应过大、涓滴效应较小,增强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县城城市规模也是优化安徽省城镇等级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利用2015年安徽省县域小城镇(包含县城)的镇区人口,使用城镇位序与规模之间的双对数线性模型进行拟合。从图2的拟合结果可以看出:城镇规模较大的一些县城位于城镇位序规模拟合曲线下方,与拟合的理论值相比偏小,表明一些规模较大的县城规模仍然偏小,应促进一些成长潜力大的县域加快发展、培育一批中小城市;同时,一些规模较小的小城镇也位于城镇位序规模拟合曲线下方,由于安徽省小城镇数量较多、规模普遍偏小,因此,应对这些小城镇进行合并处理以优化县域城镇体系。
图1 安徽省城市序位规模分布 图2 县域小城镇序位规模分布
4 安徽省城市规模分布变动趋势和优化思路
4.1 安徽省城市规模分布变动趋势
从表3中安徽省与江苏省的城镇规模等级体系的对比结果可以发现:(1)合肥与同样是长三角副中心城市的南京相比,合肥城市规模还远小于南京;(2)与江苏省相比,安徽省Ⅱ型大城市数量少,且城市规模偏小,中等城市规模与江苏省差异不大,但数量较多;(3)安徽省Ⅰ型小城市主要为地级市,而江苏省Ⅰ型小城市都是县级市,安徽省县级市主要为Ⅱ型小城市,表明安徽省迫切需要促进一些县级城市发展。因此,从和江苏省城市规模分布的比较上看,安徽省将来应重点促进大城市和县级小城市发展。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提出:实现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500万以上城市1个,300万~500万的城市1个,200万~300万的城市4个,100万~200万的城市8个,50万~100万的城市3个,20万~50万的城市5个;规划20万~50万的县城40个,10万~20万的县城7个,5万~10万的县城6个,700个左右小镇。2015年合肥城市规模为378万人,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2030年城市规模可达到500万人以上。2030年要实现200万人以上的城市5个的目标存在很大的发展压力, 因为具有发展成为200万人以上规模的芜湖、淮南、蚌埠、淮北、阜阳2015年的人口规模远小于200万。 2015年,安徽省大多数县城规模都在10万人以下,2030年要实现20万以上县城40个也存在较大压力。所以,从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目标上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应加快大城市发展和县级城市发展。
表3 2015年安徽省与江苏省城镇规模等级体系比较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6》。
4.2 安徽省城市规模分布优化思路
基于以上分析结论,未来一段时间内,按照《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的构建“一圈一群两带”的城镇化空间模式,推进城镇化发展要以“一圈一群两带”的中心城市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协同发展、形成区域增长极为重点,以加快安徽省第2、3、4序位城市发展和进一步提升合肥首位城市规模,促进大城市快速发展。2016年11月,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支持合肥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支持芜湖加快建成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支持蚌埠建成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通过合肥、芜湖、蚌埠等大城市的快速发展,推动合肥都市圈继续发展,进而在安徽的江淮之间形成江淮城市群,从而起到连接皖江城市带、皖北城市群的作用。江淮城市群的形成,不仅有利于安徽省地区间协调发展,增强安徽省在全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竞争力,而且能够提升合肥都市圈对蚌埠、阜阳、黄山、安庆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增强中心城市对县城和县域经济发展带动能力,促进一些发展潜力大的县城规模快速提升,实现县域城镇体系优化。
5 结论和建议
5.1 结 论
利用安徽省22个县级以上城市的城区人口数据和县域小城镇人口数据,研究城镇规模分布变动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结果表明:(1)安徽省城市规模分布的齐普夫指数始终小于1,加快大城市发展仍然是城镇化发展的主要方向;(2)合肥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导致安徽省城市首位度已明显偏高,加快第2、3、4序位城市发展成为优化城镇体系的重点;(3)与江苏省首位城市南京相比,安徽省首位城市合肥城市规模仍然偏小;(4)安徽省县域城镇规模结构处于均衡状态,规模较大的县城规模仍然偏小。
5.2 建 议
优化安徽省城镇等级体系的政策建议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安徽省城市首位度已明显偏高,应加快推动第2、3、4序位城市芜湖、蚌埠、淮南的发展;第二,与江苏省首位城市南京相比,安徽省首位城市规模仍然较小,应通过强化首位城市与第2、3、4位城市协同发展来促进大城市快速发展;第三,加快推动一些增长潜力大、经济实力强的县城快速发展。第四,通过安徽省“一圈一群两带” 模式的中心城市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协同发展,形成区域增长极,实现合肥都市圈继续发展,进而在安徽的江淮之间形成江淮城市群。江淮城市群的形成,能够起到连接皖江城市带、皖北城市群的作用,提升合肥都市圈对蚌埠、阜阳、黄山、安庆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带动作用,促进安徽省地区间协调发展和城镇体系优化,以及增强中心城市对县城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促进一些发展潜力大的县城规模快速提升,实现县域城镇体系优化。最后,推动一些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强的县实施“县改市”,以促进安徽省中小城市发展。从1983年到2017年,江苏范围内共发生撤县设市32例,2017年的百强县名单中,江苏上榜的25个县绝大多数是县级市,由此说明撤县设市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地区城镇化发展方面,要进一步释放合肥都市圈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六安、淮南、滁州等城市的带动作用,促进定远、肥东、肥西、长丰、庐江、霍邱等县城快速发展成为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重点推动皖江城市带和蚌淮城市带地区一体化发展,为中心城市芜湖、蚌埠的发展提供更大市场腹地。通过芜湖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马鞍山、铜陵、安庆等城市的带动作用,促进沿江的无为、和县、枞阳、当涂、桐城、怀宁等县城快速发展成为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通过蚌埠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淮南、宿州等城市的带动作用,促进沿淮的凤阳、凤台、怀远、五河、寿县等沿淮县城快速发展成为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推动皖西北中心城市阜阳辐射能力提升,促进太和等县城快速发展成为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