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的应用与探讨
2018-03-26盛浩
盛 浩
(长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湖南 长沙 410000)
1 概述
房屋工程质量关系到房屋后续使用效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提高房屋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随着新时期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健全,质量监督工作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房屋适用性、安全性不断提高的要求,做到工作重点明确、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技术先进、措施合理,从而有效提高工程质量。
2 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
依据是否形成工程实体质量,质量监督管理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前、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竣工后的质量投诉处理。其中,第一阶段的管理重点是依据设计施工图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规范提出监督要点,第二阶段的管理重点是监督各责任主体方建设程序及抽查现场实体工程质量,第三阶段主要处理协调工程投入使用后业主投诉的相关质量问题。
2.1 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施工前的监督主要是依据设计施工图、勘察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施工、监理三方技术交底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重点审查相关工程资料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之处,若有应通过限期整改、经济处罚、诉诸法律等途径解决,以消除后续实体施工的质量隐患。
2.2 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主要监督工作应围绕分部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和检查各责任主体方质量行为是否规范两方面,开展工程全过程闭环监督管理。这一阶段的质量监督是形成最终实体工程质量最重要的环节。比如地基基础一旦发生不均匀沉降将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主体结构发生混凝土等级不达标等质量问题将难以返工修复,因此,该阶段的质量监管将决定工程最终质量和安全性能。相关检查工作应以相关规范条文要求、准确可靠的测量仪器协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2.3 竣工后的质量问题投诉处理
竣工后的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是协调各方在所建工程投入使用后应承担的责任。房屋单位工程建设完工后应监督各责任主体方进行验收交付,未达到规范标准质量要求的相关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对交付后业主所投诉的质量问题责令责任方进行整改,重新予以验收后再交付使用。
3 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措施
根据质量监管工作的特点,结合目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提出以下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1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强化综合执法联动监督、随机抽查监督执法的管理模式。包括建立信息公开和共享体系;区市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加强抽查结果,发现问题后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引导参建方的质量行为,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2)规范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主要工作有:完善施工许可工作;现场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依法依规处理不良行为;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通过整合受理、验收、备案三个环节的闭合工作,形成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工作流程,规范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3)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制。
建立工程质量追责制度,避免出现责任真空现象。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人,确保后续使用中的跟踪服务有人负责。必要时可根据已发生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的处罚。
4)加强工程备案管理。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竣工工程常因众多外在因素的影响而不能及时备案。针对这种情况,应督促施工方按验收要求提前做好消防验收、规划许可等准备工作,并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对于未获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工程,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或交接程序。
3.2 明确监督管理工作对象
1)对参建各方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三方的质量行为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对于建设方的监管,主要是审查建设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质监手续、施工许可证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对监理机构、施工单位的监管主要有: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状况;建立责任制;监管见证取样;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质监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平也是有效监管的重要方面,应制定培训计划对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实行考核后持证上岗制度。
2)实体结构质量的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工作的关键是严格按规范要求检验工程实体结构的质量。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制定监督方案,确定监督控制点,经检查未达标者不予批准施工方进入下一项施工流程。第二,强化实体结构的质量检测,尽量做到监控实时。第三,合理规划随机抽查的方式和频次,提高问题隐患发现率。
3.3 加强质量监督执法
1)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鉴定。
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是保证工程整体质量的关键,应严格按照程序执行。通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实现鉴定结果的公开和公正性,并将鉴定结论作为质量验收及后续处理的依据。工程质量鉴定的对象主要是存在质量纠纷、事故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的工程。
2)加强检查执法力度。
加强检查执法工作力度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运用多样化检查方式,适度增大检查覆盖范围和内容;加大建筑材料的检查力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参建各方进行监督和指导,提高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
3)加强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应重点关注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通病和顽疾,依法依规采取专项治理措施。比如,对于预拌混凝土的检查包括:考核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检查搅拌站的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坍落度、混凝土取样抽检、观感质量等,以保证工程的总体质量。
3.4 规范质量问题投诉处理
工程质量投诉常集中于房屋漏水、开裂为主的房屋质量问题上。近年来质量投诉问题增多的原因较为复杂,质量监督管理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也难以保证暴露施工中存在的全部问题,事后质量投诉处理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大部分用户对质监部门职责不了解,易将质量监督部门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混淆,导致质量监督部门承担了超出职能范围的责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由于职能所限,质量监督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管理:第一,加强相关投诉处理工作人员责任心及服务意识,规范投诉处理运行机制;第二,加强事前控制,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加强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第三,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落实建筑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第四,实行房屋质量不良行为公示制度。
4 质量监督管理系统需求的探讨
针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部分手段比较落后,不适应当前发展的一些现象,有必要结合互联网技术开发质量监督管理软件系统,以促进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国内已有少量单位开始了这方面研究,下面结合工作需求阐述新系统的关键需求,以供开发人员参考。
4.1 网络化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为了加强政府政务公开,改进和完善政府面向社会的服务职能,应逐步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功能:
1)网络办公管理功能:具备建设工程项目报监、调配监督任务、计划安排、报表统计的功能;可实时接受现场监督信息及各环节质量数据上传并存储;具有数据筛选功能以便及时发现质量问题。
2)现场监督管理功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可通过手持式客户端进行现场处理。比如,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并将信息同步录入系统。
3)信息查询功能:可查询工程涉及单位的基本信息,可实时查询工程相关的资料问题、实物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记录单,也可了解监督处理过程如整改通知记录、质量事故处理,以及竣工验收资料等方面内容。
4.2 与BIM技术结合的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BIM信息化技术的优点是可跟踪建筑施工的所有环节,可提供虚拟场景实时展现实体工程应达到的施工状态和竣工状态,便于全过程评估、回溯和控制,提高了监督管理的实时性和现场巡查的准确性。工程单位BIM信息化系统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功能:
1)施工单位BIM工程模型导入质量管理系统;
2)监督业务功能。可随时联网掌握工程进度,是否完成相关管理审批程序;
3)监督巡查功能。可实时调取当前施工阶段对应的虚拟场景进行现场比对,方便查找可能的质量问题和隐患;
4)数据信息互联接口。可与前述网络办公功能实现数据信息对接。
5 结语
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新形式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适应发展的趋势,把握好工作重点,贯彻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管理程序,建立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探索新的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