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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器中的上海记忆

2018-03-24王旭艳龚丹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8年3期

王旭艳 龚丹

摘 要:文章以上海闵行区博物馆收藏的一尊民国年间由上海总商会、上海县商会赠予法总领事韦礼德的银爵为引,在查证文献、列举事实的基础上,对法国驻沪总领事韦礼德在沪七年间的行为方式、处事态度进行了考证,实证了上海总商会、上海县商会对于韦礼德“公正和平”的高度评价。该银爵是一件铭刻着一段历史记忆、凝结着一份深厚友谊的重要物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纪念象征意义。

关键词:银爵;法总领事;韦礼德;上海总商会;上海县商会

上海闵行区博物馆收藏有一尊总长35厘米、口径23厘米、高22厘米、底径15厘米的银爵。该银爵体积较大,造型较为敦实,口部较直,鼓腹,饰有双耳,底部为高足,口沿外侧与底足边缘都雕刻有梅花纹饰,底款为“上海璉璋”。腹部的一侧镌有中文:“公正和平 法总领事韦礼德君荣归纪念 上海总商会上海县商会敬赠 民国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另一侧镌有英文和法文“A MONSIEUR WILDEN,CONSUL GENERAL DE FRANCE A SHANGHAI,Cordial souvenir offert par les 2,Chambres de Commerce chinoises de Shanghai,Le 17 Novembre 1924”。

据《申报》1924年11月18日记载,上海总商会、上海县商会(下简称两商会)于1924年11月17日下午举办欢送会,欢送法国驻沪总领事韦礼德归国。欢送会上,两商会向法总领事韦礼德赠送了镌有“公正和平”四字的银爵一尊[1]。“上海璉璋”[2]是民国时期上海洋装银楼“琏璋”的款识,由此基本可以认定,该银爵是两商会在琏璋银楼为欢送法总领事韦礼德而特别定制的。

韦礼德(韦尔敦,Henry Auguste Wilden[3]),法国外交官,生于1879年,卒于1935年。1900年来华并受职于北京京汉铁路,1905年返回巴黎,考入外交训练班,开启其外交职业生涯。1905年12月返华并先后在重庆、成都、云南、上海等地法国领事馆服务并历任领事馆署领、助领、署理副领、等第领事、总领事。1929年升为驻华公使[4],1917年4月[5]—1924年11月[6]任法国驻沪总领事。

根据1866年7月颁布的《上海法租界公董局组织章程》,法国驻沪总领事是法租界的最高权力者,其职责是处理并掌管法租界内的一切事务,保持租界内秩序和公共安全,其中包括公董局各机关职员的任用、停职及免职,直接指挥公董局巡捕房,直接任免巡捕房中高级职员及裁判违反警务章程的案件,明令公布公董局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案等[7]。

清光绪二十八年正月十五(1902年2月22日),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正式成立。清光绪三十年四月二十二日(1904年6月5日),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改组为上海商务总会。上海光复后,商务总会部分议董提出重组商人团体,清宣统三年九月二十六日(1911年11月16日),上海商务公所成立。民国元年(1912)二月十二九日,上海商务总会与上海商务公所合并为上海总商会。

上海商务总会成立后,南市各业领袖聚议,拟在南市设立分机构,以便于就近开会商讨各有关事宜。光绪三十二年九月(1906年10月18日—11月15日)创设沪南商务分所。宣统元年(1909)更名为沪南商务分会。民国五年(1916年3月31日)沪南商务公所改称上海县商会。上海县商会是与上海总商会并存时间最长、关系最密切的商会组织。

商务总会成立后,上海地区还出现了其他一些商会组织。上海的商会组织以总商会为主,会同其他工商社团,其主要职能是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保护华商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商会组织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积极参与关系全民利益的重大政治(如争取租界华人参政、争取司法自主、争取商界参政、组建商团等)、经济(如倡导经济秩序、呼吁改良税制、维护金融市场、提倡国货等)、维护主权(如抵制续签“华工禁约”等)事件,提出主张、发起号召、倡导秩序、策划建设、争取利权,使工商业的发展迅速影响着20世纪初期的中国社会[8]。

法总领事韦礼德作为法租界的最高权力者、不平等条约中的绝对强势主体,在其离任时两商会为其举办欢送会并给予“公正和平”的高度评价,这应该与其在沪期间的行为方式、处事态度紧密相连。

1 热心公益慈善事业

驻沪期间,韦礼德和他的家人经常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不同国家的各种公益慈善工作。例如,通过发行慈善奖励券为战事募集慈善经费[9~10];将没收来的违禁所得分派给各慈善机关,支持上海法租界内的公益慈善工作[11];以组织舞会等文娱形式为其他国家慈善会募集慈善经费[12];以参与带有慈善性质的商业活动的方式鼓励法租界内的各类慈善公益行为[13];通过组织或支持在法租界发行奖券募集公益资金的方法为遣返他国难民募集慈善费用[14~16]等。此外,韦礼德还通过减免房地捐或以现金捐赠等方式,赞助、捐助租界内华人学校[17~18]等。

2 重视租界治安管理

2.1 注重巡捕房及巡捕人员的日常管理

通过巡察各巡捕房、加强巡捕人员技能训练等方法加强巡捕房及巡捕人员的日常管理[19~20];对于办公勤奋、在维护租界治安贡献突出的巡捕人员予以提升职务、嘉奖等[21~22];对于在执勤过程中殉职的巡捕人员,韦礼德亲往视殓,安抚家属[23]以表尊重等方式,鼓励巡捕人员尽职尽责维护租界治安;通过组建各种团练队[24],补充巡捕力量的不足,加强租界治安管理等。

2.2 重视界内道路交通治安管理

根据当时法租界内交通工具有机动车辆、马车、自行车等并存的实际,规定法租界内夜间行车试行用红绿灯指挥[25];颁布《法租界公董局各车行驶章程》,对车辆行驶规则、驾车人或驾马人注意事项、超车注意事项、机动车转弯行进路线、各类车辆停车注意事项、行人行走注意事项、夜间马车行驶需使用油灯[26]等做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取缔汽车章程》[27],明確规定汽车肇祸、车夫驶车肇祸汽车司机、车主、车夫、乘客共同担责,六岁以下儿童在没有家长陪同下引发的车祸肇事司机、车主、小孩家属一并问责等严格的管理规则,保证界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3 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突发治安事件

1924年9月—10月间,苏浙两军阀间爆发战争,危及上海。为确保租界安全,法总领事韦礼德采取紧急措施,调集租界内全体义勇队并号召租界内各洋行职员加入义勇队、法国兵舰陆战队、各巡捕等所有保护力量,在法租界与外界接壤处驻防。并通过堆积泥沙麻袋、加装铁丝网、拆断部分桥梁、外调外援军事力量增援等办法,加强租界接壤处的安全防护,确保危及租界安全的不安定因素进入租界。同时租界内部采取应急措施,严拿趁乱窜入界内流氓等不安定因素[28~30]等一系列防范措施,保证了租界内一如平时,界内中外人民安居乐业。

维护租界秩序与公共安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在今天看来,法总领事仅仅是尽了其最基本的職责,但韦礼德驻沪期间,国内正值军阀混战、社会秩序纷乱、自然灾害不断、民不聊生。租界内良好的治安环境与界外战乱纷飞的时局形成鲜明的对比,界内华商因此避免了外界战乱的纷扰,拥有了一个安全、稳定的商业发展环境,促进了界内华商经济的发展,同时租界内良好的治安环境也很好地保护了居住在界内的所有华人及因灾难等涌入租界的华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因此,热心慈善事业、做好租界公共治安管理是韦礼德任驻沪法总领事期间对于华人最巨大的贡献。

3 处理事务公平公正

法租界的日常管理是通过市政总理处(部)下设的各行政部门完成。在日常管理中,在出现当事人认为诉求处理不公申请重新处理时,对于当事人的各种利益诉求,韦礼德做到了不分国籍、公平公正、奖惩分明。如法工部局卫生处曾查处租界内数十户华人房屋污秽不堪,有碍卫生,勒令拆除,华人认为处理不公,请求覆训。为此,法总领事韦礼德亲坐特别民庭研讯,听取华人诉求,在认真调查事实的基础上,纠正原有的所有人家房屋全部拆除为部分人家拆除部分房屋[31~32]。又如租界内曾发生了一起华人烟纸店主被判“为了贪图赔偿故意纵火”,导致隔壁住户因火毙命,店主不服判决,申请重审。韦礼德责令重新调查案情,当发现初审为误判时当即撤销初审,当场释放烟纸店主[33~34]。此外,租界内曾有法国人违禁私自贩卖吗啡,被查出后,韦礼德责令按照当时租界的管理规则,从严处罚[35]。韦礼德处理事务的公平公正还体现在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不分国籍的奖励。例如,昌兴公司上海事务所的中国水手及外国办事员,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了遇难法国船只上的乘客及船员,韦礼德不仅亲自登门拜谢,更是向法国政府为参与拯救行动的中国水手和外国办事员申请奖章[36]。再如,法总领事署译员华人张文彬,在法国各领事馆工作期间工作努力、业绩突出,韦礼德亲自保举,为其授勋[37]等。

众所周知,租界是不平等条约的产物,是近代以来外国列强和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侵略、掠夺和殖民统治的基地。租界中的中国民众基本属于弱势群体,遇事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有特殊贡献能够获得公平的奖励,对于华人来讲,无比珍贵,也因此,华人群体充满感激。

4 注重与中国政府、华人商团组织及华人间的友谊

4.1 积极参与上海的各类赈灾救济活动

1920年中国北方遭遇严重自然灾害,为了给北方灾民提供帮助,上海成立了“上海联合急募赈款大会”,韦礼德被公推为赈款大会会长[38]、上海急募赈款理事部主席兼奖券部部长[39]。募款期间,韦礼德不仅积极筹划募款计划[40],对于劝募方式,“闻法总领事异常热心,提倡最力,拟定星期六邀集法租界中西绅商,协助筹募之策,其夫人亦邀请女界,组织劝募队等”[41]。在联合急募赈款大会开幕会上,“法总领事韦礼德君以英语演说、词甚简要、略谓兹会成立、具征华洋士女之慈善心热、良用佩慰、开幕以往、极希协力进行、募款甚多、以救华北灾民”,同时捐出十万元法租界劝募队已筹赈款[42]。在拟定的游行劝募活动中,韦礼德亲任法租界劝募队主任,竭力募集赈灾款项[43]。1922年,中国浙江遭受特大水灾,法总领事韦礼德再次亲任浙灾急募赈灾大会职员[44],准许在法租界内的新世界发行有奖门券进行演剧、观影、售货筹集赈款;准许在法租界烟兑业寄售和在租界内商号中推销大世界游艺券等方式,募集赈灾款[45]等。

4.2 配合政府打击租界金融投机行为,确保商业安全

1921年上海爆发了一场因滥设交易所、信托公司以及买卖交易所股票而引发的“信交风潮”[46]。“信交风潮”不仅沉重地打击了刚诞生不久的中国证券市场,同时使得宁波、广州、汉口、天津、南京、镇江、苏州等地新生的证券交易所遭到灭顶之灾,更使得一批银行倒闭,直接牵累了金融市场,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为了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稳定,保持商业安全,消除人们的恐慌心理,江苏省交涉公署、上海交涉员先后请求法总领事韦礼德在法租界内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查禁交易所、信托公司。收到请求后,韦礼德根据事件的进展状况,采取了渐进式取缔措施:①对于已经注册登记给照准予营业的交易所,制定新的管理规则,即“凡是已经注册给照准予营业的交易所,须将资本四分之一存储于法国国家银行,作为保证金,又以现金若多搁置,似于市面金融攸关,则不妨变通办理,将相当价值之国库券及其他重要单契为替,至以后有人续请开设交易所者,将概予不准”[47];②声明“法租界于管理交易所之章程未成立以前不再发给执照、许人开办交易所;对于需要取缔的交易所,为确保持股人不受损失,邀请租界内中外商人共同协商取缔之办法[48]”;③拟定取缔办法,制定取缔新章[49~50];④公布《交易所取缔规则》21条[51],配合政府平息“信交风潮”,打击金融投机行为,确保商业安全。

上海在爆发“信交风潮”的同时,因为大量开设交易所对于用房的需求猛增,房主借机哄抬房价,同期引发又一影响金融环境和社会治安的“加租风潮”事件[52]。韦礼德接到江苏交涉公署、上海房客联合会关于遏制房东随意加租、保持社会稳定的申请后,在了解“加租风潮”事件原委后,强调“加租风潮,有关公安,理应取缔”,果断颁布有关租界内房租章程[53]。对于无视章程继续加租的房东,采取处罚等手段,平息“加租风潮”事件。为此法租界商业联合会、上海房客联合总会赠送匾盾[54]、匾额[55]以示感谢。

4.3 以实际行动诠释其对中国人民的友谊

按照租界的管理规则,在法租界内组建任何社团组织,必须要得到法总领事韦礼德的批准并备案。韦礼德任法总领事期间,对于租界内的华商、华人提出组建社团组织,即便知晓组建的社团组织未来可能会与租界的管理规则或者外商利益产生冲突,也予以力所能及的支持与保护。例如,支持并承诺力加保护由沪上绅商以“法治方谋永久和平”为宗旨组建的“中华国民策进永久和平会”[56];支持租界内的中小华商组建的各类小商会,即便明知这些商会的目的是“挽救国危,劝用国货,互相保卫”[57];允许组建并承诺保护以“救济无辜被难工友家属为主,以提倡工人敎育、增进工人道德为辅,根据约法集会自由之权利、发挥人类博爱互助精神”為目标组建的“全国工团工人自救会上海部”[58];1924年苏浙两军阀间交战之时,在做好租界安全保护措施的同时,在时局稍有稳定,不仅借枪支给南市董家渡华人保卫团,且明知租界内华人要求组建“法租界中华义勇团”其目的更多是为了自我保护,依然力挺组建[59]等。韦礼德对于华人的友谊,不仅仅是对商会组织提出的请求,对于学校、医院、个人提出的各种诉求,只要能够做到,都一定尽力而为,以实际行动诠释他与华人间的友谊。

从文章列举的事例中可以看出,韦礼德是一个仁厚善良、注重友谊、处事公正、热爱和平并追求和平的人。韦礼德任驻沪领事期间对于华人的友好事迹,远不止文章中所列举,正如两商会在欢送辞中所说:“夫韦君在沪,其足予吾人以良好之印象者,非止一端,而事迹之昭昭在人耳目。”[60]驻沪七年间,为中国政府和中国民众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与中国人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上海的商会组织、学校、医院、租界内的华人对其感念至深,中国政府对其也给予了充分肯定,1919年[61]、1923年[62]两次授予其二等嘉禾章。

由此可见,闵行区博物馆收藏的由两商会赠予韦礼德的银爵见证了韦礼德驻沪期间的这段历史,承载了华人对于韦礼德的深厚情谊与深深祝福。“公正和平”是华人对于法总领事韦礼德最真实、最贴切的评价。该银爵是一件铭刻着一段历史、凝结着一份友谊的重要物证,具有较高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纪念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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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卢何去后之上海[N].申报,1924-10-15(9).

[31]拆屋之请求覆讯[N].申报,1923-11-21(15).

[32]限拆房屋覆审之判词[N].申报,1923-11-25(15).

[33]纵火图赔案改期再讯[N].申报,1924-06-02(15).

[34]被控纵火案覆讯之结果初审堂撤销[N].申报,1924-06-15(15).

[35]法人私贩吗啡之处罚[N].申报,1924-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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