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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交往异化及其超越

2018-03-23符海平罗明星

关键词:微时代共同体价值

符海平,罗明星

(广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人际交往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存在方式之一,它彰显了最基本的人类关系。随着移动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无论是信息传播方式,还是人类的交往方式、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人类已然步入了“微时代”。 “微时代”是集微信息、微社区以及微媒体等多种媒介形态为一体的新传播时代。它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以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为主要媒介,以微信、微博、QQ等应用软件为载体,以微传播、微内容为表现形式[1],是当代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最新阶段。“微时代”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由平等的话语表达平台,而且为人们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媒介场域和社会空间,丰富了人们的交往方式和文化生活方式。大学生作为新传播方式的实践主体之一,“微时代”使其社会交往空间获得了极大的拓展,人际互动方式呈现出特殊的现实境遇,微传播已然成为当代大学生获取信息、人际互动以及社群认同的重要方式。然而,“微时代”传播内容所彰显的去中心化、去权威化、社群属性等特征对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得他们的交往呈现出异化特性。

一、人际交往及其伦理意蕴

交往不仅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基础,而且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一般而言,传统意义上的人际交往是指两个以上的交互主体以人类生活世界为实践场域,通过语言等媒介,进行沟通和商谈,以达成理解和共识的实践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2]交往的本质体现了一种交互主体性,亦即“自我”通向“他人”,作为单数的“我”通往作为复数的“我们”,从而超越“先验自我”而实现与他者之间的沟通和认同的过程,其最终的伦理旨趣着眼于充满信任、尊重和关爱的伦理共同体。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交往呈现出两种不同面向的伦理内涵。一方面,交往充分彰显交往者之间相互关爱的友好情谊,以尊严和善为伦理价值取向。从这个意义而言,情理沟通是本真的人际交往的一个重要维度。所谓“情理”就是通情达理、寓理于情,它是一种伦理情感和精神品质。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情理精神推崇的便是一种感通交往机制,即交往充分实现交往者之间的情感共鸣、共通。早在先秦时期,孔子所倡导的“忠恕之道”就已充分彰显了这种情理精神。“忠”所倡导的是个体与伦理共同体之间的相互信任与责任关系,而“恕”所表达的则是作为伦理共同体成员的“我”和“你”之间相互关爱的关系。“忠恕之道”充分体现了仁民爱物、推己及人的仁爱精神,其精神特质便是爱人、尊重人。或许有人会说,在家庭血缘共同体中倡导情理精神不难,但要在其他社会共同体中倡导则不易。实际上,承继了相同文化传统的人,本质上是情感共同的,他们在交往中是相互理解和认同的。即使从属于不同的民族,人们也会具有最基本的道德信念和价值判断标准。那种完全缺乏情感的抽象的“陌生人”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存在的。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上,无论是孔子提倡的“修己以敬”,还是孟子倡导的“仁、义、礼、智、信”,都蕴含着超越亲情、友情的血缘关系以建构奠基于情理精神的交往共同体的伦理诉求。人是处于具体的人伦关系中的社会存在物,人不仅富含家庭亲情、友情,而且能不断培育伦理共同体中的情理精神,具有追求至善人格的精神品格,在人际交往中,能通过不断自我反省来强化对他人的相互认同,从而构建起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

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交往还要求充分平衡交往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平等、正义的伦理目标。因此,除了情感维度,交往还具有理性维度。前者体现交往者之间相互尊重的情理沟通过程,有助于实现交往主体的心灵相通;后者则体现交往者之间平等对话的理性商谈过程,有助于克服价值多元而实现人际正义。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在人际交往实践过程中,交往的理性维度是实现人之善的重要前提。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3]亚氏所谓的合德性就是强调理性对人的实践活动的指导意义。作为一种精神性存在物,人在生活世界中通过保持自身的自主性和自由意志有意识地同他人交流、对话与合作;个体通过这种二重性确证自身的社会存在性。在现实生活中,个体的尊严和价值通过应得权利的获得来确认。如果说由于情谊相通而承担社会义务体现了主体的感性向度,那么因权利而分担义务则体现了主体的理性向度。对于价值、利益多元化的当代社会而言,后者无疑更具普适性。事实上,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平衡关涉到正义。在自愿、自主的交往境遇中,人际交往正义的实现需要诉诸主体之间的理性商谈。从历史发展来看,在这个由理性人所构成的生活世界中,外在权威无法为正义提供合理的判断依据,只有理性人的实践智慧才能为正义提供价值标准。可以说,理性商谈是主体间相互认同、确认普遍合理性的必然要求。它让交往主体在普适性的伦理价值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平等、自主的对话,从而使交往各方获得自己应得的利益。这种体现平等、自主的理性商谈充分彰显了交往理性的善,让生活世界的正当性在理性的论辩中受到检测。交往主体双方只要进入理性商谈过程中,就确立了“我-你”的交互性视角,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自然互为前提,这也是交往理性的普遍有效性所提出的正义要求。因此,交往实践中理性商谈有效诉诸能使交往主体基于共同利益以达成共识和理解,最终实现社会正义。

二、微时代大学生人际交往现状调查

传统人际交往不仅蕴含着主体间的情感共鸣,而且蕴含着主体间的着眼于正义的理性商谈。由于消除了交往主体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微时代”为大学生交往实践的发展拓宽了空间,创造了各种积极条件,有助于大学生社会关系整体上的拓展与发展。然而,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交往的符号化,大学生在微平台中的交往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传统人际交往的伦理内涵,使大学生的交往呈现出一定的异化现象。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大学生在微平台中的交往状况,笔者对广州市高校各年级学生进行随机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关于交往责任感、交往诚信状况、交往价值认同、道德情感等。此次调查总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问卷588份,剔除乱答、漏答问卷26份,最终有效调查问卷562份,问卷有效应答率94%。调查班级包括文科班7个,理工科班级7个。其中,一本高校5个,二本高校5个,高职院校4个;女生226人,男生336人;大一136人,大二142人,大三137人,大四147人。对相关问卷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出当前大学生网络交往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网络交往责任感、诚信状况

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50%的被调查者表示会在网络环境中透露其个人真实信息,但对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则会加以隐瞒;40%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随意在网络环境中透露个人真实信息;20%的被调查者表示会在网络上随意编造个人的虚假信息或身份;30%的被调查者表示会在网上随意抄录和转载他人作品;70%的被调查者表示在网络环境中偶尔会遭遇不诚信的情况。对于造成网络交往不诚信、缺乏责任感的原因,70%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源自于整体的社会风气。上述统计结果让我们对大学生的网络诚信状况不容乐观,这也反映了大学生对网络社会的高度不信任,以及自身对于如何恰当、诚信地使用网络认识不清。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不仅大学生人际交往的信任度急剧下降,而且大学生的责任感也大大降低。身份的虚拟性和隐匿性,导致大学生在行为上进行最大限度的自由发挥,网络世界中各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和动机也就随之产生,最终使得“严于律人,宽于律己”的准则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广为流行。

(二)网络交往中的道德情感状况

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我们发现,75%的被调查者认为对微信朋友关怀不够,甚至缺乏关怀意识;62%的被调查者表示即使同微信朋友交流,也时常感到寂寞孤独;83%的被调查者表示与微信朋友之间存在一定的疏离感;58%的被调查者表示尽管自己添加了许多微信朋友,但对他们的感觉是陌生的;72%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朋友圈所发布的一些信息感到厌烦。从统计结果看来,大学生在微平台中的交往情感淡漠程度较高。这种交往情感淡漠的现象主要源自于微时代人际交往的泛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有真正意义上的亲密朋友之间的交往才会使双方付出情感和精力。而微信朋友圈的部分“朋友”都是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很偶然的情况下添加的,缺乏固有的情感基础,因而存在交往中的情感淡漠现象。

(三)微平台中交往价值观选择状况

关于大学生在微时代人际交往价值取向状况,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在微平台中理性、务实,自主性强,交往活动呈现功利化倾向。85%的被调查者认为添加微信朋友是出于以后“有用”,为自己日后积累更多的社交资源;55%的被调查者表示除特别亲密的朋友之外,关系一般的微信朋友平时联系较少,即使偶尔联系,也是出于某种特别的目的;35%的被调查者表示对于关系一般的微信朋友,较少提供帮助;48%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也较少得到关系一般的微信朋友的帮助。从统计结果看来,大学生在微平台中的人际交往价值呈现利己主义、功利化倾向。在“微时代”背景下,无论是人们的思维空间,还是行为空间都具有较大的自由度与灵活性,因而微平台中自然会充斥各种与主流价值观相冲突的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见解。由于青年大学生价值观正处在发展阶段,对事物的认知相对感性,因而在面对微平台所充斥的诸多功利化的碎片化信息时,他们很难不受影响,交往行为呈现利己主义、功利化的价值虚无主义特点。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在以虚拟性、平等性、开放性和隐密性为主要特征的网络交往中,大学生交往心理日益主动、开放,交往动机日趋世俗化。大学生在网络交往中责任感逐渐弱化,诚信日趋缺失,道德情感不断淡漠。同时,基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大学生交往价值取向虚无化,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价值观盛行,价值取向呈现利己主义、功利化的价值虚无主义。

三、微时代大学生人际交往异化的成因

作为一个多元化时代的群体,微时代大学生交往异化比任何时期都更为严重。微时代所呈现的各种独特性对青年大学生的价值观选择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是对于那些心性尚未成熟而容易受到各种思潮影响的青年大学生而言,“微时代”所彰显的多元化、符号化和虚拟性,让其交往呈现出严重异化的现象。

(一)交往的符号化导致大学生诚信缺失、责任感弱化

作为网络使用的主体,大学生网络交往主要通过微信、QQ、直播平台等方式进行。相较于现实交往中的个体,网络交往主体仅仅表现为电脑屏幕、手机微信等媒体上的不同“符号”。基于这一特征,大学生在微平台中可以超越现实生活空间,他们通过设定的以各种符号为表征的用户名登录,就可以进行人际交往和互动。然而,由于主体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能根据其交往的需要自由地设置多个代号,转变为多个角色,并以匿名的方式进行交往活动,交往主体之间不仅无法获悉对方的年龄、性别、职业和相貌等真实信息,而且也无法获悉对方的真实个性特征和社会属性,从而使得人际交往具有虚拟性。因此,交往的这种符号化和虚拟性特征使大学生在网络交往过程中缺乏诚信,并不断规避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甚至当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实施诈骗、说谎等触犯法律背离道德规范的行为时,这种匿名的虚拟性、符号化交往方式还为其逃避道德责任创造了可能。事实上,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也难以指望那种随意的设置会让其承担相关道德责任,就目前的技术水平来说,我们也很难对QQ、微信中的各种不道德行为进行追责。某种程度而言,道德责任主体在微平台中是缺席的,他们会巧妙地应用“自我豁免权”规避道德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大学生往往只注重网络高新技术的学习,而忽视自身的技术伦理修养的提高。有些大学生甚至以展示其高超的网络技术、实施充分规避道德责任的行为而备感光荣。因此,微时代人际交往的这一特征使得大学生人际关系产生了悖论:一方面网络使大学生人际交往突破了现实地域的局限,朋友遍布各地;另一方面,网络人际交往的虚拟性、符号化使大学生成为游离于社会之外的封闭个体。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网络使我们彼此孤独,而不是将我们联系在一起。”[4]

(二)现代性自我导致大学生交往价值选择的功利化

微平台是一种集语言、图片、符号等多种媒介为一体的意义体系,具有解构、重构的文化功能。在物化、世俗化的现代性境遇下,人们的思想、行为受到利己主义价值观的严重影响,行为的价值选择虚无泛化。作为一种行为取向,价值虚无主义思潮以批判、解构和消解传统权威为理论旨趣,而作为文化核心要素的价值观则是其解构和重塑的主要对象。在微时代,在现代性自我过度膨胀的背景下,大学生“对真理、良善、正义的追求不断被语言所消解,生命的价值和世界的意义消泯于话语的操作之中”[5]。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随着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大学生个体意识不断增强。对于多数大学生而言,个体不再是依附于集体的充满自由意识的独立原子。个体和集体不再是之前所认同的那种辩证统一的关系,而是走向了决然对立的两级。唯有自我和个人利益才是真实的、可把握的,而他人、社会和国家只不过是某种虚妄的、不可把捉的事物。可见,在新网络空间中,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已然成为部分大学生行为、思维乃至于价值观的主宰。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发生扭曲,交往行为多是为了寻找实现自身欲求的机会。“个人主义的原则把个人从社会中剥离出来,使他成为周围事物和他自己的唯一评判者,赋予他不断膨胀的权利,而没有向他指出他的责任,使他沉湎于自身的力量,对整个国家宣布自由放任。”[6]基于功利主义的实用逻辑,部分大学生的价值和信仰被物化、退化为一种工具理性,传统交往中的价值审美之家国理想逐渐式微。

总之,网络交往是大学生在新网络空间中依据自身的道德和政治价值观进行互动的一种方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我国社会文化思潮呈现出多样性趋势,而微时代的到来则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多样化趋势的发展[7]。在多元化思潮的影响下,大学生的价值选择也呈现功利化趋向。利己主义、功利主义意识弥漫于网络空间,重实惠、轻思想,重经济、轻政治,重个人、轻集体,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已然成为大学生交往价值取向的总体趋势。

(三)交往泛化导致情感淡漠

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微信成为了一种极其重要的交往媒介,这是网络交往史上的里程碑式革命。微信不仅影响了大学生的生活方式,而且改变了大学生的交往方式,把大学生主体置于一种“即时性的新型互动空间”。如果说大众媒介是人体的进一步延伸的话,那么手机媒体则是人体的“机体组成部分”。“微信对空间和对时间的无节制消费,是以往任何社交媒介难以企及的。”[8]67微信朋友圈为大学生拓展了现实社交的范围,拉近了大学生朋友时空上的距离,克服了传统交往方式的局限,实现了一人对一人、一人对多人、多人对多人等多种即时交流方式,实现了私人交往方式和公共交往方式的完美统一。

微信不仅具有即时性,而且还具有充分的开放性。任何大学生微信用户都可以通过饭局、朋友帮忙拉进、摇一摇添加附件人等多种方式建立微信朋友关系。微信的这种开放性不仅导致了大学生朋友类型的多样性,而且导致了大学生交往价值的情感意义的变化。从词语的内涵来看,朋友就意味着互相帮助、共同分享、彼此尊重。而交往则是双方在特定的情境中进行互动、交流的过程,它要求双方付出时间,投入情感和精力。然而,微信朋友圈犹如闹市,诸如煲心灵鸡汤的、房产推销的、晒幸福的,等等,无所不有。随着新朋友的不断加入,微信作为私人媒介的性质已经逐渐发生变化,交往的私人情感也逐渐公共化。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大学生可以通过微信即时交流双方情感,然而大学生微信朋友之间的互动并不能真正达到情感互通或弥补情感缺失的目的。无论是久别重逢的故人,还是新认识而相互添加的朋友,在短暂的惊喜和问候之后,大学生微信朋友之间的日常交流很快进入“话语贫乏”期,由于缺乏现实的交往基础,双方很难持续找到共同的话题。而如果仅仅局限于微信沟通,长期而乏味的联系有时会成为双方难以名状的心理负担。由于交往主体身体的“缺场”,朋友之间缺乏眼神交流,身体与自我分离,微信交往也难以实现双方身体语言的互动。虽然大学生通过微信视频、微信虚拟空间同样可以实现眼神交流和情感表达,但因视频流量的耗费、额外话费的增加,导致即时的眼神交流并非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实现,而微信空间的聊天内容是一种经过加工和过滤的非即时表达,是“交流双方在不同地理位置的‘隔空喊话’”[8]68,难以弥补因身体缺场所导致的情感缺失的局限性。

总之,在微时代背景下,虽然大学生人际交往的时空距离有了极大拓展,但由于人际交往的泛化,情感沟通的边界逐渐被模糊化,交往的情感互动意义被严重消解,这极大地降低了大学生的交往热情,导致其交往疲劳、情感淡漠。

四、大学生超越微时代交往异化的路径

微时代以数字化的全面发展为主要特征,让人类的交往方式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的交往实践以网络为活动空间,打破了奠基于现实生活的传统交往方式,拓宽了交往活动领域。在微平台的互动场域中,大学生交往思维和方式逐渐由封闭状态向开放状态、由单向状态向线性状态发展演变。因此,克服网络交往异化有助于大学生交往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避大学生交往价值功利化

在微时代的传播环境中,价值虚无主义导致交往主体行为功利化,主体之间的交往常常着眼于某种有用性。因此,我们应当根据微平台本身所具有的公共性特点,有效地运用微平台的各项功能,合理地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通过主流价值观的传播来引导大学生在微平台中的交往行为,从而规避大学生交往价值的功利化、虚无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历史唯物主义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它以“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核心,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其中,“友善”价值针对公民的个人道德而言,是对公民交往实践提出的道德要求,引导个人正确交往的价值取向。从思想史角度看,友善作为一种价值观在中西方文化中倍受推崇,都被认同为一种宝贵的美德。友善不仅是一种优秀的个人品质,蕴含着情感要求,而且是一种重要的公民道德,蕴含着正义要求。一方面,友善作为一种内心爱的表达,是源于人类对于“善”的追求。亚里士多德就曾把友爱分为三种:有用的友爱、快乐的友爱和德性的友爱,而德性的友爱是交往双方基于共同的美德、理想而形成的,是最稳定、持久的友爱,是最值得追求的。友善和亚氏德性的友爱具有相同的蕴涵,都具有对美德、“善”价值的强烈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友善意味着人们对于他人的自我道德投射,即发现他人与自我的道德相似性”[9]。对他人表达友善实质上是对某种共同美德的推崇,这是内心对爱的一种真切表达。此外,友善还意味着帮助他人、成就他人。孔子的“仁者爱人”就是强调人们在实现善价值的过程中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友善还意味着正义,它对人们提出了一种道德要求。公民作为一种社会角色,既是社会权利的享有者,又是社会责任、义务的承担者。共同体的每个成员要想充分行使其作为公民的权利、享受和谐的社会生活,就必然要遵守正义的道德规则。这就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够尊重和善待他人,在保护自我利益的同时能够充分关照他人利益。

网络社会是一种建立在当代信息网络技术基础上的人类交往实践活动的共同体[10]。尽管网络社会的交往具有与现实社会不同的特征,但作为人类社会的拓展和延伸,其在本质上和现实社会具有相同的实践性。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友善等价值同样也是网络公民在虚拟社会中的交往原则。作为共同体的成员,公民只有以友善为价值准则,秉持与人为善、团结友爱的交往原则,其交往的关系网才能联结得更加紧密、和谐。当前,网络社会信任危机根源在于网民交往关系的异化。因此,网络社会的有效治理在于引导网络公民以正确的价值观来理解网络交往关系,规范网络交往行为,从而规避交往价值的功利化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微平台虚拟实践活动中网络公民的价值观,并使之自觉内化为虚拟社会交往实践的价值取向,不仅可以有效克服网络公民价值虚无主义,而且可以防止网络交往中的各种道德危机。

(二)加强网络精神共同体的建构,营造和谐诚信的“熟人世界”

从历史上看,古代传统社区一般都具有共同的社会意识,社区成员之间形成了互助互让、相互关爱的和谐人际关系。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和中国古代的传统社区都是如此。建立在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的基础上,基于相互认同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古代传统社区不仅是“地域共同体”,而且还是“精神共同体”。随着网络的发展,在微时代,大学生之间的交往已经打破了传统奠基于“地域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的熟人社区。大学生网民关系的陌生化瓦解了传统互助互爱的社区功能。功利化的网民关系使大学生网民缺乏温情,传统意义上的“精神共同体”已完全遗失。

在微时代,网络交往是开展人类日常生活的重要场域。虽然网络社会是虚拟性的,但其交往主体仍然是现实的人。网络共同体的交往关系实质上是网络社区成员日常生活世界的反映。网络共同体的建设本身就有助于改善现实人际关系。在缺乏地域基础的情况下,克服大学生网络交往异化的关键在于:立足于大学生日常生活领域,深刻理解并把握网络交往的运作逻辑,认识构建网络社会精神共同体的意义,重建富有人情味的网络熟人社区,从而使大学生网络交往回归“日常生活世界”。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实施制度化的网络社区公民参与。在建立微信群、QQ群等网络社区时,严格制定注册登记制度,采用注册登记的方式发展群会员,对于符合条件的入群会员,统一设置会员标识,建立会员档案。同时,制定严格的管理、惩罚制度,对于个别恶意欺诈、缺乏诚信的会员,及时在微信群等公共社区中警告,严重的上报行政管理部门,从而规范网络社会公民的交往行为。通过制度化的网络交往参与机制,激发网络社区公民的参与热情,并在参与过程中,使网络精神共同体意识逐渐内化,使公民交往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培养和提升。二是构建“事缘型”的网络共同体。在以网络为载体的现代微平台交往场域中,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等传统的交往方式遭到挑战,原子化的网络公民关系需要通过新的联结纽带来增进彼此间的团结,这种新纽带可以称之为“事缘”。所谓“事缘”,就是网络社区成员基于共同参与某种关乎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的事务而建立起来的紧密联系[11]。这种事缘型网络共同体以网络社区成员共同关注的问题为出发点,倡导社区成员通过参与解决问题而彼此熟悉,社区成员之间最终可建立合作关系,使社区成员之间互帮互助成为可能,从而完善社区成员的人际关系。大量研究表明,人际频繁互动有助于增进相互间的关系亲密度。因此,为网络社区成员持续提供各种公共事务的参与机会,有助于提高网络社区成员间的互动频率,促进网络社区成员良好关系的形成,并最终有利于网络共同体精神的形成和凝聚力的增强。

总之,在更多彰显非日常生活领域的现代网络虚拟社会中,作为交往主体的大学生人际关系冷漠、疏离,各种道德问题不断凸显。在促进制度化的网络共同体成员参与的基础上,通过构建“事缘型”的网络共同体,有助于让现代网络社会关系由陌生化走向熟悉化,这也是试图重建“精神共同体”、回归日常生活世界需要作出的努力。

(三)加强微平台隐性德育的渗透

通过上述对微时代传播特点的分析,我们知道,大学生网络交往异化的原因之一就是现代性自我的过度膨胀导致的交往价值的功利化、虚无化,而大学生价值取向功利化则导致其思想和行为的日趋功利化。深受多元文化思潮影响的微时代,高度移动化、传播速度快捷、信息短小凝练、受众资源丰富是其重要特征。微平台中传播的各种轻松有趣的信息往往成为大学生群体课余饭后宠爱的对象。然而,基于微平台本身的独特性,这些信息往往也显得肤浅和碎片化,难以获得大学生受众持续性的关注和反思。基于这样的现状,传统的显性德育传授方式在引导大学生克服交往行为异化方面就显得效果不佳。因此,在微平台中加强隐性德育的渗透更能增强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实效性,使大学生克服交往价值异化,回归交往本真。所谓隐性德育,“是教育主体将德育目标和要求通过创设一定的情境传递给德育客体,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暗含、内隐的教育手段传递一定的社会道德思想和道德规范,使教育客体能够愉悦地接受并内化为个人的道德行为的一种教育模式”[12]。这就是说,隐性德育是让教育客体在一种轻松自由的环境中,通过对周围的人和事的感知、欣赏和认同而受到感染,从而使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相较于强制灌输式的显性德育,隐性德育是通过暗示、感染、从众和认同等方式来达到对教育客体进行知识传授、价值观念灌输等教育目的。这就充分尊重了教育客体的主体性,考虑到了受教育者的心理需求和变化,使其在特定的德育环境中受到浸染和熏陶,最终内化为自身的品德修养并自觉转化实践行动。从隐性德育的上述特征来看,它以一种更为自然、内隐的渗透方式影响教育对象的思想和行为。在微平台受到大学生广泛关注的时代背景下,基于现代大学生“猎奇”心理强烈、对传统显性德育课程相对排斥的现状,充分利用微平台进行隐性德育的渗透无疑是加强大学生道德教育、克服网络交往异化的有效路径。根据微时代传播的特点,融入隐性德育的最佳方式是建设形式新颖的网络公共交流平台。当前,大学生关注最多、使用最多的网络平台是QQ群和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甚至成为大学生抒发情感、表达观点的主要场所。因此,各种网络交流平台应具有活泼生动的特征和较强的吸引力,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用生动鲜活的图片和时代感强的语言,在潜移默化中把积极、健康的道德教育理念融入到网络公共平台中。对于大学生比较关注的社会民生、国际政治等问题,网络公共平台应以一种不偏不倚的立场,实事求是地进行解析,隐性地引导大学生的理性认知。“高校应立足微时代的思想潮流,紧扣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充分利用新媒体主动作为,积极打造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的校网网络文化环境。”[13]通过这种隐性教育方式,使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刻理解平等、公正、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并在日常网络交往中自觉践行。

五、结 语

在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网络交往已然成为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由于新网络空间的消费功能不断膨胀,大学生人际交往价值被不断消解。网络交往并未真正达到让大学生人际沟通的目的,反而使其人际关系冷漠、疏离。某种程度而言,人的价值不仅应体现出主体性,而且还应体现为反身性。因此,作为人类生存方式的交往同样应该体现出人所具有的主体性和反身性,彰显出人的本真价值,而不是异化为一种工具理性。“作为个体,我们必须找到自己内在的力量,能够回到自己内心的圣所中去……既然我们不能自动地与我们的同胞融合在一起,那我们就必须通过自己的确认来学会彼此相爱。”[14]就这个意义而言,大学生网络交往应该建立在主体情感互动的基础上,成为诉诸主体之间奠基于正义价值的理性商谈,而避免沦为现代营销、消遣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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