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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若干重要问题探讨*

2018-03-23唐旭昌王奇珅

关键词:网络空间培育价值观

唐旭昌,王奇珅

(1.西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绵阳 621010;2.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 成都 610072)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5.8%。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形势,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网络宣传、网络文化、网络服务中,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的重要任务。可见,与社会空间一样,网络空间已成为塑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愈发重要和不可或缺的独特场域。要把握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特性、机制与规律,要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就离不开对虚拟与现实、事实与价值、自由与规范这些核心关系的理解与把握。

一、正确处理虚拟与现实的关系

相较于物理(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而言,网络空间的最大特点莫过于以数字化形式反映的虚拟性。与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的物质实践不同,网络空间的实践形式主要是虚拟实践。所谓虚拟实践是指主体和客体之间通过数字化中介系统在虚拟空间中进行的双向对象化的活动,主要活跃于网络界,具有交互性、开放性、间接性等特点[1]。

(一)网络空间中的虚拟实践及其积极意义

怎样看待虚拟实践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一个基本的判断是,网络空间中的虚拟实践是对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化与拓展,是人的本质的极大丰富和人的能力的巨大提升。一方面,虚拟实践拓展和丰富了人的社会关系。虚拟实践立足于网络空间这一虚拟“现实”,使人们的社会关系突破了由血缘关系、地缘关系、职缘关系为联结的共同体,扩展到了以趣缘关系为纽带的共同体。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对人们的信息获取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都产生了不同于物质实践的特有作用与影响。另一方面,虚拟实践又提升了人的能力。人们不再满足和停留于自己所处的物质实体环境和经验世界,实现了从经验性到超验性的飞跃。

网络空间中的虚拟实践与自然空间、社会空间的物质实践是对立统一的,只有把握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有效开展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工作,也才能正确地应对这一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与矛盾。

首先,虚拟实践不是纯粹的虚拟行为,它是物质实践的延伸和派生形式。网络空间中信息的传递、社交关系的形成、经济行为的发生、娱乐休闲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服务器系统、网络材质设备、通信传输器材等以客观实在性存在的物质系统。而且,虚拟实践是与物质实践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一种实践形态,它是物质实践中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和体现,是各种社会现象与社会矛盾在网络空间中的一种折射和反映。因此,网络空间中各种活动的有序开展与良性运行也必须依赖于物质实践活动中道德伦理规范的约束和法律法规的管控。

其次,虚拟实践又具有不同于物质实践的特点。虚拟实践产生的重要场域是网络空间,比特是构成网络世界的基本单位;而物质实践产生的重要场域是现实物质世界,原子是现实物质世界的基本构成单位。不难看出,虚拟世界是电子世界、无形的世界、信息世界、资源丰富的世界和相对自由的世界;而现实世界是物理世界、有形的世界、事物世界、资源稀缺的世界和处处受到限制的世界[2]。因此,相较于物质实践而言,虚拟实践具有虚拟性、自主性、平等性、开放性和难于管控的特点。把握虚拟实践的这些特点,有助于把握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机制与规律。

(二)发挥网络空间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因素

网络空间是人类实践活动范围的扩展,它与物质空间一道共同构成了人类实践活动的范围与场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既离不开由物质空间构成的现实社会的作用与熏陶,同样也离不开网络空间构成的虚拟社会的影响与塑造。相较于物质空间而言,网络空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中具有下列独特优势。

扩大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范围。网络空间具有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不具备的开放性、自由性、自主性、交互性等特点,社会成员不再受身份、职业、年龄、时间、地点的束缚限制,而仅仅通过手机、PC电脑、平板电脑、网络电视等终端设备与网络建立联系就可以传播、接收、分享、交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资讯。这最大范围地扩大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范围和受众群体。

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手段。传统价值观培育的方式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缺陷:一是信息传输以灌输为主要特征,视接受者为被动的容器;二是信息传播模式呈现为“一对多”的单一模式;三是信息传递受时空限制。而在网络空间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有效克服上述弊端,通过短信、飞信、微信、QQ、E-mail、BBS、微博等渠道,以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多样形式呈现信息,从而丰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手段;同时,还可以采用“互联网+”思维实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诸要素的有机融合与对接。

增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效果。网络空间中以融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于一体的传播模式增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直观性、生动性、形象性和趣味性,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受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抵触情绪,更有利于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悟、理解和培育。同时,还可以通过信息过滤和议程设置等手段在网络空间中大量、密集和高效性地传播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资讯,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氛围,从而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亲近感。

(三)规避网络空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消极因素

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都会面临不同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矛盾。网络空间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提供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价值冲突和行为失范等不可忽视的弊端。

价值冲突是指不同价值观之间在价值标准、价值评价、价值选择、价值取向和价值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甚至对立。网络空间的自由性、开放性、匿名性、便捷性与去中心化等特质为多元价值观的传播提供了方便之门。在网络空间中存在着大量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主导价值观相冲突的价值观,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以一定程度流行的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消费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主导价值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此处所讲的“流行价值观”指的是社会上盛行的价值观,即大众价值观[3]。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往往以个人利益与需求为主要评价标准、以个人价值为主要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以社会利益与需求为主要评价标准、以社会价值为主要价值取向。社会流行价值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很大的冲击、瓦解和解构等负面影响,只有认清其危害、肃清其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能得到有效培育。

行为失范主要是指在传统价值观受到质疑、挑战而新的主导价值观尚未形成,从而使人们的言行缺乏科学合理的价值观调节与规范的一种情形。人们的各种特定行为都内在地受特定价值观的影响和支配,因为“价值观是人们内心深处的评价标准系统,是人们的价值追求、取舍模式,在人们的价值活动中发挥着目标选择、情感激发、评价标准和行为导向的作用”[4]。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失范最为重要的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失语与缺位。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失范按照性质和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人际交往能力的下降、道德领域的失范和犯罪行为的发生这三种类型。

二、正确处理事实与价值的关系

一种比较天真的观点认为,网络空间中的各种活动完全是自由、开放、自主的,网络空间中的言行可以不受任何价值观的束缚。事实上,网络空间中的各种活动受“一只看不见的手”即特定价值观和特定意识形态的影响甚至支配;网络技术的运用发展也不全然是科学与事实的纯客观事件,它必然受人文或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网络信息的传播必定会承载发布主体、传播主体的潜在价值观。

(一)网络空间中的事实与价值

网络空间绝对自由思想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价值中立”的思潮。较早提出“价值中立”观点并产生一定影响的是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休谟从感觉经验论的立场出发对理性思维持一种怀疑与拒斥的态度,提出要明确区分“是”与“应该”这两个本质不同的范畴,并声称不能从事实判断简单地推导出价值判断。真正把“价值中立”确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原则的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他秉承了休谟的基本观点,主张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应只管事实的“真假”而不应管价值的“好坏”。“价值中立”思想的积极意义在于明确地区分了事实与价值有着质的不同、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要尽可能地按照客观原则从事研究;但毋庸置疑的是,把什么事实纳入认识实践范围、选择利用事实的哪些方面的背后都受特定价值观的影响、制约甚至支配。

网络空间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型虚拟空间,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始终面临着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矛盾。网络技术的发展进步是工具理性或技术理性的重要体现,是与工业社会以来对理性的高扬、对科学的推崇、对技术的膜拜的传统一脉相承的。但“以功利为目的、以技术手段为核心的工具理性主义,在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也隐含着内在的深刻的文化危机”[5]。对此,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也警示我们:“切不可把理智奉为我们的上帝;它固然有强有力的身躯,但却没有人性。……理智对于方法和工具具有敏锐的眼光,但对于目的和价值却是盲目的。”[6]因此,网络技术的发展运用也必须寻找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最佳平衡点,不能任由技术理性无限膨胀而招致的视觉文化、娱乐文化、网络犯罪等现象野蛮生长,必须让网络技术这匹“烈马”得到“驯服”,即受人文精神和科学合理价值观的引导与规范。

(二)网络信息背后承载的价值诉求

网络空间充斥了各种各样的海量信息,在貌似客观中立的信息背后都负载了特定主体的价值诉求。不论是个人、群体,或者圈子、网站,还是组织乃至一个国家,他们所传递发布的信息都是通过信息过滤、议程设置等一系列环节进行的。传递什么、不传递什么、怎样传递等都受特定价值观的驱策和推动。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网络空间绝不仅是可以客观量化、价值中立的信息容器,相反它负载了主体的精神旨趣和价值诉求;同时,虚拟生活实践也不单是被动的信息处理过程,而必然有主体意志(主体性)渗透其中。”[7]

网络空间既是一个信息空间,也是一个政治空间,更是意识形态斗争的新领域。在网络空间中,如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不去占领,那么各种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就会占领。一个不容忽视的严峻现实是,目前网络空间中商业信息、娱乐信息和宣扬西方错误社会价值观的信息所占的比重大大超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的信息量,二者呈现出一种极不对称、不协调的状态。这些信息的不适度宣扬,必定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培育和践行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用其互联网核心技术的优势,以青少年为重点对象,通过在网络空间进行文化渗透和价值观输出,妄图达到演变分化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三)用主旋律和正能量信息占据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平台和阵地,要改变网络空间中信息不对称和不平衡状态,必须用主旋律和正能量的信息抑制过度商业化、娱乐化和西方错误价值观的信息,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种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为此,应通过一系列举措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网络空间的主旋律和正能量。

首先,积极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和西方先进文化。一方面,要大力挖掘、阐释、转化、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增强文化自信。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8]。另一方面,要善于吸收借鉴西方先进文化。西方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养料。西方文化中的科学观念、人文关怀、契约精神、法制观念、个人价值等核心要素都值得我们批判吸收。

其次,“辨清”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讲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空间中有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有时处于一种“失声”和“失语”状态,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对相关价值观的辨清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面深刻阐释。“辨清”各种价值观,就是要准确把握西方错误价值观的理论实质、来龙去脉、表现形态,辨清其赖以生成的现实条件、社会生态及其实践命运、理论局限;“讲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讲透其对于中国人精神独立性的意义、对于中华民族凝魂聚气实现复兴的意义、对于个体发展与百姓福祉的意义,还要讲透其社会主义特质、民族特性、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及其先进性[9]。

最后,营造积极向上的主导思想舆论。舆论导向是否正确对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具有决定性作用。网络空间中信息的发布、编辑、传播要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原则,要让“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10]占领网络空间;应多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增强国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应多宣传以“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和女排精神”为主体的中国精神,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食粮;应多宣传典型模范人物和凡人善举,营造一种“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

三、正确处理自由与规范的关系

自由性与规范性是虚拟实践的重要两极,对自由正确科学的理解和对自由与规范关系的合理把握是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中之重。

(一)网络空间中的自由性

网络空间最大的魅力在于其自由性。网络空间为人们发布传递和分享信息,为交往交流和商品交换,提供了较传统社会空间更为自由的平台。网络空间的自由性是由其开放性、去中心化、交互性和跨时空性等一系列特点所塑造的。开放性体现为进入门槛低,没有身份、地位、职业、年龄等限制;去中心化表现在诸如国家、政府、管理机构和利益集团这些制约束缚人们行为的传统力量不再具有绝对权威;交互性在于以“人机互动”为媒介的“人人互动”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全方位交流和相互沟通的新模式;跨时空性在于信息传播过程中时间的缩短与空间的压缩。正如有学者所概括的那样:“许多过去人类不可能,或尚无条件亲自进行实践活动的领域,现在正渐次对人类打开大门;而许多过去受到时空、物质手段以及社会经济等因素制约的活动范围,迄今为止由于虚拟实在的出现而不再构成限制。”[11]可见,正是网络空间的这些特征造成了其自由性的极度张扬。

(二)网络空间中的规范性

自由是指人在实践活动中摆脱其内在束缚和外在限制的一种自主状态。人在实践活动中能够获得多大程度的自由与其对自身本质和外在规律能否正确把握密切相关。因此,自由不是完全按照自己单方面意志的率性而为,而是建立在对相关道德规范、制度、法律等的严格遵循上。马克思曾以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定律为比喻形象地说明了法律规范在保障人民自由中的重要作用:“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措施,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措施一样。因为作为引力定律,重力定律推动着天体的永恒运动;而作为落体定律,只要我违反它而想在空中飞舞,它就要我的命。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获得了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存在。法律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12]因此,网络空间中的自由恰恰是以相关的道德、法规、法律等为基本前提的。

(三)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网络空间

要发挥网络空间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优势,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渠道、阵地和战场,离不开个人网络素养的提高,离不开网络空间的依法治理,离不开对网络空间中舆论阵地的坚守。

第一,提高个人网络道德素养。网络空间的自由性、开放性、匿名性等特征对个人网络道德素养的自觉增强提出了更高要求。就普通网民来说,要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与领悟、对个人明辨决断能力的提升与应用、对网络道德准则的认同与践行等方面的努力,自觉地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动者、宣传者和践行者。就领导干部、社会名流、网络大V等“关键少数”的公众人物来讲,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干部与政府要员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信念,用“三严三实”的要求规范约束自己,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文艺工作者要有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思想性与艺术性兼备的优秀作品,为社会传递正能量;企业家要恪守爱国、诚信、法治、友善等道德准则,血管中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努力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专家学者应秉承求真、求善、爱国、爱民,以自己的专业技能服务社会、用高尚的道德情操感召社会。要使每一个网络主体不仅是受众,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分享者和传播者,促进网络主体主动正确“发声”,自觉担当起“网络清道夫”的角色[13]。

第二,依法治理净化网络空间。目前网络空间中存在大量关于黄赌毒、反党反社会主义、诋毁英雄人物、否定党的历史与改革开放、宣扬西方错误价值观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冲突的信息。要有效清理这些不良信息,仅仅依靠道德自律是难以实现的,还必须结合法律这种强制手段和刚性措施。为此,应通过网络立法与执法双管齐下的手段为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保驾护航。一方面,要加强有关网络安全、互联网信息发布与传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有关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以保障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得以发布与传播;另一方面,要通过约谈督促警示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等综合措施,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威信和效力,使不利于网络空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违法信息得到惩处。

第三,坚守舆论阵地不动摇。以虚拟形态存在的信息构成了网络空间的主要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工作就是信息工作和舆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14]这“五个事关”既是对我党新闻舆论工作的经验总结,更是网络空间中做好信息舆论工作的根本导向。重视舆论、营造舆论、利用舆论、引导舆论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成功的重要条件。坚守舆论阵地不动摇,增进凝聚力、提高向心力是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关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方针是守好网络空间舆论阵地的基本遵循。与此同时,还应通过打造具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网络平台、红色网站、主题网站以及创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网络文化产品等手段,切实加强网络空间的舆论阵地建设。

四、结 语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尤其是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过程中,网络空间与社会空间同等重要。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固然要涉及诸如主体与客体、经济与文化、传统与现代、共性与个性、手段与目的等传统关系,但虚拟与现实、事实与价值、自由与规范这几对关系是最为紧要和核心的。诚然,做好网络空间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既依赖于对虚拟实践规律的进一步认识,也依赖于对网络空间特殊性的进一步把握,更依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尤其是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62.

[2] 张再兴.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89-90.

[3] 宣兆凯.中国社会价值观现状及演变趋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31.

[4] 王伟光.人的精神家园[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113.

[5] 陈学明,王凤才.西方马克思主义前沿问题二十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130.

[6] 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M].许良英,范岱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349.

[7] 曾国屛,李正风,段伟文,等.赛博空间的哲学探索[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32.

[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42.

[9] 沈壮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N].光明日报,2015- 02- 05.

[10] 本书编写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91.

[11] 李建会.与善同行:当代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与价值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82.

[1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6.

[13] 韩杰,赵浚.“互联网+”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着力点[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

[14] 习近平.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法手段 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N].人民日报,2016-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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