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毕侯”说新论
2018-03-22秦铁柱
《汉书·王子侯表》载:“于是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自是支庶毕侯矣。”《汉书·武帝纪》载:“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针对“支庶毕侯”、“子弟毕侯”,齐召南《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至主父偃之策行,则王子无不封侯,而诸侯王益弱矣”。徐克范于《读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补》载:“至是始令诸侯各得推私恩分子弟,恩自下推,上特临定之耳。所以藩国悉分,支庶毕侯,不削而自弱也。”张维华在《西汉一代的诸侯王国》中认为:“诸侯王子弟亲属,无不得袭土封侯。”柳春藩在《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中亦说:“武帝推恩策实行之后。诸侯王的子弟‘支庶毕侯,并且也成为定制。”毕汉斯在《剑桥中国史》中认为“从公元前127年起,凡是王的儿子,不管他们是皇帝的几代孙,没能世袭王国的都封为侯。”
但岳庆平在《主父偃献策推恩后“王子毕侯”质疑》中认为:“武帝元朔二年主父偃献策推恩后,诸侯王子封侯者甚多,仅元朔二年至元朔四年的三年中,即封王子侯一百零四人,这约等于高、惠、吕、文、景五朝所封王子侯总数的四倍。但这只能说元朔二年后王子侯数量猛增,不能说‘王子毕侯。”董平均在《出土秦律、汉律所见封君食邑制度研究》指出:“推恩令颁布后,王子并没有全部袭土封侯。”
笔者认为史家过分拘泥于“支庶毕侯”、“子弟毕侯”的字面意义。《汉书》一书,是以班固之父班彪撰写的六十五篇《史记后传》为基础,班固完成了《汉书》主体,班固因党于窦宪,死于狱中,《汉书》八表与《天文志》没有完成,和帝命班固妹妹班昭补作,马续协助班昭作《天文志》。《汉书·王子侯表》为班昭所作。西汉大量的图书、典籍、档案、图册为东汉所继承,《后汉书·儒林传上》:“初,光武迁还洛阳,其经牒秘书载之二千余两,自此以后,参倍于前。”班固被明帝任命为兰台令史,“兰台”,汉代朝廷典籍、档案库,收藏了大量的图书、地图、户籍等档案文书。而后又于“永平中为郎,典校秘书”。其死后,班昭奉和帝诏到东观续成其兄没有完成的《汉书》。东观位于洛阳南宫,和帝以后,为宫廷修撰史书及收藏档案图籍的主要场所。二人受皇帝之命修撰史书,在资料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宣帝时,为稳固统治,于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诏令复除高后、文景及武帝时代已因各种原因失去列侯爵位的功臣贵族后代,《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故逮文、景四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子孙骄逸,忘其先祖之艰难,多陷法禁,陨命亡国,或亡子孙。讫于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孑遗,耗矣。罔亦少密焉。故孝宣皇帝愍而录之,乃开庙臧,览旧籍,诏令有司求其子孙,咸出庸保之中,并受复除,或加以金帛,用章中兴之德。
上文已经提到,册封列侯时大量的丹书铁劵藏在宗庙石室,西汉政府有《列侯功籍》,记载功臣宗族成员的状况,它有正籍和副籍两种,正籍存于宗庙,副籍存于政府。宣帝正是依据《列侯功籍》来寻找绝国列侯之后代,加以复除、赏赐。外戚事务与皇族一样,也由宗正兼管,宗正设有属籍管理皇族与外戚。以上众多重要的史料必然引起班固、班昭兄妹的重视,并成为班昭撰写诸列侯表之史料来源。有了这些文书档案,诸王子侯之封授、传袭情况必然一目了然。通过这些资料,就会很轻易地得出在“推恩令”颁布后,并非所有诸侯王子均能裂国土封侯的结论。但是为什么班固、班昭提出“子弟毕侯”“支庶毕侯”一说?笔者以为这与古人的表达方式有很大关系,古人喜欢用表示程度很深的副词来修饰动词,以夸大效果,引起人们的注意,“毕”字的运用就是一例。《后汉书·皇甫嵩传》:“(张)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转相诳惑。十余年间,众徒数十万,连结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杨、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后汉书·张禹传》:“(张禹)历行郡邑,深幽之处莫不毕到,亲录囚徒,多所明举,吏民希见使者,民怀喜悦,怨德美恶,莫不自归焉。”《后汉书·第五伦传》:“窃闻卫尉廖以布三千匹,城门校尉防以钱三百万,私赡三辅衣冠,知与不知,莫不毕给。”《汉书·董仲舒传》“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而草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所以班固、班昭“子弟毕侯”、“支庶毕侯”的说法就能够理解了,它是对分封王子侯真实情况的夸张表达,我们不能直接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他们的真正观点。
作者简介:秦铁柱(1985—),男,山东潍坊人,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秦汉史。
基金项目:本文为作者主持研究的国家社科基金項目的阶段性成果(17CZS008),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15DLSJ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