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出版中作品版权保护问题
2018-03-22闻竹
闻竹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在各个领域均有快速的发展,对我国当下的实际情况而言,中国互联网对出版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可以在互联网上获取丰富的信息,同时可以自动上传很多作品,互联网可以说是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平台。然而公民虽然可以轻易、方便地获取内容和信息,却极容易造成内容版权相关的问题。在信息的传播、分享过程中不经意的操作很容易出现一系列侵犯版权的行为,这无疑是互联网上版权领域极为重要的问题,因此创建版权制度,改善网络环境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文在互联网出版的基础上分析版权问题。旨在希望通过浅显的研究加强用户版权意识,促进互联网上版权保护的重视,以保障所有用户在互联网上发布内容所享有的权利。
关键词:互联网出版;版权保护;对策
在过去的几年里,随着互联网终端应用科技的不断完善,终端的功能也变得更加人性化和精准化。使得互联网在生活和工作中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必须品。互联网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针对数字版权的保护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数字内容的版权问题,很可能影响整个互联网行业。
一、目前网络版权制度的现状
近年来,关于著作权的纠纷层出不穷,这也影响人们对提高整个社会的著作权意识的重视程度。我们必须认识到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是网络出版著作发展的基础。其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更应被重视起来,国外几百年的经验已经表面这样一个机构存在和运作对于联系著作权人和使用者有著重要的意义。由于我们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才刚刚开始,在短时间内想要建立完善制度并非易事。在国际社会当中,成功的著作权管理组织的运作已经经历过了五六十多年[1]。由此可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想要建立相较完善的版权保护制度,我们还需要几十年的努力来确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地位。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创建及其特殊性是相对的,这就导致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仅存在内部的困难,也受到外在环境的重重阻力。
二、互联网版权保护重要性
在互联网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国家的软竞争力和战略资源,凸显出了其前所未有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在科学、技术、艺术和文学领域的个人或集体,用意识财富创造出内容,其应受到相应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对象范围的确定、知识产权制度和理论的保护、扩大和深化,始终是版权保护的全球性研究课题。知识产权概念更应该侧重在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活动的理论与实践基础研究当中,法理必须明确,这也是当下中国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它是发展的,迫切需要深化实地研究的动态的内容[2]。我们的产权概念,和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是必要的,但随着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和其他利益相关问题,版权问题还是困难重重。因此继续澄清一些关于知识产权,指导人民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等理论问题和立法政策的实践与应用,知识产权和理论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都是迫在眉睫的项目。
三、网络版权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 加大网络执法及监管力度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网络环境下还存在不同程度地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此,切实提高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公众法律意识,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作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将通过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等方式来提升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3]。知识产权是应该且必须享有其应得的权利,然而由于互联网环境对发布传播作品后的版权控制薄弱,权利保护成本过高,确定侵犯权利的对象的过程复杂等一系列难题,我们的版权保护之路任重道远。
(二) 采取先进的技术保护措施
我们有版权保护中心致力于全年进行版权登记,同时仍然积极研究和开发以及基于新技术保护的互联网数字环境作者 A-DCI(数字标识符数字版权的唯一标识符)。A-DCI版权登记的数字技术和其他部门的支出,整合和分享机制的利益是适应创新的版权保护领域,相关关系中的各种利益(DCI);第二种是通过使用识别技术,版权监测网络,建立支持DCI的证据系统,快速有效地保护权利机制[4]。
(三) 增强人们的版权保护意识
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起网络媒介的传播作用,以保护版权为目的,增加侵权相关的宣传知识,改变以往人们对于网络平台输出内容都是可以免费获取的这种不成熟的思想,使人们从根本上认识到网络作品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应,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尊重著作版权的意识,同时需要媒体发挥的积极作用,建立一个有良知的公司,尊重和保护网络上的版权,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空间[5]。
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互联网出版版权保护的问题相应出现,在遇到版权问题,我们应该加强网络的运作和管理和内容的提供和授权。以及对个人侵权错误给予相应的处理,避免其对原作者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改善我国互联网上出版作品的享有应得权利的环境,使得更多优秀作品可以在有充分保护的状态下被创作。
参考文献:
[1]刘梦飞.我国网盘版权保护问题研究[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8,36(04):101-105+111
[2]赵兵,郭才正,祁汝峰,马云辉,王飞.论“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J].新闻研究导刊,2017,8(19):29-30
[3]徐慧斌.浅析当今网络版权生态下的互联网企业版权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7(17):108-109
[4]杨志维,李春萌.互联网数字作品版权规制研究[J].创新科技,2018,18(07):85-89
[5]张力.“互联网+公共图书馆”的版权保护困境及突破[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7,2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