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姓,日本“仓促西化”的产物
2018-03-22宋海博
宋海博
夫妇之间同姓还是别姓?近年来在日本,这是一个争论激烈的问题。2016年,东京的一名女士在结婚前向男方提出,婚后不想改姓男方姓氏,没想到男方双亲勃然大怒,男方母亲甚至痛斥儿子:“你简直是被那个女人洗脑了!”
事实上在夫妇同姓这个问题,日本社会的争论由来已久,最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明治维新时代。和一般人的想象不同,日本并非一直是夫妻同姓的。明治维新之前,日本平民是无姓的,而有姓氏的武士和贵族阶层,又因为妇女地位的低下,嫁到夫家的妇女并不完全被视为夫家成员,也无权冠夫姓。直到明治维新之后,日本政府在1870年和1875年连发两道命令,强制国民为自己取姓,这样日本国民才基本都拥有了姓氏。在妇女冠姓问题上,1876年的法律中也有了规定:妇女在出嫁后仍可拥有自己的姓氏,只是在需要继承夫家遗产的时候,才应更换为夫家姓氏。因此在当时的日本,是否跟随夫姓,完全是由经济利益主导的选择。
进入明治时代以后,日本开始着力修改早年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然而日本政府担心在没有西式法律框架的情况下与西方列强谈判,会使日本陷入更被动的局面,于是一场编纂西式法律体系的运动开始了。由于缺乏经验,许多日本法典都是西方法学家帮助编纂的。其中的民法典是由法国法学家布瓦索纳德代为起草,它甫一出台就因内容过于西化而遭到猛烈抨击,最后不得不由日本法学家进行了长达3年的修改后,才于1898年正式施行。正是在这部备受争议的民法典中,规定了“户主及其家族成员应当称该家族之姓氏”。所以日本夫妻同姓的所谓“传统”,其实是彻头彻尾的舶来物,它本质上是日本为早日成为西方认可的“文明国家”而匆忙立法的仓促结果。
现在看来,这部法典当时是有其进步意义的,它将妻子纳入夫家的家庭成员概念当中,在保障妇女的权益方面迈进了一大步。但另一方面,它又成为了男权、夫权、父权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强化家长权威制的基础上,成为皇权的一个重要基石。
二战后在美军占领下,日本开始重新构建法律体系。战前带有强制性色彩的“夫妻同姓”规定自然也在修改之列。基于新宪法中“男女平等”这一指导思想,民法中原有的要强制妻子跟着夫姓的内容,被修改为“夫妇按照结婚时的约定,丈夫也可以改为妻子的姓氏”。从形式上来讲,它没有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到底是该异姓还是同姓,但从其意味上来看,夫妻仍然需要保持同姓。整体上看,直到上世纪80年代,妻随夫姓仍是绝大部分日本家庭的主流。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形势开始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妇女改变在婚后当全职主妇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修改“夫妻同姓”的呼声才日渐高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