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时代保障粮食流通安全的现状与对策
2018-03-22沈庆强
沈庆强
(山东省临沂市粮食局军粮供应中心,山东临沂 276000)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粮食形势也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粮食形势已由粮食的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粮食高库存、供需结构的不匹配已对粮食行业改革发展形成严峻挑战。对此,要客观分析,正确看待挑战,准确把握机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粮食安全。
1 粮食安全的现状
1.1 粮食生产能力持续增强
各级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完成耕地地力评价和土壤肥力调查,开展地力提升活动,提高耕地质量。落实科技增产措施,发布粮食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超吨粮建设示范片建设,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全力支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1.2 农民种粮积极性得到保护
落实粮食补贴政策,确保补贴及时足额的发放。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经营规模化、社会化服务的开展。认真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未出现“卖粮难”“打白条”等现象。
1.3 地方粮食储备能力进一步增强
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认真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落实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和轮换补贴制度,储备粮常储常新、储存安全。
1.4 粮食市场供应充足
健全粮油供应网络,合理组织调度粮源,区域性粮食价格稳定。完善粮食安全应急体系,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稳定产销合作关系,提高粮油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深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放心粮油网点覆盖率达到100%。推广使用节粮减损新设施、新技术、新装备,推进粮食流通节粮减损。建立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分析发布粮油价格信息。培植壮大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粮油企业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5 粮食质量有效保障
开展工业场地周边耕地土壤检测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划定粮食生产禁止区,防止土壤污染和修复治理;加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和执法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粮食进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建立进口粮食防疫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防疫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2 粮食流通安全的四种挑战
新时代、新形势,既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使我们的工作面临更多新的挑战。
2.1 粮食高库存的新压力
近年来,全国粮食生产均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但是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牢固,粮食安全形势依然较为严峻。粮食流通环节“高库存、高进口、高成本”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市场需求低迷,有效仓容不足,给粮食收购保管带来很大困难,也导致部分地方惜售现象有所增多,确保农民收入不下降面临较大挑战。
2.2 粮食收储机制的新改革
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粮价下行压力较大,依靠托市收购促进农民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为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安全,粮食收储机制改革正在逐步推进。国家取消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
2.3 粮食“去库存”的新任务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加快消化过大的农产品库存量,着眼化解粮食方面供给侧和需求侧不对称的矛盾。国家计划在3~5年,逐步将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至合理水平。最近一段时期,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将会出现一个高峰期,很容易出现“转圈粮”、“出库难”等问题。
2.4 粮食产业发展的新责任
粮食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不多。粮油加工企业科技水平较低,现代化、自动化程度高的高新企业还不够普遍。各省市间粮食产业发展不平衡现象仍较严重。产业链条不够长,粮食产业各环节关联度低,未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大部分企业未实现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抱团发展意识不强。“精、深、特”产品少,全国叫得响的粮油品牌少。
3 粮食流通安全的三大机遇
3.1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战略,国务院出台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向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些国家宏观政策为粮食流通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3.2 依法治国为依法治粮提供了道路指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粮食流通安全也将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行业革命,走上厉行法治的道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过去重经营、轻执法的现象,正确处理好依法监管与促进发展、依法监管与服务企业、独立监管与部门协调三大关系,真正担负起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同时,粮食法律进程不断加快。《粮食法》经过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阶段,粮食立法稳步推进。
3.3 粮食安全责任制提供了政策保障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出全面部署,这是国务院就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出台的首个专门文件。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主体、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事项,对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做出全面部署。自2016年起,国家自上而下地组织实施了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推动了各项粮食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到位。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开展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各省级人民政府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做好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
4 做好粮食流通安全工作的六项措施
当前,粮食行业快速转型发展,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做好粮食流通安全工作,是确保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的法定职责,是适应主要矛盾转化的时代使命,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指示精神的重要保障。
2017年,全市粮食流通安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为总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政执法、民生工程及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粮食安全水平。
4.1 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按照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及时将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早部署早落实,确保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4.2 进一步提高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进一步加快建设、提升中心粮库为重点的粮食仓储、粮食物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产区3个月、销区6个月、产销平衡区4、5个月,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的标准,建立本地粮食储备规模的标准,积极增加本地粮食储备规模。建立应急成品粮储备和应急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储备,确保政府驻地成品粮油储备达到不低于10天的市场供应量。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加强“一规定两守则”培训,开展储粮规范化创建工作,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4.3 大力推动粮食产业发展
培育壮大粮油加工骨干企业,真正打造一批实力强、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粮食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建设粮食产业园区。以现代化粮食储备库为中心,逐步引进粮食加工、物流、供应等企业进驻,形成区域粮食产业园区,建设集储备、加工、配送和供应为一体的粮食应急中心。加强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加大品牌建设力度,不断做优产品、做强品牌,进一步提高粮油加工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4 积极做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执法行为,强化粮食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粮食市场活力。创新执法模式,深入构建粮食信用监管体系。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推进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粮食质量监管水平。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政策性粮食收购、出库和库存管理,严重侵害种粮农民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序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营造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4.5 深入推进粮食民生工程
主食产业化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加快主食产业化建设。严格按照主食产业化项目验收办法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强化指导和监督,加强调度,确保项目按期完工。要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扶持,支持企业延伸链条、建设一体化主食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建设规划,合理布点,构建覆盖城乡的主食销售网络。稳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重点在提升功能、强化监管上下功夫。加快发展标准化、规范化放心粮油店建设,进一步完善放心粮油销售网络。建立完善放心粮油工程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质量。继续推广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突出精准扶贫导向,保质保量完成农户储粮示范仓扶贫专项建设任务。
4.6 全面完成粮库信息化建设
加强粮库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要高度重视顶层设计,统筹规划,通盘考虑,按照统一标准要求,统一实施。要以粮食宏观管理需求、企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实用、管用、好用为原则,合理确定功能模块,对纳入智能化升级改造的粮库,核心业务功能必须一次性建设到位,不能搞重复建设。稳步开展“智慧粮食”建设,不断提高粮库、粮油企业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要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规范项目管理,压实工作责任,高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