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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解惑

2018-03-21

进出口经理人 2018年3期
关键词:监管场所授权书备案

进出口企业:2018年,海关增加“品牌类别”必填项。除报关单外,进出境备案清单也需要申报品牌类别吗?

编辑部:是的,海关各类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之间往来的货物在申报备案清单时,即不论一线申报还是二线申报,都需要如实申报货物的品牌类别。

进出口企業:贴牌生产时,是否只有在获得境外品牌持有人授权书的情况下,才能申报境外品牌?

编辑部:有时,品牌使用许可并不采用授权书等单独法律文本的形式,而是在加工合同中用合同条款表述。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合同约定,出口商品使用境外品牌的,即可申报为境外品牌(贴牌生产)。

(海关12360提供解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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