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积极构建数字政府
2018-03-21王晨光
王晨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当前,随着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实施,数字中国建设步伐的加快,数字政府已成为落实国家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战略行动新的着力点。数字政府作为数据治理阶段电子政务发展的新趋势,需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明确数字政府内涵与外延,理清与网络强国、大数据发展战略的关系等,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内蒙古网上政府推进情况
(一)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构建网上政府
近年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在考察浙江、贵州等省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对外政务服务、对内行政办公以及基础政务数据共享等现实需要,提出“两个平台、一个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政府办公业务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目标。2017年6月份,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国9个试点示范省区之一,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政务服务试点示范。呼和浩特、乌海两个城市也被确定为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重点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工程。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思路,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6个盟市和工商、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5个厅局开展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计划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试点示范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逐步向全区推广。
目前,按照审批及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的原则,自治区初步完成本级36个部门、单位498项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内蒙古“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也已上线测试运行,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建成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一体化服务体系,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务服务联动运行。
(二)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助推“放管服”改革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成立了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推进内蒙古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信息系统和数据摸底,清理“僵尸”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协同应用平台,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作是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支撑。打通信息壁垒,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信息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形成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数据开放平台,是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助推“放管服”改革,构建网上政府和数字政府的重要基础工程。
(三)以大数据创新应用为核心,积极打造数字政府
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国家管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回顾我国信息化发展历程,从初期的网络应用与办公自动化,再到“十二金”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为主的阶段,一直到现在以数据治理为核心的发展阶段,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环境、存在问题及实际需求等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当前以数据治理为发展方向的新阶段,更需要新的理念引领发展、新的模式创新发展、新的策略促进发展。
数字政府是一种新型政府运行模式,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数字化、智慧化、扁平化的推进方式与实施路径,促进实体政府虚拟化形成的一种组织架构分布式、政务运行一张网、公共服务无址化、社会治理精准化的新型政府形态。随着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化新阶段的到来,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的复杂度倍增,需要进一步理清政府、企业、公众的角色定位,加快政府由传统的重管理向重服务为主的运行模式转变,积极引导具有创新性的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首先,加强“管运分离”,强化政府管理协调者的角色,将运营工作交给社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配置优势;其次,大力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府与社会数据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最后,加强公共管理服务资源配置与共享,充分利用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具有的部分商业属性与企业商业平台公共属性相互延伸的特点,创新运营模式,形成共建共享生态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价值。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网上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
由于各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多为自行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不同层级服务事项差异较大,在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精细化和便利性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不统一,线上线下联通不畅,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缺乏统一认识,不同程度地存在“好上先上”“提供的服务不需要,需要的服务找不到”等问题。
(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难度大
由于体制机制及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等方面原因,各地、各部门信息资源建设分散,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难,“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同时,我国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相对较少,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和标准约束。不同部门、地区、层级的政府及部门之间采用的数据标准和分类方法各不相同,极大增加了数据共享的难度、时间和成本,这些都制约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
(三)政府数据开放工作进度慢
由于受既有法律政策、管理体制机制、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政府数据开放工作困难重重。一方面,当前缺乏对数据开发及隐私保护的专门法规政策,导致数据开放无明确的标准依据可以参考;另一方面,政府对数据资源并未做到统一管理,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确,制约了开放数据的进程。同时,数据的汇聚集中容易导致数据泄露,数据聚集也很容易形成更大的安全风险。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网上政务服务顶层设计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一项涉及面广、跨度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组织机构、制度规定、业务流程、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划和统一部署。“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各类政务数据服务平台,集成和整合已有应用系统平台,以构建“一张网”为建设目标,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便民服务项目。
(二)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
深化资源整合,破除信息壁垒,健全政务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信息互联。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对原有业务、数据和基础设施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的基础上,与统一数据平台充分衔接,形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政务服务大数据格局。加快将部门的专线、专网纳入全区“一张网”,推进政务服务网与各类应用系统的融合对接,促進“一网通办”建设。
(三)平衡数据开放和安全保护的关系
从国家层面加强立法,制定关于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专门法律,完善既有的法律框架。制定数据管理的标准规范,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的风险防范与评估机制,确定普遍开放、授权开放、按需开放、暂不开放等数据开放策略,并明确数据管理机构。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推动对已开放数据的监管与使用,对发现的风险进行及时处理。
内蒙古将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为重要抓手,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体制创新、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借助大数据优势全面打造数字政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从而使公众充分享受到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所带来的便利,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增强民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代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