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地方两会关注“一带一路”
2018-03-20
2018年召开两会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全部提到了“一带一路”。展望2018,各地的“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怎么干?
北京:以更高标准推动全面开放。全面完成服务业扩大开放两轮试点。制定北京“一带一路”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双向投资促进平台建设,与沿线国家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园区。
天津: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以国际视野和颠覆性思维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积极申报建设自由贸易港。要高标准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河北:构建京津冀协同开放共同体。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新样板,调动全球资源,跨出小天地、构建大格局。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以上。力争全年对外投资增长10%以上。
山西: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差异化承接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建设内畅外联大通道,打造对外开放大都市、大平台。加快形成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全面开放新格局。
内蒙古: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继续抓好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香港澳门等地区合作。
辽宁:创建辽宁“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和中国一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深入推进辽宁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支持大连探索创建自由贸易港。深化与江苏、北京、上海对口合作。完善东北区域发展协同机制。
吉林:发挥东北亚地理几何中心、沿边近海优势,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历史机遇,以与俄共建“滨海2号”国际运输走廊为突破口,大张旗鼓地让吉林更加开放。打造“丝路吉林”大通道。深入实施长吉图战略。建设一批国际国内产业合作园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
黑龙江:推动形成以对俄合作为重点的全面开放新格局。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协助推进俄方在哈尔滨设立总领事馆。推动开通黑瞎子岛陆路口岸。加快俄气管线和储气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港澳台引资合作,与欧美开展引资、贸易和科技合作,与日韩开展农业、食品和文化旅游产业合作。
上海:深入推进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重点的改革开放。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自贸试验区“三区一堡”。依托洋山深水港和浦东国际机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实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行动方案。精心筹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6天柏65天”交易服务平台。进一步落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33条”。
江苏:充分发挥“一带一路”交汇点优势,高水平建好用好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加快建设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引进外资质量,带动江苏企业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
浙江: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湾区。全面实施打造“一带一路”倡议枢纽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力争取自由贸易港落地浙江。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战略门户。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
安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开放合作。积极创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商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办好2018中国国际徽商大会。
福建: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核心区。探索在海丝沿线重要节点国家和地区设立经贸联络处。加强港区、航线和联运通道建设,推动海丝与陆丝对接。加快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打造“丝路明珠”。推动闽港闽澳携手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深化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合作。
江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南昌、赣州连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加强口岸建设、提升通关效率,稳定开行赣欧班列;推进九江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第五航权开放试点。
山东: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办好“一带一路”版权贸易洽谈会。支持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大力发展跨境转口贸易,探索中欧班列新模式。组织实施“选择山东”全球路演。
河南:推进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积极申建自由贸易港。推进郑州一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争取洲际客运航线开辟、签证便利业务常态化。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建设,规划建设电子世界贸易组织核心功能集聚区。
湖北:深入推进湖北自贸区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中欧班列、江海直达航线、多式联运发展。
湖南:对接500强,对接新丝路,对接自贸区,对接湘商会,对接北上广,确保进出口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积极响应国家“一带路”倡议,加强与东盟、非洲、拉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加快推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
广东: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携手港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枢纽和航运中心。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积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广西:聚焦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实施“一带一路”百项重点工程。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建设中国一东盟信息港。实施第二輪加工贸易倍增计划。
海南: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用侨务资源,扩大国际“朋友圈”。积极参与泛珠合作、北部湾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琼州海峡经济带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合作。
重庆: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努力在内陆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建成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
四川: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探索和示范。深化与上海、广东等自贸试验区合作。强化“‘一带一路251行动”牵引,组织“千企行丝路”活动。深化与泛珠、长三角、京津冀合作,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推动金融支持“一带一路”贸易结算。
贵州:融入“一带一路”,推进“南向通道”建设,深化与东南亚、日韩、欧美合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泛珠区域高铁经济带合作,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承接转移基地。
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当好我国与周边国家发展战略对接的桥梁纽带,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中外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型平台建设。
西藏:继续筹办好藏博会。加快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进中尼友谊工业园等一批“走出去”项目建设运营。
陕西:更加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努力把陜西打造成陆海内外联动的重要节点、东西双向互济的重要门户。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全省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打造“国际运输走廊”和“国际航空枢纽”。
甘肃: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打造”一带一路”综合交通枢纽、物流集散中心、加工贸易基地;“共建丝路信息港、共享陆海大数据”。把“一带一路”建设作为甘肃发展的最大机遇,重塑甘肃区位优势和通道优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争取开通兰州至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公铁联运班列。启动“带路”文化长廊建设。
青海:抓住“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加快打通各类出省通道,构建更加快捷的出行和运输网络,让青海更好地走进全国、走向世界。
宁夏: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中阿博览会平台作用,推进陆上、空中、网上开放通道建设,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
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积极参与中巴、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乌鲁木齐、喀什、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