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检方207页诉纸提请逮捕李明博
2018-03-20陈尚文王伟
本报驻韩国特派记者 陈尚文 本报特约记者 王伟
韩国检方19日决定向法院提请逮捕前总统李明博——5天前,李明博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接受检方调查。由此,李明博成为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之后,韩国宪政史上第四名被提请批捕的前总统。法院是否决定逮捕,最早或将于21日深夜揭晓。
韩联社19日报道称,韩国检方当天以18项罪名向法院提请拘捕李明博,涉案金额高达110亿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69韩元)。检方当天向法院提交的文书多达207页A4纸,是去年申请批捕朴槿惠文书的2倍还多。报道称,李明博涉嫌收受三星电子以代交DAS案律师费为名提供的500万美元贿赂,加上金融机构、建筑商、商社、前议员、禅院的贿赂,总额超过110亿韩元。他还涉嫌通过由其实际控制的秘密资金案涉案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商DAS逃税、侵吞巨款,并指示DAS高管向自己儿子的公司等提供123亿韩元的无抵押贷款,构成渎职。另涉滥用职权指示总统府等国家机关帮助DAS公司在美国打官司、违法泄露并隐匿总统府档案、违反不动产实名制以亲信名义持有房地产等罪名。在14日的调查中,李明博仅承认非法收受情报机构特别经费10万美元,对于受贿、侵吞公款、逃税、滥权等20多项指控均矢口否认。本案关键疑点即DAS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李明博是否对情报机构行贿知情即幕僚们是否向总统报告受贿事实将成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两大争议点。
检方认为,鉴于案情重大,涉贿金额巨大,且嫌疑人否认大多指控,有拉拢串供或毁灭证据之虞,应当提请批捕。目前,检方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政府报告、电脑文件等客观资料以及与李明博有关的核心人物的口供,这是检方提请法院批捕李明博的主要原因。检方表示,已经掌握足够多的压倒性证据,越是大案要案越要坚持查办。
对于检方的批捕,李明博秘书室19日发表声明,表示不认可检方罗列的罪名,申请拘捕是文在寅政府上台后动用国家公权力发动“消灭李明博”运动的可预见结果,未来将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无论是法律还是舆情,都要求拘捕李明博”,《韩民族新闻》19日的社论称,如果检方指控的大部分罪名属实,那么总统利用职权谋取巨额私利的行为简直可以用厚颜无耻来形容。此前部分政界人士和媒体认为,同时拘捕两名前总统会形成政治上的负担并有损韩国国格,但如果以政治后果来作为是否发出拘捕令的标准的话,那么这本身就是对韩国刑法的否定。如果将欺骗国民20多年的前总统犯下大罪而被司法处理称作“政治报复”的话,那么韩国国民对此绝不答应。《韩国日报》19日发表社论称,法院必须在法律和良心的基础上判定是否拘捕李明博,从以往的历史教训看,如果不将积弊从根拔起,那么随时可能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