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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宣姜并非红颜祸水

2018-03-19

关键词:卫国公子太子

程 建

(桂林理工大学 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广西 桂林 541004)

卫宣姜生活在春秋初年,是齐僖公女儿,卫宣公夫人,寿、卫惠公、齐子、卫戴公、卫文公、宋桓夫人及许穆夫人的母亲。她本是一介女流,却在以男性话语谱写的历史中有幸名见于《左传》《史记》《诗经》,是因为其个人命运与卫国国运有着密切的关系。《左传》《史记》对其事迹不过秉笔直书,《诗经》对其遭遇尚且寄予同情;至西汉刘向以卫国“五世不宁,乱由姜起”罪名将她与妲己、褒姒等并列《列女传·孽嬖》,后经郑玄、朱熹、方玉润等历代经学家站在男性及卫道者立场解说《诗·邶风·新台》《鄘风·鹑之奔奔》诸诗,卫宣姜遂被视为毁人江山的“红颜祸水”,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尽管后世学者或从“烝报婚”[1]或从诗歌创作禁忌[2]角度为她写过一些翻案文章,但是翻案不够彻底,且不成规模,强加在卫宣姜身上的“红颜祸水”罪名迄今仍未洗清。对卫宣姜的评价牵涉中国古代男性话语权及春秋卫国历史,笔者决意为她彻底翻案。

一、公子晋上烝夷姜

公子晋是卫庄公的庶子,只因钻了公子州吁作乱的空子,才被卫人从邢国迎回来做了国君,是为卫宣公。卫宣公即位前,也就是寄居邢国期间,曾娶卫庄公的侍妾,亦即其庶母夷姜为妻。说卫宣公娶夷姜在即位前,基于《左传》桓公十六年(前696)记载:“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3]121以及“卫宣公十八年,寿代太子越境而行,断非数岁小儿所能,则宣公十八年,寿想必已十余岁;太子被杀在卫宣公十八年,以此年寿刚好十岁估计,则卫宣公娶宣姜必在即卫宣公八年以前;卫宣公即位即娶夷姜、生急子,则卫宣公八年,急子尚不满八岁,不可能议娶宣姜”推理。庶出公子(晋)与失宠侍妾(夷姜)结合,然后一个做了国君,一个做了君夫人,这正是古代宫廷戏套路。

以后世伦理视之,公子晋娶庶母为妻,可谓纲常丧尽。但在当时人看来,它无非“烝报婚”一例,这是因为“所谓‘烝’,是指父亲死后,儿子把父亲的群妻收作自己的妻子。所谓‘报’,是指兄、叔死后,弟弟或侄儿可以娶寡嫂或婶母。烝报婚,也就是学术史上所说的收继制。超出这种情况的两性关系,《左传》称之为‘通’或‘傍淫’。烝、报与私通、姘居是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北京大学阴法鲁教授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化史)(二)有一段简明的论述,一是烝报婚是特定对象间的婚配,而私通则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二是烝报婚一般生育子女,子女享有合法的社会地位,可以做诸侯的世子或嫡夫人,而私通所生子女则无这方面的记载。三是烝报婚在当时是合法的婚配,而私通则是非法的。”[1]27既然“烝报婚”与后世所谓“私通”不是同一个概念,且在春秋前期不违背社会风俗,甚至“顺理成章”,《史记·卫康叔世家》言及夷姜为夫人、其子伋为太子[4]1593-1594就不难理解了。

二、卫宣公巧夺宣姜

据《左传》桓公十六年记载,宣姜本来是要嫁给卫国的太子,只因卫宣公从中作梗,她才做了卫宣公夫人。卫宣公贪恋美色,抢夺儿媳,本即令人不齿;加之宣姜貌美如花,卫宣公老耄昏聩,“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更惹人愤愤不平,于是卫人作《诗·邶风·新台》为宣姜打抱不平:“新台有泚,河水弥弥。燕婉之求,籧篨不鲜。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为了衬托卫宣姜这只“白天鹅”,不惜将国君宣公比作不能仰、不能俯的丑八怪,作诗的卫人是多么不顾一切!诗中提到的“新台”,本是卫宣公为讨好宣姜,特意吩咐手下人在迎亲路上、临近河水的地方新建的一座美轮美奂的台子,不想这座台子后来竟成了卫宣公抢夺儿媳的铮铮铁证。

太子伋身为新郎官儿,不亲迎新娘,显然违背婚礼。《礼记·婚义》即云:“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5]遇新郎官“临阵换人”,在卫宣公逼迫下,卫宣姜只好应允。清代方玉润解析《诗·邶风·静女》即说:“宣姜初来,未始不静且姝,亦未始不执彤管以为法。不料事变至于无礼,虽欲守彤管之诫而不能,即欲不俟诸城隅而亦不得……无如世间尤物殊难自舍,则未免有佳人难再得之意,竟不顾惜廉耻,自取而自纳之。又况美人自外采来土物以相贻赠,又不啻珍重而爱惜之。夫岂物之足重耶?亦重美人之所贻耳。描摹宣公好色无礼,逆礼乱伦之丑态,可谓穷形尽相,不遗余力矣。特其词隐意微,不肯明斥君非,故难测识。”[6]148方氏以宣姜初至卫国,尚能以礼自持,她后来嫁给宣公,皆因宣公苦苦相逼,这就将斗争的矛头对准了卫宣公而非宣姜,此公允之论足令刘向之流三缄其口。

卫宣公巧娶宣姜,或恐源自私欲,然未必无政治考量:卫宣公以庶子窃据君位,立身本即不正;卫国君弱臣强由来已久,卫大夫石碏计杀州吁即其明证;卫国与郑、郕诸国频频交恶,国际关系十分紧张,对卫国生存、发展极为不利;与大国喜结秦晋之好,以求王位稳固、国泰民安,本春秋时期惯常做法;卫宣公娶宣姜以结齐卫之好,未必不有此政治考量,而卫宣公十八年(前701),齐、卫、郑会盟恶曹,即此政治联姻之初显成效。宣姜亦为此政治婚姻的受害者:自卫宣公八年(前711)宣姜嫁卫至宣公十九年(前700)卫宣公去世,差不多十年;在此期间,宣姜除了迎合老耄的宣公,还要承受流言蜚语。无论是嫁太子、宣公,还是嫁昭伯,她都只是政治筹码,只能听天由命。说她是红颜祸水,太“抬举”她了!

宣公娶庶母、夺儿媳,正所谓“禽有常匹,而人无定偶”。君无耻,则民无忌。卫地淫风流行,卫宣公难辞其咎。以此,有《诗经·卫风·氓》之男子喜新厌旧,故《毛序》称此诗:“刺时也。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遂相奔诱。华落色衰,复相弃背,或乃困而自悔,丧其妃偶,故序其事以讽也。美反正,刺淫佚也。”为君者宜鉴此!

三、卫宣姜谗杀太子

刘向视宣姜为红颜祸水,罪名是她谗杀太子,致使卫国“乱及五世”。事实并非如此。太子被杀始末见于《左传》桓公十六年记载。卫宣公终抱美人宣姜归,想必给出了让宣姜入主正宫的承诺,后来夷姜愤而自杀,印证了这个猜测。此后即国人耳熟能详的宫廷戏。《史记·卫康叔世家》云:“伋母死,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4]1593-1594由此可见,卫宣公诛杀太子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急子失去母亲夷姜庇护,太子之位本就岌岌可危;宣公夺取急子准新娘宣姜,为宣公、急子父子反目埋下祸根;夷姜与宣姜争宠失败,愤而自杀,宣姜不免既担心太子即位后反攻倒算,又希望己子荣登卫君宝座;于是宣姜与朔在宣公耳边进谗言,无非讲急子因新台、夷姜对宣公心怀不满,渐渐显露出处心积虑、犯上作乱的种种迹象;而谗杀太子,又恰恰发生在卫宣公去世前一年(即宣公十八年),时间选得真是时候!当然,宣姜作为君夫人,也只能进进谗言,下诛杀急子命令的终究是一国之君。

刘向讲宣姜谗杀太子,使卫国乱及五世,理由是即位的宣姜的小儿子朔(卫惠公)及惠公之子卫懿公昏聩无能,治不好国家,以致狄人入侵,民散国亡。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即卫宣姜谗杀太子,本是想让大儿子寿做国君,非为朔争权。寿是一个仁义双全的好孩子,他与太子争死即明证。寿做卫君,未必不是好事。但历史容不得假设,宣姜替寿打着如意算盘,他却辜负了她的一片苦心,先是向太子通风报信,后来又与太子争死,将这个如意算盘打了个稀巴烂。虽说后来小儿子朔做了国君,但对于宣姜而言,她却永远失去了另一个儿子。卫人同情急子、寿的不幸遭遇,特意作了《诗·邶风·二子乘舟》以示纪念:“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不愿接受他们死亡的现实,希冀他们全身远害,满满的伤悼之情,何曾有对痛失爱子的母亲宣姜的谴责?

退一步讲,即便卫宣姜需要为构杀急子负全部责任,也不能凭此记说是她引发了卫国五世之乱。刘向《列女传》中卫国五世之乱“由姜起”的说法基于以下假设:其一,卫国五世之乱是连锁反应,急子被杀是起点;其二,急子、寿的德才胜于朔,他们做国君对卫国更有利;其三,卫懿公昏庸无能,急子、朔的子嗣肯定比卫懿公强。上述其三即“龙生龙,凤生凤”观点,不科学处无需多言;其一、其二大意是急子和寿比朔强,更适合做卫君,但《左传》只讲急子对宣公愚忠,寿宅心仁厚,至于两人治国才能如何,竟无一语及之。刘向这种“有德者必有才”的逻辑显然不能成立。即便承认急子、寿更宜为君,也不能推得后来卫国在他们的领导下必定能抵御狄人突如其来的攻击。且中国历史中不乏多难兴邦的例子,即如晋献公宠幸骊姬,谗杀太子,驱逐群公子,晋国大乱,反有晋文公勃然兴起,此后晋国称霸春秋多年。

四、卫宣姜下嫁昭伯

急子、寿双双殒命,朔顺理成章成为太子,然后继承君位,是为卫惠公。左右公子因辅佐对象急子、寿被杀,心里怨恨惠公,在惠公即位以后蠢蠢欲动,伺机待发。而惠公年少即位,不知谦虚谨慎、重用贤能,反骄而无礼、徒饰仪表,以致左右公子登高一呼,应者云集,被人夺了君位,仓皇逃往齐国。代替他为君八年的黔牟,据说正是急子的兄弟[4]1594。

对此政治斗争及政治结果,齐人早有预料,并想出了一个挽救的办法。据《左传》闵公二年记载:“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3]223迫使公子顽(即昭伯)与宣姜联姻,以此抗击公子黔牟对卫惠公的潜在威胁,正是齐人想出来的“妙招”。宣姜是齐国公主、宣公夫人、惠公母亲,地位尊贵,貌美如花,烝报婚又不违背礼俗,按理说,昭伯应该欣然接受。但他似乎不情愿,在齐人的胁迫下才勉强与宣姜结合,此后生下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

由此来看,宣姜下嫁昭伯是政治媾合,并非为了一己私欲。但卫人不这么想,他们认为这是宫廷丑事,并作了些刺诗。如《诗·鄘风·墙有茨》云:“墙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大意讲昭伯、宣姜家丑不可外扬。又如《诗·鄘风·君子偕老》云:“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大意讲宣姜貌不称德。朱熹尤其见不得伤风败俗,他解释《君子偕老》:“言夫人当与君子偕老,故其服饰之盛如此,而雍容自得、安重宽广,又有以宜其象服。今宣姜之不善乃如此,虽有是服,亦将如之何哉?言不称也。”[7]痛责宣姜“不善如此”、不配做君夫人,对昭伯则轻松放过,整个一副道学家的面孔。至清代方玉润,对宣姜的指责变本加厉。他解释《墙有茨》说:“卫宫淫乱,未必即止宣姜,而宣姜为尤甚。其始既失节于宣公,而有《静女》《新台》之诮,其继又失身于公子顽,而有《墙茨》《偕老》之羞,其‘中冓之言’尚可道哉?盖廉耻至是而丧尽……又一宣姜也,而非而刺之者,或在《邶》,或在《鄘》,《卫》诗中则无有,意者邶、鄘二国亡于卫,其人心不能无所憾,故多指其瑕而刺之。至卫本国人,不敢非其大夫,况显彰君恶哉……”[6]156竟将《静女》《新台》《墙有茨》《君子偕老》全视为对宣姜廉耻丧尽的证据。《静女》等诗作是否剑指宣姜,尚存疑问。即如宣姜两次改嫁,前文已言,它们或属烝报婚范畴,或带政治婚姻性质,宣姜一介女流,全做不了主。由此可见,朱熹、方玉润等对宣姜的指责纯属无稽之谈。

方玉润所云“至卫本国人,不敢非其大夫,况显彰君恶”提醒我们:诗作不乏指桑骂槐。今人翟相君说:“据《左传》记载,宣公霸占宣姜,罪在宣公,而宣姜是被同情者,不是讽刺对象。卫人作《新台》,正是出于同情宣姜而讽刺宣公,据此,《鹑之奔奔》应是讽刺宣公而不是讽刺宣姜。当宣公死后,宣姜和公子顽结合,也是出于被迫,仍然不是讽刺的对象。”[2]105这段话说出了卫宣姜代君背黑锅的屈辱。

五、狄人攻破卫国

刘向说宣姜致使卫国“乱及五世”,此“五世”包括卫懿公当政时。卫懿公是卫惠公的儿子、卫宣姜的孙子,他以好鹤亡国而“名垂青史”。《左传》记载这段公案:(鲁闵公二年)“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公与石祁子玦,与宁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曰:‘听于二子。’渠孔御戎,子伯为右,黄夷前驱,孔婴齐殿。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狄人囚史华龙滑与礼孔以逐卫人。二人曰:‘我,太史也,实掌其祭,不先,国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则告守曰:‘不可待也。’夜与国人出。狄人入卫,遂从之,又败诸河。”[3]223春秋时期,尚无“全民抗战”理念。两国交战,主要依靠受过专业训练的“师”;至于临时接受兵器、仓促应战的“国人”,战斗力不强,所起作用微乎其微。战前,卫懿公送石祁子玦、宁庄子矢、夫人绣衣,两军交战,“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说明卫懿公抗击狄人态度坚决,绝非贪生怕死之辈。卫懿公若全失民心,战况焉能惨烈至此?太史华龙滑与礼孔在战场上被狄人生擒,两人为保命起见,反为狄人向导,以“不可待也”危言轻松赚开卫国城门,此狄人攻破卫国又一因素。两太史临阵倒戈,这个账显然不能算在卫懿公头上。

狄人攻破卫国,主要是因为实力悬殊。狄人在春秋时期曾横行一时:鲁闵公元年(前661)春,狄人伐邢;鲁闵公二年冬十二月,狄人入卫,致使鲁僖公元年(前659)夏六月,邢国迁往夷仪;鲁僖公二年春,诸侯助卫城楚丘;鲁僖公八年夏,狄人伐晋;鲁僖公十年春,狄人灭温;鲁僖公十二年春,诸侯惧狄难,替卫城楚丘之郛;鲁僖公十三年春,狄人侵卫;鲁僖公十六年秋,狄人因晋败,侵晋,取狐厨、受铎,涉汾,及昆都……狄人一度为中原患,由此可见一斑。后来,齐桓公联合华夏诸国,才遏制住了狄人迅猛的发展势头,所以孔子感慨:“管仲相桓公,霸主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右衽矣!”意思是说,若非管仲辅佐齐桓公联合诸侯,中原已成化外之地。

卫惠公、卫懿公这些后人昏聩无能,“株连”到卫宣姜,也说不通。毕竟卫宣姜不仅生有卫惠公、卫懿公等不肖子孙,也生有卫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等明君和巾帼,他们对卫国有再造之功。先看卫文公,不仅史家推崇他,如《左传》闵公二年记载:“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3]230诗人也讴歌他,如《诗·鄘风·定之方中》以“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颂扬其善政,《诗·鄘风·干旄》讲他举贤任能、大获人心,《诗·鄘风·相鼠》讲他礼仪治国、移风易俗。不可否认,卫国亡而复兴,齐国居功甚伟。《左传》闵公二年即云:“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3]223《诗·卫风·木瓜》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一点。齐国之所以鼎力相助,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其一,卫戴公、文公母亲宣姜是齐国公主;其二,存亡继绝,有助于成就霸业;其三,齐桓公对许穆夫人有感情。初时,齐国不救卫,“盖齐桓不救者,怀失妇之私嫌;败然后救之,存霸主之公义。向使女果适齐侯,卫可不至破灭,则许夫人之事关系至重”[8]。后来,许穆夫人向他示好,齐桓公才“一笑泯恩仇”,毅然决然救卫。正是由于卫戴公收聚散亡,文公兴利除弊,宋桓夫人、许穆夫人大力帮衬,卫国才亡而复兴。卫宣姜正是他们共同的母亲,换言之,卫宣姜对卫国亡而复兴起到了间接的促进作用。

由此可见,就卫国覆亡言,卫懿公昏聩不是主因;就卫国兴复而论,卫宣姜功不可没。

既然卫宣姜在改嫁宣公、急子被杀两事中不起决定性作用,急子、寿不一定比朔适合做国君,卫懿公并非如传说中大失民心,实力悬殊才是卫国覆亡主因。显然,“父亲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纯属无稽之谈。卫宣姜子女在卫国复兴中功勋卓著者大有人在,《诗经》中谴责宣姜的诗其实是针对宣公,刘向的“卫国‘五世之宁,乱由姜起’”认识不攻自破,中国古代“亡了国,将责任推给女人”的做法也失去了根据。今为卫宣姜打抱不平,不只是对宣姜一己的平反,也是对中国古代男性话语权的“一记当头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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