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药学干预临床不合理用药的临床效果
2018-03-19河南省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459000李争光
河南省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459000)李争光
临床医学中,不合理用药主要是与临床医生有关。本文主要对药师药学干预临床不合理用药的临床效果进行探究,选取我院各个科室用药情况进行探究,现将探究结果进行如下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研究选择我院2015年6月~2016年6月药师药学不干预各科室临床用药情况下的56例患者作为对照组,选取2016年7月~2017年6月间药师药学干预各科室临床用药情况下的56例患者作为实验组。实验组患者中,男26例,女30例;年龄15~65岁,平均为(41.25±3.11)岁;对照组患者中,男27例,女29例;年龄16~66岁,平均为(42.14±3.07)岁;两组上述一般资料间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的临床用药方式用药。实验组患者实施药师药学临床干预政策进行用药,并在医院的各个科室派驻药师,并参与到科室医师日常工作中去,例如,与该科室医师共同查房,并与患者的主治医师共同制定患者的用药方案,同时,还需要对医师所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避免不合理用药,主要监管的内容包括用药的剂量、药品的选择、给药方式等,尤其对抗生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要特别注意,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患者的用药费用,一旦发现医师出现不合理用药的情况,需要立刻上报医师进行处理;抗菌药物使用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患者无特殊疾病,尽量不要使用第三代头孢,在抗菌药物的选择的上应尽量选择第一代头孢或者地二代头孢,患者在不出现感染等情况,可以不使用抗菌药物,如果存在感染的风险,应选择广谱、廉价、安全的药物,可以口服头孢等药物;对于门诊的处方需要进行干预,根据各个科室的特点制定门诊处方评价标准,在每个月都不定期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其处方评价结果将占医师医疗考核成绩的一部分,需要对处方完全合格的医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医师应当视其情节而定,制定相应处罚措施,情节不严重者,扣除医师当月奖金即可。
1.3 观察指标 观察药师药学干预的前后患者住院时间、用药费用、处方不合格率以及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
1.4 统计学分析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2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患者的住院时间、住院费用以平均值±标准差(±s),采用t检验,处方不合格率以及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以百分率(%)表示,行x2检验,若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住院时间以及用药费用比较 实验组患者的用药费用(3215.87±256.14)元明显低于对照组(4698.15±139.47)元;实验组患者的住院时间(13.25±3.71)d明显低于对照组(16.98±2.18)d。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的处方合格率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实验组患者的处方合格率为14.29%(8/5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3.57%(2/56);实验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79%(1/56)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2.5%(7/56)。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药师药学主要是对医师用药进行干预,并且在干预过程中应当注意方式方法,药师应参与到医师的日常工作中,对有异议的部分,可一起讨论或召开座谈会,达成意见一致,最终能够使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得到保证[1]。药师虽然临床经验相对医师较少,但是药师能够从药物经济学、医院药学以及药物治疗学等多方面对用药进行指导,这样能够使医师在用药的过程中更具合理性,同时也具有安全、高效的特点。药师也应在日常工作中与医师进行互补,多累积临床经验,对日后的用药指导监督会更加有意义[2]。研究显示,经过药师药学干预后,实验组患者的住院时间,用药费用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实验组患者的处方合格率明显高于对照组。
综上所述,药师药学干预临床用药,能够使临床用药更加安全,并且能够提高用药的合理性,也能够降低患者的经济压力,应在临床中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