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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管实践探索

2018-03-17

四川农业科技 2018年8期
关键词:中江县三资集体

范 虹

(四川省中江县农业局,四川 中江 618100)

中江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隶属于德阳市,是川中丘陵地区的农业大县,幅员面积2063km2,耕地面积6.90万hm2,总人口141.3万人,下辖29镇,16乡,760个村,8527个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对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中江县为例,于2017年对中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公开公示平台建设等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提出以下探讨,进一步规范村、组集体“三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和合理流动,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的背景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在村、组两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规范化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中江县于2009年开展了会计委托代理制和会计电算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但农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还有待改进和完善。尽管农村基层干部和有关人员在资金管理方面的行为受到了一定约束,但在资产资源的管理、租赁和处置上以权谋私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情况仍旧存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重资金财务管理、轻资产资源管理,会计委托代理制和会计电算化也主要侧重对集体资金的监管,对资产资源监管涉及较少。此外,面对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在外地务工经商的农民群众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和重大村务事项知情度和参与度较低,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监督。面对“三资”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以及对资产资源监管的重视度不足,“三资”管理信息化过程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自2014年底,在德阳市农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推动下,中江县完成“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

2 “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的内容及成效

2.1 监管平台的建设内容

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就是在每个乡镇成立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市、县、乡三级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网络系统,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组委托乡镇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村组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实行全方位规范化管理。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包括工作平台、监管平台和公示平台三大部分。

2.1.1 工作平台 供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使用。主要功能:一是账务资金管理,包括账务处理、财务公开、预算管理、出纳管理、票据管理等;二是资产资源管理,包括资产资源现状管理、资产资源合同管理、资产资源公开、资产资源招标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等。

2.1.2 监管平台 供乡镇政府及市、县两级农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管使用。主要功能:大额开支监管、资产资源出租、处置和重大建设项目监管、三资信息查询、数据分析、统计汇总等。

2.1.3 公示平台 公示平台分别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触摸屏查询平台和在市、县两级建立农村综合性服务网站——德阳市阳光惠农网,供广大农民群众查询使用。查询者通过登陆网站或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触摸屏,可以查询了解本村组农村集体“三资”、其他重大村务事项以及国家惠农政策等内容,并可在网上留言咨询有关农村法律政策和农业技术信息,反映有关问题,举报违法违纪行为。

2.2 监管平台建设取得的成效

中江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2.2.1 进一步规范了集体“三资”管理,提升了管理水平 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和资产资源管理等活动全部由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专业人员通过电脑来完成,实现了村、组集体“三资”管理全面电算化。规范的业务处置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措施,确保了各项“三资”管理制度的执行。

2.2.2 实现了集体“三资”及重大村务事项全方位、多渠道公开,强化了民主监督 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成后,农民群众不仅能够通过村务公开栏了解本村组各项财务收支情况,还可以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查询本村组集体“三资”所有相关信息,了解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和重大村务活动情况。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群众通过网络就可以查询到本人所在村组集体“三资”公开的全部信息,从而使村组集体“三资”和重大村务事项有效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监督之下。

2.2.3 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及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村组两级的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村务活动基本上做到了由村民会议民主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委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密切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农村因集体“三资”问题引发的矛盾和上访显著减少。

2.2.4 实现了集体“三资”实时监管,从技术上保证了对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监控 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成后,市、县两级农业和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乡镇政府通过监管平台不仅能及时掌握各村组的财务处置进度,对村组的大额开支、资产资源发包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实时监控。此外,通过监管平台还能及时掌握了解村组集体“三资”的真实状况,避免集体“三资”统计中虚报瞒报和应付报送的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指导农村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参考依据。

2.2.5 及时畅达民意,为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了路子 中江县是劳务输出大县,每年外出劳动力达42万人左右,为了方便听取这部分群众意见,“三资”管理信息公示平台《德阳市阳光惠农网》在强化集体“三资”公开功能基础上,增加了与农民群众沟通互动的留言咨询栏目,不仅可以咨询有关涉农法律政策和农业技术信息,还可以反映社情民意,举报违法违纪行为。

2.2.6 降低了村组财务管理成本,有效减轻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负担 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后,乡镇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2~4名专职财会人员就可以把本乡镇范围村、组两级所有“三资”管理业务全部承担。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和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后,不仅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也成倍提高,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管理费用大幅度降低,有效减轻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负担。

3 信息化监管存在的问题

经调查,通过两年的运行,中江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运行良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尚待改进。

3.1 “三资”管理认识不够到位

首先,部分乡镇对“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规范“三资”管理、完善公开公示平台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其次部分村干部没有严格执行“三资”各种规章程制度,如村级集体资金的使用、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手续不规范。

3.2 “三资”管理的专业力量比较薄弱

虽然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但大多数从业人员是乡镇干部、村官、村干部(村文书)兼职,财会专业素质普遍偏低,截止2017年12月的数据,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人员134人,其中临聘34人,乡村干部兼职97人,乡平2.97人。人员变动频繁、个别干部责任心不强、会计交接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三资”管理、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

3.3 对“三资”管理及公开的监督力度不足

主要表现在群众监督乏力、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无力、职能部门监管缺位等方面。

3.4 制度执行不严

虽然已经出台了各种规章制度和办法,但因农村基层干部规矩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监督,部分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行之有效的办法得不到有效推广。

3.5 由于历史等原因造成的“三资”档案资料散失,历史债权债务化解困难

如通济镇的圣寿村村民历某提款2.1万元,由于资料的散失,无法说清形成欠款的原因,虽然大部分村民有能力还款,也无法追回。

4 推进“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管的政策建议

4.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政府对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建立起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业务指导、各乡镇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干部和财务人员党风廉政教育,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4.2 抓住要害,审计财务

全面加强村(社区)内部审计。各乡镇设立由乡镇纪委书记和村(社区)监委会及相关人员组成的“三资”审计小组,对辖区内的“三资”进行全面“大起底”审计,包括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集体资产和资源审计,日常财务收支、结算、收益分配等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问题,促进制度的落实。

4.3 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4.4 严格程序,民主决策

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监管机构的实时监控和农村集体“三资”、重大村务事项对农民群众联动公开、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晓权和监督权。坚持用“流程化、精细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九道程序,每道程序都在村(社区)监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委员的监督下递次进行。

4.5 严肃纪律,加大查处力度

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由县政府出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由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等职能部门负责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等方面的案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和农村社会稳定。

4.6 加强培训,提升质效

由主管部门加强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同时尽快配齐相关设施设备,促进相关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提高工作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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