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互联网征信规范发展的思考
2018-03-15李京颐
李京颐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网络设备的普及,网上购物、网上缴费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网络消费的相关数据也成为了当前评估人们信用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现状,其后重点从法律法规、行业门槛、信用评估标准和惩罚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推动互联网征信规范发展的可行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征信行业 信用卡 金融平台
一、引言
诚实守信是我国的传统美德,社会的繁榮发展与信用密不可分,每个人都应该对社会信用水平的发展做出保护和贡献。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高中生更要关注社会的信用问题,以当前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为依据,对如何推动互联网征信规范发展做出思考研究。
二、互联网征信行业的现状
(一)互联网征信行业雏形已经形成
随着人们网络消费行为的增多,互联网征信市场化的行业雏形迅速形成,各大电商平台、金融平台、银行、大数据公司等随之拓展出不同层次的征信服务业务,到2016年5月为止,在银行备案的企业合法征信机构已有近200家。这类机构对用户或企业的社交行为、日常消费流水、信用卡、学籍学历、车辆信息、等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进而评估出用户的信用程度,以此制定不同用户或企业的信用服务标准。
(二)互联网征信体系发展尚未完善
我国互联网征信体系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其发展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制约:首先,法律法规不健全。2013年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虽然为互联网征信行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用户权益保护、数据采集规定、社会信用规定等方面还有所欠缺,未能满足征信行业不断变化发展的实际需要,无法构成较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其次,信息安全无法保证。由于多数网络征信平台创建较晚,其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和处理能力较低,存在信息数据的外泄或篡改的安全隐患。
最后,行业标准尚未形成。当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信用数据采集和管理标准,在用户隐私、信用评估规范、数据采集范围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同时行业中各个征信机构尚未建立可行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制度,导致互联网征信行业发展缺乏安全性和科学性。
三、推动互联网征信规范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征信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要加强征信行业的配套法律建设,将法律条例与网络征信行业的现状相结合,制定出严格的企业机构准入制度、披露制度、信息主体隐私和权益保护制度等;其次,国家应从立法角度促进社会信用行为规范化,建立有效可行的信用行为管理制度;最后,还应深入研究征信平台收集用户信息的途径和范围,对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实现用户数据的最大程度收集,并据此制定出互联网征信行业的共享和保护规定。
(二)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提高征信行业门槛
网络征信平台具有虚拟性、风险性和不稳定性,为了保证平台内的用户数据信息安全,必须加强征信行业内部监管力度、提高网络征信行业的准入标准。首先,监管部门需要创新改进原有的监管工作方式,将监管范围拓宽至征信服务企业的技术能力、风控能力、从业人员资格、企业架构等多个方面,以此判断出征信机构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其次,要重视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新型技术在行业监管中的使用,从征信机构工作和发展的全过程人手,实现科学有力的监管工作。
(三)规范统一行业的信用评估标准
第一,国家应建立明确的信用数据标准,结合我国银行、发改委等部门的信用数据采集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征信行业法定标杆的建立和执行。
第二,应鼓励征信机构进行信息互通和共享,通过各机构内的用户数据对接和大数据比例分析,制定出与实际相符的信用评估标准。
第三,由于当前网络金融平台众多,且规模差异较大,信用评估标准应以用户基数大、发展能力强、数据收集机制完善的企业机构为主,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互联,依据用户信用信息大数据统一评估标准,并将自身信用评价标准上升成为行业标准甚至国家标准。
(四)加强用户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
当前用户失信行为的惩罚主要由机构进行,缺乏合法性和强制性,使得不法分子的恶意失信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对此,网络征信行业应建立有力的失信惩罚机制。
首先,网络征信机构间应建立起完备的“黑名单”共享网络,一旦用户在某一平台有严重的失信行为,即会受到该平台法律范围内的信息传播,使得该用户在其他网络金融平台享受的服务受到限制。
其次,网络金融平台应建立成熟的风险应对机制,按用户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警告、服务终止、账号封停等惩罚。以支付宝“蚂蚁花呗”为例,一旦用户逾期未还款,将会受到花呗功能封停处理,并降低该用户的信用评价分数。其后按照用户之后的购物、缴费等记录逐渐恢复其信用评估分数,待分数达到中等水平时,才可重新开启“蚂蚁花呗”功能。
最后,征信机构应积极与政府相结合,对失信行为严重的用户或企业做出相应的政策或法律制裁。
四、总结
总而言之,推动互联网征信行业的规范发展,是加强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促进网络消费安全化的必然要求。有本文可知,通过对当前互联网征信行业初步发展的现状进行研究,制定出科学的信用评价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并将网络征信行业与政策法律干预相结合,实现网络征信活动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继而促进行业整体的发展。最后,希望本文对互联网征信行业日后的发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