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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意思的故事”

2018-03-14史凤晓

大学生 2018年1期
关键词:沃尔克德里科尔

史凤晓

读中学的时候,我曾经背过两句诗:“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让我再想起这两句话的事情是刚刚读完的一本小说,美国作家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

斯通纳“无心插柳柳成荫”,通过读书跳出农门。他本是土生土长的农民,自儿时便是一边上学一边替父母做农活。“县里来了个办事的”,告诉他的父母,他可以去哥伦比亚的密苏里大学农学院学习4年,于是,他在19岁那年的秋天去上了大学。

对这位农村来的穷小子,最难的功课是必修的英国文学概论。更难面对的是总是以一种愤怒和鄙夷姿态面对全班同学的文学老师阿切尔·斯隆先生。然而,就如我们正在看的一部电影,或者读的一个故事,这个特别的学生会被这位特别的先生盯上,当然需要经过一番周折。这是读了万千故事模式的我们会惯有的一种期待吧。斯通纳与斯隆先生之间没有那么多的戏剧冲突,然而,确实是这位先生改变了他。斯通纳经历了一点被先生提问语塞的尴尬与自我打量、思考,最终决定从农学转修文学课。他为了这门文学课以及随后的哲学、文学课,自学了拉丁文与希腊文,在近毕业时,被这位怪先生找到谈话。斯隆指出斯通纳所没有意识到的他对学科知识的热爱,而正是这种热爱,让先生笃定他是当老师的料。

这就意味着斯通纳要继续读研以留校教书,这个决定对于盼望他毕业回归黄土地的父母并不是一个好消息,然而天下父母终归是顺遂孩子们的心愿的,只要他们开心。结果是,父母继续在土地上耕作,只是没了儿子会回来的希望。斯通纳顺利拿到文学学士、文学硕士、文学博士学位,留校教书,教授文学、文法、写作等课。

斯通纳在老院长的家里对未来的妻子伊迪丝一见钟情,而这种感情因为他在一开始表现出的热情和局促,以及伊迪丝的默认和冷淡,注定了别扭始终。一个农民的儿子,一个银行家的富家女,中间有无数困难。未来的岳父在见面时已经一一摆列,但他依然深信自己能给伊迪丝带来幸福。斯通纳在蜜月期便在妻子不時的歇斯底里与惯常的冷淡中觉察到了婚姻的失败。他也识趣地收起自己的热情,如他在一战战场上牺牲的同事马斯特斯就他性格所断定的那样,任由这个世界将他吃掉,不会与它拼斗。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确实是这样。妻子对他疏离、冷淡,他就俯身学术。妻子作主从银行家父亲那里贷款买房子,他就多上课赚钱。妻子在外人面前与他假恩爱,他也配合。妻子突然想要个孩子,他也不说不。妻子生产后,对女儿格雷斯不管不问,他就将孩子放在书房,一会备课、研究,一会抬眼看她。妻子不让女儿与他太近,他就克制自己与女儿的亲近。妻子以光线好为由将他书房占领,将他的书乱扔至地窖,他便将书搬到学校办公室。这种“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的被动在他的隐忍、退让中。

在工作中,他原本有门人满为患的本科文学概论课以及拉丁文和文艺复兴文学的研究生专题讨论课,再兼其对学术的执着,生活也原本可以有仁慈美好的一面。但斯通纳生活中的这一面平静也被两个学生以不同方式打破,一个是二年级的博士研究生查尔斯·沃尔克。另一个是系里的青年教师,他的同事与学生凯瑟琳·德里斯科尔。沃尔克为了修学分按时毕业,在导师劳曼克斯的推荐下来请斯通纳允许他选他的研讨班。斯通纳鉴于该研讨班的专业性对沃尔克进行了劝阻,但沃尔克信心满满不会让老师失望。这位因为残疾受到他同样残疾的导师器重与偏袒的青年博士生很明显并不省心。他怀疑斯通纳重视文法与传统的教学方法,并且对事关课程成绩的研讨报告非常敷衍。斯通纳选择给沃尔克挂掉,却得罪了他的导师,马上上任的系主任劳曼克斯。劳曼克斯帮助了自己的博士生,在排课方面为难斯通纳。他撤掉斯通纳喜欢并且擅长的文学课,给他安排了基础写作课,上课时间非常零散。

斯通纳对所有这些都一并接受,认真备课,上课,批作业。如果不是一抹突然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亮色,作为读者会觉得这个主人公的人生也太灰暗了。没有温暖的家,在单位被排挤,这位主人公未老先衰,四十岁左右便已白发,身体瘦削,背驼得厉害。旁听他课程的同事德里斯科尔小姐在他沉浸在内心的冬季时突然敲门让他帮忙看稿子。斯通纳在课堂上便已经非常欣赏这位年轻同事的学术天赋。斯通纳发现这位年轻的同事对自己的深情。这种相互欣赏让感情加温,他似乎初次体验到了恋爱。他们在一起各自读书思考的默契画面,会给读者一抹温暖,就如幼时的女儿在书房陪伴他的那些安静美好的温暖。然而这却给他的老对头劳曼克斯一个绝好把柄,劳曼克斯可以此为由将斯通纳赶出学校。

德里斯科尔悄无声息地辞职,搬离密苏里大学,与斯通纳的关系戛然而止。斯通纳又回到妻子身边。不料,妻子从一开始便知道他与年轻同事的绯闻,不仅不介意,还以此为玩笑。斯通纳也习惯了妻子这种阴沉不定的态度。她的歇斯底里时而发作,表面上看似听话的女儿其实在想尽各种办法离家远走。斯通纳攒钱让女儿终有机会远行读大学时,女儿的决心在妈妈的软语挽留下搁浅,最后决定在父亲工作的密苏里大学上学。

平静无味的生活被女儿突然怀孕的消息打乱。女儿选择终止学业,结婚,离开父母。很多年以后,在父女难得的一次长聊中,女儿透露她是故意怀孕,从而可以远离这个家的。女儿年纪轻轻便嗜酒如命,作者所给的有限的她的心理描写也向我们揭示了这位女孩内心的孤独。她儿时在父亲书房的陪伴会让读者猜测她可能会有与父亲一样的未来,以书为业,然而母亲的存在使得任何事情的自然发展都非常困难。

小说的最后,斯通纳在退休临近时查出肠癌,时日不多之时,夫妻关系竟渐趋缓和,然而这些已对斯通纳并无太大的影响。他在弥留之际思索自己这一生的意义以及马斯特斯对他性格与命运的断定与预言。最后陪在他身边的不是妻子,女儿,朋友,而是他已无力捧住与辨认的自己写的书。书落在寂静中,他的生命也永归静寂。

最后的思索中,他认出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冷淡。这种冷淡,让我想到契诃夫在同样关于一个大学教授内心独自的《没意思的故事》中说过的一句话:“据说,哲学家和真正的学者是冷淡的。”(汝龙译)虽然契诃夫让那位教授随之否定了这句话,并指出:“冷淡是灵魂的麻痹,提早的死亡”。这一反一正的言语与解释其实更有助于理解斯通纳的人生与性格。《没意思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在一出现便给读者将不久于人世的病状。他有一个自己都觉着陌生的妻子,一个幼时熟稔,长大后便不知如何交流相处的女儿。朋友的托孤于他恰如德里斯科尔小姐之于斯通纳,是他生命中少有的亮色。他本人总是一副置身事外的超然,连女儿结婚的消息与事实也在他内心荡不起半点涟漪。契诃夫的老教授与斯通纳有不一样的苦恼,同样的孤独。

斯通纳来自黄土地的沉默与隐忍让生命中的灾难都不成其为灾难。然而,他可以置之不理,却无法拨去那些不幸在他心底的逗留以及对心灵的冲击。这些看似的冷淡是他无言懦怯的回击,而在他这沉闷的一生中,除了女儿幼时的陪伴,德里斯科尔的爱情,他用了十几年赢回他被夺去的文学课外,除了他潜心的学术,出版的专著、得到的终身教职外,几乎没有任何亮色。他在春天,夏天,秋天,看到的总是冬天与属于那个季节的黑色,席卷生命的颜色。

小说读来有些沉闷,而且其节奏之慢很难让读者感觉到情节的发展。从很多方面来说,这差不多都是契诃夫那个故事所用的题目“没意思的故事”。然而,即使这样,小说本身仍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弥散在小说各处,集中在小说最后斯通纳弥留之际的思索中。他这一生有很多梦想,主动的,被动的,他都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他们。他毕业后,不想回家乡,顺利拿到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成为一名教师。他邂逅爱情,勇敢追逐,不畏艰难,觅得佳人。婚姻失败时,他在德里斯科尔小姐那里得到了爱情。虽然这些梦想皆如幻影,他追逐过。不完美的人生对他来说,尚算完整。因此他在生命尽头的那个反问自己还要什么的问句,答案非常明显:他什么都不再需要。

斯通纳可以是你,可以是我,可以是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人,如此真实,真实到让人无法将他的人生定义为失败或悲剧。用那句经典的法文来说,cest la vie(这就是生活)。

责任编辑: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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