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拳击手骨折”之谜
2018-03-13钟心宇
钟心宇
在普通民众的心目中,法医是个“神秘”又带点“恐怖”色彩的职业。
其实,在我国的司法体系当中,除了以侦破案件为目的的公安机关法医之外,以审查监督为基本职责的检察机关法医同样是法医队伍中的重要成员。
“我们和公安机关的法医所处的诉讼环节不同,公安机关法医的主要工作在侦查阶段,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来对侦查活动中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学鉴定意见进行审查。鉴定意见只有在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可以说检察机关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是避免错案发生的重要环节。”北京市检察院法医王居生介绍说。王法医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
2017年8月,北京某高校学生宿舍内,李某因为琐事与同学杨某发生口角,随后口角演变成扭打,双方均向对方挥拳。互殴中,处于劣势的李某随手抄起一个木棍对杨某进行殴打,导致杨某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后经当地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杨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随即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控制。
当该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杨某右手骨折的致伤原因产生了怀疑,便委托北京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案中骨折的成伤机制进行分析,法医王居生接手了这件案子。
“当时根据送来的X光片上显示的骨折部位和骨折特征,我发现被害人右手的骨折跟案情不相符。”王法医介绍说,“一般来说,如果被棍棒殴打造成的骨折,骨折的位置是随机的,而且骨折多为蝶形骨折或横斷骨折。而这张X光片显示,骨折的位置在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远侧断端嵌入粉碎的基底部,该骨折特征不符合钝器(棍棒类)直接作用于掌骨导致骨折的特征,所以跟案情相矛盾。”王法医为慎重起见,聘请相关临床医学专家进行了会诊。
会诊中,王法医与临床医学专家对被害人右手的X光片进行仔细观察和分析。最后,临床医学专家的意见和王法医的意见不谋而合,被害人杨某右手的骨折并非李某用棍棒殴打所致,而是自己造成的。
“根据X光片显示的骨折特征分析,杨某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为纵向间接外力作用所致。具体说就是外部阻力作用于运动着的掌骨头部并沿掌骨长轴向掌骨基底部传导,当掌骨受到前方阻力突然停止时,后方的腕骨仍然在向前运动,因此掌骨基底部与腕骨发生碰撞导致掌骨基底部骨折。这种骨折常发生在拳击运动中,故又称‘拳击手骨折。本案中杨某右手的骨折就属于此种骨折,也就是说,杨某右手的骨折是他自己右手握拳,击打李某时形成。”王法医介绍说。
最后根据王法医的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并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虽然案子告一段落,但这件事引发了王法医的很多思考。“像这种伤害案件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在案发当时,双方都没有法医学知识,很难辨别加害行为与损伤后果之间是什么关系。当出现损伤,双方一般都不会产生异议,一般嫌疑人都会认为被害人的损伤是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但很多情况下损伤并不一定是‘嫌疑人的行为所造成,比如医生或法医把先天畸形、陈旧性骨折误诊为新鲜骨折时,还有‘拳击手骨折时。”王法医说道,“作为检察机关的法医,我们所从事的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是案件诉讼过程中从证据上保证案件质量、防止错案产生的重要关卡。”
在王法医近30年的法医工作当中,经历过很多复杂的大案、要案,但令他最为关注的还是“拳击手损伤”这样的小案子。
“这种案子虽然小,但它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定性,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王法医说。在这种案件中,案件的事实往往就需要法医技术性审查意见作为关键佐证,特别是在目前还未建立起对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进行有效质询机制的情况下,法医技术性审查意见就显得格外有重量。这是检察机关法医所需要承担的重量,也是身为检察人所必须承担的重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