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招民授官例”政策考辨
2018-03-13谢宗旭
谢宗旭
(那不勒斯东方大学 亚非及地中海学院,意大利 那不勒斯 80134)
顺治元年八旗军攻克北京涌入关内,实现了满清对中原地区的统治。而八旗官兵与百姓从龙入关后,导致辽沈(今辽宁)地区人口大幅减少,耕地废置。因此,顺治年间至康熙初年摆在清统治者眼前的问题是充实人口,重垦荒地,以促进“龙兴之地”的发展,于是便有了“辽东招民开垦令”的颁发与实施。
一、“招民授官例”的颁发
顺治十年颁发的“招民开垦令”也称“招民开垦例”,在清朝历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因此也吸引了众多学者研究的目光。从20世纪初直至目前,相关研究日趋深入。《招民开垦令》标志着满清统治者向关内汉人开放山海关以外柳条边以内的辽沈地区,奖励他们移居于此开垦荒地,与清中后期尤其是乾隆年间的封禁政策相对。与此法令相关的“招民授官例”则是指将知县以下、主薄以上文职或守备以下、百总以上武职授予有招民之功的人员。颁布新例的同年,清廷在辽阳设立了辽阳府及辽阳、海城二县,初步恢复了辽东地区的府州县制度,即郡县制度。
关于“招民开垦令”乾隆元年《盛京通志》有如下记载:
顺治十年十一月,初设辽阳府,辽阳、海城二县。其锦州、宁远、广宁、沙后四城尚属左领所辖。是年定例,辽东招民开垦,至百名者文授知县,武授守备;六十名以上,文授州同、州判,武授千总。五十名以上,文授县丞、主簿,武授百总。招民数多者,每百名加一级。所招民每名口给月粮一斗,每地一晌给种六升,每百名给牛二十只[1]。
该政令除了迎接移民辽东地区的百姓,予其耕牛、种子、土地外,对招头亦有优厚的奖励,即“授官”。在所授官衔中又以知县为最高。虽然州同品级高于知县,但毕竟是佐贰官,实权小于知县。另外,当年辽东府州县机构仍不成熟,尚未设“州”,故而并无州同、州判等岗位可授。
在招垦令颁布的第二年,即有人应招,将140家民户招至辽阳:
顺治十一年浙江人陈达德招徕民户一百四十家,以功署辽阳县事。到任二月故,奉旨著其子瞻远知县事[2]。
《清实录》另有记载:
辽阳知县陈达德故。其部民赵廉静等求以达德子瞻远继父官。盛京昂邦章京叶克书为请于部。至是,部议辽阳初设。陈达德为首招众出关,因俾为县令。今殁而百姓愿戴其子。必其子同有招徕之劳,故乐与共事。应如所请。从之[3]。
由文献我们可知陈达德卒于任,其子亦有招民之功,故此准承父职。
二、“招民授官例”实施存疑
自此直至康熙七年罢“招民授官例”,辽东人口及新开垦土地都有相当增加,招民开垦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因招民而授官之例除陈达德父子之外,史料中并无其他记载。除此之外,还有几方面的理由怀疑“招民授官例”实施的严格性及规律性。
其一,陈达德父子皆为生员出身,若非招民之功,二人本无资格充任知县。而康熙元年至四年间陆续设置州县的历任知县,最低科举地位为“贡生”。根据康熙《大清会典》可知顺治至康熙初年,可以由此除授知县官衔[4],因此其他官员即使未能招民也未必无资格任职知县。
其二,自康熙元年起新设立的某些州县,如临界柳条边的开原、铁岭,由于地处偏僻的辽沈西北部,毗邻蒙古易受滋扰且气候尤为寒冷,不若辽阳、海城等地宜居,对移民吸引力不大。据此,我们亦不能排除在其新设初年移居人数偏少甚至无人愿意移居的可能。因此,只能以通常方式和手段选拔这些地方的官员,而把招民之责改至上任之后进行。
其三,虽然辽沈地区本地的史料中只记载了陈达德父子担任辽阳县知县这一实例,但辽沈以外其他地区的地方志及其他历史文献却提供了关于辽东官员职业生涯的不少有价值的信息。根据这些记载,可判断盛京区域的很多知县并非是以招民之功获得官职的。下面,将结合辽沈内外的历史文献所含的讯息和线索而对较有代表性的实例进行分析:
关于海城县首任知县王全忠,《奉天通志》记载他是在顺治十年设立海城县时担任知县的,当时全县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王全忠创立衙署,修城拓地,兴建学馆,促文教,重农桑,取得了巨大的功绩。相较于其他人,史料中对于王全忠的记载可以说是比较详尽了,然而其中却并未提及“招民”一事。由此来看,在辽沈各州县中海城属于招民需求相对不太紧迫的地区。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是由于海城县位于毗邻渤海、气候温和,是盛京区域中比较适合居住的一县,对移民吸引力较大。这些足以证明,王等人以招民授其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康熙三年,在辽东地区增设了承德、盖平、铁岭、开原四个县,并立承德为京县。京县,也就是京城管辖内的县,至此除了作为陪都盛京京县的承德,全国共有大兴、宛平及承德三个京县,前两个属顺天府,承德属奉天府。京县拥有高于外县的地位,自然其官员品级也要高于外县官员。京县知县为正六品,比外县知县的正七品高一级。而招民授官例所授予的最高官衔为普通知县,因此,招垦授官令无法授予京县知县这样的官职。因此康熙初年担任承德县知县的李翼鹏、多宏安等人以招民获其职的可能基本可以排除了。
关于广宁县第三任知县颜凤姿的情况在《晋江县志》中有所记载,颜凤姿于顺治七年中举,后选授临洮府推官,在该职被废后改任盖平知县[6]。因为早在康熙六年该职位就已被清廷废黜,因此在《清会典》中推官一职未标注品级。但根据明代官制记载各府推官为正七品,与清代外县知县相同。此外根据《清实录》记述,康熙三年(1664年)奉天府添设府丞、治中、通判、推官等官,又改广宁县为府并添设通判、推官、经历等官。从文献中官职序位可推理出推官品级高于经历但低于通判。根据《钦定大清会典》各府经历为正八品官,通判为正六品,所以推官品级应是正七品。从以上史料来看,颜凤姿属于从已裁撤的临洮府推官岗位上调至广宁县担任知县,这是文献中所说的“改任”制,与招民无关。
综上所述,根据辽沈地区地方志以外的其他史料所载,顺治末至康熙初盛京区域很多知县官并不是按照招民授官条例获得官衔的,而这更能够印证招民授官例的实施缺乏严格性、规律性。然而,在统治者眼中,辽沈区域尤其是偏僻又寒冷的开原、铁岭一带的招民开垦事业仍然非常重要。下文将通过锦县(锦州)知县孔阴桧等人的实例进一步探讨和分析招垦事业与盛京地区政府官员的关系。
三、实例分析
(一)锦县知县孔阴桧招民失败被降职
到了康熙三四年间,辽沈地区总共设有辽阳、宁远二州及承德、海城、盖平、铁岭、开原、锦县及广宁七县。七处县治的最高长官为知县,均可以招民授官例授予。而知州这一官位非招民授官例可授予,且宁远州不设按照条例可授的州同、州判官,故此宁远州官员不可能以招民之功获得其官职。辽阳于康熙三年升为州后,情况与宁远相同。那么,如何判断辽沈各县官员是否乃通过招民获得官位呢?辽沈地方志书关于这些官员的记载颇为简略,通常不过是历任官员名单,有时连科举地位也未有标注。例如,《盖平县志》职官志记录如下:
知县
张世经:江西南城人,贡生,康熙三年自辽阳县知县改调
《盛京通志》的记载不比上述地方志详细:
海城县知县
王全忠:辽东人,顺治十一年任
再加之,康熙年间所编撰的一些地方志书已流失,如承德县志、海城县志等。显而易见,根据这些史料去研究盛京地区州县历任官员的情况是比较困难的。
而在这其中唯有《开原县志》职官志记载得相对详细。据此文献记载,开原县大部分官员是根据其科举地位被授职的。但首任知县孔阴桧的事例却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线索。在引述孔阴桧的事例之前,我们有必要作两点说明:其一,关于孔阴桧的名字,史书上存在争议:民国版《锦县志》写作孔允桧,而康熙《开原县志》里则为孔育桧,但康熙《锦县志》中却注孔阴桧。因孔阴桧先任锦县知县,后调任开原,而民国版《锦县志》距当时年代弥久恐有疏误,故本文以康熙《锦县志》所载为准;其二,是孔阴桧任职的特殊背景。当时在盛京地区清朝实行由驻防八旗制与州县制组成的二重管理体制,两种制度在顺康时期地位等同而所管理的地区与人群不同,八旗管理旗地、旗人,州县负责民地、民人。而当时绝大部分民人是从关内迁移的招民或徙民。因此历史学界一向认为辽沈的府州县是专门为了管理汉族移民而设置的。但八旗官兵从龙入关后,盛京地区的旗人人数稀少,因此实际上八旗机构也一直在负责招民。顺治中期锦州佐领刘承义正因招民有功,其子才得以“以父功袭职”:
刘承义:顺治四年任锦宁广等处招民佐领,驻锦州招民四百余户,以功予世袭佐领。
当时辽河以西地区尚无民人管理机构,仅有尚未成熟的驻防八旗制度,而辽东地区早在顺治十年已有一府二县。首任奉天府尹张尚贤认为辽河以西至锦州、宁远、广宁等处人口较密,应增设府州县,来管理移民此处的流人,因此于顺治十八年上奏朝廷:
河西锦州、广宁、宁远地方,有佐领一员协管。或属永平。或属奉天。其间流民甚多,入籍甚少。应改为州县,收募为民[10]。
朝廷奏准,并于康熙元年设立锦县,这便是辽西地区郡县制的初设,至此郡县与八旗两制并立且以孔阴桧为锦县首任知县。然而此时旗人、民人杂处,旗地、民地界限模糊,因而纠纷不断、矛盾丛生。锦县首任知县孔阴桧,与当时的锦州佐领刘文亮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同时管理一地之民的。最终由于刘文亮父子莅任已久,勤政奉公、惠泽子民,深受爱戴。百姓不愿其离任,而听命他人。因此由刘文亮兼任佐领与知县二职,而孔阴桧被调任开原。此后刘文亮又在缓解旗民矛盾方面作出了诸多突出贡献:
刘文亮,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十五年袭父承义佐领,仍驻锦州招民。十八年设府州县,康熙元年以孔允桧知锦县事。邑人以文亮父子久莅兹土并有惠泽不忍他属,凡讼狱者,犹奔控于文亮,曰:非刘青天不能决。府尹徐继炜以闻。朝命以文亮带佐领衔兼知锦县而调孔允桧于开原。文亮莅任,招民入籍,为之度邑居,给牛种,课勤惰而劝相之。县境多旗庄侵占地,文亮正其畛界,为民立印册,预杜侵夺,故无兼并之患[11]。
而反观孔阴桧,我们从史料中可以看到他被调任开原,而一个月后由于理应招来之民未到而被贬谪他处:
孔育桧,山东曲阜县人,至圣裔。由锦县调任开原,于康熙四年正月到任。其时招民尚未到县,始经一月,遂坐锦县事,降大名府东明县县丞[12]。
记载中,有“招民尚未到县,遂坐锦县事”(文中“尚未到县”是指到达开原县)这样的描述。值得思考的是既然招民未到开原,为什么要被指控发生在锦县的罪行?关于具体罪名史料并不明确,在此我们不妨根据当时条件推测一番:康熙元年到四年刘文亮和孔阴桧同在一处,管理一地之民,由于责权重叠不明容易发生纠纷。可能正是由于在锦县发生的某一起事件,加之孔阴桧未能够以招民赎罪,朝廷遂下令让他离任。除此之外,还可以得出另一种设想:辽沈地区招来之民,均定到地三年后起科。因此各州县新增人丁是在到地三年后记录。孔阴桧任锦县知县时长刚好为三年,那么康熙四年正是到了其所招之民应起科之时。然而,这三年中所招至锦县之民该如何确定为孔阴桧或刘文亮的功劳呢?若确有孔阴桧所招之民,那么这些人应该愿意随他前往开原定居,但时经一月却未到,由此可推出孔阴桧招民之绩未达标。此种假设虽没有足够例证支持,但根据史料可确定的是科举地位为举人以上(关于孔阴桧的资历,史料记载也有区别。在康熙《锦县志》中记为“进士”,而康熙《盛京通志》则标注“举人”。从本文的角度,确定孰对孰错并不重要,因为两个科举等级都足以充任知县官职)又身为圣裔的孔阴桧由于招民失败而被罢去辽东地区所任之职,这可视为招民授官例的反例。
(二)何金序、胡乐婴“招民保官”成功
开原县第二任知县何金序,于康熙四年4月到任:
何金序,字符玉,号青纶。原籍江南丹徒县人,后移直隶昌平州中。清顺治甲午副榜。康熙四年选授开原知县。莅任之日城邑邱墟,居民寥寥,侨居石塔寺。是岁九月奉新例,招民一千四百户,流徒入籍者五百户。时民无生计,即捐俸米数百石分给之,保全者甚众。……建先师庙及山川、风云、雷雨、社稷诸坛。居恒讲学劝农,兴工通商,使四民各安其业。至于县署,仅茅屋数椽,而已颜其堂曰:“澄心常谓,凡事减一分,民受一分之益。不愿以不急者扰吾民[13]。
何金序很早就有招民之功,其在整个任期间所作的招民贡献如表1:
表一
从表1可以看出,直到康熙十年,平均每年的招民人数颇高,而从康熙十一年起则骤然下降。盛京新来民人均三年起科,并在起科时进行记录。因此,康熙十一年的数据反映着之前新到县的人数。而康熙七年招垦令已废除,所以,此年往后新增人丁大幅减少,但此时对何任职的评价以及他留任与否已与招民无关了。史料中的新增人丁总数大体符合咸丰《开原县志》里“招民一千四百户,流徒入籍者五百户”的记载。总的来看,何金序到任后继续积极招民,并对所招之民进行安排抚恤。由此可知,何金序是在到任之后开始招民,并凭招民、抚民之功留任长达十二年,后擢升兵部督捕司主事。
与何金序经历相似者还有铁岭首任知县胡乐婴:
胡乐婴:直隶赞皇人,康熙三年铁岭初设县治,乐婴为首任知县。时民户甚少,惟驻防旗籍壮丁千余家,乃广招徕,代筹生计,始有繁盛气象[14]。
正如何金序那样,胡在任期间亦有颇为突出的招民贡献,其在任期间历年新增人丁数目如下:
表二
胡乐婴在任期间总体的招民功劳不逊于何金序,并且与何相似其仕途畅顺,亦有升迁。据史料记载胡乐婴于康熙“十三年升承德县知县”[15]。承德为盛京京县,其地位高于外县,其官员品级亦高于外县官员(二者的知县品级分别为正六品和正七品),因此,胡由铁岭县令调到承德任知县属于升官,因而得知他与何金序仕途经历颇为相似。
总之,分析孔阴桧、何金序与胡乐婴三例,可得出如此判断:前者因招民失败而被降职并调任他处;后两者因招民、恤民有功留任十余年而最终升官。
四、结语
关于清初辽东招民开垦令的实施,史料中仅有一条直接记载,由于地方文献记载简略,因此辽沈地区各州县的官员是否因招民之功而授予官职难以判断。而从孔阴桧被贬,何金序、胡乐婴二人的留任时长与擢升可推论:正式颁发的条例为“招民授官”,而事实上实施的是“招民保官、升官”,也就是说被授官的辽东知县,未必招民已成随即授官,而更多是在到任后以招民为第一要务,以求保官、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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