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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的国际贸易业务模式创新研究

2018-03-13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5期
关键词:合约国际贸易货物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 201306)

引言

经济全球化趋势必然要求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国际间的贸易也会更加频繁。区块链提供了一个新的理念,分布式记账技术具有重塑社会经济模式的潜力。研究区块链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传统国际贸易业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设计了基于区块链应的国际贸易模式创新框架,进一步地,从信息流、货物流、资金流等方面提出了将区块链应用在国际贸易中的创新模式。

一、区块链简介

区块链与比特币是相伴而生的,2008年11月,日本学者中本聪发表了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文中提出了比特币的概念,也阐述了创建“基于密码学原理而不是信用,使得任何达成一致的双方能够直接进行支付,从而不需要第三方参与”的电子支付系统[1]。2009年11月,该系统正式运行,区块链中的第一个区块诞生。2011年开始,比特币逐步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比特币的发展,也为区块链带来了更多关注。

2015年起,全球主流金融机构例如高盛、摩根大通、瑞银集团等纷纷开始布局区块链、创建各自的区块链实验室、发布区块链研究报告、申请专利、参与投资区块链初创公司。国内外的互联网,IT领域的大量企业也都开始涉足区块链[2]。2015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各大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商业机构均开始争相讨论区块链。我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在2016年10月18日发布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

(一)区块链与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自动执行,即合同无需基于双方信任达成,而是基于代码强制执行的,完全自动不受其他任何干预。二是拥有使用资源的权限,即在合同涉及的资金或物品的使用上,智能合约无需授权。三是去中心化,即智能合约不依赖于某个中心化的服务器,是分布式的,由网络节点自动运行[3]。

尼克萨博关于智能合约的工作理论迟迟没有实现的重要原因是缺乏能够支持可编程合约的数字系统和技术。区块链技术的出现解决了该问题,它不仅可以支持可编程合约,而且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过程透明、可追踪等优点,这些优点适合于智能合约。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不仅可以发挥智能合约在成本效率方面的优势,而且可以避免恶意行为对合约正常执行的干扰。

(二)区块链与数字资产

传统的中心化账本模式下,不论是源头企业还是渠道商保存账本信息,由于账本保管者是链条中的利益相关方,因此存在账本信息不实的风险,这种风险不利于实现实物资产数字化[4]。

区块链中的信息基于密码学原理加密,众多参与者对交易进行高度冗余的确认,通过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消除了用户在交易中对个体信任的需要。区块链自身的去中心化特点适用于实物资产数字化。

在数字资产管理中,资产将被数字化并由区块链保管,得到交易指令后区块链便将资产转移。在智能合约应用中,占有货物不等于拥有货物的所有权,通过识别货物自身标识,可以确定其所有权归属,区块链会依据区块链网络上的信息对合同进行验证,因为区块链的信息不可逆,同时会自动记录时间,所以合约的安全性、信息性得到保证。

二、国际贸易业务模式现存问题

(一)信息流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贸易业务信息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对称性,造成了以下问题。

1.中心化信用中介问题。国际贸易的交易双方分别位于不同国家,贸易对象的资信情况只能通过对方的往来银行、国内外的资信调查机构、国内外商会或商务机构等中介组织进行间接考察。这些基于中介或中心化的机构的调查方式,存在由于中介对于贸易对象的了解程度以及中介自身的信用程度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业务实践中出现的出口商伙同出口地银行伪造单据进行信用证诈骗的案例,证明了第三方中介的存在并不能完全去除信任风险。

2.中心化监管问题。货物进出口需要有关机构的审批查验,货物通关是进出口交易的必要环节。监管部门对货物信息进行查验所使用的通关管理系统仍采用集中式思路和设计[5],虽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效率,但是对中央服务器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安全保障要求很高,并且工作中存在大量人工操作,难免出现人工操作疏忽或者工作人员渎职等风险。

3.国际间贸易差异问题。进出口贸易涉及两个或多个国家,因此贸易双方语言不同、所在国的法律体系不同、商业习惯不同等情况普遍存在。交易双方出于自身利益,利用信息差异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会导致交易磋商、合同订立与履行有很多障碍和纠纷。

(二)货物流中存在的问题

1.国际贸易术语应用中的问题。海运中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有FOB、CFR、CIF等[6]。在FOB术语的实际应用中,由于货运代理由进口商指定,所以存在进口商与货运代理合作诈骗,货运代理无单放货的现象。这会使出口商未得到货款就失去货权。在CFR术语的实际应用中,出口商关于货运对进口商通知不充分,例如将船名、船期、到达港通知错误或疏漏,会造成进口商无法及时收货造成损失。CIF术语中,出口商凭单交货,进口商凭单付款。如果出口商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港,进口商仍有权拒付货款。

2.物权转移存在的问题。海运提单是传统海运业务中最广泛使用的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是一种物权凭证,转让提单也就意味着转让物权;是托运人与轮船公司间所签订运输契约的证明[7]。在实际贸易中出现的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等均侵犯了收货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实践中也产生的“电放”做法,但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法律法规均无“电放”的定义,这就为诈货行为提供了以“合法”手段达到非法目的的可能。

(三)资金流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汇付与托收都是基于商业信用的支付方式,信用证结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支付方式,是当前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汇付条件下,对于先出后结的出口商和预付款项的进口商,能否按时收款或按时收货,完全取决于对方的信用。如果出口商收款后不发货,或者进口商收货后不付款,都可使对方“钱货两空”。托收方式下,银行只是作为代理人按委托书的指示办事,对于出口商所交单据的真伪、货款能否收回等问题概不负责。出口商能否安全及时地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银行要对信用证受益人提供的要求的单据进行审核,只须单据与信用证要求表面相符,银行就应付款。这就造成了受益人伪造单据骗取银行支付款项的风险。同时,在银行业务过程中的大量审核业务也增加了支付结算的成本,其中的人工流程也降低了银行工作效率。

国际贸易往往涉及多个币种,国际支付的时间跨度大,汇率在此期间会产生变化,从而产生了汇率风险。当前进出口退税工作流程中: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均需要一定程度的人工参与,复杂的手续办理流程也降低了资金流转的速度。甚至由于有关单据不能及时交付导致损失。

三、基于区块链的国际贸易业务模式创新

(一)基于区块链平台的国际贸易业务基础设施构建

将区块链应用于国际贸易业务中首先需要建立一个由贸易相关单位参与的区块链平台;由于国际贸易涉及多个国家,国际贸易的智能合约必须符合不同贸易国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有足够的灵活性;国际物流必须信息化数字化,这样才能符合智能合约执行要求。因此,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国际贸易业务需要建成以下三方面的基础设施:

1.国际贸易联盟链

联盟链的划分标准可以很多样,例如按行业大类、按贸易地区等划分。联盟链中必须有进出口贸易企业、国家监管部门、银行、国际物流企业等区块。在联盟链中,监管部门拥有查阅本国企业信息的权限。建设有进出口商、贸易国海关与政府监管部门、国际运输企业等在内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联盟链,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国际贸易。联盟链的建立要求了贸易信息共享,特别是基于物流识别技术实时更新的货物信息。这是区块链应用于国际贸易业务的前提条件。

2.结合贸易政策与法律法规制定的程序化合同范式

智能合约要落实在实际商业活动中就必须将合约内的计算机程序按照法律制定,也就是要将法律法规代码化。国际贸易中不同国家的贸易标准、贸易惯例等等同样需要代码化。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国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惯例等制定或授权智能合约的基本范式,用程序化语言设定与监管相关的贸易流程作为智能合约的基础部分,将代码化的法律法规嵌入智能合约之中。根据不同的贸易需求,智能合约应当有多种多样的基本范式。符合各国法律法规和贸易惯例的智能合约范式是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载体。

3.应用区块链的物流识别与信息记录

物流识别技术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可以扩大物流识别技术的作用,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账本其不可篡改的特性符合物流识别技术记录信息的需要。建立在物流识别和区块链技术的结合使货物转化为数字资产,溯源防伪、稽查走私、识别货物位置确认风险转移和物权转移等任务就可以更好的完成。这两种技术的结合是实现区块链技术应用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基础。

(二)基于区块链平台的国际贸易业务模式创新

进出口商,进出口国监管部门,货运公司等均处于同一个联盟链中。进出口商之间可以签订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办理货物进出口的相关手续作为智能合约的一部分可以更为简便地实现;海关可以调用区块链中的记录来审查企业的业务与货物信息;结合物流识别技术,区块链记录货物的位置信息变更,并保证它的准确性;物流识别技术与区块链结合也可以用于记录货物所属权的变更和简化货运单据手续;货物所在位置,物权归属变化等信息作为结算条件,条件达成后程序自动结算。当不符合合约的情形出现时,合约便无法继续执行。基于区块链的国际贸易模式创新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区块链的国际贸易模式创新框架

1.信息流中的模式创新

在履约方面,符合各国法律法规和贸易惯例的智能合约范式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避免了由于违反进出口国贸易规定的违约风险,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信息对等的履约条件。进出口商无须考虑贸易对象的资信情况,只要依照合约要求履行自身义务,贸易就可以顺利完成。智能合约的执行不需要第三方中介参与其中,这不仅免去了进出口商在传统情况下寻求银行信用背书的成本,也避免了第三方中介机构自身信用不良导致的风险。智能合约不可篡改的特点,要求进出口商在订立合同时进行更为细致和广泛的考量,从而提高合同的质量和可行性。

在监管方面,由于进出口企业的相关证件、交易记录、经营货物信息等记录在区块链之中,区块链保证了信息地真实性,监管部门可以利用审查权力检查区块链中的信息。智能合约的基本范式由监管部门提供或授权,因此合约程序一定是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进出口商可以选用适合的智能合约范式签约,合同订立后,程序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设定从申报开始逐步办理手续,企业只需按合同要求准备货物,接受检验检疫部门和海关部门的查验,查验信息会记录在区块链内。由区块链记录信息具有去中心化和不可篡改的特点,因此可以自动化实现各类手续办理,避免了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

在货物信息方面,结合区块链与物流识别技术(例如RFID),实现货物从生产到被消费者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可记录和货物信息即时更新。在货物通关时,通过扫描识别并将查验信息记录于区块链内,加盖海关标记。应用在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智能合约必然是合法的,业务流程全部信息记录在区块链中,货物出入境完全在物流识别的监控之下,基于区块链信息的不可篡改性,海关稽查走私货物时,可以根据记录在区块链中的信息来区分货物来源于正规渠道或走私渠道。

整个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中信息的记录与共享,信息共享为监管查验,自动执行合约,货物追溯等提供了依据,如图2所示。

图2 基于区块链的国际贸易业务信息记录与共享

2.货物流中的模式创新

在定位方面,轮船、集装箱作为数据集合,在货物装箱时,识别货物并添加集合标识。这样在集装箱装运时可以实现一次性大量货物的修改。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的识别记录与到达目的港卸货时的识别记录均可被记录于区块链中,货物装运信息、运输方案等信息会共享给进出口商,区块链保证了每一条物流识别记录真实可靠,因此可以避免在传统国际贸易运输中存在的装船通知不及时、出口港进口港不合规定等问题。

在物权方面,根据货物所在位置信息的更新情况,当合约规定的提货条件达成时,程序可以自动确定物权转移,不再需要依靠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和契约证明。这就避免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的出现,根本上消除了无单放货的可能。在物流信息精确共享,物权转移程序化实现的条件下,货物交易就转化为数字资产交易,承运人职责简化,单证完全电子化程序化处理,避免了人为因素造成风险的可能。区块链记录了货物运输期间货物每一次识别时的位置信息,可以作为国际物流中承担风险责任的转移依据。

3.资金流中的模式创新

在合同支付方面,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解决了进出口商在贸易中所面临的信任问题,通过智能合约程序,可以确定进口商的货款在什么条件下支付给出口商。例如进口商在得到符合本国检验检疫标准的货物时,货物检验信息被记录在区块链内,合格的检验检疫结果作为智能合约转账的前提条件实现了,货款就自动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物权与货款的交易,任何形式的信用证诈骗都会从源头上避免。

在国际结算和退税方面,由于国际贸易结算涉及不同国家的不同货币,区块链可以更及时的处理外汇结算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汇率风险。在基于区块链的新模式下,程序化单证审核与程序化结算都可以实现,从而免去了人工提交单据的工作,办理退税的流程可以实现程序化。从而提高退税办理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表1 传统国际贸易中的问题与基于区块链的创新模式

根据传统国际贸易业务模式存在的问题,结合区块链的特点,主要应用有五个方面:智能合约程序的强制执行、智能合约的合法性与不可篡改性、区块链记录信息的不可篡改性、去中心化记录信息、物流定位识别与智能合约执行的结合。基于区块链的国际贸易模式在履约、监管、信息共享、确定物权转移与支付结算等领域,对传统国际贸易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地解决。如表1所示。

四、结论与展望

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国际贸易创新模式可以给国际贸易带来颠覆式的影响:区块链消除国际贸易中的信任风险;可以大幅降低国际支付结算成本,提升支付结算效率;可以提高监管部门的审查效率;可以提供更充分的货物信息,充分利用在打击走私,货物追溯追责等方面;可以将智能资产与物流识别结合,改变国际物流模式,改变物权转移模式,实现货物信息可追溯,通过大数据技术整合国际物流,国际间的B2C,C2C小额贸易就可以实现,从而为国际贸易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作为近年来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新技术,区块链必然会面临各种制约其发展的问题和障碍。区块链首先面临的就是技术不完善的现状,国际贸易领域现行的制度规则非常复杂,这是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不同货物的特性、不同企业的要求、不同航运条件的限制造成的。区块链技术要适用于国际贸易首先要完善其自身。只有适用的,用户友好的应用才能真正的起到改变一个行业的作用。其次,区块链目前的效率也是制约其应用的重要因素。如区块链要求系统内每个节点保存一份数据备份,这对于国际贸易业内海量数据存储来说是极为困难的;比特币区块链目前每秒仅能处理7笔交易,这将会限制区块链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应用,因为贸易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比特币区块生成时间为10分钟,也就是需要10分钟来确认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区块链在时间敏感交易中的应用。因此,建立并完善三大基础设施,实现区块链对国际贸易业务模式的创新,仍然存在诸多难题有待解决。

[1]S.S N.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 [J].Consulted,2009.

[2]中国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论坛.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 [M]//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2016.

[3]龚鸣.区块链社会:解码区块链全球应用与投资案例 [M].中信出版集团,2016.

[4]等 长 韩.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 [M].中信出版集团,2016.

[5]阮光册.H2000数据维护管理的研究 [J].上海海关学院学报,2007.

[6]Commerce T I C o.INCOTERMS [M].2015.

[7]卓乃坚.国际贸易结算及其单证实务 [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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