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2018-03-12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吴青
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 吴青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指出了远景目标,又提出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起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给“互联网+农业”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1 “互联网+农业”的内涵
1.1 “互联网+”的本质
把“互联网+”的本质定位于需求端的消费互联网和定位于供给端的产业互联网融合起来标志着以互联网技术、理念和平台为依托,实现供需关系的优化和重构。因此,“互联网+”的本质就是DT时代供需关系的重构,纠正了消费互联网长期以来供需关系失衡和脱节的弊端,其核心就是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的融合。
1.2 “互联网+农业”的内涵
“互联网+农业”其实是“农业+互联网”,从重构效率入手,以量变换质变,从技术到模式,最终实现重构供需,这就是“互联网+农业”的真正内涵和正确逻辑!换言之,“互联网+农业”就是以农业为主体,以互联网的技术、模式、理念和平台来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变革农业产供销体系,加速迈向现代农业的重要形态和途径。
2 湖南“互联网+农业”发展现状分析
2.1 湖南“互联网+农业”发展主要成效
2.1.1 基础设施和平台初步形成
“十二五”以来,经过不懈努力,湖南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取得长足进步,4G移动通讯网络覆盖70%以上的乡镇农村,电话、移动通信、广播电视实现了村村通,100%的乡镇和90%以上的行政村通宽带,宽带用户超过605万户(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2017-03-08)。“农信通”覆盖了100%的乡村,搭建了农村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初步构建了“一体两翼”的“互联网+农业”综合服务平台,被列为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
2.1.2 “互联网+农业”平台和渠道初具规模
截至2017年底,湖南12396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了腾农在线电商等项目。14个市州开通了12396呼叫中心、122个县市设立了12396服务站,开发了10余个资源数据库。农业部门12316三农信息服务热线、气象部门12121、卫生部门12320等都已经覆盖广大农村。建立了18个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平台、12个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和43850个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村级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8.34%(湖南省农业厅,2017-12-16)。
2.1.3 农业标准化示范有突破
湖南以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标准化建设,涌现出一大批成果和示范项目,制定了油茶标准体系框架图,出台了13项油茶种植生产标准。株洲云田村“全国花卉生产示范基地”和“中国花木之乡”、岳阳湘阴王家寨村“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种养+村级网站+一站式农业信息网”、东安农品电商模式等多个“互联网+农业”标准示范村和示范项目成效显著。
2.1.4 科技支农体系初显成效
湖南制定了《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了省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服务团队,初步建立了专家定点联系、实践帮扶制度。构建了“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的支农工作机制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业技术服务模式。依托科技支农体系的“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顺利推进。
2.2 湖南“互联网+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 供需失衡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效需求不足。广大农户对“互联网+农业”建设不了解、不知悉、不感兴趣。如何激活广大农户对“互联网+农业”的需求仍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二是供需不匹配。一些“互联网+农业”项目的预设目标与现实需求不匹配,造成“要的没做,做的没用”,昙花一现,最终陷入信息化陷阱中。
2.2.2 数字鸿沟明显
目前,12396平台、12320等平台等仍处于相对分散、各自运营的状态。“一体两翼”的“互联网+农业”布局并不能消弭数字鸿沟,各部门支农机构和力量建立的大量支农惠农平台和资源仍旧难以整合共享。这既降低了信息化平台为农服务的效率,又抵消了支农效益,妨碍了政企之间的合作。
2.2.3 示范项目难推广
目前,湖南“互联网+农业”示范项目和基地主要围绕特定品类农作物的种植和产业园的管理经营两大方面作文章。这就导致农业示范点和示范项目的普适性和推广面不足,示范项目的辐射性、带动性不强。
2.2.4 绩效考核标准缺失
迄今为止,“互联网+农业”推进中针对具体项目、基地的考核机制和标准缺失。许多项目没有做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资金投下去了,项目上马了,至于今后的运营与推广则没有严谨的规划与设想,甚至就撒手不管了。农民耳闻目睹这一切,自然也就没什么兴趣,这也妨碍了“互联网+农业”的推广。
3 加快湖南“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对策
3.1 推动资源整合,形成发展合力
3.1.1 形成惠农支农合力
要进一步整合现有支农惠农服务体系和力量。在“一体两翼”服务格局下,理顺部门职能,明确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全省“互联网+农业”发展年度规划,各地州市负责配套和落地执行。同时完善涉农类招商引资细则,降低投资成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形成支农惠农合力。
3.1.2 整合完善网络平台和基础数据
要以湖南优势主导和特色产业为核心,整合构建农业基础数据库;以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核心,整合农业专家数据库;以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核心,推动12320、12396等平台的互联互通;以涉农综合信息服务为核心,整合农村文化、卫生医疗等信息,构建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数据库。依托湖南农大、省农科院等优势科研单位和教育机构,编制更多的农业科教资料和课件。利用现有的远程教育平台,搭建农业科教资源库。
3.2 夯实“互联网+农业”支撑能力
3.2.1 多渠道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工信部2012年6月份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湖南应积极探索BOT、PPP等模式完善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同时进一步加快乡村商贸流通企业、快递服务点等农村物流服务网络的建设,将物流配送站点向农村延伸,逐步构建和完善县乡村多级物流节点,构建保鲜冷链物流体系,疏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3.2.2 借助外力加速发展
从全省范围来看,要在现有长株潭、洞庭湖区、湘中丘陵区、湘西山区4大农业信息化示范区的基础上,抓住精准扶贫脱贫的契机,大力引进对口适用的知名涉农企业,构建农品安全溯源、物流配送查询、市场行情查询、交易咨询帮扶等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决策、精准农业等“互联网+农业”核心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夯实“互联网+农业”支撑能力。
3.3 提升“互联网+农业”建设实效
3.3.1 促进供需对接
一是通过农技特派员、驻村农技人员、村支两委的干部下乡走访、到田间地头实地了解农民的真实想法和需求,收集农民对现有支农惠农信息化平台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整理和反馈。二是利用现有平台开展市场调研。对用户需求进行建模分析,明确不同地域农业信息化需求的差异和特征,提高“互联网+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3.2 发展农业电商
农业电商是重构农产品产供销体系的重要手段。结合湖南实际,应推广“政府+网商+驻村”模式。政府高位推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扶持农业电商项目。选定合作电商,结合当地特色,发掘优质产品,实现差异化竞争,突出地域特色。通过农业电商促进产业融合,实现产供销一体化。
3.3.3 加大技术研发
要结合湖南在物联网领域的已有优势,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重点突破温度、湿度快速感知和传输、远程联网管控、多设备点对点自动交互控制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技术瓶颈。2016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IPV9体系的4个标准,以IPV9为核心的下一代高速网络扑面而来,湖南更应未雨绸缪,早作准备,积极研发以IPV9为载体的新一代快速传输、高频RFID感知和自动交互技术。
3.3.4 创新建设模式
一是可以引入和推广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模式。ODM模式兼具目前流行的示范基地以及运营外包托管这两种运作模式的特点,最大的优点是便于投资方统一经营管理,其本质相当于把互联网行业的精细管理与农业生产结合起来,把严谨的项目评价考核机制引入“互联网+农业”中,有利于推广“互联网+农业”,同时也解决了考核评价机制缺失的问题。二是以发展第六产业为契机,以融合带动为着力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于1、2、3的和与积均等于6,故被日本学者称为第六产业。重点发展“互联网+农业+深加工”“互联网+农场+配送”“互联网+农业+休闲观光”等模式,将“互联网+农业”与“互联网+旅游”对接融合起来,打造美丽乡村。
3.4 优化规制环境,健全保障机制
3.4.1 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以“双创四众”为抓手,以产业园区为载体,进一步突出和增强从孵化器到加速器再到产业园的园区创业扶持思路,形成集聚效应。二是大力推动NGO组织的发展。通过行业协会等NGO组织自我调节、自我管理,跟踪行业发展动态,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及时反馈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准则,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市场自发调节。
3.4.2 调整扶持政策,增强针对性
加大对农业电商企业等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比如优化企业考核考评机制,弱化和调整企业规模、利润等业绩考核指标,提高创业团队、技术实力、市场前景、运营模式等前瞻性、成长性考核指标的考核权重,用好用足用活现行政策。针对现行技术服务业发展及“营改增”后软件服务费税负增加情况,可试行软件服务和软件产品统一采用增值税超过3%即征即返政策。同时,将人力成本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扩大农业电商企业部分业务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范围,有效减轻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3.4.3 夯实人才保障
大力培养和引进相关人才,坚持外引内孵。一方面,依靠高校等科研院所大力培养和输送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要在现有涉农服务体系中锻炼和发掘优秀人才。与此同时,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大量引进急需人才。应优化环境,创造条件,让省外具有一定能力的人才回湘创业干事。在人才激励方面,可推广诸如知识产权占股、试点合伙人制度、同股不同权等股权激励措施,既留住人才,又激发他们创业创新的动力。
[1] 吴青.信息化视域下的崛起梦——数字湖南建设研究[M].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
[2] 吴青.物流链整合下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7(4).
[3] 曾福生,李燕凌,匡远配.农村公共产品供求均衡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4] 李燕凌.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