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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何治理车辆侧后防护不达标问题的思考

2018-03-11卢衍彬鲁河善

时代汽车 2018年9期
关键词:上路货车交通事故

卢衍彬 鲁河善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天津市 300300

九年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汽车生产大国;2018年,我国汽车保有量稳居世界第二,让人伤心的是,我国交通事故数量也“与时俱进”,2016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印度,高居世界第二。这是一个很不光彩的世界第二[1]!

再具体分析,可以发现:在交通事故死亡总数中,近30%是由小型车辆追尾大型货车造成的。而这又主要是由于3.5吨以上的大型车辆普遍不安装侧、后防护装置或侧、后防护不达标造成的。

1 大型车辆侧后防护现状

所谓车辆侧面防护装置,是安装在大型车辆侧面,防止行人、摩托车、自行车从车辆侧面卷入轮下的装置;所谓车辆后下部防护装置,是安装在车辆后下部,防止轿车、摩托车从车后下方嵌入的装置。

由于大型货车正后方视野盲区大,而它的底盘高度一般在70厘米左右,远高于乘用车,大梁下又空空荡荡无遮无拦,一旦乘用车与之追尾,一米长的乘用车车头就会毫无阻拦地直接钻入大型货车肚子底下,驾驶员的脑袋会直接撞向大型货车的后厢板或大梁。而传统的乘用车气囊设计是:只有车头遭到正面撞击才会自动触发气囊,因此气囊在发生“钻洞”式追尾时根本不能弹开,这就极大的提高了追尾事故的死亡率,40公里的相对速度就可以撕裂、扭曲轿车驾驶舱,致人于死地。据统计,2007年小轿车追尾大货车占全国交通事故的40%,造成的伤亡占总伤亡的60%[2]。

1983年,欧洲颁布ECER58号法规,1998年,美国颁布FMVSS223号联邦机动车法规,要求所有载货汽车都必须强制安装后下部保护装置。1994~2016年,我国陆续出台法规,颁布强制性标准,强制载货汽车与挂车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但现状无法令人乐观。

据2008年一次随机抽查发现:尽管82%的货车安装了后防护装置,但只有23%的货车后防护装置完全达到国家标准,而18%的货车甚至根本未安装后防护装置。而在2014年的调研中,发现只有12%的大型车辆后下部防护装置符合国家标准[3]!许多货车的后防护装置完全是摆设:有的车只是加装了一条45厘米的横梁,有的车在车尾挂一块晃荡的、经不起颠簸的铁皮,有的车防护装置扭曲变形,却不维修更新;有的车由于载货超长,加了一个又重又大的“尾巴”,导致后下部防护装置完全无用武之地。还有不少防护装置是铰接、焊装上去的!在大型车辆中,几乎找不到后下部防护装置达标的自卸汽车。许多货车的侧防护与轮胎间的间隙太大,形同虚设。

更严重的是:许多司机缺少安全意识,既不对他人负责也不对自己负责,只想多拉快跑赚钱,丝毫不考虑安全隐患。他们觉得太厚太硬的保险杠、防撞杆会增加油耗,减少载货,直接影响收入。所以他们居然和交通安全部门玩起了“敌进我退、敌逃我追”的游击战:在年检时安装防护装置应付,过关后就拆掉防护装置,换上既轻又薄的角铁蒙混交警。

2 大型车辆侧后防护不达标的原因分析

2.1 交通法上有漏洞

尽管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上路行驶的3.5吨以上车辆都必须强制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但却没有明确条文:严禁后下部防护不达标的大型车辆行驶。这就让许多司机钻了法律条文的空子,有恃无恐的上路行驶。此外,由于小轿车追尾大货车造成伤亡,难以判断究竟是哪一方的责任,因此现行法律条文中没有写明:后防护不达标的3.5吨以上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这就让许多司机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别人撞的我,又不是我主动轧人。

2.2 执法不严

2009年以前,大型车辆后防护根本没有纳入机动车安全检查项目。2018年实施GB 7258-2017,车辆年检时才开始试验货车后防护的强度。由于执法人员头脑保守僵化,有些地方的年检甚至根本不检查后防护,有些检测站不熟悉国标GB 11567-2017要求,有些检测站,只要看见安装了横梁、防撞杆就算达标,连长度、宽度都不检查[4]。

2.3 执法力度不到位

执行交警任务重、压力大,每天从凌晨到深夜指挥交通,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疏导高速公路上的滚滚车流已经力不从心,根本没有时间和多余的精力检查车辆后下部防护装置。即使发现了违规车辆,常常也只好罚款,没有禁止它继续行驶的权力。

2.4 车企生产不达标

许多车企在制造、采购环节上“压缩成本”,他们送检的车辆,后下部防护装置完全符合国标GB 11567-2017要求;而实际交付用户的装置,却是偷工减料的假冒伪劣产品。此外,由于厂家技术落后,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一般是用焊接方式进行固定,不能根据道路情况、车辆使用进行调整,也制约了车辆侧后防护装置的推广。

2.5 货车司机思想麻木

现在的货运业几乎是在进行零利润恶性竞争,每个货车司机都只关心赚一分钱是一分钱。所谓安全观念,在他们眼里仅仅是:我不撞别人就不是我的责任。他们自恃货车体积大、结实,即使发生追尾,有小轿车钻进肚子下面了,也不会造成自己的伤亡和车辆重伤,只要向保险公司赔偿就可以避免财产损失。“又不是我请你撞我,是你自己疲劳驾驶”是他们的普遍观念[5]。

3 治理大型车祸侧后防护问题的对策

3.1 加快立法,从法律上补上漏洞

交通法修改、制订、完善的速度,往往赶不上交通事故变异的速度,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必须立即在《交通法》上补上:严禁后下部防护不达标的大型车辆上路行驶。

3.2 提高违法成本

立法规定:若3.5吨以上车辆安装的后下部防护装置不符合标准或未安装,在追尾事故中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3.3 力争给每一辆3.5吨以上车辆安装车载雷达

现在市场上专供乘用车的车载雷达很多,但专供大型货车的车载雷达很少。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可是,如果不能解决大型货车司机后视野盲区大的问题,还是不能治本。所以国家应该鼓励企业开发适用于大型货车360度视野无死角的车载雷达,帮助司机注意后方、侧面有无车辆、行人接近。通过新技术手段主动加强车辆侧后防护。

3.4 严格年检

所有检测站都必须在必查项目中列入对车辆后防护装置的检查。必须投入更多的技术手段,仔细检查、测试每一辆3.5吨以上车辆的后防护的长、宽、高及强度。

3.5 从源头上抓生产准入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所有车企的生产准入检验,坚决淘汰掉所有假冒伪劣的车辆侧后防护装置。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生产出质量高、重量轻、性价比更高的车辆侧后防护装置,让优质产品占领市场。 严格检查每一辆新出厂的3.5吨以上车辆,如果侧后防护不达标不允许上路。已经上路的必须召回。

3.6 不断改进车辆侧后防护装置的质量

北汽福田公司工程师认为:我国3.5吨以上车辆侧、后防护装置目前存在着的主要问题,一是产品强度不够、长宽尺寸不足,这是质量方面的问题;二是适用范围不全、动态试验车速偏低、静态加载载荷过小、尺寸参数规定过小,这是标准本身方面的问题。在材料上,国内厂家主要采用槽钢;在结构设计上,偏重于简单,主要是在车架或车厢上焊接固定防护栏,影响了自卸车卸货。所以应该鼓励厂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采用圆钢生产,加强产品质量。引进国外的人性化理念,注意国外已经成熟的液压式防护栏,制造收放自如、高度可调控的防护栏,加强3.5吨以上车辆的自动化水平。同时,还应该尽快修订、提高相关标准。

3.7 加大公路治理力度

交警人员应该表现出更高的责任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要意识到3.5吨以上的车辆是出笼的铁老虎,是高速公路上的隐形杀手。严检每一辆上路行驶的高、大、重的货运车辆,按照国家最新技术标准,仔细检查其侧后防护装置,尤其要查验:材料强度是否达标,焊接点是否固定,安装位置是否过高等式样、尺寸、强度、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方法上,仅仅目测是不够的,要用脚踹,踢它一脚看它是否结实,要用卷尺测量防撞杆的长度、高度。不合格车辆必须坚决不允许上路。所有检验结果必须报备存档。所有上路行驶的3.5吨以上车辆必须为它的侧、后防护拍摄特写式的电子照片并留存,终身追责。

3.8 提高大型车辆司机的安全意识

针对我国近两千万货车司机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大宣传、教育,要让大家意识到别人的生命也是生命,别人也有家人,大型车辆重量大、块头大,所以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爱护别人的生命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4 结语

细节决定成败,3.5吨车辆的侧、后防护就是当前我国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细节,来不得半点马虎。各部门、各单位应该从立法、执法、技术升级、宣传等方面入手,形成合力共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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