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往与融合中的文明冲突
2018-03-09戴圣鹏
戴圣鹏
内容提要 文明冲突是世界不同文明交往与融合的必然结果。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文明冲突的存在,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因此,在不同文明的交往与融合中,存在文明冲突是正常的,但像亨廷顿那样过度地放大文明冲突,并把它看作是当今世界对立与割裂的根源的思想,在理解与认识上是有问题的。文明之间的冲突并不是不可解的,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与文明观的视野中,实现不同文明体之间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与普遍交往是解决不同文明之间冲突的根本出路与方法。因此,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野中,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并不是无法克服的,也不是永久存在的,亨廷顿从文明冲突的视角来解释当今世界格局的思想,在解释方式上可能存在本末倒置的问题。由此可见,不是不同文明体之间的冲突导致了当今世界的格局与秩序,相反,是不同文明体之间的交往与融合的广度与深度形成了当今世界的格局与秩序。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讲,是不同文明体之间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最终决定着当今世界的格局与秩序。
关键词 文明交往与融合 文明冲突 世界文明 社会生产力 唯物主义历史观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7)07-0022-06
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与文明观的视野中,文明并不是人类社会一诞生就存在的历史现象,只有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文明才得以产生。相对于人类的诞生历史而言,文明的诞生时间要晚得多。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文明具有不同的表現形态,就算是人类文明史的同一发展阶段,也会存在多样的文明类型。正是因为不同文明形态或文明类型的存在,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才成为可能。不同性质的文明,在文明的交往与融合中是可能存在对立与冲突的,特别是生长于相互对立或对抗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基础之上的文明形态之间,冲突更是不可避免。
一、文明冲突的两种表现形式
在世界文明体家园中,文明的类型是多元的,形态也是多样的,每一种文明类型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与个性,这使得各种文明在发展中保持了自己特殊性的同时,也在现实的交往与融合中设置了一些障碍,增添了交往与融合的变数与困难。这种障碍时常以文明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在现实的文明交往与融合中,出现不同文明实体之间的冲突是可能的。但我们必须明确这样一种前提与因果,即有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才会有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与对立。没有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就不会有不同文明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正是因为不同文明之间交往与融合的加深与拓广,文明冲突才可能会表现得更为激烈与突出。故而从这个角度讲,文明冲突也并不一定是坏事,只要它不以战争或者暴力这类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存在对立与冲突就都是可以理解的。不同的文明类型在相互交往与相互融合中,那些相异的东西才会产生矛盾与冲突。
在现实的文明交往与融合中,文明冲突通常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种是同一文明内部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冲突,如在同一文明形态或文明实体内部,由于内部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因而也可能存在着不同的文明表现形式,这些形式之间也会发生冲突与矛盾。在同一文明实体内部,不仅不同区域的发展程度存在差别,在其内部的不同民族之间也可能存在性格、文化以及语言上的差异,这一切也有可能引起文明内部的冲突。例如,在一个文明民族或文明国家内部,族群之间的不同生活习惯与文化习俗也是有可能导致冲突的,以及国家内的不同地区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对立等,比如,落后的农村地区与相对发达的城市之间所产生的城乡对立等等,都可以视为是同一文明体内部的冲突。当然,在同一文明实体内部,落后腐朽的思想观念与先进积极的思想观念上的对立,也是同一文明实体内部不同文明形式之间相互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
文明冲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不同文明形态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世界各个文明的发展并不是同步的,有的文明演进得快一些,有的文明演进得慢一些,甚至有的文明由于某些原因而停滞不前。因此,在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格局当中,各个民族或国家的文明形态并不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与发展阶段,有的文明发达一些,有的文明欠发达一些,有的文明先进一些,有的文明落后一些。就算是同一类型的文明,由于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不同,因而在文明的发展阶段中,也存在不小的差异与特性。这一切,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不同文明冲突的可能,也使得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变得越来越复杂化,文明之间的冲突也变得越来越显性。比如在世界两个最大的文明实体——中国与美国之间,在两国交往与融合得到进一步拓展与延伸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两个文明实体之间的对抗与冲突也越来越明显化。这对于中美两国来讲,既是好事,也是坏事。说它是好事,是因为中美关系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彼此之间也进一步增进了接触与了解,加深了对彼此之间的正确认识与研判,可以说中美两国之间的交往与接触已几乎覆盖了两国社会的各个层面。说它是坏事,是因为在不断地交往与融合中,更深层次的利益冲突得以显现,并呈现出事态加剧的趋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美两国之间这种深层次的利益冲突如果处理不当与管控无效的话,必然会引发两国高烈度的对抗与冲突,从而对中美两国健康的交往与融合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
在同一文明类型内部而产生的文明冲突,往往可以通过文明内部的紧密交往来解决,但不同形态之间的文明冲突,处理不好,沟通不够,就容易引发不同文明之间的严重对抗,甚至是战争。在世界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中,文明冲突的结果,往往不会导致一方文明的彻底消失,通常的结果是落后的文明会从属于先进的文明,以农业文明为核心的国家或民族会从属于以现代工业文明为核心的国家或民族。因此,在不同文明的交往与融合中,我们既不能过于强调与放大文明之间的冲突,也不能对不同文明之间冲突的存在视而不理或视而不见。无论是过于强调文明冲突,还是无视或轻视文明冲突的存在,都不利于文明之间的正常交往与深入融合。对于世界文明以及世界历史而言,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是世界文明以及世界历史发展的主流与必然要求。endprint
二、文明冲突产生的原因与实质
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虽是人类文明发展以及世界历史形成的必然趋势,但伴随着这种趋势的发展而出现的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是不同文明之间交往与融合的附带形式与副产品,是不同文明之间交往与融合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出现的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文明交往与融合所要付出的发展代价。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会是人类文明发展所不能避免的问题,也是人类文明前进道路中的绊脚石。因此,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对文明冲突产生的原因与实质进行分析与研究。只有找到不同文明之间冲突产生的原因以及文明冲突的实质,我们才能更好地解决好文明冲突,更好地维护好人类文明健康发展的良好秩序,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存在着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也必然存在着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那么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野中,产生文明冲突的根源是什么?或者说文明冲突实质上指的是什么?在马克思的历史观看来,人类历史上的“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5页。由这个论断我们可以推出,同样作为历史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的文明冲突,其也必然根源于社会生产力与社会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换句话讲,在人类文明史上,不同的文明之间之所以存在冲突,其最具说服力的解释与能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获得合理性的解释,就在于不同文明各自所赖以存在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存在矛盾与冲突。正是因为不同文明所各自赖以存在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才使得不同文明在交往与融合中存在矛盾与冲突,并以文明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如果在现实的文明交往与文明融合中,不同文明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只不过是表明决定着不同文明形态或文明形式的不同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存在矛盾与冲突而已。由此可见,不同文明各自所赖以存在的生产力與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才是导致文明冲突的根源之所在。除了这个根本原因之外,其他社会因素,也有可能引发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例如,社会意识形态上的差异,也有可能对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但相对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等因素以及二者之间的矛盾而言,其只不过是一种次要因素与次要矛盾。
当然,也有学者把文明冲突产生的实质归结于不同类型的文化与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对抗与冲突,例如,亨廷顿认为:“任何文化或文明之间的主要因素都是语言和宗教”,[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修订版),周琪等译,新华出版社,2009年,第38页。因此文明之间的冲突也就时常表现为语言之间或宗教之间的冲突,也即表现为文化以及价值观之间的冲突。近现代以降,文化以及价值观的冲突确实是文明冲突的突出形式与典型表现,但像亨廷顿那样把文明之间的冲突看作是由于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价值观所引发的冲突的思想仍是有问题的,也是错误的。因为像语言、宗教、文化、价值观等等社会意识形式是没有自己独立的历史的,其外观上的独立性,只能从产生它们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中加以说明,其自身是不能说明自身的历史的。因此那些把文明的冲突看作是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不同宗教、不同语言之间冲突的观点,并没有解决文明冲突的实质问题,而只是注意到了文明冲突的表象与附带形式,因此,任何把文明冲突的本质看作是不同文化、价值观以及宗教信仰之间冲突的观点,都是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种观点之所以是错误的,其原因就在于像文化、价值观、宗教、语言等等社会意识形式本身,是没有自己独立发展的历史的。它们的历史只不过是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历史在人的观念与意识中的反映而已。文化、价值观、宗教、语言等等社会意识形式的派生性,决定着它们只有相对独立的历史。这种相对独立的历史,在现实生活中常给人们造成观念上的假象,即误认为它们也有自己独立发展的历史,而事实上,它们的历史是被决定的,即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讲,是被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所决定的。
因此,从根本上来讲,价值观念的冲突也罢,宗教信仰的冲突也罢,文化的冲突也罢,意识形态的冲突也罢,都只不过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冲突或矛盾的附带形式与副产品,因而它们不可能是文明冲突的根源与本质,只能是文明冲突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或表面现象。这种思维方式,只是用一种社会表现形态去解释另一种社会表现形态,而没有解决这些社会表现形态本身又是怎样产生的。因此,亨廷顿对文明以及文明冲突的理解,从根本上讲是错误的。他的观点虽然看起来具有合理性,而事实上是非常不合理的。在对文明冲突的理解上,只有从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之间的矛盾去理解与把握才是科学的、正确的,或者说从不同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理解与认识,才能得到更好的答案与解决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在现实的文明交往与融合中,文明冲突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形式,像亨廷顿所说的宗教冲突、价值观冲突等文化冲突,只是文明冲突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已,而并不是其所产生的真正原因与实质所在。它同样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因此,我们不能用结果来解释原因,而是要用原因来解释结果。文明冲突的真正原因是经济原因,而不是各种社会意识现象。只要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存在不同与相互矛盾,文明交往与融合中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三、文明冲突的危害及其结果
文明冲突,作为当今世界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交往与融合所产生的一种副产品,它在实际的文明交往与融合中,确实会对世界不同文明的民族或国家的正常交往与融合带来一定的危害。对于这种危害,我们既不能夸大,也不能低估,更不能坐视不理,而是要积极地干预与预防,把它的危害降低到最小。在现实的文明交往与融合中,过于夸大文明冲突的危害,必然会损害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给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特别是不同性质的文明之间的交往铺上一层阴影,甚至是引发不同文明之间高烈度的对抗与冲突。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文明冲突的危害与结果,做一个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对于文明冲突会在当今世界产生怎样的影响与结果,美国学者亨廷顿在其成名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做过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在亨廷顿看来,文明冲突对当今世界的影响是深远的,产生的结果是令人惊讶的,这样的影响与结果主要体现在对当今世界格局与世界秩序上。其把当今世界形成的新格局与新秩序归结于是不同文明之间产生冲突的结果。换句话讲就是,在亨廷顿的思维理路中,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导致了新的世界格局与新的世界秩序的形成。亨廷顿的这个观点与思想,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巨大的波澜,也被很多人用来解释当今世界的政治问题与民族问题,特别是被一些西方政客所接受与采纳,成为一些西方国家制定国家战略的重要理论依据。但亨廷顿的这个观点与思想是存在巨大问题与理论缺陷的。亨廷顿从文明冲突的视角来把握与理解当今世界格局的思想,在把握与理解方式上可能存在本末倒置的问题。在唯物主义历史观与马克思主义文明观的视野中,文明冲突只是世界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交往与融合所导致的结果,对于整个当今世界文明格局与秩序而言,不是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之间的冲突导致了当今世界的格局与秩序,而是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之间的交往与融合的广度与深度形成了当今世界的格局与秩序。从根本上讲,是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之间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最终决定着当今世界的格局与秩序。文明冲突固然与当今世界的格局与秩序有着关联,但其并不是导致当今世界格局与秩序的根本原因,因为其本身也只不过是世界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交往与融合所产生的负面结果。endprint
文明冲突作为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之间的交往与融合所产生的副产品,其对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与正常演进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危害和负面影响。在现实的文明交往与融合中,文明冲突可能带来或产生的危害主要体现在这三个方面:一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会给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处理不好,会成为不同文明交往与融合的巨大阻碍与拦路虎,从而影响不同文明之间的正常交往与融合进程。二是,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会给世界和平与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与造成有力冲击,甚至会破坏和平友好的世界发展大环境,从而成为世界和平发展与友好相处的麻烦制造者。从当今世界的主题——和平与发展的角度讲,文明冲动是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的,它往往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构成严重挑战。三是,文明冲突可能会带来人道主义危机,引发人道主义灾难。人类历史发展中出现过的很多人道主义危机以及人道主义灾难,与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在当今世界,不少人道主义危机或人道主义灾难,也跟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例如中东问题或者乌克兰问题,我们从中或多或少能看到文明冲突的影子。当文明冲突发展到不可调和之时,不同文明民族或不同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就顺应而生。但即便是表现为战争这种极端方式,也无法完全阻断或割裂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世界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既是世界文明发展的主流方向,也是世界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我们不是居于当下的文明冲突,而是站在世界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来看,战争也是一种推动不同文明之间交往与融合的非人道手段。
纵观人类文明历史的发展进程,在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上,文明冲突导致的结果往往不是冲突中一种文明消灭另一种文明,而是文明落后的一方往往会被先进的一方所改造与同化,即便是文明落后的一方在沖突中取得胜利,其最后的结果一般来说也会如此。例如,在中国历史上,草原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入侵,最终的结果基本上是在文明发展上相对落后的游牧民族的文明会被农耕民族更为先进的文明所改造与同化。
四、解决文明冲突的途径与方法
在文明交往与融合中,存在文明冲突也并不一定就是一件坏事,但也不意味着就是什么好事,因为文明冲突处理不好,就很容易引发不同文明之间的战争,甚至导致某种极其恶劣的后果,例如,导致某种文明的毁灭与消失等等。虽然战争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是传播文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但毕竟这种形式是暴力的、血腥的。因此,对于文明冲突,我们要做深入的研究,并找出化解冲突的方法与途径。既然文明冲突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讲是由于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之间的矛盾所导致的,那么解决它的根本途径也必然要通过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普遍发展来达到。当两种不同的文明产生冲突时,就应当大力发展程度低的文明社会内部的社会生产力,使其达到或接近另一文明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只有二者的生产力水平相同或相近并实现了各自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与消灭文明之间的冲突。除了实现不同文明之间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普遍发展与高度发达之外,还应实现不同文明之间的普遍交往与深度融合。
世界文明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与融合。正是因为不同文明之间交往与融合的广泛与深化,不同民族或国家的文明才从地域性文明走向世界性文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提到了地域性共产主义和世界性共产主义,对于文明而言,也同样如此,也要从地域性文明走向世界性文明。自从文明产生以来,它就带有明显的地域性色彩。也正是因为各种不同类型的文明具有各自的地域性色彩,才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它们的交往与融合出现地域性障碍。而要打破这种局面,就应实现文明之间的普遍交往。只有各种文明之间实现了普遍交往,文明与文明直接的联系才会越来越紧密,冲突才会越来越少。只有不同文明之间实现了普遍交往,文明之间的冲突才会消失,世界性文明才会形成。对于一个文明实体内部而言,也可能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民族,这些不同的民族也许会有不同的信仰与文化,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与风俗习惯,事实上这些情况都可能构成文明内部冲突的原因,但这些原因的背后必定是文明内部存在着发展程度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因此要解决其内部的冲突,实现文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实现文明内部不同民族与不同区域社会生产力均衡发展以及通过必要的措施来缩小各民族生产力发展的差距,并在这个基础上实现文明内部各民族之间的普遍交往与深度融合。究其原因就在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8、88页。这个马克思关于一个国家或文明内部各个民族如何实现共同发展与和谐共处的重要思想,对于我们化解不同文明之间在交往与融合中产生的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思想启迪作用,这是我们任何时候解决文明冲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不仅适用于一个文明内部的冲突的解决,也同样适用于不同类型文明之间的冲突的解决。解决不同类型文明之间的冲突,最根本的方法就是缩小不同文明之间的生产力发展之间的距离,实现各文明民族的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与普遍发达,从而实现不同文明之间的普遍交往,最终形成世界历史与世界文明。因此,只有各民族之间实现了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与普遍交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文明冲突。只有在各文明之间的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与普遍交往的过程中,文明冲突才会得到缓解与消除,世界文明才会从中产生。因此,“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②同理,世界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之间的交往越深入、越普遍、越紧密,越成为一个整体,世界文明才会实现高度的发展,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友好的世界文明历史。
总之,在阶级社会中,不同文明实体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不同的阶级利益、阶级意识形态,决定着文明冲突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文明冲突的存在推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因此,文明冲突的存在,在人类文明史发展过程中,不仅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还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放大与鼓吹文明冲突的社会历史意义,更不能为文明交往与融合中存在的殖民主义与强权思想辩护。殖民与暴力(武力)不是解决文明冲突有效且合理的途径,更不是解决文明冲突的根本方式,它们虽然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利于文明的交往与融合,但其更多的是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以及发展带来破坏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与文明观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之间的文明冲突,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各文明不断地发展与提升自身的生产力,并实现不同文明民族或国家之间的普遍交往与普遍发展。只有当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时候,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才会自然消失,也只有这样,世界历史才会演进到一个更高的没有冲突与对抗的社会形态中。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王晓洁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