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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自由执业下“一人旅行社”的可行性分析

2018-03-09张晓霆宋飞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32期
关键词:导游

张晓霆+宋飞

摘 要: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在旅游业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线旅游使传统旅行社受到巨大的冲击。在此背景下,导游执业出现了多样化,其中在导游自由执业的背景下“一人旅行社”的出现为旅游业带来了新的生机。本文从导游自由执业以及“一人旅行社”的发展情况等角度,采用SWOT分析法,分析设立“一人旅行社”的影响因素,并探讨了“一人旅行社”设立的可行性。

关键词:导游 自由执业 一人旅行社

一、導游自由执业基本情况

(一)导游自由执业发展现状

随着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实施,我国旅游市场的发展逐渐走向规范化,导游执业的发展也广泛受到人们的关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第四十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广大游客、旅行社以及导游之间的业务关系,也在操作层次明确了导游带团必须经过当地地接旅行社的委派。随后,在旅游市场中不断有关于导游执业的讨论,在这之中,旅行社和从业导游之间的业务关系成为重点。在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表示,要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从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管理向市场化、自由化、法制化管理转变,取消了在《旅游法》中所做出“导游带团必须经过旅行社委派”的政策规定。2016年5月《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颁布,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在全国 9 个省市正式开展,这使导游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1]

(二)导游自由执业发展趋势

导游自由执业是我国自发展旅游行业以来导游职业市场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这种模式决定了导游在传统的导游带团模式上拥有了充分的自主权,可以通过在市场中的公平竞争改变原有的利益分配固有模式。[2]随着旅游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与实施,导游自由执业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后,国家旅游局已陆续批准携程、途牛、同程等八家在线旅游产品供应商试行“网约导游”业务,为导游自由执业提供相应的平台,这八家在线旅游商为导游提供网约平台的同时,也肩负着监管导游服务工作的任务,这其中包括每一位导游员的从业经历、个人带团诚信档案、导游带团的收费标准等。允许导游自由执业等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旅游产业的利益链,并且提高了广大工作在旅游业前线的导游员维护行业荣誉的积极性。随着网络技术在旅游业中的深入应用,导游自由执业模式与在线网络平台的结合发展有着巨大潜力,当然,在这个过程中离不开网约平台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导游自由执业的发展能够让人摆脱传统旅游模式下出门就要找旅行社,或者自由行却陷入茫然无措的尴尬。

二、导游自由执业下“一人旅行社”的发展情况

(一)“一人旅行社”的设立

按照传统做法,投资人想要在国内设立旅行社需要有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同时需要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导游自由执业的大政策背景下,“一人旅行社”作为旅游业内新兴方向,实际上对导游来说在资金上降低了相应的要求,在导游自由执业的背景下,“一人旅行社”的设立对导游员来说只需要提供“网约导游”服务,尤其是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一批大型在线旅游企业为“网约导游”提供网络服务平台,一方面,为自由执业的导游员提供了更多的从业机会,另一方面,随着导游带团约束条件的减少,导游员在网络服务平台中的竞争会变得更激烈,这就要求导游员在进入新兴就业模式后,更要通过多种途径学习与实践,提高带团能力。同时,新形势下“一人旅行社”的发展不再像传统旅行社一样,相应的对从业人员相关技能要求会更高,不仅熟悉传统旅行社运营方式,更应擅长网络与实践的结合,真正的从个人角度实现导游服务网络化。

(二)“一人旅行社”的发展方向

随着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一人旅行社”作为旅行行业一个新兴方向,必然会受到广大从业者的关注,一是“一人旅行社”改革了传统旅行社复杂的经营链,二是“一人旅行社”与主流网络平台合作,最大程度利用网络条件带来的便利,实现了双赢。对于“一人旅行社”的发展,未来会对相关从业者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与在线旅游商合作的过程中,会面临着非常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不再集中体现在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上,而是体现在“一人”的身上,强调“一人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是未来这一新兴分支领域的发展重点。“一人旅行社”的角色不仅仅限于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层面上,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一人旅行社”更应该是众多在线旅游企业的产品链下游产品供应方。

三、“一人旅行社”设立的影响因素

(一)“一人旅行社”在旅游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中国国内有两万八千多家传统旅行社,每年有五千亿市场营业总收入,随着在线旅游企业的加入,中国旅游业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在这种大的市场环境以及导游自由执业的背景下,“一人旅行社”有着非常多的市场机会,尤其是在线旅游企业的不断扩大,无形之中就为“一人旅行社”的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大的空间。在传统旅游企业的竞争中,主要集中在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上,随着“一人旅行社”这种新形式的旅游服务商出现,激烈的行业竞争会逐步转化到旅游服务提供者个人身上,旅游市场中的竞争,最终是旅游人才的竞争。

(二)“一人旅行社”SWOT分析

1“一人旅行社”的优势分析。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对市场信息的获取速度决定着旅行社的经营效率。对于传统旅行社,不仅仅要负责将旅游产品进行组合、推广,同时还担负着向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时反馈旅游市场需求与供给等信息的责任,这种传统角色决定了旅行社在双向信息处理方面的重要性。信息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旅行社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要追求的效率,在这一方面,基于网络技术而设立的网络服务平台恰能满足信息处理的要求。网络平台对信息的处理既有时效性,又能够通过网络技术保证准确性。“一人旅行社”依托于网络服务平台,对旅游者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不同旅游者之间存在的差异性,记录不同旅游者的个人偏好,并基于这种差异性和个人偏好提供有针对性的旅游产品。在游客结束行程之后,及时根据所处理的信息建立游客个人信史档案,将有同类偏好的游客资料信息进行整理分组,以利于后期推送相关旅游产品信息。endprint

2“一人旅行社”的劣势分析。在导游自由执业的背景下,依托于网络平台实现“一人旅行社”的运营,这种模式与传统旅游模式相比较起来,最大的劣势在于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服务提供者更多情况下是一人而不再是一个团队,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是“一人旅行社”经营起来面临的最大的难题。一方面,在导游自由执业的背景下,激烈的竞争环境要求导游人员提供的旅游服务质量越来越高,倒逼“一人旅行社”的从业者从自身角度提高旅游服务技能,但是来自游客的评价会对“一人旅行社”服务口碑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可能会导致从业者之间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近年来旅游业飞速发展,旅游从业者的素质良莠不齐,在“一人旅行社”模式下,虽然网络服务平台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督与管理,但毕竟力度有限,与传统旅行社有专人管理的导游团队比较起来,“一人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难以像传统旅行社一样的到有效保证。

3“一人旅行社”发展的机会分析。网络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所占比例只会越来越重,这是不争的事实,网络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推广,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利条件,尤其是国家实施导游自由执业的相关政策,为“一人旅行社”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一方面,网络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趋于成熟,为“一人旅行社”的发展提供了成熟的网络技术条件;另一方面,导游自由执业的政策实施促进了更多旅游业从业者的积极性。在现有条件下,国家旅游局已陆续批准携程、途牛、同程等八家在线旅游产品供应商试行“网约导游”业务。在试点省份或地区,提供导游服务的导游员已不再需要经过旅行社委派,这种政策直接为旅游从业者提供了相应的网络服务平台。

4“一人旅行社”发展的威胁分析。“一人旅行社”的发展依托于网络服务平台,网络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受到网络技术应用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国旅游行业网络技术的应用仍在发展阶段,与国外旅游行业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对网络营销的能力提升上,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与欧洲国家的旅行社普遍在使用全球分销系统(GDS),其模式是旅行社在旅游产业中扮演着分销代理角色,利用网络技术,一方面通过全球分销系统对接旅游产品供应商,一方面通过该系统面向广大旅游者。通过所分销代理的旅游产品获取佣金,在国内,我国大部分在线旅游企业在网络技术应用方面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也只有少部分在线旅游企业与国外企业进行联网合作,距离实现全球分销还有很大距离。在这种大背景下,“一人旅行社”的运营很大程度上受到网络服务平台的制约,更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其他大型旅行社的竞争威胁。

四、导游自由执业下“一人旅行社”设立的可行性分析

(一)导游自由执业下“一人旅行社”设立投资的必要性

导游自由执业脱离了传统旅行社所提供的客源,导游员需要重新寻找其提供服务的对象,否则仍然属于传统旅行社经营的范畴。“一人旅行社”的设立,一方面为在线旅游企业提供产品供应链的下游服务产品,另一方面则解决了导游自由执业政策实施后广大导游员需要寻找导游服务对象的问题。目前来看,在线网络平台的线下产品供应商大多是旅行社,属于“线上+线下”组合模式,在线网络平台提供订单预订,线下服务提供商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尤其是遇到一些旅游产品施行地区政策,中间环节多且杂,旅游企业的经营成本较高。相比较起来,“一人旅行社”的运营则要简单的多,尤其是网络技术与在线数据的大量应用,使旅游团在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基于网络平台成立的“一人旅行社”,对于在线旅游企业,可以基于“一人旅行社”提供的游客数据对游客建立个人信史档案,归类整理游客消费偏好以及行为习惯等。同时对于游客来说,可从网络服务平台上非常直观的看到“一人旅行社”的运营者的各项信息,并能够通过网络服务平台选择符合其需求的服务供应商。

(二)导游自由执业下“一人旅行社”设立技术的可行性

对于“一人旅行社”设立的技术要求,可基于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尤其是现已发展的相对成熟的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设立对应的网络接口与“一人旅行社”的运营对接,也可以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开发相应的APP,为“一人旅行社”的运营者和游客提供服务。当然,对于此类业务的管理也需要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加大投入力度,以对旅游市场尤其是“一人旅行社”这类新兴旅游分支领域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市场秩序。基于现有在线旅游企业为“一人旅行社”提供网络平台,从技术上对于“一人旅行社”的设立要求不高,只需要“一人旅行社”的运营符合网络服务平台的要求即可。在技术上,经营者应当熟练如何操作与管理网络平台上的数据,包括最简单的订单预订与取消。除此之外,还应当学会对网络平台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总体来看,技术上的可行性比较强,对于“一人旅行社”的经营者来说,要求最多的则是如何操作网络平台。

(三)导游自由执业下“一人旅行社”设立组织的可行性

对于“一人旅行社”设立的组织要求,因其依托于在线旅游企业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平台,其组织要求可以依照在线旅游企业的要求设立,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在线旅游企业设立网络服务平台,并为“一人旅行社”的经营创造条件,当然,“一人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可以由在线旅游企业单独设立一个管理部门,便于管理,“一人旅行社”的设立离不开网络技术的应用,就目前阶段,成立“一人旅行社”同样也离不开旅游行业中发展已趋于稳定的大型在线旅游企业的支持。“一人旅行社”在组织上并非独立的一个企业组织,而是在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以及在线旅游企业的共同管理下的法人组织。

参考文献:

[1]李瓊自由执业背景下导游职业能力培养研究[J].教育观察,2017,1(2):90—91

[2]肖燕,林华管理体制转变视角下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改革研究[J].鸡西大学学报,2016(11):93—95

〔本文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课题“导游自由执业下‘一人旅行社的可行性分析”(课题编号:ky2016-35)阶段性成果。〕

(张晓霆,宋飞,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经济管理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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