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怎么改
2018-03-08高东光高远
高东光+高远
【摘要】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的重要来源和保障,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随着农村产业变化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原有农村金融供给已不适应时代需求,需要与时俱进,从服务项目和体系建设上进行改革创新,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生产效益双赢。
【关键词】农村金融 供给侧 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农业经历几十年快速发展后进入新的改革转型期,农村金融供给侧政策也随之调整,以适应农村经济新变化,从而实现对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
农村金融对农村产业发展的价值
当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对金融体系供给提出更多要求,在涉及信贷业务中,必须对农村现有土地制度、农业经营体制有全方位了解,以金融信贷推动土地流转、林权、矿业、种植养殖、加工出口等经济市场化形式下的金融流通。在激活农村传统资本的同时,加快农村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农民创业,帮助他们调整农业结构,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有效实施,将极大推动农村多种产业发展,产业规模和经营形式也会逐步纳入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经济新模式。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有效实施,将极大缓解农村经济发展缺少资金支持的现状,激发农村经济活力。
农村金融除了对现有农村经济进行信贷支持,也要大力推广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如保险、基金、理财等投资项目,同时,要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制,带动农民进行高附加值金融理财,在增加农民收益的同时,扩大农村金融产业规模效益。对农村金融供给侧相关法规条例要严格执行,以确保农村金融信贷投入和农民对保险、基金、信贷资金投入的风险保障,保持农村金融供给侧发展稳步前行。
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问题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荣辱与共、相辅相成,农村经济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村金融收益。我国农村经济一直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每年中央出台的一号文件都会聚焦“三农”问题。改革开放后,农业经济被工商业大幅超越,传统的农业产业体制和思想意识,制约了农村金融发展与创新,造成农村金融供给侧的发展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资金供给不足制约农村金融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虽得到快速发展,但总体规模仍远不及工业和第三产业。同时国家经济政策也对工商业重点倾斜,导致我国农村金融资金供给不足。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信贷规模较小,农民贷款金额数量不多,少量信贷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收益不高。一些金融机构还将原本投入农村的信贷资金转移到城市中收益较大的风险投资项目,影响农村金融资金供给。一些涉农金融机构,由于业务量小、效益低,更是对农村信贷工作热情大减。
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正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足。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民间金融机构为主,除此之外还有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形式。无论正规和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都因农村业务开展不足面临逐年递减问题。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也是金融信贷难以获得的因素之一。农村金融机构在对农村开展金融业务中,经营品种过于单一,过度依赖农民储蓄和信贷,对股票、证券、基金等金融商品业务宣传力度小,导致农民对这些金融品牌认知度极低,致使农民和金融机构双方无法通过这些金融产品获得更多利益。
农业保险风险大,相关机制落后。当前我国农业体制仍以农民个体为主,经济规模和产业重组结构还不成熟,很多农产品受不可控因素等影响,风险压力大,同时政府出台的降低农业风险和风险转移方面的相关政策较少,难以形成有效保障。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由于农业生产存在较高风险几率,对农产品投保要承担一定风险,且利润较低,导致大多针对农村经济的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开展此项业务。这使得我国农业建设获得投资较少,投资风险较大,贷款农民和信贷机构效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创新途径
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创新的导引点在于“供给”政策有效实施,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打通阻碍,改变农村金融供给环境,要顺应市场需求变化,以新措施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建立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涉农金融机构,政府要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增加这些金融机构涉农业务范围,同时要统筹规划,增加其商业网点数量,建成便捷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体系,提高业务水平,推动效益增长。由于农村居民用于生产的信贷金额较小、居住地分散,可在居民聚集区内设置小额农业金融信贷公司,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同时以政府调控形式,积极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发展,提高农村金融借贷专业度,以法律形式给予民间借贷充分保障,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侧活力。
增加农村金融产品数量,做好推广普及工作。农村金融供给侧要与农村市场需求相衔接,面对市场变化,创新金融产品,全力配合农村经济发展,使之成为有效推動农业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当前涉及农村金融的产业多数体现在信贷服务上,产品过于单一僵化,这和农村金融机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有很大关系。以往农民到银行只会存款、取款,对保险、证券、期货等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知之甚少,加之金融诈骗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使农民对这些金融产品心存抵触、不感兴趣。对此,政府可加大对这些金融产品的宣传普及,通过收益对比增加农民对这些金融产品的了解和投资信心,以金融投资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业务,以达到金融机构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双赢局面。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创新也可借助网络大数据的科技力量,助力农村金融产业良性发展。
创新发展策略,完善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机制。农村金融机构需制定严格完善的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条例,最大化降低风险几率。政府也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给予购买保险、证券的农民和保险公司以法律支持,保护保险公司工作正常运行,增强农民投保意识。还要加强对农民自身能力的培养,要让农民认清市场行情,以市场需求确定投资规模,降低风险、增加收益。
完善相关金融法律体系,确保农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农村金融供给侧发展的法律依据,是金融机构利益不受损失的保障。由于农民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一些金融机构与之签订信贷合同,常会出现违反合约问题,导致信贷资金无法及时收回,这也是农村金融机构效益低、不愿提供信贷资金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制定农村金融法律中除了确保农民享有基本权利,也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权益进行保护,使农村金融交易双方依法履行各自义务,降低风险,合作共赢。
(作者分别为河北大学讲师;北京师范大学讲师)
【参考文献】
①宋百淇:《农村金融发展困境与对策研究》,《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27期。
②许经勇:《农业供给侧改革与提高要素生产率》,《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7期。
③罗必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难点与方向》,《农村经济》,2017年第1期。
责编/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