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野下的乡村写作
2018-03-08蒋好书
我业余时间组织文化志愿者做乡村能力建设服务有三年多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乡村建设似乎也是一种“写作”,是以公益服务动机理念为笔,以人际沟通和项目管理为书写方式,以乡村资源、乡土社会、乡村产品和乡村市场为纸张或对象的一种观察、构思、解码与编码过程;是以分析、重组和优化城乡关系为目的的一种创造性经验尝试。如果浪漫一点说的话,农民在地里的耕种,其实也应该算是一种书写,是在大地上,以植物的序列作为一种写作方式形成的成果。种地水平高的农民,其插秧、收割等技术之精湛、行动之灵巧,往往足以令观者驻足赞叹。而我们日常所说的“写作”,则主要指以文字语言(或许也包括视觉语言、图像、影像等)为基本元素,通过抽象化表达,落实于出版发行或播映传播平台的创作与书写行为,它本身构建的世界更为精巧复杂、内涵外延更为广阔,无需拘泥于一地一事,无需遵循现实线性时间原则,是带着人格化想象,融合一种或多种叙事、逻辑、情感空间与价值诉求,对着某种潜在读者“编写故事”的叙事、论述或分享行动。那么我们如果要真正理解乡村写作,是不是必须局限于传统文学史对“乡土文学”的定义呢?我个人觉得,似乎不必拘泥于此,我们大可以先从根源上问几个比较本质却重要的问题:什么是乡村文学?由谁而写?因何而写?为谁而写?写什么?怎么写?何时写?……
乡村或乡土文学到底“由谁而写”,其实是一个很容易引起争论的问题。经常会有人说:你都不是农民,哪有资格写乡村?又有人说:农民是写不了乡村的,只有知识分子才能写好乡村。或者还有说:只有象征着城市化先进观念的人,才能替“落后、缺少文化”的乡村“勾画蓝图”……这些观点是否彼此矛盾?立场是否一致?乡村写作是否需要特定的身份作为准入门槛和前提?谁来决定乡村文学应该“由谁而写”?是文学史家?评论家?还是写作者自己?今天的会议上,我们看到了大批来自民间、草根、第一线的乡村在地人才基于当下生活的自主写作,有笑看人生的老年作者的回忆型写作,有非常专业的作家、艺术家、学者、教育工作者风格不一的专业化写作,又有很多关注乡村、对乡村抱有想象的城市人、家庭主妇甚至孩子们对乡村的业余写作……在我看来,凡是愿意拿起笔来写乡村的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出身、立场、视角、素养、风格、习惯,这些不同的人在不同场域内,自然就会衍生出不同的乡村写作,而所有这些写作者的行为都是有意义的,任何一个人只要愿意把乡村当成一种可写的对象来关注,拿起笔来,无论怎么写,似乎都应该鼓励。如此,则似乎可以提出一个“人人都可以写乡村”的建议(在精神层面、用笔,而不是在现实层面,用金钱、行为等实践),由此,不知是否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甚至是有些过时的歧视和偏见,也为精神层面开启多样化的乡村写作开辟更多可能性。
“因何而写”,涉及的是写作的动机。如果每个人能主动(抑或被动)拿起笔来写作,他或她心里往往是会收到一个动机催促的。这个动机可能为作者自己所知,又可能不为其自身所知。从一般“学生”会写“作文”开始,人们就会有不同的写作动机和动力,有时候是为了给老师表态、考试、得奖、挣钱、得名、被社会认可、被表扬表彰,能证明自己“比别人强”才去写作;而更多的时候,往往是因为某种东西触动了写作者,触发了其内心深处思乡、爱乡抑或恨乡、愁乡的情绪,加上其价值观冲击对话、灵感想象迸发、回忆崩盘、逻辑分析、场景构建等等方面的冲动,感觉到“非写不可”、用以释放情绪、寄托精神、安放心灵与放飞自我而发生的写作;有的人或许平时在生活中比较敏感,积累了大量的难以忘记的观察资源,必须在夜里通过文字整理构建出完整的人物和世界来,等等……虽然我不是作家,但是我越来越覺得,所有的书写还是会有一个根本动机的。动机有多远,文字或许就能走多远。佛经中有一种法门叫“纠正根本动机法”,就建议每个人经常问自己,自己每一个起心动念的根本动机是什么,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是为小我,还是为众生,这种内心驱动力的不同,从某种意义上,也折射出人所处的境遇、形成的积习、对自我和他人的位置感受不同,以及深层次人格定位、视野和境界的不同。这些不同的定位虽然并不能替代写作本身的技巧成熟度,但往往最终也会决定作品的风格、形态与深层的感染力。
“为谁而写”,涉及的是写作时的“潜在读者”想象。潜在读者本身的期待如何,也会影响写作者的自我定位和控制。甚至写作语言的选择,隐藏的“声音”的调性,也都往往和潜在相关,通过作者和读者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独特的精神空间。
关于“写什么”以及“怎么写”,这就更加见仁见智了。电影学比较喜欢说的一个词叫“叙事”,中国很多研究文论、文学批评的人会谈什么叫文学,什么叫写作,而在西方很多人会用“叙事”这个词来代替。而谈到“叙事”的时候,一切就皆有可能了,可能是一个具体的“事”,也可能是一个“叙”的行为。如果解释“书写”或者“叙事”这个词的含义的话,我觉得“写什么”和“怎么写”其实几乎有着无限的可能。
从“写什么”“怎么写”开始,我们大致可以进入到“乡村文学”的类型分析上来,看看与乡村有关的叙事,在文学艺术史上到底留下了哪些比较固定的形态,有哪些基本的元素。我觉得目前为止很多人都比较尊崇西方主流文学史标准,比较喜欢把小说、特别是严肃小说当成文学最高的殿堂,似乎和交响乐相似,必须有明显的和声关系,又似乎和油画相似,必须有深刻的构图、形态、光影和色彩层次等元素。但是如果回到乡村文学产生的根基和形态的话,我们会发现它的形态更贴近自然,倒未必都和小说完全一致。英语里的文学一词,即literature,往往也可以指文献、文字、留存的有体系的资料,而与乡村有关的文学“资料”,我觉得其实还不止小说,还有多种多样不像小说但是又非常鲜明的形态还在漫山遍野地生长着,只有了解这些,似乎才能更好地了解中国的乡村文学。
乡村文学第一类,我觉得应该是乡村博物学,是和生活最贴近的、各国乡村生活必须的东西,特别是了解自然、描述技术的、科普类的东西,包括各个地区、各个村的基本植物动物、本土知识、风物志书,以及以各种民谣口传方式流传的知识类作品等等。这个叙事目前没有被看作文学,但在所有文学中又都存在,对于文学诞生的本体动机来说,我倒觉得这类作品不但实用,而且还带着浓厚而丰富的诗意和价值,与“物”的存在息息相关,更难欺骗,更具永恒性。endprint
乡村文学第二类,应该是带有韵律的诗词歌赋了。这在具有简洁叙事和口传习惯的中国尤为普遍。这些诗词歌赋往往浓缩着比博物更抽象的智慧,开始与天地人神相关,与信仰经验相关,与生命思考相关,常常体现为对联、符咒、谚语、歌词等灵光一现却又过耳难忘的东西,所以常常和乡村生命具有血肉般凝聚的关系。我曾经看过一个欧洲电影,讲述的就是一个浪迹纽约的游子因为回乡参加亲戚的葬礼,忽然被葬礼上的民歌洗刷了灵魂的故事。对于一个有乡村基因的人来说,带着乡音的诗词歌赋,其感染力往往是极其深刻的。
乡村文学的第三类应当算史传,记载着乡村非虚构的历史故事。中国是一个有着浓厚史传传统的国家,很多史传记载的就是乡村的变迁以及与城市的互动关系,包括历代的乡村里居住过什么样的“英雄”,史传也见证着伴随土地流转、家宅迁徙而形成的乡村体验者的故事。这些故事一层层地叠加在中国的乡村之上,使之成为富有意义的场域。
乡村文学第四类应当算虚构的戏曲和小说。毋庸置疑,中国乡村和戏曲息息相关,戏曲(包括评弹等广受欢迎的曲艺)就是中国古代的教堂、学校和道场,是修炼人心、凝聚社区、教化民众、塑造偶像的地方。中国有三百乃至五百多种地方戏曲,在漫长的乡村生活历史中,它们以精致、符号化的语言,从虚构但是又如教材般权威的喜剧、悲剧乃至动作武术中讲述着人的喜怒哀乐、忠孝节义,又用人性化的插科打诨、互动幽默吸引着观众的兴趣,传授着生活的观念。每个村的戏台,都热闹地妆点着村民们的生老病死、节庆大事,也培育了一代代乐于表现的“兼职”艺术家们。和戏曲一样,虚构的小说、乃至戏剧、电影,也成为后来乡村文学的主要形式。
在中国,乡村文学,或者文献,还存在着第五类作品,那就是中国独有的现当代乡村的政治教化之作。不管人们如何评价这个品类,它都在中国当代乡村面貌与精神生活中占了重要地位。在中国二十世纪的社会巨大变革过程中,这一大批兼具启蒙、科普和政治教化的文学内容(包括改编成科普、诗词、戏剧乃至贯穿于史传写作的所有文学内容),是直接引发中国农民自我觉醒、开展二十世纪土地革命、乃至建国和现代化的重要元素。而建国之后,从“十七年文学”到上世纪七十年代,“进步主义”创作者们先是创作出了想象中“完美的”农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浪漫派作品,接着又在改革开放以后创作了大量暗示农民“不够好”,希望其努力拥抱现代化、城市化与国际化的小品、相声、文艺演出、宣传小册子等。这几年我常常到乡村“看节目”,其中这类节目看的是最多的,比如由政府不同部门委托或社会组织自主创作的讲述婆媳关系、计划生育、征兵入伍、科学法治、人口普查等等长期或短期政策的口号等,这应该是中国的独特社会环境和执政方式所培育的一种主流文学。它们的存在,从标语到电视节目几乎无处不在,而它们又好像太极中的“阳”,会引发民间自我创作的“阴”,例如村头絮语、街谈巷议、民谣段子、不满倾诉等,以及通过“笑”来消解压力与缓解权力的表达方式。正如孔子说的:诗“可以兴、可以群、可以怨”。政治教化类的乡村主题作品,以及由其引发的逆向“减压”作品,似乎都是中国文化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这里还让人联想到另一种城市直播兴起后的乡村新文艺,就是类似“快手直播”那样的乡村闹剧。当政府主流话语十分严肃紧张、政治正确时,民间的创作反而更加放松、宣泄、猎奇与娱乐,支离破碎但是自有逻辑,甚至具有解构城市“神话”的极强锐度,也是一种非常值得放到大背景下做研究的叙事。
下面说说国际视野下的乡村写作,我之所以提这个课题,是因为我觉得很多人习惯于把中国想象为世界的“例外”,似乎我们是一个历史进程与全球其他国家迥然不同的獨特国家。
回到前面说过的另一个概念,即“何时写”,其实似乎又可以探讨一下“世界性的乡村写作”这一概念的可能性。其实对于全球的写作者来说,乡村都应当是我们共同的重要源泉。不少国家缘起非常相似,都沿袭着同一个从游牧、渔猎到建立农村到征服了自然接着逐步构建城市和掌控更高级技术的生活状态。从这些基本规律出发,我们就会看到人类文学史上,在某些时期一定会爆发一大批相似的作品,这种作品爆发的规律,和人类的生存状态是关系很紧密的。所以通过回顾人类历史上涉及乡村主题的不同角度,同样也可以知道我们现在正处在什么位置。
我把人类叙述乡村的时机或角度,尝试简单地分为五类人类对乡村的五个写作“时间”,简单说来就分别是:在乡、离乡、梦乡、返乡、入乡。
“在乡”,指的就是人类在精神、身体、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上没有离开乡村“母体”的生活,包括一种人情社会充满信任的、人和自然联系相对紧密(前者甚至服从于后者或处于某种谈判的张力中)、人神同在、似乎亘古不变的生活状态。这里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中外皆有的田园牧歌式写作。包括中国的陶渊明、英国的华兹华斯这样的诗人,甚至美国的惠特曼等,都是把乡村当成带有一定伊甸园般“原初”性质的场域,与之相关的还有类似中东欧、西班牙、美国等地的乡村民歌民谣、浪漫小曲类的,描绘一个人在乡村环境里如童年般“天人合一”、自然恋爱、生老病死的状态。“在乡”不只是空间概念,也是时间和存在的概念,在这里,人跟乡村、故土、祖先、信仰是一致的,是相对统一融洽的。
“离乡”,指的是人类大部分都要经历的一个离开乡土的过程。实际上离乡也是人类像其他动物一样,被迫离开父母家园、外出寻找自我、开辟领地的过程。既然乡土象征着母体,象征着平安、一成不变、单调平淡乃至贫困普通的一切,那么“离乡”就是所有探险、变化、不得已成长、挑战不可能和未知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包括《荷马史诗》《夸父追日》之类的作品在内的史诗故事,本质上都是一个个离乡的故事,讲述一个男人在告别家乡平稳生活后,怎么经历苦难诱惑而成为新的自我的过程。进入技术革命以后,“离乡”这个动机在文学史上的比重就更重了,无论是苔丝作为农村女工到工厂里去做工、还是嘉莉妹妹从小镇到大城市、抑或是路遥的孙少平和孙少安、又或是贾平凹的主人公高兴,都有一个离乡的过程。二十世纪以来的中国,遇到“历代未有之变局”,不只是以往可进可退的乡村,而是几乎“断根式的”离乡,其中既包括离乡去“求职”,成为城市的学生、打工者,也包括离乡去“革命”,用乡村正义去“包围城市”“追求公平”等不同路径。无论何种复杂动机,“离开”都是触发文学写作的重要情境。endprint
一旦“离乡”就会有失落、有回忆、有期许、有痛苦和疑惑,我们今天常听到的打工歌曲,非常通俗地表达了这类感受,甚至很多是“单纯的乡村人”到了复杂的城市之后,感到孤独、挫败、被欺骗、被伤害、但是激发了斗志要继续奋斗这样的精神状态,我觉得这是文学的一种基本文化冲击,当年在台湾,罗大佑唱出了“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齐秦也唱出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都是一种离乡后的表达。
“离乡”之后,人们因为和乡村拉开了距离,往往会思乡,会“梦乡”,于是就诞生了大量身处城市而对乡村进行回忆、加工、想象的作品。人在离乡之后所梦到的家乡,其实往往是既有真实的、也有虚幻的成分。如果把“乡”这个词儿稍微拔高的话,甚至可以形成一种精神上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乡”,比如说流传千古的《桃花源记》,最让人惆怅的恰恰是“可忆而不可得”。多少人去寻找这个与世隔绝之乡的时候,其实是找不到的,因此这个乡可能一开始就是“梦”出来的,在这个梦里,乡村成了一种理想的状态,成了一个远离战争、远离仇恨、远离人类一切丑恶的梦幻之地,成了身陷尘网的怀旧知识分子的精神归宿。而在道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思想者描述“仙境”“乐园”“天国”“乐土”时,也常常会反复提到类似家乡、故乡的归属感,鼓励人们去梦想那个最美的安乐之地。中国也好,外国也好,“思乡”的主题就更不必说了,无论是举头望的明月、街头遇到的故人,处处都在提醒人们家乡的温暖和牵挂,衬托游子的孤独。十八世纪欧洲浪漫文学写的其实也是这个,当英国工业化开始时,英国人便也开始思乡,开始歌颂自然,从新的角度来去描写乡村生活曾经是多么淳朴美好。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表述,就代表了很多人在文化对比后对“家乡”的独特眷恋:
我曾在陌生人中间作客,
在那遥远的海外;
英格兰!那时,我才懂得
我对你多么挚爱……
在你的山岳中,我终于获得
向往已久的安恬;
我心爱的人儿摇着纺车,
坐在英国的炉边……
在“梦乡”的过程中,乡村也不一定都是“美梦”,也可能是“噩梦”,对于很多在乡村受到压迫、生活困苦、缺少出路的人来说,不带一点留恋就离开乡村、乃至“逃离乡村”的人也有的是,对于他们来说,乡村记忆可能更多的是痛苦、是伤害。但这一部分描述,往往由“沉默”的人群而表达,或者逐渐变成我们熟悉的批判现实主义,由带有批判性的作者或当事人,把乡村的人性呈现出来,通过一定的距离,让人看到它的复杂与矛盾,固化与浅薄,甚至空虚与荒芜。
有了“离乡”也就必然有“返乡”。返乡有多种形式,有的是“衣锦回乡”、带着城市的资源回乡去建设、炫耀或享受;有的是“疲惫归乡”、带着城市的伤痛回乡去疗养、休息或康复;有的是成长过程中类似“假期返乡”、带着文化差异去重新观照、思考的震撼感;有的则是“回乡访旧知,遇旧爱”的惊喜或冲击感。这里有“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沧桑,有“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行囊”的忧伤,有鲁迅在《祝福》里以“书生”形象叙述祥林嫂死于冷漠的冷酷,也有李春波“小芳式”的“谢谢你给我的爱”的温情和轻慢。文学经常会把乡村价值赋予到“恋爱对象选择”上,所以作者在返乡时面对的潜在恋爱对象,其实也就折射出他或她自己心中曾有的青涩单纯、勇敢无畏之类的乡村少年性格。有离别有回归,有忠诚有背叛,这方面的文学素材,可以说是源源不断的。
我也来自乡村,记忆中乡村生活的比例还很浓重,那么这些年的“精神返乡”应该说也是更换了无数次不同的角度。我曾经有过一段时间非常抵触沈从文的《边城》,因为我自己体会过这种外人看来很单纯乖巧,在观察者眼里似乎还具有“审美价值”的农家少女,实际内心是多么无聊、单调、烦躁、感觉不能决定自己未来而充满痛苦,而当我自己终于冲出县城、三线城市、走进大城市就学就业、随工作走到世界与各国超强大脑碰撞的过程中,每一次返乡,都会有一次不一样的文化对比和文化冲击。我记得上大学苦读那段时间回家,哪怕看到大家终日闲坐打麻将,我都感觉不能理解,为什么明明可以创造出无限可能的生命可以如此“荒废”?而再到后来,从社会调查、政策调研角度,从改善乡村生活角度,我才一点点回到现实地面,理解不同节奏后的思维逻辑,争取以最少成本、最巧方式、最接地气的手段切入改善乡村现状。近几年不少人都以“情怀知识分子”的视角写返乡笔记,用城市的新价值观重新观察乡村。在我看来,乡村的许多习惯和现状,例如环境治理、社会组织、文化生活,还是需要科学的技术、方法、队伍和行动来解决的,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不能把自己看作精神上有负罪感的“返乡”,而必须换个角度,勇敢地直接以新人的姿态“入乡”。
我说的“入乡”,一部分也是基于当代“80后”“90后”的现实。从这一代开始,我觉得应当说中国第一次出现了一大批完全出生在城市、几乎和乡村不相关联的孩子,这些孩子一开始就是国际社会、网络社会、新技术、手机、电脑世界的原住民,是世界语言抚养大的,对乡村不需要有论资排辈的谦卑感。因此,我把他们未来进入乡村、写作乡村的角度定为“入乡”,可能是以一种游客的方式、改造者的方式去“入乡”。所以如果我们的下一代把乡村当作一个新鲜之物、奇特之物、探险对象来对待,完全不必惊讶也不必感到受伤,他们的疏离、惊讶或许也还有惊喜、轻松感,可能都会影响到未来中国人看待乡村的方式。
最后说说东西方文学对于乡村的“再造”。在中国,孔子曾经收集各地包括乡村在内的民歌,冠之以“风”概念,编写《诗经》,这是孔子对乡村文化的一个“去粗俗化”“艺术化”“经典化”的再造过程,其实在西方也有同样的一个过程。
我一直觉得我们其实低估了西方文化里面乡村文化的分量。在西方文化里面,且不說非洲拉美的“原生态”民俗叙事,就是在欧洲、在美国,乡村也一直是文学艺术创作的重要来源。而只有亚洲特别是东亚和中国,在面对自己的乡村文化时,往往纠结于其到底是不是有价值、有意义,态度往往不甚明确。由于我们特别仰慕西方现代化城市生活,所以有时候也会刻意规避对西方“乡村文化自我创新”过程的关注和对比体验。endprint
其实从西方语言来说,乡村民谣、谚语、故事,特别是儿童文学,很多基础都来自乡村。例如,十四世纪法国宫廷和沙龙为了给太太小姐们讲故事,为了给孩子们道德教育,作家们就专门收集编写《格林童话》等等适合城市消费的文化。例如全世界耳熟能详的小红帽,在乡村流传时,本来是一个非常残忍乃至带着粗俗情节的故事,但最后经过改造后,成为城市孩子的一种训诫和想象。又比如欧洲中世纪小镇、乡村的生活故事,包括农场主、庄园主、国王、祭司、贵族等等应该说是非常传统的欧洲乡村文化的内容,后来也被各种儿童文学不断提炼固化,又加上迪士尼、好莱坞的浪漫化转化,就成为了现在包括中国小孩也都看的趣味故事等等,这应该算是作为象征符号的乡村在世界文学史乃至教育史上的一种基本存在。但与中国不同的是,这种西方乡村故事的教化意味不像我们当代这么明显,保留了相当多的目标不明的趣味性、杂糅性、乃至暴力和动作的描写,保留了人类乡村文化的很多有趣基因,也算是文化人对乡村的一种移植和再造。
在西方文学艺术里,以乡村、田园为主题的内容似乎一直就没有离开过画布。从艺术史上来看,希腊可能是一个奇迹,一开始就没有突出城市和乡村的区别,一开始就是众神在自然之中欢乐痛苦和平等争斗的场景,似乎体现的是位于自然中的神殿随处可见。再后来到中世纪乃至文艺复兴的很多风景画,带上了宗教化的色彩,以自然之神性衬托宗教人物的精神。再后来的浪漫主义,越来越多的废墟似乎象征着和谐天国在人间残留的破碎踪迹。而到了印象派前后,公正地说,西方似乎是以高度的热情开始重返乡村,用精彩的笔墨来描绘这种更为深沉的自然性,乡村的描述反而突然爆发,甚至比中国更丰富、更谦卑、有更多的层次和探索。
比起中国画来说,西方的乡村主体油画似乎常常可以表现更多瞬间的复杂性,其精神也不那么“超脱”,反而对于乡村生活有了更细腻的体现。而中国文人画则很早就在山水里面抽离了生活,直接将其提升到神的层面、象征的境界,这个过程往往不注重对于乡村详细的描述。哪怕是写诗的人,往往也只是寥寥数语写个心境,例如一个孤独的文人在乡下,听听风,听听竹子,下点雨、下点雪喝点小酒,和野贤文人相交、与山水共鸣也就够了,对于村民本身的文化活动,还是不屑于参与的,“呕哑嘲哳难为听”嘛。由于“文人”在政治社会级别上基本一直高于“农民”,所以中国传统艺术在表现乡村的时候往往还有那么一点不情不愿,不是真正意义上从内而外的透视,而是带着更高的道德高度做减法的审美。
相比之下,印象派里面莫奈可以盯着乡村草垛画上三十多张,观察它不同光线、不同天气下不同的品格。梵高也可以把一双农民的鞋子画到极致,让劳动的粗糙或农民的祈祷成为画面的主流。我觉得这是西方的人文主义者在整个重新思考城乡关系之后,怀着敬意对乡村做的一种崇高化的表达。在巴黎奥赛博物馆,有很多这样的作品,里面有很多非常崇高的农民形象,似乎是法国人首先把农民给浪漫化了,然后苏联再跟着做大了这一块,直接影响到中国和日本等国创作里劳动者形象的发展壮大。在二十世纪下半叶,世界各国建筑设计界、规划界等等关于乡村生活条件的改善、乃至新的乡村主题的影视创作,其实都积累了很多“再造乡村”的内容,可供我们不断参考和汲取灵感和动力。
当然,再造本身也和毁灭有关,很多文学艺术,记录的恰恰是乡村或乡村(社区)精神的毁灭或堕落腐朽,例如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品里,狄更斯、巴尔扎克、雨果等等,都暴露了大批的在城市和乡村强烈的对比冲击下的人性挣扎,例如外省青年怎么进入巴黎上流社会等。而后来诞生的哥特小说、推理小说、荒诞小说,则习惯于把乡村、庄园写成幽闭、神秘的所在,从《呼啸山庄》到爱伦·坡,再到《狗镇》等等,让一个孤绝于世界之外的庄园或乡村,成为可怕事件的背景。这种乡村的闭塞性也成为其文学特质的一面。当然,要论悲喜交集、善恶相生,对乡村思考最深刻的当属俄罗斯文学。我觉得俄罗斯的乡村与城市是有相关性的,尤其是俄罗斯的二十世纪动荡,让有良知的“地主”如托尔斯泰从灵魂到行动都进行了深刻的挖掘和叙事,所以把人类乡村的境遇都写得很到位。当然,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或许还有非洲的本土主义对于乡村的关注一定也非常有意思,体现着世界乡村文化的丰富多彩,从而也让我们意识到“乡村”一词的极端丰富性与多样性。总之讲述这一切的目的是说明:鄉村文学、乡土写作,本来就是一个全世界都在做的事,应该更好地做下去。
(本文为2017年8月18日,在湖南汨罗八景村的一个演讲,已经作者本人修订。初稿整理者:李苗苗)
蒋好书,翻译家,现居北京。曾发表文章多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