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2018-03-08时梦娟
◎时梦娟
(石家庄市群众艺术馆 河北 石家庄 050000)
一、概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传统音乐,通俗地讲是流传已久的,不以时代为转移的音乐,它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1]。 在政治、经济、文化飞速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传统音乐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传承更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新时代下对传统音乐类非遗的保护
2006年起,我国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设为文化遗产日(后变更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2011年,我国公布并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逐步建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其中国家级传统音乐类项目共公布了四批170项,省市县级更是项目繁多。国家及地方的各项举措都体现出自上而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动力和决心。
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不够良好,出现萎缩现象,想传承原汁原味的传统音乐有很大的难度[2]。在经济信息全球化发展的今天,“申遗热”不减反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应当区别于以往来进行保护。
(一)应运用新媒体进行资料留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初期,各级政府,省市非遗保护中心都已进行资料的采集整理并建档,收集的资料在一定程度上仅仅是信息的采集而已,且工作人员不一定都是音乐专业出身,也意味着不可能全面化地进行资料留存。在新媒体盛行的当今社会,应当充分运用其优势来完善传统音乐类非遗的资料统计。譬如,用音乐记谱软件将以往的手写曲谱变成电子版,统一用五线谱或简谱记录;用图片、录音、录像的方式将其表演方式和内容记录下来加以留存(2017年,石家庄地区的国家级非遗传统戏剧项目——石家庄丝弦,就进行了22场专业录制);用互联网云端功能将所有信息分类处理并永久性集中保存。
(二)保留项目区域性特色
众所周知,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着一定的区域性特点,例如江南丝竹是中国民间传统器乐丝竹乐的一种,流行于江苏南部和浙江一带,音乐委婉明快、抒情优美,这与江南一带的人文风情特点相符。再以民歌为例,我国既有浓浓乡土风情的陕北民歌,也有悠扬动听的蒙古族长调民歌,有热情欢快的哈萨克族民歌,也有婉转清新的苗族民歌。不同地区的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不一,每种民歌应根据其不同的唱腔、旋律特征、表演形式同当地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相结合加以有效保护,不仅要深挖当地多层面音乐元素,还要最大程度地保留该项目原有的地域特色。所谓非遗保护应该回归“草根意识”[3],针对不同特点制订不同的保护计划,使我们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得到原汁原味保留,切莫因追求当下的潮流和创新,而失去非遗本身的闪光点。
(三)加强传统音乐类非遗的展现力度
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多种音乐表现形式,可以说都是能够“搬上舞台”,活灵活现地为大众表演的。可就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我们却很难看到传统音乐大范围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社会赋予每个人的不同分工都可以为传统音乐类非遗的展现助力,如政府工作人士为传统音乐演出提供更多平台;非遗工作者组织传统音乐类非遗进校园专场演出;音乐专业人士创作更多民间声乐、器乐、鼓乐作品;教育工作者落实传统音乐校本课程进入大中小学课堂等。新时代所带来的便利越多,责任则越大。从新视角下开展传统音乐类非遗的保护工作也为非遗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新时代下对传统音乐类非遗的传承
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是“重申报轻保护”,更“轻传承”。各地纷纷兴起的非遗热潮一时难以退去,人们纷纷竞相整理挖掘本土新的音乐元素。在新时代背景下,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亟需创新性传承。
(一)继续大力拓宽传统传承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传承,既然要传承就必须要有传承人的存在。包括传统音乐类在内的诸多非遗项目濒临消失,根本原因就在于传承人的中断。如此看来,保证一代代传承人继续实践下去是多么的重要。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建立传承基地,为传承人开展教学提供平台;传承人自身应不断完善自身技艺并广收徒弟,无所保留地传授技艺,积极储备后续人才;政府及社会应尽可能地为非遗人才提供就业机会,为其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二)适当融入当下受众流行元素
传统音乐在当下音乐类别中占据的地位可以说是非常低下的,这似乎看起来有点本末倒置,可又是不得不被认清的现实。转变,是所有行业都需要的。曾经不太景气的非遗品牌“内联升”吸纳“迪士尼”“大鱼海棠”等流行元素,并通过快闪等营销方式让人们眼前一亮,一跃成为“潮牌”,这就为传统音乐带来了很大的启示。技艺类非遗都可运用快闪等形式吸引眼球,那么本身具有很大优势的传统音乐为何不可?再比如,很多声乐作品在重新编曲时,都会加入部分传统音乐元素来进行演奏,像竹笛、二胡等乐器较为常见,或许可以逆向思维,在传统音乐表演之余,加入当下流行音乐的元素也一定程度上能收获一批新的受众群体。总而言之,不管是何种流行元素的注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我们的传统音乐类非遗“动”起来,“活”起来,让大众以他们爱好的形式认知接受却不失本色,进而成为传统音乐类非遗的一种崭新的传承方式。
(三)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
“互联网+”概念的提出,就是为了让更多传统的东西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再次绽放,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此形式进行发展。以包括自媒体在内的多种新媒体技术为载体,大力宣传推广传统音乐,我国丰富多彩的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广泛传播,并融入人们的生活中去,为大众展现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独特魅力。
四、结语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传统音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背景下,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体现,也是增强全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集成。音乐人士和非遗工作者应竭尽全力,为传统音乐的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