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82个国土资源所全部更名增编
2018-03-08张永强
文l本刊记者 张永强
1月19日,开封市在祥符区陈留镇举行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揭牌仪式,全面启动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据介绍,开封市整体实施基层国土资源所与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职能的优化整合,组建成立新的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统一明确权责、整合职能,大力提升装备和信息化保障水平,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了国土资源保障工作的基础。
“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前沿阵地,在整个国土资源工作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行政强制权缺乏、违法案件执行难等一系列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发挥。我们通过整合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职能,组建成立新的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其目的就是要解决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执法力量分散、联合执法不够协调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基层综合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开封市副市长郑中华如是说。
据了解,开封市委、市政府从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出发,站位事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全面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作出全面安排。按照“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整合职能、统一明确权责”的原则,全市82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全部更名为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整合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职能,实行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并保留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国土资源所牌子;在编制性质上,每个所在原来3名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7~10人,并且均为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制数量上,全市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管理人员增加至937人,比原有人员增加4倍。从而有力提升了基层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的编制经费保障水平,夯实长远发展的根基。
新的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将基层国土、规划、执法、村镇建设等四项职能优化整合,通过“进一家门、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推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实现“四个一相加大于四”的效果。同时,统一明确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权力和职责,强力推进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省政府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辖区内村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调整;认真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权属纠纷,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全力保护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土资源领域信访稳定,确保村镇规划权威在基层的深入落实。
为确保队伍精干高效,开封市国土资源局接收划转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人员全部为在编在岗人员,精简自筹自支编制197个,有效节约了经费开支。在此基础上,大力提升技术装备和信息化保障水平,为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配备基本农田巡查管护车辆、现代化办公场所与设备、土地执法监管装备。目前,开封市尉氏县、祥符区35个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已完成基本农田巡查管护车辆、现代化办公场所与设备、土地执法监管装备的配备建设。同时,国土资源部门还不断加强与农林部门的合作,在全市范围内接入“蓝天卫士”信息化端口800多个,实现了对违法违规用地24小时监测的全覆盖。
通过改革创新,开封市顺利实现了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动了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机构职能的深度融合。新组建的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可以依照《城乡规划法》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法用地,消除了监管盲区,解决了执法周期长、效率低和执法难、难执法等一系列问题,极大地调动了乡镇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变了过去国土资源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为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水平创造了条件,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