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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高职院校教师培养及培训的经验与启示

2018-03-07李丽红

现代交际 2018年4期

李丽红

摘要:德国高等职业教育居于世界领先的地位的秘密武器是德国高水平的职业院校师资队伍、职业院校师资的继续教育体系以及德国对于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的重视,借鉴德国高职院校教师培养及职后培训的经验必将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职后培训提供发展的启示和契机,进而保障我国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德国高等职业教育 高职师资 职前培养 职后培训

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4-0022-02

德国高等职业教育享誉世界,是德国经济强大不可或缺的因素,拥有一套出色的完整体系:从娃娃贯穿童年、青少年和入職之前以及入职以后,为德国公民提供高质量的高等职业教育和终身继续教育。双元制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德国培养了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而德国职业教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的秘密武器是德国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对职教师资的继续教育的高度重视以及投入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德国高职师资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经验,必将为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质量保证和发展之路提供借鉴。

一、德国高职院校对教师的入职要求高

(1)德国政府对职教师资的准入标准规定非常高。在德国所有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包括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和实践课教师,都要经过严格的职前培训和资格考试,通过后持证上岗。职业教育教师入职考试的考试内容、方式和流程在德国各项教育法令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德国《高等学校总纲法》明确规定,职业学院的教师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实践经验,拥有硕士学位以及至少2至3年的师范教育经历。这些在客观上保证了德国职教师资的专业性和高素质。

(2)德国高职教师须有双师资格。在德国综合大学培养的文化课职教师资首先要有42周以上的企业工作经历,并且通过两次考试,才能在高职教育的岗位担任高职教师一职。

德国高职院校专业课师资要有技术员证书,到德国培养职业院校师资的大学进行脱产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专业教学论、职业教育学、通识课程等,考试合格,到职业学校参加至少18个月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的学习和实践,第二次考试通过,拿到职业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任教于高等职业院校。

德国高职教育双元制中的企业实训师资要求有“师傅”证书和专业资格考试证书,并且职业学校毕业后有5年的企业工作经历。

(3)德国高职教师队伍专职和兼职相结合。德国的高等专科学校中专职教师通常只占40%,兼职教师占60%。兼职教师多数来自企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生产中的最新技术,并能将最新技术引入教学,这符合职业教育的需要。学校专职教师除了教学工作外,也密切联系企业,与企业取得协作。这种教师队伍结构保证师资质量和职业教育的质量。

二、德国高职院校师资培养体系完备

(1)德国高职师资培养单位。德国主要由技术大学、综合性大学与部分专业学院共同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培养任务。目前德国的主要综合性大学和理工科大学都设有职教师资的培养专业。[1]包括著名的亚琛工业大学、柏林技术大学、达姆施塔特技术大学、慕尼黑大学、汉堡大学、洪堡大学等24所研究型大学,建立了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及相应的职业教育研究所,为职业学校和企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和智力支撑。[2]

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最大特色在于重视职业教育,建立了世界领先水平的研究机构,网罗了世界各地高等职业教育各领域的专家,开展职业教育理论、各专业教学论以及实践研究,培养了大批理论上和实践上能力强的职业教育师资。

(2)德国高职师资的生源。申请高职师资的学生包括:一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职业高中的毕业生;二是有工作经验的高职院校的毕业生,申请要求至少有26周的企业实习等工作经历。

(3)德国高职师资的培养课程。本科阶段课程包括三大模块:专业课程、通识课程、职业教育理论课程。德国高职院校师资培养理论基础是专业教学与未来的职业活动是融合在一起的,这个理论的内在需求是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必须构建职业教育的教学论体。未来高职教师必须具备整合企业现场工作与学校专业教学的能力,设计学习型工作任务或项目、案例等来开展高职教学,要求教师紧跟职业前沿和技术发展的新成果,具有创新教学设计的能力。在安排课程上,先上通识基础课程,渐渐引入专业课程,尤其重视职业教育理论教学,并且强调操作实践,强调职业教育课程设计能力以及语言发展和技术更新等关键能力的养成。

总之,德国高职教育的师资培养既重视职业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又强调未来教师的实践能力、语言能力以及其他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强调教师具有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和方法的能力,师资培养过程中要求未来师资要有“设计导向”“能力开发”导向的职业教学理念,在高职教学中运用“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指导学生的职业实践,德国优秀的高职师资培养体系奠定了德国职业教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坚实基础。

三、德国高职院校师资的职后培训(师资继续教育)

德国甚至欧洲都注重教师的职后培训。欧盟《2010年教育与培训计划》中第一个战略即是“提高质量与效力”,首先要改善教师教育与培训,因为教育者和培训者的能力与技术水平将直接影响教育与培训的质量,其次是发展新技术,强调关键能力,而且还强调运用信息与通信技术的能力以及学会学习的能力。[3]德国高职院校具有完整的职后进修培训制度。

(1)建立了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德国职业院校教师参加职后培训是责任也是义务,教师每年都要参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规范的进修培训。

(2)培训内容针对性强。提前半年做培训规划,学校、企业、教师进修学院、见习教师学院、院校发展中心、职业教育研究所根据情况申报培训项目,政府批准后,网上公布培训项目,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审核后开班。endprint

(3)培训授课教师优秀。德国拥有来自学校、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的高水平、优秀的授课教师库,使得高职教师能够经常与大师学习和对话。

(4)培训质量评价全面。每个培训后,受训者要接受考核,考核合格者能获得培训合格证书,这也是学校评价教师的一个方面。培训机构针对培训效果进行问卷调查,以此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四、德国高职师资职前培养及职后培训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启示

“进门难、要求严、待遇好”是对德国高职师资队伍的特点总结。德国高等职业教育要求高职教师要具备高水平的职业教育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教学设计能力,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五年的职业实践经验,至少三年在企业的专业工作经历。[4]这些先进的经验对于我国高职教育师资的培养以及高职教育质量保障具有以下借鉴和启示:

(1)提高我国高职师资的入职要求,增加高职师资的培养机构。我国专门培养职业教育人才的师范院校有20所,远远不能满足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需求。[5]因此,我国高职院校招收师资无法做到像德国那样严格要求,我国职教师资培养远远滞后于职教发展的内在需求。加大高职师资的培养数量和质量,提高高职师资的待遇,学习德国重视职教师资的培养,使更多卓越的大学承担培养职教教师的责任,设置招生各个职业教育专业,综合大学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科学研究和理论研究,提升培养职业教育教师的质量,改变普通院校的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的低门槛的现状,逐步提升我国职教师资的入职标准,吸引最优秀的人力资源进入职教领域,成为职教师资。

(2)加强我国高职师资的职后培训制度化和常态化。我国高职师资因为没有一个严格的入职标准和要求,之前进入高职的师资学历不高,中专、大专和本科都有,自2013年以后,进入高职的师资才基本具有研究生学历,但是缺少企业的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这样的高职师资队伍对我国日益扩大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是巨大的阻力,因此要求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必须重视高职师资的培训和在职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完成培训一大批“双师型”教师、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和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6]因此,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但是这对我国1391所高职院校的高职教师的培训需求来说还是杯水车薪的。必须学习德国高职师资再教育经验制度化和常态化,加强在职高职师资的继续教育,把校本培训、省级培训、国家培训和国际培训结合起来,确保高职教师师资培训的质量,加强高职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培养和培训。

(3)促进我国高职师资入职要求和职后培训受法律保障。首先,学习德国形成健全的法律条文。德国联邦政府先后颁布了《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职业学校教育为义务教育,对教师的任职资格作出明确规定。由于严格执法,德国企业中未受过职业教育的工作者仅为3%。[7]

(4)重视和加大投入对职业技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科学研究。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也归功于德国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因为我国的高职师资具有博士学位的凤毛麟角,大部分没有接受过严格的学术规范和职业教育教育理论的学习和培养,再加上高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大,导致高职教师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开展职业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系统科学研究。而且,相关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对职业教育科学研究也存在忽视现象,没有提供充分的指导和支持,这相应地造成了高职教师教学理论深度不够,教学能力不强的后果。因此,在强化高职师资职后培训的同时,也需要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研究,用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来指导高职教学实践。

总之,德国人笃信,高素质的技术工人是德国制造业保持世界领先的重要保障,是德国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在德国培养一名合格的职教教师前后需要7年的时间。借鉴德国的经验,反观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与职业教育教师的地位存在着极大的反差,在推崇学术教育和文凭至上的氛围下,职业学习的重要性仍被严重忽视,因此必须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完善我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提高高职师资的地位和待遇,做到高职师资的职前培养充分、严格,职后培训扎实、及时。

参考文献:

[1]许云昭.超越差距——中外职业教育比较研究[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9:274.

[2]姜大源,吳全全.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9.

[3]赵昕.迈向终身学习社会——21世纪初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研究[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5:68.

[4][7]匡瑛.比较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与变革[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83,82.

[5]吴少红.从德国职教师资培养谈起[J].教育发展研究,2000(3).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OL].http://www.moe.edu.cn/srcsite/A01/s7048/201007/t20100729_171904.html.

责任编辑:于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