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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评价与优化

2018-03-07彭小珈曾尚梅周发明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8期
关键词:财税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

彭小珈+曾尚梅+周发明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三农“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政府在财税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存在许多的问题。文章通过对财税政策扶持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进行评估,找出財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探讨,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评价优化

一、引言

自从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我国农合社不管是在数目、种类或规模上都取得很大发展。根据农业部的信息显示,截止到2015年4月,我国超过137万家农合社进行了依法登记,进入到了迅速成长的阶段。各级政府针对农合社的优惠政策密集出台,农合社生存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数量和规模增长迅速,但相比之下农合社财税政策的执行障碍因素研究与建议优化还尚显滞后,对农合社财税政策进行研究,具有丰富农合社和“三农”政策研究的理论意义。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扶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对于政府而言,有助于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与指导;有助于政府在制定财税政策上有参考依据;能使财税政策更加适应不同时期和类型的农合社,充分发挥其有效性与实用性;而对于农合社来说,有助于其建设和成长;对社员来说,有助于其更快更好适应农业生产规范化、市场化的走向,提高农合社综合竞争力。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现状

1. 财政扶持。近几年,中央财政部通过各个途径,积极对农合社予以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放,允许农合社通过竞争立项及贷款贴息等形式,对农合社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给予优待,开展品牌培育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活动,提高了农合社的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自2013年开始,对农合社积极创新予以财政扶持,激励和引导相关的省份积极探索和创新财政资金的使用途径以及农合社的发展模式。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产品的良种补贴、种植补贴以及综合补贴政策,鼓励农产品在适量适度规模上进行经营,并将重心偏向农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接下来的计划,财政部将增强力度推进改革和创新,强化资本监督,以确保每项政策都能落实到位,从而为农合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 税收优惠。2008年《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出台,对农合社的增值税和印花税扶持做出说明:(1)农合社销售其成员的产品可当做农民自己生产自己用,不用缴纳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从农合社购买产品可以按13%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3)社员从农合社那里得到的农产品物资不用缴纳增值税;(4)农合社与社员签署的购销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而其他一些税收扶持政策则分散在各自的税种的法律条文中。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分析

(一)调查方式和数据来源的说明

本文在湘中东北部的宁乡县大通湖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并于2016年的4月奔赴宁乡县大通湖农合社进行了问卷的调查,问卷调查的内容分为五部分:1.受访者个人情况。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3.现有财税扶持政策评价调查。4.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执行障碍因素调查。5.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执行过程需求调查。最后总共收到调查问卷102份,最终确认94份进行调查结果总结。

(二)调查问卷分析

1. 受访者个人基本信息

社员的平均年龄为45.5岁,基本在30~60岁之间,可以看出,并没有什么年轻人想要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这些社员中,男性占82.4%,女性占17.6%。显而易见,男性社员占农合社成员的多数。学历水平方面,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只有5.2%,这可以看出农合社的成员文化程度并不是很高,因此政府应该积极展开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对农合社感兴趣的大学生加入进来。

通过问卷和走访的双重调查方式得知:合作社社员相比普通农民,其工资要高。且从农合社社员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看,社员填写选项的结果为:42.4%的成员员选择的是明显增加,30.7%的成员选择的是稍有增加这个选项,没有社员选择明显减少,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能给社员带来一定的收益,也能从侧面反映出政府的优惠政策发挥了不错的的效用。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我们对农合社获取收益的能力进行了调查,7%的成员觉得他们农合社的收益利能力很强,42.6%的成员选择了较强,还有8.33%的成员选择了非常弱,此种情况可以看出:在农合社成长进程中,面临着一些障碍和不足影响到了农合社的收益能力。对农合社成员认为其组织所处阶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结果显示:有61.67%的成员在农合社正处于哪个发展阶段中选择了成长阶段,没有成员认为正处于衰弱阶段,由此可知我国农合社现在还在成长时期,社员对农合社的未来前景充满了期待。政府的政策支持也让农合社有着良好的发展趋势,故政府应该继续加大对农合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社员更快更好的建设和发展农合社。

3. 现有财税扶持政策执行情况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享受到财税扶持政策调查

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得出(图1),有46.5%的农合社成员表示得到了财税优惠政策的扶持,12.1%的社员表示仅仅只享受到了财政优惠政策的扶持,20.3%的社员表示只享受到了税收政策扶持,而12.8%则表示并没有得到政府财税政策的扶持,另外8.2%不清楚是否享受到。由此看出,大多数的成员还是得到了优惠政策得支持,还存在较少数的成员并不了解财税优惠政策,这说明政府没有将财税优惠政策很好的引导到农合社中来,使农合社成员没有享受到甚至不知道他们应该享有的政策优惠。endprint

(2)享受财税扶持政策的满意度评价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执行满意度调查(图2)可以看出,65.3%的成员对现有农合社财税优惠政策表示满意,尤其是税收扶持政策,69%的社员满意,而财政政策相对较低为51.9%。进一步调查发现:大部分社员都享受到的财税政策有良种补贴、种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62.7%以及税种减免79%,并且对已享受到的良种、种粮、农资综合等补贴以及增值税减免这两方面的扶持政策最为满意。

(3)没有享受财税扶持政策主要原因

对于农合社没有享受到财税政策的原因(图3),29.6%的社员认为问题在国家政策的制定上,55.6%的社员则认为是政府原因,另外14.8%的社员选择了自身原因。

(三)结论

通过对受访者个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现有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这三个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和评估,可以得出结论:宁乡县大通湖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执行情况不尽人意,虽然有79%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到了财政或税收政策,但享受到的却不足50%,还有21%的社员没有享用甚至不知道财税政策,社员总体上虽然还是满意财税扶持政策的,但还是存在14%的社员并不满意,这些都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执行还有很多需要加强的地方,需要国家、地方政府、社员一起努力,才能更好的将财税政策应用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合社的发展,给社民真正带来优惠和便利。

四、优化建议

1. 明确各级政府责任

农合社现处于初步成长阶段,对农民和地方政府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农民对其充满疑惑,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因此,目前不宜以通过行政机关或政府的权利来强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长,而应该更多的展开宣传教育。对于地方政府和农民对合作经济的不解和专业合作社基础知识供给不到位的情况,应该积极落实农合社知识的传播和教育工作。同时还要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对于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央和地方的责任要更为明确和具体,细化相关的法律,落实到实际中去。

2. 构建完善的税收政策体系

(1)区分农合社营利活动与非营利活动,实施税收差别对待。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对农合社不同性质的活动进行区别对待。(2)继续保持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3)在税收实践中考虑量化方法。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到,可支配盈余中返還给社员部分不能低于 60%。如果有组织不符合这个规定,则不享受税收优惠;而对做到了的合作社,建议返还率每提高10%,税收扶持力度就相应提升10%。(4)对不同类型的农合社,采取区别对待政策。如可将农合社分成纯公益性以及准公益性两种,接着对税收政策进行修正细化,以免存在税收漏洞。

3. 加强政策执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合理的规划不同级别机构以确保政策顺畅的实施。为促进大通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政策的实施,需要打破部门和地区分割,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明确各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在保障农民合作社成员得利的基础上,搞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使内部消耗减少。相关的税收及财政部门间要合理沟通和协调,采取有效的政策以达到农民合作社高速发展的目标。

4.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财税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为政策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认识水平的差异,一项政策从出台到被公众所理解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充分的宣传才能为政策的顺利执行做好舆论准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税扶持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广大农民对政策的了解还不够深入,政府应积极宣传国家及地方发布的相关财税政策,让农民能充分清楚农合社以及它可能给内部成员带来的预期利益,提升其对建设农合社认知深度,让农民都能主动的加入并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队伍中来。

5. 完善运行机制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应充分考量该地域的发展条件,统一社员在农合社发展和建设上的意见。农合社的管理问题应让社员参与决定,从而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不故步自封,积极拓宽农合社发展道路,寻求更大的发展和进步,根据发展背景的不同和政府政策的引导,对农合社的战略目标实施调整改良。提高农合社在不同环境下的适应力,做到不太过倚靠政府的扶持,加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规范,构建完善的财税政策规章制度,保持农合社资金链的良性循环运转、积极引入外来投资,提升农合社的管理水平,不断汲取成功的经验,努力创新,合理利用国家下达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农合社自身的优化升级。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建议[EB/OL].中国农民合作社网,2015-03-01.

[2]李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困境与法律思考[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4).

[3]邓卫红.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税收政策研究[D].暨南大学,2011.

[4]喻国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方向与政府作用[J].农业经济问题,2014(09).

[5]郑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中国科技论坛,2011(02).

*本文是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政策扶持对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研究”研究成果,同时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绩效研究”(编号: 10YJC79022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学科群项目“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与农民合作社发展:以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为中心的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创新与优化研究”(编号:71333011) 资助。

(作者单位:彭小珈 、曾尚梅,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涉农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周发明,湖南人文科技大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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