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析
2018-03-07覃翠爱
覃翠爱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 530000)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律法规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人们关注经济法律法规的角度也越来越广。基于此,很多高职院校都开设了经济法这门课程,随着市场经济的体制不断完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这些经济纠纷给中小企业带来了或多或少的经济损失。高职院校如何培养经管类学生在职业过程中利用经济法知识保护企业利益,尽量避免经济纠纷给企业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已成为经济法课程教授老师必须重视的话题。本文通过分析当前高职经管类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1 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存的问题
1.1 重理论教学,忽略职业能力的实践
高职院校主要培养的是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而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用性比较强的课程,要求教师在进行实际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1]。但是大部分经济法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受到传统的教学方式影响,一直都比较倾向于理论知识的讲授,过于强调理论知识的完整性以及系统性,却忽视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教师过于注重理论教学忽视了实践教学。
1.2 专业内容统一,缺少职业能力的实践
想要使学生对经济法产生兴趣,最关键的应该是教材,教材是学生学习知识的载体,同时也是课程资源的主体,是教师教学的重要依据,所以教师应该精心的组织教材中的内容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但是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材多样化,有一部分是专门针对法律专业的经济法,而另外一部分又是针对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很多教材的内容大多有十几章内容,有的有二十几章内容。经济法的课时一般都在45~72个学时之间,视不同专业确定学时数。相对于学时数较少的专业,加上学期中可能会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冲课,实际授课课时数可以只有40课时,而这么多的内容要求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全部精讲,基本上无法实现。又或者有些高职院校有不同专业的学生在教材的选择上没有依据专业特点,出现大一统的现象,所以导致学生缺少职业能力的实践。
1.3 考核方式单一,缺乏创新
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中均采用与其他专业一样的考核方式,重结果轻过程。在期末考试时若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一般都是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等。经过长时间的教学证明,这种考核制度是有一定的成果的,但是不能完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些学生平时上课不认真参与课堂讨论,但在期未考试复习时临阵擦枪,期考成绩大好。但实际的分析能力却大为缺失。因此较为单一的考核方式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2 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与教学特点
2.1 教学模式
2.1.1 启发教学
教师应该以理论知识为主体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有目的设计问题情境,并启发学生能够积极的参与到课堂中,积极的发言。使整个课堂围绕知识点不断的提问与解答。启发式教学教师应该注意:第一选择典型的材料,并且具有一定的思考价值。第二是教师创造的问题情境应该循序渐进,一步步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教师还可以积极鼓励学生用多方位的思考方式进行思考。讨论与合作的方式更有助于增加学生的主动性。
2.1.2 社会化教学
社会化教学比起启发教学来讲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社会化教学主要是让学生能够接受真实的社会。教师有机会组织学生去法庭听审或者根据教案进行模拟法庭,这样保证学生对于法律诉讼有更深入的了解。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多元化的社会化教学,来增强学生对于法律程序的经验。
2.1.3 案例教学
教师在进行教学时,教师应该采用多样化的案例进行教学。教师在进行案例选择时应该考虑以下问题,首先应该选择学生日常中能接触到的比较简单的经济活动或者经济事件,先将知识点通过事件理解清楚,进而用近几年在社会上影响力比较强的案例,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第二选择适合学生成长的案例。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时,教师在课堂上应该以学生为主体,将大量的课堂时间留给学生,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去讨论,教师还可以在课堂后十分钟给学生布置一个案例,让学生利用课后的时间去思考,在下次上课时,学生将自己的结果进行小组讨论,教师做出总结。案例教学的重点就是要给学生充分的想象力,以便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2 教学特点
2.2.1 实用性
职业院校的教育特点主要是强调学生的实际应用的能力,和学生的职业能力息息相关。经济法是经管类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是为了该专业学生毕业之后能够更好的从事工作而设置的。所以高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培养学生应用学习的法律知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2.2 深度性
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中经济法课程与法律专业有所不同,经管类的经济法课程着重点在于广度,并且面对不同的专业侧重点又有所不同。比如经管类专业的学生侧重于学习《公司法》、《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经济争议解决制度》等内容;而金融专业以及财务管理的学生则侧重于学习《会计法》、《统计法》、《审计法》以及《金融证券法律制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该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设计课程,以提高教师教学的质量。
2.2.3 更新性
经管类经济法和其他的法律相比更新的频率较高,其受到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变化更大。经济法的法律更新速度较快,所以教师的教学内容也要不断的更新,以便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进而保证学生获取的知识是最有价值的。
3 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3.1 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实践
教师让经管类专业的学生通过动手、动脑的方式来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并使学生将在课堂中学习到的知识学以致用,并且进一步培养学生的适应社会的能力,教师在经济法课程中应该积极采用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方式。有条件的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法院听审,让学生作为旁听进行庭审,让学生充分了解法律庭审的程序以及如何应用法律,这种实践教学是最有效果的一种教学方式。不过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听审应该选择一些比较有代表性或者有争议的案件,教师应该积极地引导学生应该从哪一方面入手进行学习。实践观摩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进行小组交流探讨学习该案件的体会,让学生增强团队意识以及收获更多的知识。
3.2 合理设置专业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职业能力
教师进行实践教学时还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方式被很多学校广泛使用,同时这也是法律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教学形式。教师组织进行模拟法庭,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进行角色划分—法律相关文书准备—提前预演—正式开始这些环节就是整个模拟过程,在整个模拟实践过程中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每一个环节都应该由学生自己动手,教师在其中主要起到领导的作用。通过模拟实践不仅仅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也增强的了学生的求知欲,无形中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思维,潜移默化的扩展了学生的知识面。
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专业教学的内容应该与学生的职业岗位相符,也就是说高职经管类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应该与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相契合。对于目前的专业教学内容及时进行调整,选择企业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进行教学[3]。
比如经管类市场营销专业,市场营销类专业的学生将来面向的岗位是销售代表、售后服务、市场策划以及业务主管等,这个专业学生就职的岗位需要与人交流,同时还要具备沟通交流、摊铺、营销管理以及市场调研等防止发生经济类纠纷的能力。教师在经济法教学中,将教学内容分为四个板块: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基础知识以及市场秩序。在这里基础知识就是财产所有权、法人、债权、代理等进行营销活动必须要掌握的基础知识;市场主体主要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人以及企业、公司或者合伙投资的企业等,市场主体法要求学生要掌握市场主体的建立、运营、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市场行为主要是担保法、合同法以及工业产权;最后市场秩序主要是一些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
3.3 创新考核方式,综合评价
高职学校应该创新考核制度,从多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首先应该是学生的能力方面的考核,教师通过期末考试来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考评,试题内容跟传统的内容一样选择题、填空题、案例分析等,但是期末考试只能占总成绩的40%左右;第二就是学生技能方面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对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的应用进行考核,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每一个小组给出一个案例进行分析,比如给学生一个题目,自拟合同,要求合同里的所有条款都应该齐全,以考察学生的应用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这一部分应该占到总成绩的30%左右。第三项就是学生的平时测试成绩,这一部分主要是观察学生的课堂表现以及随堂小测验等,这一部分所占比例为20%左右,这样一来就建立了一个合理的考核机制。
对于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的创新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以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