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当过“乞食者”吗?
2018-03-07张映勤
张映勤
鲁迅在他的自传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到我十三岁时,我家忽而遭了一场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我寄住在一个亲戚家,有时还被称为乞食者。我于是决心回家,而我底父亲又生了重病,约有三年多,死去了。我渐至于连极少的学费也无法可想;我底母亲便给我筹办了一点旅费,教我去寻无需学费的学校去,因为我总不肯学做幕友或商人,——这是我乡衰落了的读书人家子弟所常走的两条路。”
这篇文章收入中学的语文课本,许多读者都耳熟能详,几乎所有的鲁迅传记都引用过,以此说明少年的鲁迅受“乞食者”一词的刺激,感到被侮辱,看透了世态人心的真面目,开始清醒地认识社会与人生。鲁迅真的做过“乞食者”吗?当时真实的情景如何呢?我们试做分析。
先从家庭变故说起。1893年9月初,鲁迅的爷爷周介孚(福清)因犯有科场行贿罪潜逃上海。案发不久,鲁迅的父亲在科举考场被扣压考卷,解押到省城审问。绍兴知县接到上级命令,派差衙役到新台门周家捉拿犯官。当天,十三岁的周树人(鲁迅)正在三味书屋读书,九岁的周作人正在厅房和十二岁的小叔叔伯升一起念书,老师是另一位同族的伯文叔。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喧闹声。周作人和伯文叔赶出去,见两个差役一边喊着“捉拿犯官周福清”,一边闯进台门。听到这个消息,周家人顿时陷入一片惊慌混乱之中。当天夜里,周树人与周作人兄弟俩被送到亲戚家寄住;亲戚是他的两个舅舅。周树人住皇甫庄村的大舅鲁怡堂家,周作人住小舅鲁寄湘家。当时周家在新台门的主要成员有:鲁迅的继祖母蒋夫人、庶祖母(周介孚的姨太太)潘大凤、母亲鲁瑞、鲁迅的小叔叔周伯升,以及六岁的三弟周建人和只有四个月大的四弟椿寿。
主持家政的鲁瑞之所以把两个稍大的儿子送到哥哥家,主要原因是为了避避这场风波。家里出了乱子或说变故,上有老下有小,丈夫不在身边,孩子一时照顾不上,这才决定将他们送走。至于风险、危难,应该说不至于祸及到孩子身上。惯常的说法是,祖父周介孚畏罪潜逃,官府抓不到人,会让家里的男性顶罪。但实际情况是,鲁迅的父亲当时在外赶考,事发时已经被押解询查,祖父周介孚如果不归案,他是儿顶父罪的第一人选;第二个应该是周介孚姨太太生的小儿子周伯升,虽然他比鲁迅还小一岁,但论血缘他是犯官的次子,而且他当时也的确提出要顶替父亲坐牢的。十岁上下的鲁迅兄弟,作为孙辈,应该没有这种危险。所以送他们到乡下避一避,是生活出现了困难,不想让他们受到连累和影响,但不会存在性命的危难。不像有些人讲的,是为了避难,怕被官府连坐抓进牢里;如果真存在这种危险,躲到几十里外的舅舅家也脱不了干系。其后,鲁迅不知情的父亲被抓进监狱关了一段时间,祖父周介孚约一个月后,怕牵连家属过重,主动投案自首。
周介孚后来被判为“斩监候”,在杭州监狱关了8年多。鲁迅的父亲周伯宜意志消沉,沉溺烟酒,吸食鸦片,身患重病,于四年后去世。周家为救祖父出狱、诊治父病,家道中落,“从小康坠入困顿”,但这种败落是有一个过程的。在鲁迅兄弟寄住乡下半年多的时间里,家境还应该是小康水平,生活质量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我们再看看鲁迅的母亲鲁瑞娘家的情况。她的老家是在距离绍兴城三十五里路远的水乡安桥头村,离海边不远。鲁瑞的爷爷鲁世卿早年刻苦读书,考取了功名,从偏僻的乡村,到京城为皇家的木料仓库管帐,据说官拜四品,在家乡是出人头地的成功人士。发迹后,他在老家买了七百亩良田,并在绍兴城里、老家安桥头都置了宅子。鲁瑞的父亲鲁希曾(晴轩)是咸丰辛亥科的举人,娶了翰林院编修的女儿何氏为妻,后任户部主事,正六品,与知县的级别相等。晚年因病隐退乡里,鲁希曾感到安桥头村的台门狭小,连挂“文魁”匾额的地方都没有,于是便搬到了离家十五里远更大的村子皇甫庄,典了绍兴著名文人、书法家范啸风的旗杆台门西半部的宅院居住。旗杆台门共六进屋宇,高大宽敞,环境优美。鲁迅的母亲兄妹五人,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姐夫、哥哥、自己的丈夫都是秀才。他的姥姥家和自己家一样,门当户对,都是典型的书香门第、官宦人家。鲁迅三岁时,其外祖父去世,两个舅舅坐食家中,不事生产,家道开始败落,但无论如何,吃穿不愁,生活当在小康水平。
鲁瑞在娘家是幺女,嫁给绍兴城的名门周家、翰林之子,也算是鲁家的骄傲。公公未出事之前,鲁瑞常带孩子回娘家省亲,至少春节、清明是必回的。鲁迅从小对舅舅家并不陌生,和几个表兄弟表姐妹关系十分亲近,即使是村里熟识的玩伴也是不少的,如六一、七斤、阿发、双喜等等,最著名的是颈上套着一个银项圈的闰土,他们一起玩游戏、摸鱼捉虾、捕麻雀、扮鬼卒、看社戏……乡下生活不仅让他开阔了视野,也体尝到农民生活的艰辛苦痛。鲁迅快乐的童年记忆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外婆家有关。鲁瑞在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困难时刻,首先想到的是送孩子到两个哥哥家,说明哥哥家有这个能力和条件,孩子情感上也愿意接受。
当时,鲁迅的外祖母随小儿子鲁寄湘生活,家里有四女一子,周作人住在小舅舅家,鲁迅则住在大舅鲁怡堂家,上面有一个表哥一个表姐。两家几个十岁上下的孩子天天一起玩,其乐融融,关系亲密而融洽。大舅常年吸食鸦片,躺在床上喷云吐雾,起的很迟,连床也很少下;虽然不管家务,但对外甥很关爱,经常嘱咐自己的儿子要照看好表弟。舅舅家有各种藏书,鲁迅常常用读书来打发时间。其中一本道光年间木刻原版的《荡寇志》是他最喜欢的读物,开本大,图像清晰生动,引发了鲁迅绘画的兴趣。他买了一种半透明的薄纸“荆川纸”“明公纸”,将书里的绣像影写,几个月时间,竟绘了一百幅,订成了一大册,后来卖给了一位有钱的同窗章翔耀。
到年底,因皇甫庄典屋到期,兄弟俩随大舅迁居小皋埠秦家台门(因一度开过当铺,也称“当台门”),外婆则随小舅回到了安桥头的老家。秦家台门是大舅前妻的弟弟秦少渔与一胡姓人家共有,台门的一间小套房里有很多书,任由鲁迅取阅。他这时虽然不再进私塾念书,但借机看了不少像《红楼梦》及侠义传之类的小说,并经常和这位有学问、擅作诗的少渔舅舅聊天。周作人说:“总之他在那里读了许多小说,这于增加知识之外,也打下了后日讲‘中国小说史’的基础,那是无可疑的吧。”(《知堂回忆录》)住宅的后面是当地历史上非常著名的娱园,虽已残败不堪,当年却是周氏兄弟与几个表兄妹游玩娱乐的天堂。鲁迅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除了祖父犯案留下的阴影,兄弟俩的生活总体上是快乐的、惬意的。自然优美的乡村风光,淳厚朴实的民风民俗,友善亲近的少年伙伴,以及儒雅谦和、知识渊博的前辈范啸风、秦少渔等,都给他们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从他们两人后来的回忆文章中看,没有一处写到过在舅舅家受到任何委屈和歧视,更不要说生活或精神上的虐待了。
那么,鲁迅又何来“乞食者”一说呢?
我们知道,所谓“乞食者”,就是乞丐、要饭的。周家台门里的大少爷、二少爷在自己舅舅家住一段时间,别说给不给生活费,以周家的财力,会吃白食吗?绝对不可能!林黛玉也在舅舅家住过多年,贾府像她这样寄居的还有几位,什么时候有人说过她们是“乞食者”?当然,这话出自鲁迅笔下,许多人便坚定不移地信以为真。其实,我以为是鲁迅过于敏感了。一个富家子弟遭遇重大变故,往往要比穷人家的孩子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别人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都可能让他产生联想。一种可能是,鲁迅1925年写的这句话,是文学语言,述说自己的心理感受,以强化家庭变故对他造成的影响,读者大可不必认真;另一种可能,乡邻,或者玩伴也许真的说过这样的话,平时周家的大少爷不会往心里去,这时却偏偏记住了这刺耳的字眼儿,伤了自尊。
周作人在《鲁迅的青年时代》一文中也提及此事:“我因为年纪不够,不曾感觉着什么,鲁迅则不免很受到些刺激,据他后来说,曾在那里被人称作‘讨饭’,即是说乞丐。但是他没有说明,大家也不曾追问这件不愉快的事情,查明这说话的究竟是谁。这个刺激很不轻,后来又加上本家的轻蔑与欺辱,造成他的反抗的感情,与日后离家外出求学的事情也是很有关联的。”
周作人记录的话也是听鲁迅说的,但没有任何细节。何时何地谁说过这话?早已无考。有的作者说,“乞食者”这句话是舅舅家的人说的,这是毫无根据的猜测。是谁说的不重要,说没说也不重要,关键问题是周氏兄弟当年是不是“乞食者”的身份与处境。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避难”初期的周家还没有败落,受祖父科场行贿一案的影响,名声是有些不大好,但家庭的经济状况并没有因此受到重创,舅舅一家及乡人对他们都是关爱照顾的,鲁迅和周作人没当过一天“乞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