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入”文坛的潜伏者
2018-03-07霍笑麟
霍笑麟
中国文坛有一个长期存在、见怪不怪的现象,那就是,某些不学无术且于文学而言恐怕连爱好者都算不上的人,只因拥有官员的身份,便堂而皇之地到各种文学艺术机构做起了 “掌门人”,干起了外行领导内行的营生。
当然,并不是一定要才高八斗成果斐然者,才有资格担任文艺机构的领导。毋庸讳言,一些优秀的作家、诗人,虽然成就不俗,引人瞩目,但因不善组织、管理,并不适合当这个官。相反,一些从政的人虽非作家、诗人,但具备领导才能,尤其是又能谦虚谨慎、以勤补拙,从而由不知变知之,由外行变内行,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拥有一颗为文艺家服务的赤子之心,不断扶持、推出文学人才和文艺精品,最终还是能够赢得文坛的敬重与爱戴。
作为文坛的一名为官者,不管你是不是文学艺术家,都应持有努力学习、不断进步的态度,都应具备联络、协调、服务、指导文艺团体和文艺人才的业务能力及职业操守。然而,一些为官者不仅无才而且无德,他们在任职之前本就缺乏起码的文学艺术素养,又不因为自己在文艺圈身居高位而诚惶诚恐,努力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把工作做好,相反,却不思进取尸位素餐地混日子,或是费尽心机谋私利。有的为官者自己写不出优秀的文学作品,就利用公权公款大搞权力寻租,网罗、培植“文托”“枪手”,对这些人施以恩惠,诱使他们投身于自己的麾下,为自己捉刀代笔炮制“大作”。有的为官者既没有时间精力也没有文学才能撰写专著,但手中掌握着经费和关系,与那些有书稿但不愿自掏腰包出书、有才华但无机会出名的作者眉来眼去,暗送秋波,进行权钱与出书交易,这样一来,书稿的作者就会由一位变成两位为官者往往还挂名在前)。最终,书稿得以公款出版、开研讨会、领取各种名目的奖项奖金,真假作者各取所需,皆大欢喜。有的为官者则借着为人作序、写评论之机,接连不断发表所谓“学术论文”,实则是著书者或出书者事先写好合乎个人需要的文章,让为官者署名,各美其美,实现“双赢”;不仅如此,事成之后,著书者或出书者往往还会再以支付润笔费、稿费之名,付给名义上的作序人、评论者酬金,名曰感谢,实为贿赂,从而为下一轮交易埋下伏笔……
结党营私、排除异己,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也是此类为官者的一贯作风。他们将那些看不惯其行径的正义之士排斥在外,不发表他们的文稿,不给他们正常参加以官方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的机会,借此打压对立面的气势。与此同时,他们还热衷于与一些喜欢追名逐利的作家、诗人结成利益同盟,互相利用。他们为这些作家、诗人争得诸多好处,如出国访问、高端培训、笔会报销、重点扶持、深入生活、出版著作、举办作品研讨会、争取重要奖项、担任文学专业机构职务等等,得到好处的作家、诗人们则不惜出卖人格和灵魂,摧眉折腰做了权贵的美容师、吹鼓手和马前卒。他们或是亲自操刀,替为官者撰写锦绣文章;或是妙手回春,化为官者诗文的腐朽为神奇;或是利用自己多年苦心经营得来的文坛关系网,帮助为官者在重要报刊发稿、写评论,帮其获奖,让他们摇身一变成为文坛暴发户、文学新贵,最终长安看花,扬名立万……双方沆瀣一气,抱团腐败,谋求彼此利益的最大化,掠取、瓜分的是文坛的公共资源。
《论语》行文,善用人物语言来表现,而不是“贴标签”,这本言简意赅的语录体,与文学描述的特色相得益彰。
孔门所谓“文学”,文章和博学是合一的,无分别的。讲“诗”,较偏重于“文章”之义,讲“文”或“书”,较偏重“博学”之义。 《论语·阳货》云“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是说文章的作用;《论语·公冶长》云“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是说博学的意义。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并不是说要学诗以后才会说话,而是认为学诗以后才会说得体的话,漂亮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