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云南发展史三题
2018-03-07方铁
方 铁
(云南大学 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91)
在自然环境、民族关系与历史发展过程等方面,云南地区与北部边疆明显不同,与西南其他边疆地区也有区别。兹简述云南的地域范围及其形成过程、云南的古代民族与历朝的认识、历朝治边的思想方略及对经营云南的影响诸问题,内容编为三题。
一、云南的地域范围及其形成过程
云南的地域范围以及云南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经历了数千年发展演变的过程。[1]
汉武帝用兵平定西南夷并设七个郡,统治范围包括除今大理以西、以南区域外的云南地区,和今川西和贵州的大部分。东汉继承西汉的统治,并在今云南保山设永昌郡,管辖范围包括今大理以西、以南的滇西南和滇南地区,以及相连的中南半岛北部,大致奠定中原王朝西南部疆域的范围。
东汉末年三国鼎立,西南夷被蜀汉统治,称今云贵地区为“南中”。诸葛亮平定南中地方势力的叛乱,在南中也设七郡,并在云南中部和今临沧、西双版纳增设若干县。蜀汉在今云南曲靖设庲降都督,作为统治南中的军事行政中心。蜀汉以今滇东北为统治云南的基地,主要是沿袭两汉以来由今四川管理云南,以及云南联系外地须经今滇东北的五尺道、今西昌的灵关道的传统。
两晋沿用蜀汉的统治格局。两晋一度在云南设与益州(治今成都)同级的宁州,但因云南立省的条件尚不成熟,不久又撤消宁州,云南仍归益州管辖。南朝在今云贵两地设益州管辖下的宁州,以今曲靖为统治中心。但对今云贵两地的统治基本上流于形式,这一地区被爨氏地方势力所控制。
唐朝经营云南,仍以今川西和滇东北为突破口,逐渐向今滇中、滇西等地推进。在南诏与唐朝关系破裂之前,唐朝先后在云南和附近地区设几个都督府统治。其中戎州都督府治于今四川宜宾,姚州都督府驻今云南姚安,安南都护府驻今越南河内,黔州都督府治今重庆彭水,嶲州都督府驻今西昌。[2]上述地区隶属于设在成都的剑南节度。南诏兴起后,因抵抗从青藏高原南下的吐蕃势力有功,被唐朝封为“云南王”,得名原由是蜀汉曾在今祥云一带设过云南郡。这一时期史籍中的“云南”,大致指今云南的洱海流域和祥云地区。
南诏逐渐坐大,尤其是平定今滇中、滇东北爨氏势力的叛乱后,威胁到唐朝在云南的利益,唐朝对南诏的政策从积极扶持转变为寻隙打击。天宝年间,南诏攻下对自己威胁最大的姚州都督府,并打败唐朝军队的三次征讨。时逢安史之乱爆发,唐朝无暇西顾,南诏发展为强大的地方政权。
南诏积极向外部扩展。南诏联合吐蕃攻取今西昌地区,以后对今川西南多次侵扰掠夺,势力发展到大渡河南岸。南诏王阁罗凤率军亲征寻传(今云南德宏地区和缅甸北部),在当地“择胜置城”。[3]又在今昆明建拓东城,控制了东北到今昭通,南至今建水的今滇东、滇东南在内的广大地区。异牟寻时南诏与唐朝和好,南诏攻下今丽江地区,把南下的吐蕃势力大都赶回青藏高原。又用兵今西双版纳和临沧等地,把势力扩展到今缅甸南掸邦一带。南诏极盛之时,辖有今云南省全境、贵州省西部、四川省西南部和中南半岛北部。贞元十年(794)唐朝册封南诏首领为“南诏王”,实际上承认了南诏的统治范围,唐代中后期的“南诏”和“云南”,便成为时人对南诏统治地区的称呼。
南诏的管辖范围为续起的大理国所继承,在宋代的著述中仍称“云南”。大理国后期,周边山地和南部边疆的乌蛮、金齿百夷等民族崛起,云南腹地亦被白蛮封建领主分割,大理国后期能切实控制的区域,仅限以洱海为中心的今滇西一带。
蒙元平定大理国后,以今昆明为中心建云南行省,开创了云南独立建省的时期。云南行省的范围涵盖大理国前期的政区八府四郡和三十七部,表明云南行省的范围与南诏极盛时大致相同。与南诏不同的是云南行省在南部边疆的统治更深入,云南行省所统辖的37路、54属州、47属县等统治机构,有较多机构位今云南省的南部和中南半岛北部。元朝在这一地区设置之密及统治之深入,都明显超过前代。云南行省还开通自今昆明经贵州、湖南达北京的新道,以及由今昆明经乌撒(今贵州毕节)入长江南下的道路,并在沿途设置驿站,改变了过去云南联系外地主要是经由今四川地区的情形。为保护上述驿道,元朝在今滇东北广开军民屯田,着力推行土官制度,使南诏、大理国时期衰落的今滇东北恢复了繁荣。
明清继承元朝在云南建省和以今昆明为省治的传统。明朝在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三司直接对中央负责,遇重大事务则会同商处。明代中叶以前,云南省的范围与元代云南行省大致相同。正统年间,为制止今云南德宏一带麓川土司的扩张,明朝在九年间三次出动军队反击,最远打到今缅甸北部的伊洛瓦底江流域。“三征麓川”维护了西南疆域的完整。麓川势力平定后,云南西南边疆长期陷入动荡纷争。时明朝国力衰弱,乃在今德宏与缅甸交界处设八处关隘,扼守关隘以自保。八关以南的中南半岛北部,乃被缅甸洞吾王朝兼并而脱离明朝版图。云南政区的另一变化,是今滇东北和川西南地区改属四川省,今普安、普定等地改属新建的贵州省。
清朝设云南巡抚与云贵总督管理,并加强云南腹地外围地区的开发,大量流民进入边疆和僻地。云南政区变动较大的是今滇东北。雍正初年,清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在解决土司、夷霸专横违法和抗拒管理的问题后,清朝将今东川、昭通、镇雄等地从四川划归云南,并以该地为移民和垦殖的一个重点。清末英法殖民势力控制中南半岛,强迫清朝将部分领土划给英属缅甸或法属越南,大体上形成近代云南的疆界。
纵观历代云南地域范围的变化,可以梳理出以下线索。
首先,云南的地域范围从初期与他地混同及外延部分的模糊,逐渐演变到南诏与元代的初具规模,明清时期发展至基本稳定和清晰,其间虽经历了复杂的演变过程,但近代云南地域范围的确定,仍有其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可以探知的原因。
云南的地域以云贵高原西部为核心,广泛分布的高原山地构成云南地理环境的基本特征。高原山地类型的动植物资源,由此派生的民族及文化上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以及云南社会及其居民构成所具有的特点,将云南与周边区域区分开来。云南地域范围的形成,还与其处于蜀地、岭南两大行政区之间,并成为内地与邻邦沟通的重要门户有关。其中交通线的作用不可忽视。汉代正式拓建由成都经今滇中西行达缅甸、印度乃至地中海沿岸的川滇缅印道,以及从成都经今滇东至越南北部的滇越道,将四川盆地与印巴地区和中南半岛紧密相连。元代新辟自今昆明经贵州、湖南达北京的滇贵湘京道,不仅使云南与长江中游和中原地区建立了直接联系,还使中国内地与印巴地区、中南半岛的交往更为便捷,由此凸现出云南在亚洲西南部的战略地位。为确保滇贵湘京道这条交通命脉,明朝在道路所经的云南、四川、湖南、广西相连地带设贵州省,以该道的交通枢纽贵阳为省治。上述三条道路亦堪称构成云南省基本地域的框架。至于云南与四川、贵州三省接界辖地的最终划定,则与清朝在这些地区实现了有效管控和积极开发有关。
其次,云南地域格局的逐渐形成,反映了云南与祖国其他地区的联系不断增强,并最终成为中国历史疆域组成部分的演变过程。元代以前云南联系内地,主要通过五尺道、灵关道进入四川盆地,再经石牛道、褒斜道等转赴今陕西等地。由四川盆地北上的道路十分艰险,古人有“蜀道难于上青天”之叹。元朝开通滇贵湘京道后,云南至内地不便的情形大为改观。云南行省注重发展交通,元代云南与四川、广西、贵州等地往来,有多至十余条的驿道可供选行。明清时期的云南省,对驿道干线的管理和利用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元代以来云南的政治中心东移,历朝积极经营今滇东北和滇东南等地。明清重视开发云南的有色金属矿藏,通过途经四川、贵州和广西的驿道,铜银等铸币原料大量运往内地,上述举措使云南与中央政府和邻省的联系更为紧密。清朝最终划定云南与邻省相连的地界,有利于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控,同时也强化了云南与祖国其他地区的血肉联系。
总之,西汉最早经营云南及周围地区共设七郡,东汉继承其统治并增设永昌郡,管辖范围包括今云南省和中南半岛北部,大致奠定历代王朝西南部的疆界。唐宋时虽出现过南诏、大理500余年的割据,但云南始终归属中原王朝版图。明代后期中南半岛北部与云南地区分割,大体形成近代云南的范围。至近代云南省最终形成,大体是自然地理因素、历史政治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云南的古代民族与历朝的认识
云南的古代民族可分为少数民族与汉族两个部分。“少数民族”的核心是新石器时代以来云南的本土民族,可称为“原有民族”。随着外来人口不断迁入,并与原有民族逐渐交融,逐渐形成“本地民族”的概念。
云南的少数民族尤其是其核心部分原有民族,长期居住在占云南土地总面积94%的山区和僻地。山区和僻地的自然环境与动植物资源复杂多样,但普遍交通不便十分闭塞。因此,云南少数民族对自然环境和动植物资源的依赖性很强,复杂的自然环境与动植物资源利用方式上的差异,造成少数民族种类和经济文化方面的复杂多样,同时,少数民族社会长期处于封闭落后的状态,自宋代起发展的速度才逐渐加快。
汉代至宋代,由于在治边实践中存在重北轻南的倾向,历朝对在云南的经营不甚重视。历朝经营云南的重点,主要放在郡县治所集中的坝子,并将历代迁入云南地区的汉族移民视为可依靠的对象。在这一时期,历朝将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大致分为“驯顺蛮夷”与“怪逆蛮夷”两类,[4]前者指主要居住坝子的本地民族,历朝统治者认为其行为较可理解尚可沟通,“驯顺蛮夷”对历朝亦较友好。后者主要指居住山地的少数民族,历朝认为其性格和行为怪诞不可理喻,亦常与自己作对或造反,对散居广大山地的少数民族,历朝大致采取疏远、防范甚至动辄镇压的保守态度。
在历朝统治者看来,云南的一些蛮夷虽已归降,但也易转变为“怪逆蛮夷”,因此不可轻信。基于这一认识,西汉官吏随意诛杀已被封王的夜郎王。蜀汉平定南中(今云贵地区)后,诸葛亮对汉族移民和山地民族采取不同的治策,他借助归顺的移民大姓协助统治,同时令移民大姓收买蛮夷充当部曲,以削弱归降蛮夷的力量。至于居住山地的“怪逆蛮夷”,诸葛亮认为难以交往,应对之法须以镇压为主。后起的晋朝代表大地主和门阀贵族的利益,其统治更为保守,晋朝甚至将云南少数民族均视为“怪逆蛮夷”,施行管理主要靠军队弹压;连带坝子中的汉族移民,亦被晋朝视为军事统治的对象。由于在民族治策方面出现严重失误,东晋和南朝基本上丧失对云南地区的控制,云南遂被汉族移民中的爨氏大姓所割据。宋朝对云南各民族的态度也十分保守,认为大理国是怪诞不讲理之南诏的延续,并视之为或致亡国的祸根而倍加警惕。基于上述认识,宋朝划大渡河为界与大理国隔绝,并多次拒绝大理国增进交往的请求。
元朝对云南少数民族的态度明显改变。蒙元统治者并不讳言自己与中原汉人不同,以及蒙古人和色目人都是外来民族。因此,蒙元统治者视汉人尤其是原南宋军民为重点防范的对象,与云南少数民族反而有亲近感。元朝在云南地区推行土官制度,授云南少数民族以协助统治的权柄,同时给予相当待遇和较高信任,与云南少数民族的接触与合作甚多,由此缩小了与后者的距离感,并获得云南少数民族的拥护。另一方面,出自频繁对外用兵等需要,元朝注重经营云南行省的沿边区域,而这些地区大都是前代所谓“怪逆之夷”的聚居地。由于在土官制度下信任和广泛任用少数民族,元朝的影响和控制力深入到云南的边疆和僻地。
大体来看,蒙元统治者对云南少数民族的认识,尚处于从前代区分“驯顺之夷”“怪逆之夷”,向明代明确划分“熟夷”与“生夷”的过渡阶段。
7)集中调度系统资源,提高应急响应水平。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有利于特殊时期的应急管理,最大限度利用调峰设施等资源,应对紧急事件。
明朝统治长达277年。明朝在云南大量驻军,并实行固定驻所、许带家眷的军事卫所制度,于是形成向驻军地区强制移民的浪潮。明代边疆与内地的交流十分活跃,在边疆交通便利的地区,人口流动和文化传播的速度亦快。受上述因素影响,云南的坝子得到长足发展并出现“内地化”的倾向。明代云南少数民族也发生明显变化。明朝将元代的土官制度发展为堪称完善的土司制度,并在更广阔的地域推行,使明朝对边疆和僻地的统治得以深入。
受上述情况的影响,明朝很少区分“驯顺之夷”与“怪逆之夷”,而是提出“熟夷”与“生夷”的概念。所谓“熟夷”,主要指云南少数民族中受官府有效管辖的部分,他们通常有户籍服从官府管理,并向封建国家纳税供役,虽仍保留一些传统习俗,但在受官府的有效管辖方面,与具有编户齐民身份的汉民已无很大区别。至于“生夷”,则是指仍滞留于刀耕火种或以采集游猎为主的传统生活方式,仍游离于官府有效管辖之外的云南少数民族,统治者认为“生夷”可以向“熟夷”转化。
明代所说的“熟夷”和“生夷”,与元代以前划分的“驯顺之夷”与“怪逆之夷”,在认定标准方面有明显差异。历朝区分“驯顺之夷”与“怪逆之夷”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其性格及行为方式是否怪诞、应对朝廷和官府是否友好驯顺;而明代区分“熟夷”和“生夷”,则是根据其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接受官府有效管辖的程度而定。两个概念的差异说明以下问题:一是元明两朝对云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明显深入,对少数民族并非异类有进一步认识;二是通过对边疆地区的积极经营与开发,使少数民族成为封建国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尽量缩小边疆少数民族与编户齐民的差距,已成为朝野认可的共识。因此,明朝在云南少数民族中划分“熟夷”和“生夷”,并取代前代区分“驯顺之夷”与“怪逆之夷”的做法,可说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进步。
清朝对“熟夷”“生夷”的区分更为明显。为防备“生苗”挑动“熟苗”作乱,嘉庆朝征苗时,清廷在一些地区筑建碉堡和边墙,边墙之外为“生苗”,边墙以内为“熟苗”,“熟苗”与汉人杂居,供赋当差与内地汉民无异。[5]清朝重视区分“熟苗”和“生苗”,甚至设法割断两者间的联系,反映出经营和开发的重点已转向边疆和僻地。
与元明清重视开发边疆和僻地并改变对少数民族的看法及治策相伴,元代以后,云南边疆、僻地和少数民族发展的速度明显加快,在云南形成了坝子与山地的联系加强以及坝子与山地协同发展的潮流,云南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差距也逐渐缩小。云南的民族关系相应改变,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更为密切,和谐、互补的良好关系进一步形成。
综合而言,云南的民族关系具有以下特点。[6]一是民族关系较和睦和谐,长期以来各民族形成密切的血肉联系。二是民族的种类较多,各民族和同一民族内部普遍存在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和互补互助的关系。三是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在云南民族关系中占主导地位,汉族普遍受到少数民族的敬重。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云南民族关系逐渐形成上述特点,是因受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基础和历史发展的深刻影响。
云南各民族的文化认同,包括对国家和中央政府的认同,对内地的文化和民族的认同,与云南各民族相互的认同与尊重。总体上来看,云南各民族对国家和中央政府有深刻的政治认同,普遍有维护祖国统一和归属中国的观念,对中央政府有崇敬和遵从的深厚感情。对内地文化和各民族是认同和友好的,有基本同质的看法和倾慕内地的感情。云南各民族大致也彼此认同和尊重。
云南各民族文化认同形成的原因,一是虽有地方性特点,但基本上属于华夏文化圈,不协调的部分易于调整和趋同。二是中原王朝的夷夏观与相应治策自元代起发生较大变化,逐渐改变此前歧视和漠视的态度,以较为积极与平等的态度对待云南诸族,历朝的相应治策也发生类似改变,对元代以后云南各民族形成正面的文化认同,起到重要的促进和强化的作用。三是自元代起,历朝治边的文化软实力政策有所变化,对云南各民族的文化认同产生了积极作用。元代以前历朝施用文化软实力,[7]主要靠在边疆及檄外地区推行朝贡制度,用厚往薄来、礼尚往来和建立封建家族式的亲缘等级关系等办法,对边陲夷狄施以“德泽”和恩惠,以取得潜移默化、武力所不能获取的效果,这一时期朝贡制度施用的重点在北部边陲。
云南各民族文化认同的形成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其中汉、唐、元、明、清诸代是几个关键的时期。与中原王朝交往密切,较多地吸收内地的人口和经济文化因素,中央王朝积极经营边疆、在边疆实行土官土司制度并着力推行儒学教育,是推动云南各民族文化认同形成的重要推动力。
三、历朝治边的思想与方略及对经营云南的影响
历代中原王朝对云南的治理,首先受治边思想与方略的左右及影响。论历代中原王朝治边的思想与方略,对云南经营影响最大的是重北轻南的传统。[8]所谓重北轻南,即在治边方面重视北部边疆、相对忽视南部边疆,是中原王朝治边思想与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秦汉时这一倾向基本上形成,以后延续上千年并形成传统,在历史上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数千年间,北部边疆先后出现一些重要的民族政权,如西汉时的匈奴、鲜卑,东汉时的鲜卑,三国和西晋时的鲜卑、羌胡,东晋时的高车、柔然,隋唐时的突厥,宋代的辽、金、西夏与蒙古,明代的瓦剌、达靼等。历代中原王朝处理与边疆民族政权的关系,明显表现出重北轻南的特点。
历代的政治家多认为边患主要在北部。对秦至东汉匈奴“久为边害”,秦汉王朝在治边方面即存在重北轻南的倾向。秦汉以后,治边方面的重北轻南倾向仍十分明显。历代都有人注意到中原王朝治边的重点在北方,宋人王象之说:“朝廷御边,重西北而轻东南。”[9]中原王朝经营边疆的注意力主要在北方,对南方则相对忽视。如历代驻兵和屯田的重点均在北方,某些时候中原王朝甚至主动出击,以图解除巨患。对南方地区的蛮夷,中原王朝普遍遵循“守在四夷”的原则,军事上重在防范,以守土相安为目标。为防备北方游牧势力南下,一些王朝还耗费大量财力修建长城。历代中原王朝(尤其是统一王朝)在北部边境驻扎重兵,而在南方驻扎的军队则少得多。
中原王朝形成重北轻南治边的传统,首先与南北方少数民族的特点有关。
在北部广袤的草原,畜牧业在游牧经济中占主要地位,畜群既是游牧民族的主要财富和生活来源,也是主要的生产资料。游牧民族社会以“落”为基本细胞,一个家庭即是一“落”。以家庭为社会基本细胞、主要从事游牧活动的草原地区民族,集团力量易于聚集和组合,但也容易分散与瓦解,或被其他新兴的游牧势力所取代。游牧民族惯于长途跋涉,擅长游击战,遭到打击后能重新组合并迅速恢复战斗力。
另一方面,由于以分散、流动的游牧经济为基础,生产资料和财富易遭损失难以积累,游牧势力较难出现类似中原王朝完整的中央集权制。因此,游牧势力的政权比较脆弱,一旦首领死亡政权便易瓦解。游牧势力的集合与崛起颇为快捷,但其衰落甚至消失也同样迅速。在历史上不同的时期,北方草原据于主导地位的势力,曾走马灯式的兴衰更替。在北方游牧势力南下并移居农业地区的过程中,内迁的游牧部落被中原的农耕文明融合了,而新的游牧势力又从草原深处迁到前代游牧部落留下的空地,以后被农业文明吸引继续南下,开始新一轮的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激烈冲突的轮回。
由于中原农耕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的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距,以及游牧势力大量需求中原地区生产的粮食、布帛和铁器等产品,北方游牧势力崛起后经常南下,其人口不断移居中原农耕地区便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北方游牧势力乃经常成为中原王朝的严重边患。
南部边疆的情形不同。南方边疆地形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绝大部分。不同高度地区有各自的生态环境与动植物资源,居住不同高度地区的民族,形成对特定生态环境及其动植物资源的依赖关系。村落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关系密切的大小村落,又以地缘与血缘关系为纽带,结成更大的势力并相互依存。居住不同生态环境的蛮夷,通过集市贸易或掠夺战争,进行农产品、畜产品、猎物与金属产品的交换或再分配。南方蛮夷支系众多、内部结构复杂,他们既杂居共处、相互依存,同时为争夺土地、水源、山林与矿藏等资源,以及因历史纠葛又常结仇并长期争斗,当遭遇外来的压力时,又解仇结盟联合抵抗。
南方少数民族的基本特点是安土重迁、封闭隔绝,迁徙活动为扩散渐进的类型。南部边疆经济发展的程度不如内地,但因经济文化深受内地的影响并呈渐进式的积累,而形成认同和尊崇内地文明的传统。由于以上原因,南方少数民族较难整合进而形成强大的政权,更无问鼎中原的政治抱负,因此对中原王朝构成军事威胁的可能性较小。
历代王朝重视防御北方游牧势力的另一原由,是北方草原距中原地区甚近,游牧势力的骑兵很快可至,对中原王朝的统治构成很大的威胁。出自战争准备、军队素质和作战方式等方面的原由,农耕社会的军队经常失败于游牧社会的武装。面对北方游牧势力频繁的南下,中原王朝多次抵抗失败但仍无良策;如何有效地防范北方游牧势力,便成为使中原王朝统治者头疼的一个难题,这也是中原王朝形成重北轻南治边传统的原因之一。总体上来看,中原王朝在治边过程中形成的重北轻南传统,以及自元代起发生的明显变化,深刻影响了中原王朝经营云南的方略和治策。
论历代中原王朝治理云南的思想、方略与治策,若以元代为界,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这两个时期中原王朝治理云南的思想、方略与治策,在以下方面有较大的区别。
一是前期历朝受重北轻南治边传统的影响十分明显,后期历朝在治边方面的重北轻南倾向有所改变。二是受重北轻南治边传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元明清三朝十分重视云南,云南在全国的地位明显提升,中央政府对云南的管控更为全面和深入,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云南的民族结构和民族关系也发生重大改变。三是治理云南的政策和施行制度发生较大变化,从前期实行相对消极的政策和全国大体一致的边疆管理制度,改变为推行较积极的政策,以及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在全国实行多样化的边疆管理制度。四是云南及其周围地区的地缘政治关系改变,主要是自元代起云南独立建省,脱离四川的管控而与长江中下游地区和中原建立直接联系,与贵州、广西等省的联系明显增强,与贵州、广西和四川的接界逐渐明确,与中南半岛北部诸国的分界改变并趋于稳定,大体形成近代云南省的地域格局。
总之,元代以前,中原王朝治边的重点是防范北方游牧势力南下,对云南地区不甚重视。历朝经营云南的重点,是以之为王朝疆土的藩篱及沟通外界的前沿地区;虽实行屯田、移民和发展经济等措施,其规模和效益比不上元明清诸朝的举措。
元明清诸朝积极经营云南并取得明显效果,主要表现在重北轻南传统不同程度发生改变;推行较积极的治边政策和富有成效的土官土司制度;云南独立建省并与长江中下游和中原建立密切联系,以及积极发展经济并取得较多回报等方面。在发展经济方面,元朝经营的重点是省内及联系邻邦的交通线,明朝注重在农业地区屯田和兴建水利;清朝在普遍开发的同时,大量开采铜、银等有色金属以供多省铸币需要。元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云南在全国政治、经济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凸现,同时云南也获得快速的发展。
总体来看,云南的地域范围及其形成过程、云南的古代民族与历朝的认识、历朝治边的思想与方略及对经营云南的影响,虽然是三个不同的问题,但彼此间也有内在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云南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民族构成与民族关系具有的特点、中原王朝经营云南地区的思想与方略、云南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等方面。这一现象提醒我们,研究历史切忌做孤立、静止的研究,须综合相关的各种因素,考察历史动态变化的过程,方可能复原历史的原貌,进而总结其内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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