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减排是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
2018-03-07冯为为
文|本刊记者 冯为为
近年来,通过实施“大气十条”,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些城市颗粒物的年均浓度降幅显著。2017年,京津冀地区圆满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向人民群众递交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合格”成绩单。但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城市空气质量要想取得持续或者更大幅度的改善,依然路漫漫。
2 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8~2020年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按此看,2018~2020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将是首要工作、重要工作、关键工作。
如何做好2018~2020年的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据2017年9月19日,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 VOCs 与NOX(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因此,VOCs减排将是2018~2020年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污染空气的重要“前体物”
何为VOCs污染?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 Compounds),是大气中广泛存在的一类重要气态污染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VOCs是在常温下,沸点在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工业生产、汽车使用、交通运输、植被燃烧等都会产生VOCs,其中交通运输是全球最大的VOCs人为排放源。按照化学结构来讲,VOCs可分为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它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等有直接影响,可通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生成二次污染物,如臭氧、过氧乙酰硝酸酯、有机气溶胶等。
数据显示,中国VOCs排放量超过了2000万吨/年。VOCs所转换的二次气体溶胶对PM2.5贡献为20%~50%。在2017年12月由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举办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及政策交流研讨会”上,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吴良专表示,VOCs污染排放控制是“十三五”时期保卫蓝天的首要行动。
“VOCs治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深水区。”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郝吉明表示,只要VOCs得到控制,臭氧及污染大气的细颗粒物也会得到有效控制。
总体而言,VOCs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要想更好地应对当前地区大气污染形势,促进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和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VOCs减排是关键。
VOCs减排需克服困难勇往直前
量大面广、行业分散,是VOCs排放的最大特点。《方案》指出,VOCs排放重点地区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涉及16个省市;排放重点行业包括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据中国历年的VOCs排放清单显示,在各个来源中,工业源排放量最多,可占人为源排放量的一半。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认为,当前VOCs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亟待加强。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薛涛表示,与重点治理硫、硝等污染物不同,VOCs来源较为分散,在工业项目中几乎无处不在,这给治理带来很大难度,并不是简单抓几个大的工业生产单位就可以了,其单位治理成本远高于硫和硝的治理。同时,VOCs治理不仅仅是工业治理,还牵涉到社会治理,例如生活源排放的控制,交通减排、绿色出行等。
从起步到现在,我国对VOCs的治理从未因有难度而减速,而是迎难而上。“十三五”规划纲要已将VOCs纳入约束性指标,奠定了VOCs治理在“十三五”期间大气治理的重要地位。面对治理的难点和重点,该如何加强VOCs减排力度,实现《方案》要求的“到2020年,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的目标?这是对中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新民建议,可依据VOCs污染的空间分布格局,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同时在重点区域探索制定活性VOCs总量减排目标,并完善相关排放系数;建立互相匹配的高精度VOCs排放清单,科学协同削减VOCs;加强典型行业VOCs排放成分谱研究,甄别VOCs活性物种及相关重点行业。
《方案》也强调,要提高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这些行业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并在重点行业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控制达标排放。这表明我国在VOCs治理方面已经制定出战略性决策,更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打赢蓝天保卫战,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的决心、勇气和行动。
地方行动既有进度又有效果
目前,我国对于VOCs治理,除了中央方面的努力,地方行动同样可圈可点。据了解,截至目前涉及VOCs排放的国家标准已经扩展至14项。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天津、辽宁、浙江、河北、山东、山西、江西、海南、湖北、福建和云南等17个省市已经陆续公布了VOCs排污收税标准。40多个城市颁布实施了VOCs相关整治方案。
以北京市为例。作为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市在环境治理尤其是VOCs治理上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为减少VOCs排放,北京市针对炼油石化、印刷、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先后发布了7项控制VOCs排放的地方标准。为了完成《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提出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20%的目标,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版),将涉及有机溶剂型油墨生产、有机溶剂型粘合剂生产、使用有机溶剂型胶粘剂的家具制造工艺、化学原料药制造等VOCs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列入禁限范围,并要求这些行业企业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停止生产,2017年年底前全部退出。
据统计,2017年北京市逐步退出一般制造业500家、整治“散乱污”企业2570家,同时开展百项环保技改、清洁生产等工作,全市VOCs整治成效显著提升。经初步核算,截止2017年底,北京市已完成VOCs减排3196.4吨。
此外,2017年11月,北京市还发布了我国首项《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评估工作指南》,形成了大气VOCs在线监测系统的评估框架和基础方法,为大气环境数据监测提供了科学保障。
面对地方新一轮大气治理计划,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8~2020年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2018年,北京市仍将VOCs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细化燃煤、工业排放、尾气、扬尘等方面的治理措施,建章立制、建立台账,让VOCs治理既有底数,又有进度,还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