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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空间建设研究

2018-03-06文冬妮

科技资讯 2018年34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

文冬妮

摘 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原生文化生态空间环境中可保持其生态完整性和活态性,从而促进其自我发展能力。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空间,是实现其活态传承的重要路径。文章以云南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为例,探讨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文化生态空间的建设情况,并据此从加强文化生态宣传、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保护区整体规划、明确监管主体方面提出优化路径。

关键词:少数民族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生态空间建设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12(a)-0-02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而作为少数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地理空间,特色村镇是孕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土壤。文化空间指的是某个民间传统文化活动集中的地区,或某种特定的文化事件所选的时间[1]。而且环境和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2]。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拥有丰富非遗资源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正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和外来文化的猛烈冲击,部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濒临消失的境地,且其所依赖的生存空间——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亦遭到不同程度破坏。鉴于此,文章以云南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为例,对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空间建设进行探讨,并据其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以期为我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提供参考。

1 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概况

云南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于2006年被云南省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该保护区拥有丰富多样的傈僳族文化遗产资源。为了保护傈僳族宝贵的文化遗产,2013年,在维西县叶枝镇同乐大村启动了包括“阿尺木刮”、傈僳族民居、服饰、饮食、音节文字在内的云南文化传承示范村“土风计划”。而且还新建了傈僳族民族文化陈列室,展出了傈僳族独特的民族服饰、古老的生活用具以及傈僳族音节文字的发明史等。2014年,成立同乐文化产业专业合作社,开发文化产品,并以村寨中1名省级和4名州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为基础开办传习班。

2 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文化空间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民众参与文化空间建设的意識较弱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傈僳族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较大变化,他们更加关注现代流行的事物和文化,而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缺乏足够的重视。此外,该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均由县、镇政府主导,而在此过程中忽视了对社区居民这一文化主体的教育引导,导致社区居民对自身在文化保护区建设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认识模糊,参与意识较弱。

2.2 文化空间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

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建设资金绝大部分来自省、州和县政府部门的财政投入。例如,民族文化陈列室由维西县文体广电局投资80余万元建设而成;云南文化传承示范村“土风计划”项目在同乐村的启动实施主要依托于省州县35万元的资金扶持。可见,该保护区文化空间建设的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缺乏社会性资金的投入。另外,尽管各级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是资金数额相对有限,仍无法满足该保护区文化空间建设的资金需求。

2.3 文化空间建设的设施规划有待完善

据调查,该保护区只建立了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阿尺木刮”的传习所,其它非遗项目如传统服饰、民歌的传承场所还未建立。再如,保护区的发展规划有待完善。编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引领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当前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只是针对某项非遗项目制定了发展规划,这对于保护傈僳族原生态的文化环境有一定消极影响。

2.4 文化空间建设的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一般由县、镇政府部门主持开展,村委会及自发成立的文化产业党支部、产业合作社协助完成,尽管这些部门在文化空间建设过程中也进行了一些管理工作,但由于其管理职责不明确,保护区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很难落实到位。此外,该保护区文化空间建设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尤其是针对一些文化遗产项目开发的监管,未设立明确的制度要求。

3 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文化空间建设的优化

3.1 加强文化生态宣传,提高民众参与建设意识

促进保护区文化空间的建设,需培养传承人及社区民众参与意识,提高他们的文化认同感与自豪感,重构符合现代价值观念的意识体系,调动其参与保护区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还可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渠道对保护区内传承人的扶持与培养状况,以及保护区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提高保护区傈僳族文化的知名度,提升民众的文化自觉,激发民众对保护区傈僳族文化的保护意识。此外,可利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所搭建的群众性文化平台,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以支持和鼓励该保护区开展健康有益的民俗文化活动,增强传承人与社区民众对傈僳族文化的记忆,唤起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动力。

3.2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拓宽文化空间建设融资渠道

叶枝镇同乐村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建设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在深入贯彻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纲要》的基础上,利用文化保护区建设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引导和协调相关企业、民间团体等主体对保护区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改良,如对保护区非遗项目进行旅游开发、举办民俗节庆活动等,使之与现代化市场、社区民众的生产生活得以对接,形成新的文化生产力。此外,通过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设立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的专项资金等手段,为保护区文化生态空间建设提供经费支持。同时,还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个人、相关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主体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予以资助,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3.3 完善保护区整体规划,加强文化空间设施建设

傈僳族特色村寨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议应结合保护区已有的规划以及《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合理编制保护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加强保护区设施配置。例如道路方面,可通过建立市—县—镇—村相互联通的公路,为文化空间建设奠定完善的交通条件。配套设施方面,需完善场所的广播通道、传播荧屏、舞台、座椅、培训基地等方面的硬件设施,不断优化改良当地生产场域的配套服务设施,保护和修复其生活场域与生产场域环境。另一方面,以保护区文化空间建设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文化传承为目标,合理规划建设非遗的传承场所。

3.4 明确保护区监管主体,构建文化生态监管机制

首先,要明确保护区的监管主体。在市、县、镇、村各级行政单位设立监管部门,并明确各级部门的监管职能,分别涉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规划、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原生环境的保护、传承活动的开展等方面,促进傈僳族特色村寨文化空间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其次,要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应充分利用傈僳族特色村寨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的政策优势,建立适当的监管制度,以明确保护区文化空间建设的具体项目及其开展的时间、场所、方式等内容,确保傈僳族特色村寨文化保护区的文化空间建设有序开展。此外,还应重视傈僳族特色村寨居民对保护区建设的监督,如采用提建议、言论、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工作者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1] 陶利璠.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论集[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6.

[2] 朱利安·H·斯图尔德.文化生态学[J].南方文物,2007(2):1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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