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借贷筹资研究
2018-03-06伍春晖
伍春晖
摘 要:当前经济社会,中小企业已然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由于受企业规模和企业实力的限制,中小企业很难通过传统渠道筹得资金,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小企业发展道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背景下的中小企业业集群的现状,结合当前互联网金融提出了中小企业可通过电商小贷、P2P、众筹等融资模式筹集资金,并构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内部约束、治理机制来提高中小企业筹资的可行性和融资成功率,为推动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关键词:中小企 产业集群 互联网金融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8)12(a)-0-02
自2015年国家大力打造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济发展新引擎以来,在“互联网+”新经济业态推动下,市场准入门槛降低,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促进了市场主体活跃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的繁荣。截至2017年底,实现私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私营经济占GDP比重超过了60%。私营经济主要以中小微企业主體形式存在,它们显然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完善产业链和技术创新的生力军,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推动技术进步、加强社会稳定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由于受企业规模和企业实力的限制及银企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等传统借贷渠道获得债务资金,据调查显示,我国只有1/10的中小企业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此外,中小企业也很难通过发行股票等吸收投资者投入等方式获得权益性资本。由此可见,在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融资难、融资贵是其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难题。产业集群对中小企业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克服了单个企业规模小的特点,产业集群在提高企业信用、抵押物及盈利水平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大部分文献仅基于传统融资模式进行研究,本文探寻互联网背景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组织形式及筹资模式选择,并构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内部约束、治理机制提高中小企业筹资的可行性和融资成功率,为推动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1 互联网背景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现状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水平的发展,中小企业集群的外部环境、内部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中信息化背景下的中小企业集群主要表现为以下3种形式,即在线产业带、淘宝村和菜鸟产业园。目前在阿里巴巴平台上,全国已诞生的约100个在线产业带,212个淘宝村,以及正在试点建设运营的菜鸟产业园。在线产业带是以线下传统产业集群为基础,由地方政府合作运营的在线生态圈,在线产业带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商务生态现象,包含多个参与主体,是传统产业集群在互联网上的一种映射和延伸。我国大部分产业带集中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河南和湖北6省,其中浙江最高;其产品结构则主要以纺织服装和家居日用类产品为主。淘宝村的诞生则在“互联网+”的带动下,一些一村一品的专业村很快互联网化;淘宝低门槛的特征使一些原本无任何产业基础的农村,因为网商创业的财富效应,引发了当地村民的争相效仿,成为一种新型的“淘宝村线上产业集群”。菜鸟地网则主张产业园+物流园战略,其理想目标是实现:线上,淘宝、天猫卖家在阿里平台上交易;线下,卖家货物由中国智能骨干网进行仓储、运输和配送,卖家在菜鸟产业园里办公,孵化,由菜鸟提供一系列配套增值服务,依托周边制造业,引导电子商务支撑、衍生服务业集聚,形成电子商务新型产业集群。所以,信息化背景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以互联网平台替代现实中特定区域,由同处在一个产业领域,经营业务上具有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由于具有共生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的中小企业线上企业群体,分享产业的集聚效应,它可以整合所有社会资源和产业资源,利用互联网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打通原有社会资源与产业资源之间的壁垒和界限,激活存量和闲置资源,使各项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新的高度。
2 中小企业集群利用互联网金融筹资模式选择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时代“互联网+金融”的产物,产生之初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如雨后春笋般地实现了快速发展。基于电商平台的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重要影响,电商小贷、P2P和众筹等互联网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电商小贷是指电商基于大数据搜集和处理平台,通过对中小企业资金流信息和交易记录信息的分析,评估客户的信用,进而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的融资模式。P2P是个人对个人的贷款模式,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投资需求和融资需求的匹配,从而成功实现融资交易。P2P被称为“草根金融”,打破了大金融机构的垄断。贷款人利用互联网寻找可靠的放款对象,借款人则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自身信息以及资金需求,两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匹配,整个借贷过程顺利完成。众筹指中小企业以股权、产品、利息等作为投资回报,利用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一般有项目众筹和股权众筹等两种模式。互联网金融以其所具有的小额、便捷以及跨地域融资等特征,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实现了无缝对接。
3 互联网背景下产业集群治理对中小企业筹资的效用评价
基于电商平台的互联网金融虽然对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重要影响,但总体上而言,这些模式均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投资方和融资方之间仍然存在信息“黑箱”。有鉴于此,建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通过集群效用再辅之互联网强大的信息传递职能,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行性和成功率。
首先,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则中小企业借贷筹资外部信用增级的有效形式。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比集群外的中小企业在抵押物及盈利水平等方面更具优势,体现在债权人可利用产业集群企业共生性和互补性的关系,通过集群内其他企业的交易反馈生产与管理信息,更客观地对目标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价,拓宽了企业信息的获取渠道,降低了贷款方审核借款方借贷风险的成本,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产业集群筹资建立了集群内企业互相依赖的“信誉链”,解决了单一企业基于信息不对称的信用缺失问题,提高了企业信用度,同时,该“信誉链”同“融资链”相互作用并依赖,增强了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边际信用度”并提高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较易获得外部的融资。
其次,中小企业集群存在着信息收集的优势以及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在获取各个企业借贷信息上存在成本优势。集群的企业之间互相熟悉、知晓,互相存在着业务往来,能够通过各方面正规的、非正规手段获取的并没有反映在财务报表上的真实信息,包括经营者道德问题,真实的财务数据等,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劣质企业的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规避。同时,中小企业集群对参与企业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在规模经济基础上形成各个中小企业依托各自核心能力链接起来的、专业化分工明晰的合作体系,因为基础设施的分享、信息的快速共享、营销渠道的合并共享等使得企业的融资协调成本和生产成本均能下降。换言之,产业集群内企业违约的机会成本增大,通过集群内生约束机制进一步控制了产业集群筹资的参与主体的自然选择。此外,互联网强大的信息传递功能对违约企业的信息披露会大大增强企业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导致企业难以继续通过互联网获得资金,甚至网商可能被关闭网点,“网络公示”和“终止服务”等手段也有效提升了违约成本。
最后,建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内部治理机制,严控中小企业互联网筹资的财务风险。(1)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通过集群企业选取监事会成员企业来监控集群内企业借贷款项的使用是否符合借款资金使用范围,借款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偏离正常的经营形势,并评估能够通过集群内企业的合作行为来化解经营危机。(2)建立及时反馈机制。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对资金短暂性或者季节性的要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即使被采纳也存在着时效性上面的缺陷,而互联网金融借贷向单个企业发放中小额贷款,无需抵押。为保障中小企业的借贷信誉,在当前互联网背景下,可以通过建立集群企业内部信息发布平台,借助互联网强大的信息交换力量,综合汇聚多种关联数据,提高集群内部信息共享与交流水平,提高集群作为一个融资平台的信息化程度,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良性互动创造条件,对企业的借贷偿付或违约情况進行及时反馈。(3)建立严格的认证机制,加强对产业集群新成员资格的标准化认证,其次对现有成员建立严格的信用等级和资金能力建立评估标准,从源头控制借贷风险。(4)建立共同的合作规范,成立产业集群的违约风险保障基金。产业集群内一旦发生某个企业恶意违约情况时,风险保障基金将对该笔贷款进行了偿付,这时合作规范生效,违约企业将在集群企业内部平台被记录,违约企业将会收到强制性赔偿通知且违约企业开户行必须按合作规范约定及时将违约损失补偿到风险保障基金的账户,否则将面临产业内的集体制约或被强制退出企业集群。
产业集群已成为中国目前产业组织中最典型的特征和既定事实,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客观上产生了中小企业间加强合作的需要,建立企业集群借助共同的力量进行团体融资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必然。在后续的推广和运用中,也需要有政府在政策上进一步扶持和引导,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经济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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