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景区建设的融合发展
2018-03-06孙晓杰
孙晓杰
(烟台山文物管理处,山东烟台 264000)
在历史上烟台在1861即成为了通商口岸,开辟了国外列强来烟台殖民的历史,因此烟台有许多地方都有领事馆等建筑,还有战争中留下的瓮城、炮台等。长期以来一直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让人民了解那段屈辱历史,激发人民爱国之心的基地。文物保护与旅游区建设也一度让地方陷入两难境地,那么该如何实现二者的融合发展?本文在参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做详细的论述。
1 文物遗迹的特点
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许多的文物遗迹,真实地反应了先民的生活和生产,因此具有强烈的教育意义。因此文物遗迹具有真实性、不可再生性、永存性的特点。第一,文物遗迹是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反应了某一时期人类生产生活的现象,记录了生产和生活信息。例如在烟台领事馆建筑群中,不仅能够了解当时殖民者在烟台市的活动情况,而且也可以了解不同国家建筑的特点。这种真实性是文物遗迹的基础特点,如果缺乏了真实性那么久不存在文物遗迹。第二,是不可再生性。时间和历史只会向前发展,在历史上的某个时间段、某人所建设的建筑,到了现代历史中便成为了文物。因此历史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也是不可替代的。一旦在城市建设或者旅游项目建设中予以毁坏,那么便不可能再生。例如济南老火车站为巴洛克建筑风格,在新车站建设中进行了拆除。即使在进行复原,那也只是个仿制品,已经不具备历史价值,同时也不在真实。第三,是文物遗迹的永存性特点。随着人民和政府保护意识的增加,许多文物遗迹都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其次历史文物遗迹也是人民认识历史、认识民族发展;研究政治、经济;乃至地方生活习惯的重要资源。文物遗迹的永存性特点决定了它可以成为人民永远的精神财富,激发人民探究历史、研究历史的主动性。
2 国内外文物保护与旅游区建设优秀经验
在经济发展中,经常会出现因经济发展需要而拆除旧城,甚至拆除文物遗迹的现象。例如北京旧城改造,将原有明清城墙几乎全部拆掉;济南经济发展拆掉了老火车站。于此同时,大同市城市建设中又在不断的恢复古城墙。在这种矛盾和冲突之间,国内外优秀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可参考的内容。
例如英国约克郡在景区建设中,就充分进行了文物遗迹的保护与新景区建设活动,受到两全其美的结果。应该约克郡在近代发掘中,发现了保留完好的古代城墙,同时也发现了维京人的生活中心。对于英国历史发展,研究维京人发展历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旧城改造与景区建设出现了冲突。加之英国民间文物遗迹保护组织的保护,冲突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因此英国《古迹保护法》规定:1840年前文物遗迹不允许改变外观;1900年左右的建筑遗迹可以视情况而定,确定是否具有保留价值。因此在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中达成了协议,即维持维京人古城的全貌,另选附近地区重建,促进经济发展。这一策略,既保全了文物遗迹,也能够让参观者在新地区旅游时,体会到遗迹的厚重感与历史感。
反观国内的遗迹保护与旅游项目建设工作,更多的是教训。例如在舟山市定海古镇的建设中,当地政府对已经评定为“浙江历史文化名城”的老城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拆除改造,将之改做商业广场,对许多明清民居造成不可修复的破坏。当然也有积极的一面,例如浙江乌镇保护与旅游区建设中,政府采用了两者融合发展的策略。在旧城改造中,并没有大拆大建,而是选择了“修旧如旧”的模式,让旧城换新颜,但是旧城的文物、历史却没有改变。恢复历史上乌镇的风貌和人情。地方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推动人民富裕的重要力量。
3 烟台市文物保护与旅游区融合发展建议
文物遗迹是不可再生资源,是人民的重要精神食粮。因此在旅游区建设中不能全部否定,拆掉重来,而是要让两者和谐共存。可见新旧事物交替之间,必然会出现冲突,但是在二者之间最好衡量,有取有舍才能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避免出现因开发不当、旅游污染等问题导致的文物破坏、污损等现象。因此本文结合所调查的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促进二者融合发展的策略。
3.1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在前文的论述中,已经知道历史遗迹、文物遗迹的重要性。因此地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组织等要充分认识到文物遗迹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历史遗迹对于国家发展,民族富强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文物遗迹的保护规则与制度,严格文物保护工作,因此在旅游景区建设中,对历史遗迹要以保护为主。邀请相关专家对遗迹的保护和利用进行研究和探讨,指导旅游景区建设内部的文物保护工作。同时旅游开发部门也要进行科学规划,认真统筹,积极的利用区域内的历史遗迹。做到既发展经济,又不破坏历史遗迹。
3.2 强化文物遗迹的保护宣传
在笔者调查中发现许多文物的破坏行为来自于参观者,他们虽然是小规模的破坏,但是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历史遗迹的严重破坏。而且鉴于历史遗迹的不可再生性,在旅游区建设中必须要突出对文物遗迹的保护宣传工作。让景区建设者、施工者以及参观者都充分认识到历史遗迹的重要作用,激发保护遗迹、爱护遗迹以及与破坏遗迹行为做斗争的心理。只有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才能提升文物遗迹的保护效果。例如我国政府颁布的《文物古迹保护法》中明确了历史遗迹的保护不仅是文保部门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在宣传教育中,才能让社会各界认识到文物保护的责任感,自觉维护文物遗迹。
3.3 加强对文物遗迹的保护力量
保护文物对一个研究国家文化、保证一个民族文化延续性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保护文物还可以增强本民族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增强民族自豪感,提高凝聚力。因此笔者认为促进文物遗迹与旅游景区建设的融合,首先要做到不可过度开发,文物遗迹所承受的参观能力是一定的,超过了这个能力,文物肯定会有所损毁,这种损毁可能是微小的、不易察觉的,但等到你发现它的时候,恐怕已失去了补救的可能。在景区建设中,要考虑景区内文物的承受能力,综合考量之下进行建设工作。其次是在景区文物保护与修复中,应保持它的原汁原貌,不可轻易加入现代的元素,最好是能做到“修旧如旧”。让人民在参观中更加真实的了解先民的生活和生产状况。
4 结语
在我国政府新发布的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7—2020)》中,明确提出了建设人文城市的目标。即“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因此在国家大政方针指导下,我们要积极吸取国内外相关经验和教训,探索出一条适合烟台市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科学之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共同发展。
[1]杨颖坤.文物保护在文化旅游景区建设中的融合——满城陵山汉墓景区规划设计的若干思考[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7(13):12-15.
[2]林峰.全域旅游架构下的景区体制改革[J].中国房地产,2017(17):45-48.
[3]杨萌芝.温州山水斗城风貌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