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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立体惩防机制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2018-03-06孙亘乐

武汉广播影视 2018年12期
关键词:执纪纪检监察权力

孙亘乐

前几年遇到一个从事纪检工作的朋友,一交谈就唉声叹气,说什么天天接触的都是负能量,长期下去人都要抑郁了。我当即好言相劝:你怎么没想到天天在清除负能量呢?清除负能量带来的不就是正能量吗?从事这样正能量满满的工作又有何忧?朋友听后顿时释然,对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有了新的认识。

没有想到的是,几年后我也走上了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项工作的酸甜苦辣,种种不易。但不管怎样,我都坚持当初的认识,认为纪检监察是“正风除弊,治病救人”极有意义的工作,是确保单位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功德无量的事业。

那么,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确保单位权力、项目、资金三个安全呢?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指出了明确的路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我们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高悬惩腐利剑,发挥震慑作用,着力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建国初期,我们党曾以雷霆手段,处理刘青山、张子善严重贪污盗窃案。当时有人为刘青山、张子善说情,毛泽东主席严肃地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正是刘青山、张子善案教育了整整一代共产党人,起到了“毙了两个人,党风好了二十年” 的效果。

当违纪违法问题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不能含含糊糊,没有原则地做“老好人”,必须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以有效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台有三个处级干部被“双开”,每每想起,都让人非常痛惜。扪心自问,我们过去对他们的管理和监督,有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了呢?如果组织上经常给他们提提醒紧紧弦,他们的错误也许早就戛然而止,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贪污受贿,涉及的问题也不至于越来越严重,最终身陷囹圄。

到底应该怎样去关心、爱护和帮助我们的同志?履职纪委书记以后,我总在思考这个问题。“仁者爱人”这句话我们都耳熟能详,其实孔子在《论语·里仁》里面还说过一句话:“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意思是只有仁人,才能够用正确的方法喜爱应当喜爱的人,厌恶应当厌恶的人。我们在管党治党、监督执纪工作中,如何做到“能好人,能恶人”呢?这就是要更加有力地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在责任落实上下真功、下深功、下实功,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着眼于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以公正无私的立场及时发现和区分“好”“恶”之行,对违纪违法“恶”行,坚持抓大不放小、抓小不养大。

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让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强化问题导向,紧盯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突出关健少数和关键岗位,精准发力,精准监督。要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通过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形成反腐高压态势,把严明纪律的震慑力传导到基层,做到有病马上治、小病及时医,防止“腠理之疾”变成“膏肓之患”,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

二、织密制度之“网”,扎牢防腐笼子,着力构建党员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扎牢防腐笼子,首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施以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为主要内容的“六权治本”措施,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反腐倡廉立体监督防控长效机制。

对广电行业来说,要深刻剖析以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全面梳理排查本部门、本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对存在的廉洁风险,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风险防控。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要围绕广告经营、电视剧购销、则务管理、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健环节,制定和公布相关人员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单内容要全面、具体、透明,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建立健全相关责任人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条件、依据和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使当事人一旦发生偏离基准的行为,就会被及时发现,从而打破权力寻租“潜规则”,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限制权力,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把这项制度执行到位,要完善配套措施,切实监督到位,让党员干部在自律的同时再加上一把保险锁。对广电行业专业性很强的监督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要避免业务和监督两张皮,不能雾里看花,蜻蜓点水,而是要真正沉下去,进行探底研究,摸清里面的门道和行业“潜规则”,避免监督到场不到位,扮演“公证员”和看客的角色。纪检监察部门还要从“不易腐”的目标出发,对于自由裁量权较大的业务流程,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反腐败预警大数据监测平台,要求相关权力部门前台运作的所有事项后台都能看得到,从而提高监管的技术含量,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营造健康有序的广播电视发展环境。

三、筑牢思想 “堤坝”,增强拒腐自觉,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筑牢思想 “堤坝”,一是铸牢理想信念这个魂。二是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个根。三是坚守做人从业底线这个界。信念宗旨坚定,底线才会牢固,从业施政方能有敬畏,知是非,明黑白,晓事理。

邓小平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说:“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要好一些。”重温这一话语,意味深长,细细体会更发人深省。三个“怕”字,是对所有共产党员的要求,尤其对领导干部更是一种警示。怕党,就是要牢记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监督;怕群众,就是要始终维护百姓的权利和利益,真心接受人民的评议;怕民主党派,就是要坚持民主合作制度,慎重对待党外监督。概言之,为官者须常怀敬畏之心。古人也说过:“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看来,善怕不仅仅是一种自律、自尊和自爱,更是一种人生态度,是安身立命之本。

台财务处原处长胡黎明在《忏悔书》中写到,由于“存在侥幸心理,觉得查出的可能性不大,于是从收落地办的‘小红包’开始,发展到收家具商的感谢费,最后发展到贪污公款上去了,底线全失,令人不齿,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廉洁底线。”胡黎明的问题,就在于面对金钱没有管住欲望,心存侥幸进而胆大妄为,最终身败名裂。今后,我们要继续运用身边人身边事这样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形成震慑,让我们的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触动内心,引以为戒,真正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意识,从而达到廉政教育和预防违法违纪的目的,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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