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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职能定位的依据源自何处?
——以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成长为例

2018-03-04胡辉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2期
关键词:行业协会职能广东省

胡辉华

一、导 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转变一直是我国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着力点,也是广泛深远地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改革的关键领域。在国内改革的社会需求和与国际接轨的双重动力推动下,我国确立了“有限政府、间接管理、宏观调控”的政府职能转变总体方向,为此,政府内在地需要将原先承担而不应该承担的大量职能转移出去。在经济领域,政府将微观的经济管理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从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的转变,被一致认为是公共行政改革的根本方向,政府职能转变的这一思路从理论上为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奠定了的必要性基础。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职能转变在政府文件中经常被看成是同一个事情的不同方面。由于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捆绑在一起,政府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既要解决政府自身的职能定位问题,同时又要解决政府职能委托、授权、转移对象即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定位问题。因此,行业协会商会应该发挥什么样的职能在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之初就是由政府而不是行业协会商会自己界定的。1999年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将行业协会商会的性质和地位界定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此后,“桥梁和纽带”一直成为政府认识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自我认识的标准社会意象。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拓展行业协会的职能”,进一步重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桥梁和纽带”的社会意象得到了强化。

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定位,本质上是将行业协会商会限定在辅助政府管理行业的可有可无的职能范围内,完全忽视了“行业协会的最具生命力的功能是代表企业利益并能够给成员企业带来收益”。并且,在政府没有切断与企业直接联系渠道的情况下,企业愿不愿意和有没有必要通过这样的桥梁和纽带与政府联系,并不是政府更不是行业协会商会所能左右的。更何况在存在作为重要政治桥梁和纽带的工商联的现实条件下,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地位和作用并不是政府的唯一选择,而且,工商联作为我国政治协商系统中的重要力量,其对企业的号召力和吸引力远非行业协会可比。因此,“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强行给行业协会构建的可疑的和虚伪的社会意象。但是,这一在行业协会商会从业界以及社会公众普遍接受的社会意象却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造成严重障碍,地方政府往往借此为政府职能转移不作为提供依据,而由于政府本该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的大量经济管理职能是吸引企业的最重要的“选择性激励”,它们掌握在政府手中,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不了代表企业利益、主导行业治理和为会员企业带来收益的作用,对企业来说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企业加入行业组织、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活动、支持其发展就无从谈起,其成长壮大所需要的资源、影响力和合法性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对那些在体制内产生又被迫脱离体制的行业协会商会来说,如果在转型过程中没有被赋予或转移任何政府职能,它们与自下而上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一样,其生存处境一般非常艰难。它们除了为会员提供一些完全可以由其他企业例如培训咨询公司提供的具体服务之外,难以有所作为,影响力非常有限。本文所探讨的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就属于这样一类行业组织,其前身是“广东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隶属于当时作为政府机构的广东省电力局,创立于1984年。2002年后改名为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改为广东省经贸委。随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以及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该协会2006年转型为民间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团体,先后获得过“全国先进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广东企业创新纪录优秀组织奖”和“广东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质协”等荣誉称号,其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组织成长的各个方面均表现良好。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黎副局长对该协会的评价是:“(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过去是在电网系统的服务管理机构,改革后能突破企业垄断模式,重视电力和电网两个协调的行业服务的功能整合,在发电和电网系统起很重要的协调作用,对电力技术创新和运用、电力行业的规范、电力从业资格的认证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服务品牌。”(访谈资料。资料编号:LI20140413)本文要探讨的问题是:鉴于当代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对行业协会的生存和成长的重要性,在政府职能转变的步履迟缓,政府应该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迟迟没有落实到行业协会商会的背景下,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如何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寻求自己的职能定位,并积极有为地创造行业协会成长的有利条件,不断推动组织成长壮大?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其职能定位是如何确立的,依据是什么,受什么因素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所有组织都生存于一定的组织环境之中,所有组织都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源才能生存,它们对其他组织由于资源的需求而具有依赖性。学术界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不可避免地注意到这一客观事实,不少学者自然而然地从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观察和理解行业协会。按照资源依赖理论的观点,环境中的资源对组织来说越稀缺、越重要,越不可替代,组织对环境的依赖就越强,因而,其生存发展和组织行为受环境的影响就越大。对行业协会的生存最重要的资源一方面来自会员企业,另一方面来自政府。受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和公民社会理论的影响,一部分资源依赖论者强调行业协会对会员企业资源的依赖,会员企业缴纳会费、会员参与、社团内部的凝聚力或社会资本既是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基础,也是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保障。另一部分资源依赖论者则视行业协会对政府资源的依赖为法团主义的表现,政府虽然在法律法规和行动空间的层面控制行业协会,但同时也在政策参与、财政、信息、职能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面为行业协会的生存发展提供支持。集体行动理论与法团主义因而成为分析行业协会的两大关键理论。行业协会研究中的资源依赖理论视角在研究国内和国外的行业协会领域分化明显:研究国内行业协会生存发展和组织行为的学者(包括国外对中国行业协会的研究者)偏向法团主义,注意到政府垄断经济管理职能、控制领导人人选和业务活动对行业协会生存发展及组织行为的影响;研究国外行业协会的学者大多围绕集体行动理论探讨会员的参与和支持对行业协会生存发展及其组织行为的影响。

学术界系统地探讨影响行业协会组织生存发展的因素并将法团主义与集体行动理论结合在一起的学者是施密特和斯特雷克,他们提出的基本观点是,行业协会必须遵守的“会员逻辑”和“影响逻辑”共同决定了其组织生存:“一方面,商业利益社团必须构造自身并采取行动为会员提供足够的激励,以从他们那里吸取适当的资源才能保证其生存(如果不是成长的话);另一方面,他们必须以这样的方式组织化以提供足够的激励,使他们能够接触到公共权威(或与之冲突的阶级性社团)并对之施加适当的影响,同时从这种交换中汲取适当的资源(例如,认可、容忍、让步、补贴等)以使它们生存发展。”这两个逻辑牵引行业协会朝不同方向发展。会员逻辑强调行业协会提供服务或选择性激励以换取会员企业的资源,因此,会员的支持对行业协会生存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影响逻辑强调行业协会与外界组织(例如,工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对其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尤其是政府的支持是影响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行业协会依赖政府提供的接近和影响公共政策的机会以及合作执行政策的机会。这两个逻辑的相互作用共同影响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方向,但是,这仅仅是就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外部影响而言,因为它们本质上属于“交换逻辑”

施密特和斯特雷克进一步指出,就内部影响而言,行业协会还受制于另外两个逻辑,即“有效执行逻辑”和“目标形成逻辑”,前者与“以确定和经济的方式完成特定任务或达到特定的结果”、与“运作常规化、职能专门化、沟通直接、决策迅捷”等组织特征相关,然而,至于这些(组织)特征适用于社团与会员的关系还是国家的关系,它不作区分;后者似乎更对应于会员逻辑,与柴尔德的“代表性合理性”相似。但是,社团的目标,尤其是商业利益社团的目标可能由专家咨询或寡头统治“自上而下”地形成,而不是“自下而上”地由会员协商形成,它们可能不是仅仅基于直接感受到的主观利益,而且还基于对客观利益的长远计算和谋划而形成,因此,目标形成逻辑在商业利益社团即意味着自上而下地确定组织目标,它与会员逻辑完全不同。本文将“目标形成逻辑”和“有效执行逻辑”合称为“组织运行逻辑”,因其与组织领导人主动选择相关,它是行业协会形成各自组织特征的内在根源。

“交换逻辑”和“组织运行逻辑”构成商业利益社团生存必然遵守的组织法则,将它们放在一起可以完整地描述受这两类逻辑支配的行业协会可能选择的行为模式、可能提供的物品以及可能形成的组织类型,如图1所示:

图1 结社行动中影响组织特征的竞争逻辑(原图略有改动)

施密特和斯特雷克提出交换逻辑是基于任何组织的生存都必须依赖外部资源这一基本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交换逻辑揭示了组织存在的外部条件,它是组织生存的立足之本,在这一点上资源依赖理论是有解释效力的。但是,任何组织都不是为了存在而存在,它总是被人们为了某种目的而赋予一定的使命,是为了解决特定的问题而存在。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是组织存在的价值和理由所在;平衡交换逻辑以确立组织发展的方向是组织主动选择的结果,所以,组织运行逻辑就从根本上全面支配组织的生存状态,内在地决定了组织性质、特征和行为方式。

如图1所示,行业协会在交换逻辑和组织运行逻辑的共同作用下可能表出现四种不同的类型:企业型、政府型、俱乐部型或社会运动组织型。企业型行业协会通过提供选择性物品服务会员;政府型行业协会通过提供垄断性物品控制会员;俱乐部型行业协会通过提供会员参与的制度性机会生产团结性物品;社会运动型行业协会作为会员代表提供公共物品。因此,行业协会的类型取决于行业协会的职能,换言之,行业协会发挥了什么样的职能就表现为什么样的类型。虽然这四种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理想类型的行业协会在现实中可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混合特征,但是它们可能承担的职能却不能超越其组织法则所限定的范围。如果从生存保障的程度和发挥作用的价值来看,在四种类型的行业协会中,企业型行业协会可有可无,理论上完全可以被诸如咨询公司之类的企业所取代;俱乐部型行业协会朝不保夕,可能因各种原因随时消失;社会运动型行业协会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其所发挥的作用易受偶然因素影响;只有政府型行业协会的生存保障和发挥作用的稳定性最可靠,其所提供的垄断性物品足以使它有能力协调会员行为并自主地生存发展。

施密特和斯特雷克的商业利益社团理论的重要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最直接且最根本地决定行业协会生存条件和生存性质的组织法则,从而为理解和分析行业协会的组织类型、职能、组织特征和组织成长提供了最具本质意义的理论框架。在他们看来,行业协会的类型、职能、特征和成长问题是相互关联、密切联系的,共同受制于其组织法则。这一个组织法则既从根本上影响行业协会成长,又从根本上决定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沃尔登直接从施密特和斯特雷克的观点中引申出行业协会的成长是一个自主性不断增长的过程,它们一般起步于纯粹的代表型组织,然后,逐渐发展为控制型组织,当它能够控制会员,执行类似“私益政府”的职能的时候,就达到了行业协会成长的最高阶段。沃尔登指出,集体行动理论和法团主义各自强调了行业协会的两个重要职能,即代表职能和控制职能,前者与会员逻辑相关联,后者与影响逻辑相关联。但这两种理论看不到这两个逻辑共同支配行业协会的行为,这两个逻辑之间只有形成某种均衡才能使行业协会在获得足够资源的基础上又能够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代表职能的压力出自会员逻辑,会员必须感觉到协会代表他们的利益,否则他们不会以其会员身份、忠诚、财政贡献、人力和信息支持协会;但是,行业协会要获得包括政府在内的外在组织的支持,又不能完全屈从于会员的利益,而必须与会员的利益保持距离,在整合这些利益及顾及外在组织的权力和利益时,能够塑造并重新界定这些利益,这是行业协会保持稳定而一致的长期政策的先决条件。在此基础上,行业协会协调会员行为,步调一致、行动有力,这样才能取信并影响政府、工会等外在组织。

在沃尔登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认为,这两个交换逻辑在哪一个点上达到均衡,是放任会员逻辑的支配还是放任影响逻辑的支配,或只容忍不同逻辑的不同支配程度,取决于行业协会领导人权衡行业内外环境力量对行业协会生存的相关及重要程度和可供利用性。组织目标的形成正是权衡选择的产物,在公民社会条件下,会员的支持与政府的干预和工会的威胁对行业协会的生存发展和组织行为同样重要,在非公民社会条件下,会员的支持与政府的资源和权力也是同样重要的。行业协会的领导人如何选择取舍遵循的是自上而下的逻辑,反映出协会领导人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领导作风,而不是会员或政府的利益或关切。在组织目标确定后,组织行为必然相应调整,无论是选择以执行代表性职能为主还是选择以执行控制职能为主,组织必须保持其行为与目标一致(否则即意味着组织失败)。组织所提供的物品、所形成的类型以及由此所体现的组织自主性程度也必将与组织目标相对应。同时,组织目标确定之后,能否有效协调会员行动,保证其行动步调一致并形成合力,则是其秘书处工作能力的反映,有效执行协会政策从理论上说纯粹受制于工具合理性逻辑的支配。因此,行业协会组织运行的逻辑不仅决定其职能定位,并由此也决定了其组织类型。

由此可见,施密特和斯特雷克与沃尔登的理论为理解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提供了可信的理论框架。因此,一方面,如果仅仅从资源依赖理论的角度理解和分析行业协会所受到的局限是很明显的,过分强调行业协会对政府和会员企业的依赖,其结果不可避免地难以说明行业协会的策略性行动和战略性选择的主动性。法团主义和集体行动理论对行业协会的解释之所以都不能令人满意,与众多学者忽视组织运行逻辑的单一视野不无关系;另一方面,学者、政府官员以及行业协会的从业者对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缺乏客观可信的依据,往往是盲目的,也常常割裂了行业协会组织类型和特征与职能之间的联系,割裂了行业协会的职能与组织生存发展之间的联系。他们要么立足于对行业协会的生存不具根本重要性的基础——例如,立足于政府的利益——去寻求职能定位的依据,要么毫无依据任意地对行业协会的职能进行定位。以往研究也没有意识到组织法则限定了行业协会职能定位的可能性范围,过高或过分地期望行业协会承担超出组织法则所能确定的职能,也就是与行业协会的生存规律无关的职能,例如服务社会。因此,罔顾行业协会受不同组织法则影响的不同程度对行业协会进行职能定位,可能有碍于我们对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认识。

本文的任务是通过对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观察,从政府职能转移背景下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角度,分析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特征。在政府职能转移不足,政府仍然垄断行业发展资源的条件下,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是如何依据组织法则自我定位,如何探索出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的。该协会的经验有助于我们认识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与其组织行为和生存发展之间的重要联系,彻底清除“桥梁和纽带”这一可疑而虚伪的社会意象对理解行业协会组织行为和生存发展的不良影响。

三、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成长之路

(一)从影响逻辑到会员逻辑再到交换逻辑的平衡

国民经济发展与用电量直接相关,用电量也一直是显示和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广东是经济大省,也就意味着是用电大省,电力行业对广东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一直以来,广东电力供应缺口特别大,长期饱受电力严重缺乏的困扰。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努力增加电力基础设施的同时,不断推动电力体制改革,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电力工业部提出了利用部门与地方及部门与部门联合办电、集资办电、利用外资办电等办法来解决电力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之后,一直到21世纪初,为了解决电力体制运行效率问题,国家层面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二十字方针”和“因地因网制宜”的电力改革与发展方针。客观地说,无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电力体制改革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不断缓解。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广东电力工业的发展规模、建设速度和技术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截至2009年,全省装机容量达到6 407万千瓦;广东电网连续十五年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省级电网;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 609亿千瓦时,位列全国第一;用电量最高负荷达6 500万千瓦。电力工业快速成长壮大,电源投资和电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对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但是,广东电力短缺的困扰至今仍未彻底有效地得到解决。

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广东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2002年广东省经贸委作为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是一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创立并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大潮中随浪起伏的历史较为悠久的协会,其成长之路深受国家和行业改革变迁的影响。

1984年广东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成立的时候,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电力行业内的所有企业都是国有企业,由电力工业部实行部门管理,广东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是广东省电力局的一个无正式编制的部门。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其目的是实行政企分开。但新组建的国电公司既是企业经营者,又行使政府职能,实际上政企并未真正分开。1998年电力工业部被撤销,电力工业的政府职能划归国家经贸委。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开启了电力行业影响深远的改革。在这轮“电改”中,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为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及四大辅业公司,实行“厂网”分离;在发电侧引入了竞争机制,允许多家办电、多种所有者办电。在发电市场上,形成了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两类市场主体,奠定了多家发电企业之间的横向竞争、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的纵向竞争的基本格局。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由广东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改制而来,于同年7月26日成立,主管单位也转变为广东省经贸委。

这时的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挂靠在广东电网公司,虽然隶属于企业,但仍然具有较强的政府组织色彩,组织活跃度低,协会工作人员是十多名退休的前任领导。各利益相关方尤其是经贸委希望协会辅助政府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成为从部门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力量,但是,协会工作人员的能力、精力、活力和动力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协会处在休眠状态,除了做一些上传下达的工作之外,协会没有主动开展过其他活动,也难以开展活动。因为此时“全国各地的(电力)行业协会实际上还是在作为一个企业管各个省的电网公司,一个部门,就是还没分出来的,他们干不了什么事,行业也没有人理它,意思你还是电网的,现在已经不是电力(网)一家说了算。”(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06年,这一年广东省政府以行业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的试点,出台了《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关于全省行业协会整改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行业协会“五自四无”改革。这次改革让广东电力系统几家大型企业领导看到了行业协会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希望,经商议,他们派出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的汪文兵担任秘书长。自汪文兵秘书长到任后,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获得了飞速发展,组织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从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发展历程的简要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动力,广东电力工业方兴未艾的发展势头持续时间长,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一直保持着旺盛的需求。行业欣欣向荣是行业协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拥有得天独厚的生存发展条件。经过电力体制的多轮改革,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很早就从政府系统中分离出来,与政府的关系相当疏远。自20世纪末以来,协会就失去了政府的庇护和直接的支持,也无法凭借政府的权威组织和号召会员,虽然由此获得了相对的自主性,但同时也失去了政府的资源。它转而依附于企业,挂靠在广东电网公司,成为企业的一个部门,其社会合法性备受质疑,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当然,换一个角度看,协会较早从政府脱钩转靠企业,市场化发展时间长,市场化程度逐渐得到了提高,它与企业的密切联系也加深了其对企业和市场的了解。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后,它基本上摆脱了对企业的依赖而获得了较大程度的社会合法性,从此步入健康稳步发展的轨道。这种从依附政府到依附企业再到独立发展的历程表明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在平衡交换逻辑的过程中获得了组织自主性的增长,那么,它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二)目标形成的逻辑及力量:秘书长的权衡抉择

2007年召开的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的要求,通过了新的章程,其章程明确规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章程明确了正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的职责。会长经理事会同意聘任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改变了以往由挂靠单位任命的做法。协会理事会由84人组成,其中常务理事27名;监事会共3人。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15名,其中8名由会员单位派任,7名由协会自聘。秘书处下设理事会工作部、调研部、技术服务部、信息部、教育培训部五个部门。协会成立了发电专委会、供电专委会、电建专委会和燃机专委会等分支机构开展有关专业工作。《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明确规定,“会长和秘书长不能在同一单位中产生”。但非正式的约定更严格,会长和秘书长不能在同一类型的企业产生,也就是说,如果会长来自发电企业,那么,秘书长就必须来自电网企业,反之亦然。这是为了调和平衡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矛盾,广东电力行业协会实际上是按照非正式的约定运作的。改革后的协会摆脱了对挂靠企业的依赖,获得了真正自主运作的空间。

汪文兵秘书长新到任后,从战略管理的层面提出了协会运作的新思路,他把它概括为“12345的工作思路”:“一个目标”不动摇,“两个规范”是保障,“三个而为”建和谐,“四个服务”是宗旨,“五个优势”要发挥。所谓“一个目标”是指构建和谐广东电力。汪秘书长说:“因为电力系统分家以后矛盾比较多,我的一个目标不动摇,一个目标就是我们尽量在中间构建一个和谐电力。”(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两个规范”即组织规范、制度规范。“三个而为”指量力而为、尽力而为、合力而为。汪秘书长对此的解释是:“就是说你不要以为你行业协会按照章程规定你什么都(要)做的,但是你要知道自己多大的本领,你要知道自己目前在这么多强势的电力企业前面,你首先第一个要量力而为。第二个能够做要尽力而为,这个尽力而为就是很多我们这个会员还有很多弱势企业,它们需要抱团起来,对这些企业你能够做的要尽力而为。第三个能为行业、为这个会员服务的是即使我们能力做不到我们帮他们寻求跟人家合作,合力而为。这个合力而为就是包括企业要一些培训,包括电力专业方面,它大企业都很强,它往往在一些安全生产方面、在一些造价管理方面、连接到别的行业的,但是这个人才又需要、又很少的情况下,他这个培训培训,但我们就找这个行业强的来合作,针对它们的一些困难,它们自身解决不了有需求的,我们就要合力来做。”(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四个服务”包括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五个优势”为地域、人才、技术、信息、窗口,即要“发挥五个优势,广东改革开放的前沿,在人才、地利、信息、交通等方面在全国都有优势,那我们广东电力生在广东,怎么样发挥我的优势,在全国的电力系统行业中,率先建成一个现代化的行业协会”(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

从这个工作思路可以看出,汪文兵秘书长对现代行业协会运作的理解非常深入,对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实际情况有充分的认识,对秘书处工作的方向把握相当到位。“12345的工作思路”立足于发挥广东省行业协会所处地缘优势,抓住了广东省电力系统现状的基本特征,即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利益冲突由来已久;超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并存。在此基础上提出秘书处工作的目标(和谐电力),认识到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组织和制度建设作为保障,而实现这个目标的方式是“量力而为、尽力而为、合力而为”。

汪文兵秘书长是企业家出身,在电力局当过领导,在发电厂做过老总,尤其重视组织的规范化运作。为了建设现代行业协会,他上任之初的重要工作就是抓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涉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年龄、技术和能力结构的调整,通过调整,那些年龄大的老同志退下来了,专家型人才留下来了,能干的年轻人高薪招聘到了。在制度建设方面,协会共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项,主要包括民主选举、会员大会等组织制度,以及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制度,统一了审批流程和办事程序。协会工作严格遵行章程的规定,按制度开展工作。

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虽然面临不少困难,但相比而言,协会运作最关键的一个方面,即会长和秘书长之间的关系却不是那么容易处理的。协会所属行业情况复杂,一方面,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性质不同且长期存在利益冲突,国企和民企诉求各异;另一方面,企业规模差异悬殊,既有如粤电和南方电网等超千亿的大型企业,也有小型发电企业,它们的地位不同,企业实力和势力存在天壤之别。在此环境下,如果作为会长副会长单位的那些超大型企业不理睬、不配合、不支持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就很难开展工作,很难运行无碍。汪秘书长坦言,他做工作最难的是各会长、副会长单位领导对协会及秘书长工作的认可。好在他以“低调”和“诚信”的态度赢得了这些会长、副会长的好感,会长与秘书长之间的关系逐渐步入良性轨道。然而,他仍然感觉到会长、副会长们对协会的关注不够:“如果他们能够坐在一起共商行业的大事,他们的智慧能够通过我们这个平台凝结起来,实际上对这个行业是一个福音,因为现在电力系统改革面临着很多的问题,竞价上网的问题,节能减排问题……”(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这些全行业性的问题不经过大企业协商是不可能解决得了的。这说明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运作在微观层面获得了良好的环境,但是,在涉及重大事项方面,协会的成长依然任重道远。

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运作的一个与众不同的方面是它建立了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个部门的主任参加的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秘书处的重大事项。这个制度一方面是实现秘书处民主决策;另一方面,也是一种激励制度,可以调动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汪秘书长的话语中可以看出,这个制度也起着在会长或理事会无暇顾及秘书处工作,但秘书处必须就某些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时规避责任风险的作用。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秘书处的稳定性和相对自主性在制度上得到了保障。有了精干的秘书处工作队伍和健全的决策和管理制度,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明确的战略思路的实施才具备了可靠的保障。

汪秘书长“12345的工作思路”系统完整地阐述了行业协会的任务、方针、保障和条件,是在实事求是地把握广东电力行业现状的基础上对行业协会运作的清醒、严谨和准确的构想。沿着这一清晰的战略构想开展活动,协会逐渐摆脱了无所作为的局面,并在自我定位明确之后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全面推进协会各项工作,组织的自主性渐增,也赢得了会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信任和肯定。

(三)职能定位在有效执行中实现

2009年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共有196个会员单位,专业类型覆盖发电、供电、电力建设、科研、设计、院校;所有制类型包含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中外合资及民营企业。截至2008年底,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发电装机容量为5 187万千瓦,占广东省电力行业装机的86.33%,发电量为2 422亿千瓦时,占广东省电力行业全部发电量的90.3%,供电量为3 288亿千瓦时,占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的93.78%。

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会员结构较为特殊也较为复杂。首先,会长单位广东电网公司和秘书长单位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规模巨大,前者2010年底资产总额2 431亿元,后者2009年资产总额达1 500亿元。副会长单位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2009年资产总额为420亿元,另一副会长单位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总资产为302.5亿元。除了这些大型公司之外,其他会员单位的规模相对来说比较小。其次,许多会员单位是广东电网公司和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例如,广东电网公司直接管理全省21个地市供电企业以及61个县级供电企业,而所有地市县的供电局同时也是广东电力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而韶关发电厂、茂名热电厂等会员单位又都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最后,由于电力行业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电力行业中的那些大型企业备受政府关注,它们可以直接和政府打交道,政府部门也愿意与它们直接打交道,企业的诉求和问题完全不需要以行业协会为中介,行业协会对这些企业来说可有可无。这样的会员结构不可避免地带来两大巨型企业在协会中的强势地位,强势企业和弱势企业的分化是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基本特征。

在这种格局下,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要有所作为,真正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会员、治理行业和代表企业的职能,既容易又困难。从容易的方面说,只要处理好了协会与两大巨头之间的关系,得到它们的支持,行业协会的发展就有保障;在行业治理面临问题时,协会不用在协调斡旋上费太多力就可迎刃而解。从困难的方面说,这两大企业的领导人管理众多企业,工作繁忙,事务庞杂,根本无暇顾及行业协会的事情。行业协会要做好,需要他们支持,但要得到他们的支持却需要行业协会先做出成就,在他们看来,“你做不好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啊?”(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汪秘书长谈到这个怪圈时也很无奈。尽管如此,秘书处还是兢兢业业,积极主动地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而为,以2008年至2010年为例,秘书处的工作可归纳如下:

在服务职能的发挥方面,协会通过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出版《广东电力行业信息》和《广东省电力行业通览》向协会会员传达行业信息,通报行业发展概况。根据2009年《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评估报告》,协会在2008年、2009年期间向会员提供42次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组织10次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举办14次培训活动和18场次节能减排方面的研讨会和交流会。协会多次组织会员单位学习与行业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和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研讨会。协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总结了协会在服务会员方面的工作:首次承办了高管人员培训班,首次为11项关键技术进行了鉴定。开展了8个不同主题和内容的持续加强教育培训班,提高会员单位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水平。协会通过组织会员开展体育竞赛、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网络调查、电话访问、书面问卷调查和上门走访等方式搭建与会员的沟通交流平台,了解会员需求。

在行业治理职能的发挥方面,2008年协会制定《广东省电力行业自律公约》、《广东省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办法》、发电厂煤耗标准等行业自律规章,推进行业自律建设。2010年协会还探索制定了“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竣工检验规范”“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技术规范”“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选型规范”三项行业规范标准。另外,协会推荐全国电力优质工程等9个品牌项目,注重质量管理工作,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行业管理创新模式,努力争取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科技创新成果奖的设立。

在代表职能的发挥方面,协会为解决燃机电厂经营困难和燃煤电厂成本过高的问题,向政府呼吁提高燃机电厂电价和减少港口费用,并收到成效。为保障施工方及用户方在带电检修作业环节的合法权益,协会发布了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收费标准。协会组织专业人员对上海市等地的收费标准进行调研,认真分析广东的气候、地形、电网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10kV配电线路五项常规作业收费标准》。该标准经专家评审后,已正式发布试用。此举解决了供电企业的燃眉之急,同时也防止了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纠纷,受到社会和会员的好评。

仔细分析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所做的这些工作,我们会发现,它们与中小企业联系更为紧密,而与大型企业关系一般。汪秘书长说:“因为这个行业的特性,只能说我的服务供给能力只是小部分,因为它们太强势了,南方电网这些(企业)都是上千亿资产的公司,我给它们提供的服务是有限的。”(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它们有足够的实力解决自己的问题。这也是他所说“量力而为、尽力而为”的意思,即对强势企业,协会的服务要量力而为,对弱势企业要尽力而为。由此也可以发现,协会是以量力和尽力的不同策略来开展工作的,它能够做到什么程度事先无法预知,可能它自身也没有确切的把握。它只做到了它能够做到的,实际实现的职能只是服务职能、行业治理职能或代表职能中的一小部分,但是,这一小部分却是它真正发挥的职能。它做到了让会员企业感到满意,得到了行业的认同,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会员增长率为5%左右,会费收缴率达90%,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职能定位的方向是正确的。

四、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成长机制

从其产生的背景看,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是一个典型的自上而下成立的行业协会,其前身“广东省电力企业管理协会”是政府为实施部门管理而设立的一个机构。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更大范围的市场经济改革,它被推向市场,挂靠在广东电网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的一个部门。在度过碌碌无为的一段时间后,再次在社会体制改革大潮的推动下,革故鼎新,焕发生机,一跃而成为一个表现出色的协会。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转变具有戏剧性,转变得非常突然,转变得十分引人注目。无须费力就可以观察到,这一显著转折发生于2006年,在汪文兵就任秘书长之后,协会的面貌出现了崭新的变化,他一举扭转了协会勉强维持的状态,没有他的努力和贡献协会不可能发生这样根本性的转变的。

那么,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是如何让一个组织起死回生并做出一番成就出来的?

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2002年从广东省电力局脱钩出来,失去政府部门地位直至2006年汪文兵秘书长开始领导协会工作已经过去四年多时间,它早已失去了与政府的联系,失去了政府的庇护与支持,失去了在政府庇护与支持之下所拥有的权威、强制手段和行政资源。没有哪级政府或政府的哪个部门赋予或转移过任何职能给它,但汪秘书长并没有觉得协会缺少政府转移的职能对行业协会的生存发展来说是一种障碍,他说:“说政府不下放职能,下放了很多职能,你能履行好吗?我自己都认为我都没有这个能力做,我从来不骂政府转移职能,你能做好吗?我说你们在这里养尊处优,我说如果到了这一步,真正的改革发展在这里连你的位置都没有。你有什么本事?你有什么沟通能力、组织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在他看来,行业协会要做好,重要的不是政府赋予它做什么事情的法定地位,而是其组织能力。组织能力低下,做不出事情,就得不到政府、社会、会员的认可,即使政府将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也做不好。他认为,这才是组织发展的关键。正因为他从不指望依赖政府,且早已与政府脱钩,所以,协会既没有主动要求发挥联系政府与会员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也没有被政府要求这样做,特别是在政府直接与大型国有企业联系紧密而相当多会员又是一两个大型会员下属公司的电力行业,政府不存在让行业协会充当桥梁和纽带的明显压力或动机,政府对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同样也不存在任何指望。

在这一既无约束也无负担的背景下,汪文兵秘书长来到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在一张白纸上描画协会发展的蓝图。他就任之初即提出的“12345工作思路”从战略的层次上确立了协会能够做什么以及如何才能做到。他将该协会的目标定位为“构建和谐电力”,旨在通过协会的工作以协会为工具重建会员之间的关系,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充分顺应了政府重视电力行业、行业内部存在少数强势企业以及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矛盾日久的现实。因为政府重视电力行业,所以政府不仅主导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也直接与行业内的大型企业打交道,企业的诉求可以直接反映到政府部门并得到迅速回应;因为存在强势企业并且许多会员企业是这些强势企业的下属公司,所以轮不到行业协会来规范它们的行动,并且这些强势企业也有足够的实力服务自己,行业协会对它们只能提供有限的服务,而弱势企业对协会则抱有更大的期待。这样的现实决定了行业协会既不能充当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无法在行业治理和利益代表方面真正发挥作用,一般行业协会所能发挥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职能几乎完全落空,唯一能够发挥作用并体现行业协会价值之处似乎就只能是解决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消弭强势企业与弱势企业内部分化对组织凝聚力造成的威胁。汪秘书长由此将协会的努力方向确定为协调组织内部之间的关系,这种清醒和务实的职能定位是行业协会所处地位的实事求是的反映。

汪文兵秘书长不仅清楚地提出了协会的职能定位,而且始终如一地坚守这一职能定位,他说:“我的一个目标不动摇,一个目标就是我们尽量在(会员)中间构建一个和谐电力。”(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他一方面小心翼翼地平衡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尽力帮助弱势企业,解决它们的实际问题。

由于他来自发电企业,而会长则出自电网企业,无形之中人们自然而然地认为秘书长代表发电企业,而会长代表电网企业,因此,处理好与会长之间的关系成为秘书处的头等大事。他说:“我跟他们【指秘书处工作人员】说是会长单位交代的事情,我们要更加重视这件事。”(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电网公司的关切,是协调电力公司和电网公司关系的第一步,有了这样的认识,秘书长本人在工作过程中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会长,展示认真工作的态度和工作能力,才能获得会长的认可。“每一任会长我首先很尊重他,他没有时间我都跟他汇报,首先我觉得不管怎么样要让他认可,你必须要谦卑,他毕竟是你领导,要尊重他,那一段时间后,我觉得人都是这样,让他看到你的能力,让他看到你的工作认真,因为他是法人,……行业就是他的责任,那我要尊重他的性格,那么基本上三个会长通过我们现在的处理基本上都是对我的认可。”(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汪文兵秘书长任期内历经三任不同会长,在苦心经营之下,得到了每任会长的肯定,这为进一步弥合行业内利益冲突和矛盾、营造会员企业之间的和谐关系铺平了道路。

电力行业内部矛盾和冲突由来已久,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行业拆分为发电部门和电网部门,前者生产,后者经营,汪文兵秘书长介绍说:“电网可以控制发电,什么时候叫你上多少网发电,权利掌握在它手上,你卖了电费它可以拖欠,这里面的矛盾很大,但是我这么多年在减少这个矛盾。”(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从这里可以看出,相对于电网公司,发电公司处于弱势地位,但是,如粤电集团这样的大型国企,在与政府的关系上实力足以与广东电网公司抗衡。所以,关键之处是代表电网公司的会长与代表发电公司的秘书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好这两家公司的关系,电力行业内部的冲突和矛盾就容易解决。

虽然非常重视处理与会长单位以及会长单位所代表的其他电网企业的事情,但是,协会并不是只为它们提供服务,它并没有忽略其他弱势的中小型企业的利益,甚至可以说,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大部分工作集中在帮助中小企业,为它们提供服务上。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为小型发电机组争取权益了。

在广东缺电严重的20世纪90年代,政府鼓励民间投资小型燃气发电机组,在政策和市场双重刺激下,广东各地出现了一大批中小型9E或9F燃气发电企业。21世纪初,广东的电力供应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国有大型发电企业逐渐增多,从满足电力需求的角度来说,那些中小型燃气发电机组的重要性就逐渐降低。但是,由于电力调峰的需要,这些9E或9F小型机组又不可或缺。因为电力需求尖峰负荷与低谷负荷的差值很大,所以,要求有些发电机组在低谷负荷时停机,而在尖峰负荷到来之前迅速启动并增长出力,尖峰过后即降低出力和停机。但是,大机组发电不能停,停一次后启动就要上千万。这种大型机组,不能不够马上开,够了马上停,所以,那些小型机组的补充作用非常重要。然而,这些9E或9F燃气机组的运行成本非常高,它们一旦发电就亏损,面临着生存问题。那么,它们就要靠政府或靠电网补贴。这些在政府号召下投资并且仍然起着重要补充作用的中小企业一个一个找政府,可是政府不予理睬。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它们抱团,找到省长签字,解决了它们的生存问题。汪文兵秘书长说:“真正的行业协会你不要去看有没用权,真的很多是你做了以后会得到人家尊重,人家会用心感受。”(访谈资料。资料编号:20140611),由此可以看出,协会的职能,不是自上而下依法授予的,也不是预先确定的,而是根据依据行业的实际需要在实践中做出来的。如果不作为,协会就没有这一职能,有所作为才实现了这一职能。

对那些强势企业,协会也不是无所作为。再强大的企业也需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利用标杆学习这种有形、具体而有效的方法来汲取他人成功的经验,通过学习比自己更先进的理念或方法赶超竞争者,在市场中赢得或保持竞争力。有鉴于此,协会意识到行业协会的用武之地,开始开展“创行业标杆”活动。其具体做法是:在行业内找某一个方面——例如,节能减排、优质服务、企业文化、降低成本——做得最好的企业进行观察,然后,组织十几个通讯员到这个企业,分头找领导、车间去采访,摸清细节并了解社会对它的评价,帮它总结经验,形成一篇文章,首先在协会的网站和刊物上登载。然后,把这个标杆树到《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全国最权威的一本电力系统的杂志,在这上面刊登。这样就把广东的标杆企业推向了全国,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反响,对提升电力行业业务、管理和技术水平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样是强势企业难以单方面一锤定音的是行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为解决带电作业收费无章可循的混乱状态,协会牵头组织专家制定了《广东省电力行业10kV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收费标准》,并把它上升为具有一定强制性的广东省地方标准;为了统一电力工程选题、设计和验收行为,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技术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选型规范》和《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竣工检验规范》共三项“用户工程规范”。这些标准或规范,政府没有相关专家做不了,强势企业没有合法性也做不了,只有行业协会既可以组织到专家又拥有合法性,才能制订并在全行业内得到实施。

因此,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工作的切入点是做企业做不到的事情,这是发挥行业协会职能的关键。弱势企业固然因其规模小、资源少和地位低需要协会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维护它们的利益;强势企业也不是无所不能、自成体系,同样存在鞭长莫及、无能为力之处。在组织具备充分的自主性的情况下,行业协会能够发挥什么样的职能以及如何发挥其职能并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模式,但是,它作为企业结社的次生性组织,不能够完全独立于行业整体或企业的需求而追求超越于服务行业或企业的目标,因为行业协会完全是作为功能性的而非目的性的组织而存在的,它只能以其所能发挥的职能证明其组织存在的理由。企业做不到的事情就是企业需要行业协会之处,它必须以其具有满足企业需求的针对性证明其所发挥职能的效用价值。所以,从做企业做不了也做不好的事情切入,协会才能找到企业需求的共同点,它所可能发挥的职能才具有普遍一致性和稳定性,从而赢得所有企业的认可。

消解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针对企业的共同需求发挥协会的职能是广东电力行业协会增进组织凝聚力的两条重要途径。换言之,只有重新确定自己的职能,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才有可能达成增进组织凝聚力的目标。从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来看,协会在清醒地分析广东省电力行业的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依据行业需要重新确立了其组织目标,也依据行业的需要重新确立了其职能定位,就此而言,对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来说,目标形成的逻辑和职能定位的逻辑是同一个,即依据协会对行业需求的判断,行业的需求决定组织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方式。虽然从衡量优秀行业协会的更高标准看,协会将其努力的目标放在增进组织凝聚力上似有保守之嫌,但是,确立这一目标是实事求是的,而且,协会也不得不承认协会有限的有效执行能力。汪文兵秘书长在访谈中多次强调协会组织能力对协会实现组织目标以及发挥组织职能的短板效应,慨叹协会人才不足对组织实现组织目标的制约。在现有组织能力低下的状况下,协会也只能做到汪文兵秘书长在确定协会工作思路时所预期的程度。所以,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既不能用政府要求也不能用会员的眼前利益来解释,而只能用协会领导人建立在对行业需求分析基础上的独立判断来解释。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在协会发展转折关头,组织运行逻辑比交换逻辑更为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并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交换逻辑的约束。汪文兵秘书长所关注的既不是如何凭借会员企业的力量影响政府以换取生存发展的资源,也不是如何借助政府权力的便利通过服务会员以汲取生存发展的资源。他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行业内部冲突和强弱势企业非均衡生存现状上,清晰明了地制定出协会工作的目标,其组织目标的形成完全独立于政府的需求,也不是在会员企业的直接压力下产生的。他上任伊始提出的“12345的工作思路”一方面重新确立了组织的使命定位,另一方面重新确立了实现组织使命的途径或方式,即组织的职能定位。协会由此走上了一条迥异于以往的路径,开始迈上飞跃发展的道路,表现出与众多优秀行业协会相同的特征。

在组织目标形成的过程中,组织使命的形成对协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行业协会与其他非营利组织一样缺少赢利底线的约束,其活动易受外界环境影响而漂浮不定,从而不仅使组织难以在某一领域做精做深,组织影响力受限,而且使组织生存的理由或社会合法性遭受质疑。因此,作为“宪章”和“约束”的组织使命对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必不可少。如明科夫和鲍威尔所指出的:“作为宪章,使命起着引导组织将意识形态、组织结构和会员与发起人之间关系以特定的方式联结在一起。使命在组织如何回应变迁的环境方面还起着约束作用。”由此可见,组织使命关系到组织的所有方面,具有战略层面的意义,因此,德鲁克强调,使命是非营利组织一切管理活动的起点。就行业协会发展的战略谋划而言,一个清晰界定的组织使命之所以至关重要,其要点不在于使命是什么,而在于必须有一个清楚地认识到且始终如一地坚守的使命,以保证组织专注于既定的行动方向,并由此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汪文兵秘书长提出的“12345的工作思路”或许不够严谨完美,但他对“一个目标不动摇”的坚持,深刻地认识到使命对组织发展的重要性,准确地把握了组织发展的要义。

五、结论和讨论

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行业协会商会一直被定义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被期望“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企业合法的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然而,政府职能转变缓慢,大量的经济管理职能和资源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大多数自上而下成立的行业协会在脱离政府的庇护后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授权和转移出来的职能,由于社会合法性先天不足,根本发挥不了政府所期望的作用,组织的生存难以为继。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就是这样一个协会,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它从政府的一个部门转变为挂靠在广东电网公司,实际上变成企业的一个部门,协会成为可有可无的一个组织,仰人鼻息地依靠个别会员企业才得以生存。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07年新秘书长上任后在组织的战略层面上做了全新的调整,从此将协会带出了生存困境,使协会获得长足的进步。

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成功充分说明“不忘初心,坚守使命”对行业协会发展的重要性。坚守使命对行业协会发展来说具有以下意义:首先,坚守使命是行业协会获得利益相关方认可和支持的前提,因为只有坚守使命,组织的性质才能保持不变。其次,坚守使命是行业协会获得行业影响力的保障,因为只有坚守使命,组织才能在服务会员或服务行业的某些领域做深做精。再次,坚守使命是行业协会抵御内外压力,确保协会自主发展的必要条件,因为只有坚守使命,才能以长远眼光看问题,不为眼前压力或一时的诱惑所动摇,避免短期行为对组织造成的危害。最后,坚守使命是行业协会获得良好的内部治理和内部管理的必要条件,因为只有坚守使命,组织内部才能形成一以贯之的共识,使组织内部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克服目标涣散而带来的资源消耗。反观失败的行业协会,虽然它们失败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可能有一个共同点为学界长期忽略,即它们没有认真对待组织的章程,没有真正把组织的使命当一回事,这从众多行业协会章程里雷同的使命陈述中可以一目了然。

从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转型发展历程中我们还可以观察到,协会对组织运行逻辑的遵从程度远高于对交换逻辑的遵从,这使协会在相对独立于政府和会员的基础上依据组织使命确立组织目标并使组织行为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协会真正实现的职能是在实践中做出来的,而不是预先确定的,也不是政府授权或会员要求的。但是,目标形成的逻辑和有效执行的逻辑限定了协会可能发挥作用的范围。这说明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既不能从行业协会运行之外去寻找其依据,也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在组织运行之前预先设定,而只能从塑造行业协会组织行为、特征和类型的组织法则中获得可靠依据。组织运行逻辑能否驾驭交换逻辑既反映出行业协会自主性发展的程度,从而反映出行业协会的成长水平,也反映出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的适当性是否能够得到可靠的保障。就本案例而言,在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转型之初,广东电力行业强、弱势企业的分殊以及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的矛盾、冲突构成协会发展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若想有所作为并有效作为,取决于协会发挥战略性选择的主动性,独立自主地确立组织目标并努力使组织行为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它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的成长不能用资源依赖理论来解释,它实现的职能更不是“桥梁和纽带”的社会意象所能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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