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支持四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
2018-03-02
农村百事通 2018年2期
日前,山东省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支持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返乡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有意愿、有能力下鄉的城镇科技人员共4类人员,从优化市场准入、创新金融扶持、发放创业补贴、强化各类服务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支持。
山东省推出了一批“高含金量”的支持政策。金融扶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落实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3年,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创业补贴政策方面,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创业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长达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山东 吕兵兵)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