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害防控鲤浮肿病的危害及防控
2018-03-02王立新
文/王立新
近年来我国河南、河北、辽宁、天津等地养殖鲤、锦鲤多次爆发一种“鲤急性烂鳃病”,发病鱼出现烂鰓、眼凹陷等症状,具有发病急、死亡率高等特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关专家经实验室检测确定此病为鲤浮肿病,这是一种境外传入我国的新发疫病。
鲤浮肿病是由鲤浮肿病毒(Carp edema virus, CEV)感染引发的疫病,或称为锦鲤昏睡病(koi sleepy disease, KSD)。发病鱼有昏睡、烂鳃、凹眼等临床症状,可引起较高的死亡率。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首次报道发现一种感染鲤科鱼类的病毒——CEV,引发鲤浮肿病。1996年,美国也确认该病发生。2009年~2011年,英国从引进的锦鲤中检测出CEV,引起欧洲各国的关注。2012年,英国首次在国内野生环境中的普通鲤中检测到CEV,说明该病原已经在英国扩散传播。目前,欧洲、亚洲多国从养殖的锦鲤或野生的鲤鱼中检测到CEV,表明该病原已在全球有了一定范围的扩散。
鲤是我国重要的淡水养殖鱼类,2016年我国鲤产量349.8万吨,占我国淡水养殖鱼类产量的12.4%。为掌握鲤浮肿病在我国鲤鱼、锦鲤主养区分布、危害情况及其流行病学规律,科学制定防控措施,2017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广东、辽宁等地水产技术推广站(水生动物疫控中心)和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单位,联合开展鲤鱼浮肿病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控措施研究。
一年来,通过对我国主要鲤、锦鲤养殖地区的调查和采集样品的检测,结合往年我国一些地区养殖鲤、锦鲤发病情况,认为鲤浮肿病已经在我国一些地区流行,锦鲤和鲤为主要易感动物,主要传染源为发病鱼、被污染的水。该病对水温较为敏感,20℃以下CEV在易感宿主体内复制,但不引起发病。20℃~28℃时CEV在宿主体内大量复制,并导致宿主发病。春秋温度剧烈变化时该病易暴发。
鲤浮肿病发病快、死亡量大、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各养殖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调整养殖品种。在鲤浮肿病流行地区改养殖其他如草鱼、团头鲂、鮰等品种。
二是加强预防。加强对池塘的管理,做到“改绿加深、增体控饲”。即在春季要将越冬后的池塘水质进行改良。调查结果表明在鲤浮肿病流行季节水质老化的老绿水池塘里的鱼先发病,同时要把水位加到足够深,浅水水温易受天气等因素引起水温发生大的变化,可能会加重病情。同时,要适当投喂增强体质的药物,并控制投饲量。
三是及早诊断。大部分养殖户面对鱼类疾病的暴发,通常盲目地大量使用各种药物进行治疗。这对于鲤浮肿病等病毒性疾病,不一定有效。一旦养殖鲤出现类似鲤浮肿病症状,应及时送相关单位进行检测,确定病因。
四是科学应对。一旦确定养殖池塘发生鲤浮肿病,应遵守“三停一开”的原则,即停投饲、停用药、停操作,多开增氧机。不要大量换水,尽量避免使鱼产生应激反应,加大病情。
五是妥当善后。当养殖池塘鲤浮肿病病情有所缓解,出现停止死鱼或少量死鱼时,要注意控制投饲量,不要投喂过饱,不可增料过快。要及时停止用药,观察10余天,防止病情复发。待水温升至28℃以上,病情明显好转后,才可转入正常养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