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大监督·大问责
2018-03-01发自北京
清风 2018年2期
文_本刊记者(发自北京)
策划人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各地的执纪监督领域,“大数据”被广泛运用,不少地方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打破了以往“模糊监督”的尴尬局面。在大数据时代,问责变得更严了,问责的程序变得更细了,问责的震慑力更为强大了。“大数据、大监督、大问责”,是近五年多来党政部门各项工作尤其是执纪监督工作中,变得更为脉络分明的鲜明特征之一。
“大数据”的威力为何如此之大?关键在于其强大的识别、辨识和排查能力。借助“大数据”,“打虎拍蝇”则更为精准快速。来自纪检系统的资料显示,全国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建机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运用“大数据”强化作风建设、民生监督、执纪审查等重点工作,让监督执纪更加精准。在实际运用中,大数据也健全了与纪检、组织、司法部门、审计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线索互移协作机制,对问题线索逐一分析、研判、核查,提高了执纪审查的精准度。
“大数据”是一场新的数字技术革命,也是一场党政管理的创新革命。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7年12月8日就如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深入了解大数据发展现状和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具体到反腐败斗争领域,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而如何在执纪监督过程中用好用活“大数据”,则不仅仅只是一场技术方面的革命,同时更是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鲜明信号。